資產類工作總結

2024-07-13 資產工作總結

2025資產類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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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類工作總結(篇1)

隨縣********** 2016年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為了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根據縣政府工作要求,我***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按照縣財政局“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組織實施”的原則,在本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本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單位:隨縣*******

三、工作方法 由機關財務科負責組織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各二級單位積極做好配合。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縣財政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我單位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資產基礎數據明細臺賬,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防止“前清后亂”現象。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6年3月)

單位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專班,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二)實施階段(2016年4月—5月)

單位進行自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對本單位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

2016年5月30日前將資產清查匯總報表、資產核查工作報告等報送縣財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要履行好資產清查工作主體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如實填報報表,不得弄虛作假,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嚴肅紀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

資產類工作總結(篇2)

個人總結

一年來,在聯社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同志們的大力支持下,我緊緊圍繞市辦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辦的統一安排布署,對不良資產清收處置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全縣共凈壓不良貸款3901萬元,不良占比%,完成市辦全年考核任務的%,完成市辦全年目標任務的%,占比比年初下降個百分點,消化事實不良3860萬元。資產管理中心全年共托管表內貸款1586筆,金額5049萬元,全年共收回本息萬元,其中本金萬元,利息萬元,完成聯社分配任務%。全年共下發時效予警通知書46份、督促限期收貸通知書23份。回顧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成績。

1、明確思路,確定目標。

(1)、工作思路。2010年不良資產管理與處置的總體思路是:緊緊圍繞不良資產“雙降”目標,建立完善不良資產處置清收長效機制,強化不良資產管理手段,創新不良資產處置方式,加大不良資產清收力度,控制不良貸款反彈,突顯不良資產盤活效果,有效優化信貸資產結構質量,全面完成和超額完成2010年不良資產處置清收任務。

(2)、全年工作目標。2010年全縣五級分類不良貸款實現“雙降”,其中:不良貸款余額較上年底凈壓縮3600萬元,且正常類貸款中無事實不良。不良貸款占比控制在15%以內;時效保

障率及時恢復率均實現100%。

2、拓展思維,制訂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不良資產管理,落實清收措施,按照市辦工作會議精神,我出臺了《衡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2010年度不良資產管理與處置工作方案》、《衡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資產管理中心工作方案》、《衡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不良資產清收處置工作意見》、《衡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新增不良貸款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從加強不良資產日常管理入手,創新不良資產管理機制。對不良資產實行差別化管理,重點對不良率在50%以上的信用社由聯社資產管理中心實行重點監控,督促制訂落實清收降險化解方案,建立不良資產十大戶督辦清收工作制度,黨委成員督辦清收全縣前十大戶。包片部室督辦清收片內前十大戶,信用社主任督辦清收社內前十大戶。同時還建立了不良貸款橫向清收管理機制。出臺激勵措施激勵職工利用業余時間、人際關系自報清收不良貸款。初試委托清收,與湖南財富資產管理公司簽訂委托合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緊扣主題,真抓實干。

清收處置不良資產,是我們今年的工作重點之一。首先是一季度我層層落實目標任務,對全縣3600萬不良貸款清收任務按風險類別,按季度對任務進行了分解,并到社、到崗、到人。層層簽訂了目標責任合同,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任務、月月清收有進度、季季考核有兌現。其次是加強了專業清收

隊伍力量,對資產管理中心攻堅隊加強了力量,新增加了三個專職清收人員,從而充實了專職清收隊伍。第三是攻堅克難,突顯成效。一是資產管理中心加強了內部管理,嚴格了績效考核,攻堅大隊規劃早、動手早,首先是利用春節時間逐社摸底,對歷年依法清收老案進行逐戶查實,共摸出有財產、有執行能力的68戶,金額600多萬元為,為執行歷年積案打下了基礎。其次是加強與法院溝通協調,加大了執行力度。全年共收回本息萬元,其中本金萬元,利息萬元。二是協助信用社以情攻堅斗大戶。如興城信用社利用人情、真情清收攻堅,一次性收回拖欠達十多年之久劉某貸款本金200萬元,利息36萬元,全年凈壓不良510萬元,完成任務的313%。第四是開展清非攻堅競賽。今年六月份,根據市辦的統一部署,我在全縣開展了為期五個月的清非攻堅競賽。一是成立組織機構,制訂競賽辦法;二是澄清底子,落實清收責任,分別建立了十一項動態清收臺帳。三是宣傳發動,簽訂目標責任合同。全縣共懸掛橫幅138條,張貼標語5300張,派送宣傳冊份,張貼清收公告、公開信2300份等起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同時與信用社、全體信貸員簽訂清收目標責任合同93份。四是因類制宜,分類采取清收措施。五是獎懲并舉,對清收人員計付清收手續費,給予先進獎,對排名末位給免職和下崗收貸。通過采取以上措施,競賽期間共清收處置不良貸款4255萬元。第五是全力清收員工自借擔保不良貸款。按照省聯社的文件精神,對全縣信用社員工自借、擔保不良貸款進

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職工自借不良貸款226筆,金額萬元,職工擔保不良貸款192筆,金額萬元,共收回職工自借擔保不良貸款12筆,金額萬元。第六是全面清理落實假、冒名貸款。全縣共清理出假、冒名貸款1475筆,金額萬元,其中有未函證落實到用款人的158筆,金額萬元;利息立據329筆,金額萬元;信用社員工自用158筆,金額萬元;客戶真實的假、冒名貸款830筆,金額萬元。對部份放款責任人提供的用款人進行了調查核實,共核實263筆,金額萬元,其中收回96筆,金額萬元,收回利息萬元。第七是委托清收初見成效。今年七月起與湖南財富資產管理公司共簽訂兩期委托清收合同,共授權委托清收856筆,金額萬元,六個月共收回本息萬元,其中本金萬元,收回利息萬元,巳恢復訴訟時效254筆,金額萬元。

4、配合中心,全力維權。

約期存款事件發生以后,我部迅速調整工作重點,全力投入對王軍國及其關聯企業貸款調查函證、資產清理、落實維權措施等相關工作,對富驪花園頊目房產、金貝爾化工機器設備等進行財產保全,辦理機器設備抵押登記價值5104萬元,辦理商鋪(含架空層)備案登記平方米,價值萬元;辦理住宅備案登記平方米,價值萬元;辦理地下車位買賣合同,車位62個,價值萬元;對王禮所有的金龍工業園土

地.29平方米,價值萬元和金貝爾化工所有的開云鎮八里村自然組土地6620平方米,價值(巳扣除南岳信用社抵押部份)進行了依法查封。以上共保全財產價值萬元,最大限度地減少了資產損失。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不足。

一年來,盡管在清收處置不良資產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和現實狀況還有很大的差距:

1、時效督促管理還有待加強。今年盡管我們利用信貸維權系統做了大量的預警工作,下發了時效予警通知書、督促限期收貸通知書,但仍有部份信用社對時效保全工作不重視,維權意識低下。

2、執行力度有待加強。今年以來,雖然執行力度有所加強,但由于法院執行力量嚴重不足,盡管我們多次與法院領導協調,仍然無法滿足我們的需要,從而導致大量歷年積案難以執行。

3、清收處置方法單一。多年來我們清收處置手段主要是依靠法院依法清收,盡管今年我們采取了一些清收處置措施,但均收效不大,距省聯社的“四個集中”“五個攻堅”的要求相差甚遠。

總之,成績巳成過去,未來充滿希望,清非盤活工作任重道遠,我們將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不斷解放經營思想、團結全員開拓創新,抓住工作機遇,全面掀起清非攻堅工作新高潮,為促進信合事業又好又快新發展而不懈努力!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銀行人員資產保全工作總結(共8篇)

銀行資產保全工作總結(共3篇)

銀行資產保全部主任工作總結(共3篇)

銀行資產保部員工年終工作總結

銀行資產保全員工年度工作總結(共4篇)

資產類工作總結(篇3)

xx市清查辦:

根據財政部和我市資產清查工作的相關制度、政策和要求,我單位已全面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同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報告如下:

一、資產清查工作總體狀況

(一)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xx月xx日;

(二)資產清查范圍:根據清查方案的要求,納入本單位清查范圍涉及的具體資產占有使用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停產企業等;

(三)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實施情況:各單位如何組織分工,實施資產清查、測量、固定資產重估(無賬面原值)、折價(或按規定計提折舊)和對資產產權異議的處置填報等;

(四)資產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和處理

總體概況:清查前資產、負債、凈資產狀況;清查后資產凈損益和賬面固定資產折價減值額;(凈損益和折價減值)經申報處理后,本單位資產、負債、凈資產狀況(不包括已使用未轉房屋建筑物)。具體包括:

(一)固定資產狀況:清查前、后固定資產總額。

1、土地基本情況:清查前、后金額、數量,土地xxxxxxxx,性質及產權證辦理情況等;

2、建筑物基本情況:清查前、后金額、數量,產權證辦理情況等;

3、其他重要固定資產情況。

(二)資產損益和折價狀況

資產類工作總結(篇4)

國有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部門:

根據省財政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閩財資2號)和《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財綜【2016】15號)精神,全區資產清查工作正在進行。為確保資產清查工作質量,根據市財政局(榕財綜【2016】15號)精神,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行政事業單位應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計范圍

1、區直主管部門應按本部門清查單位數的30%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其中:對存在盤盈、盤虧和資金損失掛賬的單位必須納入專項審計范圍。

2、區國資管理中心按區直主管部門清查數的10%進行抽查審計。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中介機構的專項審計或復核,原則上不重復。

二、中介機構的抽取和時間要求

1、資產清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在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審計中介機構庫中隨機抽取。區直各主管部門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聯系區國資管理中心抽取審計中介機構,并與審計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合同。(聯系人:楊揚、魏岑83985322)

2、區直各主管部門應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門清查單位數30%的單位專項審計工作,將審計結果上傳至金網際資產管理平臺,并將紙質審計報告報送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以便匯總復核。

三、費用承擔

1、根據福州市財政局(榕財綜【2017】15號)通知,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單位承擔。

2、區直各主管部門按清查單位數的30%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的專項審計費用,由區直各主管部門承擔。

3、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抽取的10%的行政主管單位的專項審計費用,由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承擔。

4、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的支付,以本通知的規定為準。

二O一七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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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類工作總結(篇5)

2016年水務站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為加強水利資產的日常管理,優化資產配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近日,漣水縣水利局對局機關、基層水利站所固定資產配置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清查。(dg15.COm 工作總結之家)

清查分自行登記、盤盈盤虧、統計上報、公開公示四個階段進行。為確保清查工作取得實效,該局制定三項措施確保清查效果。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由該局財務分管負責人擔任此次清查領導小組組長,抽調局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和辦公室相關人員負責對資產清查工作的具體實施。二是強化宣傳發動。召開各科室、基層站所主要負責人會議,下發清查通知和清查登記表,使各單位了解清查范圍,掌握清查方法方式。三是強化清查責任。堅持按規操作,如實登記。清查表格由單位負責人、固定資產使用人、清查人員三方簽字確認,杜絕弄虛作假和虛報、瞞報、漏報現象,若發現不積極、不配合等行為,將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清查結束后,該局財務審計科將根據資產清查盤點的結果,對局屬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對、系統錄入,形成固定資產清冊。同時,對照資產使用權和實際使用人,明確管理責任,確保水利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關于鄉鎮各站所資產清查與劃轉工作的實施方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XX縣委、XX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榕黨發〔2012〕11號)文件精神,為規范和加強我縣鄉鎮各站所的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防止鄉鎮機構改革各站所下放鄉鎮管理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確保鄉鎮機構改革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全面摸清鄉鎮各站所的資產“家底”,掌握資產的存量、構成和使用情況,核實資產的真實性、完整性,促進鄉鎮各站所建立健全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提升鄉鎮各站所國有資產監管水平,保障鄉鎮各站所認真履行職能,促進各項工作全面發展。

二、組織領導

成立XX縣鄉鎮各站所機構改革資產清查審計與劃轉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財政局國資辦,張榮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抽調劉南方、吳必波、林芳、吳澤密等四位同志具體辦公。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有關單位的財務和資產清查審計與劃轉工作。

三、部門職責

(一)財政部門。負責鄉鎮機構改革各站所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的劃轉工作,主管、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財務和資產的劃分移交及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的調整工作,為下放單位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二)監察、審計部門。積極配合搞好本次鄉鎮各站所

的財務和資產清查審計和劃轉、移交監督工作。

(三)各鄉鎮各站所。嚴格落實國有資產管理各項制度,及時對下放鄉鎮管理過程中國有資產管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措施加以解決,認真做好下放管理過程中財務和

資產的清查審核與劃轉各項準備工作。

四、清查內容

此次下放管理中涉及的部門、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程序、內容和要求,以2016年6月1日為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如實反映財產、債權、債務及財務管理狀況。資產清查期間,單位賬上的資金一律凍結。各有關單位的清查結果于2016年6月15日前報XX縣鄉鎮機構改革各站所資產清查審計與劃轉工作領導小組(縣財政局國資辦)。

(一)清查賬目。資產清查以單位會計基礎資料為依據,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核對。財政預算撥款和政府非稅收入,要及時與業務主管部門、縣財政局對賬,確認各項資產、負債是否準確完整,各項收支是否真實合法,應繳財政預算資金和應繳財政專戶資金是

否足額上繳,有無截留坐支等現象。

(二)核實固定資產和存貨。在清查賬目的基礎上,要對單位賬面和實存固定資產及存貨進行實物盤點。外借或者存放在個人手中的財產全部收回,損失或丟失的按價賠償。如數收回租賃期滿的出租資產,未到期的,要專冊登記并與

租賃手續一并移交。確定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三)清理債權債務。資產清查單位要逐筆清理核實債權、債務,積極催收、追繳債權。清查債權債務過程中,能結清的一定要結清,暫不能結清的,要與債權或者債務方協商制定還款計劃,移交鄉鎮人民政府。

(四)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資產盤盈、盤虧、報廢和報損,要逐筆登記,查明原因,明確責任。需報損核銷的,須經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縣財政局國資辦批準。

(五)資產清查單位應編制資產負債表、資產清查明細表、債權債務清查明細表,編寫資產清查報告,對資產清查基本情況、財產估價依據和辦法、有關問題處理情況等做出書面說明。資產清查報告要報原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財政

局國資辦審批。

(六)下放鄉鎮管理涉及各站所以2016年5月30日為預算執行截止日,待本次下放管理財務與資產清查工作完成后,由各鄉鎮財政所與縣財政局對接,確定新的資金領撥渠道和方式。因部門職責調整而引起預算增減變化的單位,由

相關部門申報調整預算測算數,縣財政局核定后作相應調整。

(七)下放鄉鎮管理涉及各站所要依據此次財務和資產清查結果,編制《XX縣下放各站所到鄉鎮管理清查移交表》,報鄉鎮各站所下放到鄉鎮管理資產清查審計與劃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由財政、監察、審計監督移交。

五、劃轉程序

下放到鄉鎮管理涉及各站所的財務和資產劃轉,由鄉鎮機構改革各站所資產清查審計與劃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安排。同時,必須按照鄉鎮機構改革各站所資產清查審計與劃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的《XX縣下放各站所到鄉鎮管理清查移交表》所裁內容進行移交。資產清查單位的`清查報告按規定批準后,由資產清查單位作相應賬務處理。資產移交工作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一)財務和資產的移交。下放到鄉鎮管理涉及各站所名稱變化,財務和資產一并劃轉到各鄉鎮人民政府;資產移交工作結束后,由鄉鎮各站所機構改革資產清查審計與劃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資產情況編制資產調配方案,報縣

人民政府審批后執行。

(二)財務檔案(含電子數據)。按規定移交原主管部門,會計檔案仍在單位需暫時保管的要編制清冊,待下放管理工作結束一年后,再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移交。

(三)房地產檔案的移交。撤銷、合并單位移交的房地產檔案包括權屬檔案、建設工程檔案和使用管理等相關檔案,要按規定移交。

六、工作要求

(一)下放到鄉鎮管理涉及各站所的主管部門必須成立由主要領導、紀檢監察人員、財會人員、物資管理人員和職工代表組成的財務和資產清查移交工作小組,負責各站所的財務和資產清查。同時,配合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資產清理,制定財務和資產劃轉分割方案,組織實施財務和資產交接。

(二)各站所要把下放鄉鎮管理的資產清查審計與移交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把手必須親自負總責,有關責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堅守崗位,負責到底,妥善處理各種遺留問題,做到隊伍不散、思想不亂、資產不流失。

(三)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或進行財務處理,更不能借下放鄉鎮管理之機,違規突擊花錢,轉移、隱匿財產或形成新的債權債務。在下放鄉鎮管理過程中如出現有違反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律處理。

(四)下放到鄉鎮管理涉及各站所的財務和資產劃轉工作結束后,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寫出專題報告,報送縣鄉鎮各站所下放到鄉鎮管理資產清查審計與劃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