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險家的日記
探險家的日記十三篇。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借助作文人們可以反映客觀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傳遞知識信息。那么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探險家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探險家的日記 篇1
探險家丁丁帶著小狗汪汪去穿越危險的非洲草原,一路上危機四伏,他們的命運又會如何……
當他們正走路上,一群獵狗盯上了他們。獵狗說:“你們等死吧。”“你們為什么要吃我?”丁丁鎮定地問。“沒辦法,你不知道嗎?非洲有‘弱肉強食’的規定。”獵狗回答。突然,一只雄獅向獵狗撲了過去。“有好東西也不先給我送來,你不想活了嗎?”獅王惡狠狠地說。“獅王恕罪,獅王……”獵狗輕聲說。“好吧,就先饒你一命吧。”說完,獅王便帶著丁丁和汪汪走了。
丁丁和汪汪被關進了囚室。丁丁一看,大吃一驚:囚室關滿了食草動物。食草動物對丁丁說:“進了這地兒,別想自由了。”“不可能,這囚室關了我們一時關不了我一世。”丁丁不服輸地說。于是,食草動物和丁丁開始想辦法逃出去。
“我想到好辦法了。”丁丁興奮地說。原來丁丁準備利用水牛的角打開鎖,再用大象跟河馬的沖擊力撞開門。豹將軍見了,連忙拿起大刀去應戰。不過,很快被食草動物打退了,獅王沒辦法只好眼睜睜地看著食草動物逃走。
從丁丁“救”出了食草動物后,非洲草原又生態平衡。食肉動物想吃肉,再也不能從囚室里“取”了,而是靠自己捕食自力更生。
探險家的日記 篇2
有一天我和我的一些朋友在公園的花壇里玩扔石頭,突然聽見了我的一個小石頭呼的一聲打開了一個地下通道,我和我的伙伴就不知不覺進去了!
走進這個神秘的通道,眼前就出現了一副美麗的油畫長卷,這里是一個叢林,里面的花兒,漂亮極了!有白色的牡丹花,紫白色的牽牛花,白的、紅的、藍的玫瑰花、月季花。對了,還有一種花我不認識,正確來說,那是一種奇特的花。長的像小精靈,是粉白色的,漂亮極了,我們抬頭往上一看,看到五顏六色的白云、彩虹。
再往前走一些,又風了一些小動物,有小鹿、大象、老虎、森林之王獅子。當我邁出第一步的時候,突然聽見像幽靈一般的聲音,又聽見鬼哭狼嚎的聲音。這時又聽見唰唰的聲音,這種聲音使叢林變的寂靜像是要出鬼!
伙伴們見到我坐在地上把我扶了起來,我們又走了一些,看見了一道白光,我們走了進去發現這果真是一個世外桃源,仙人們住的地方,這里的漂亮極了!水從上往下流像一個小女孩的頭發。而且這個瀑布一閃一閃的像帝邊上的葡萄。我們又見了清粼粼的湖水,隨水面上還倒影著綠樹的樣子,隨后一陣風又把我們帶回到了花壇。
這次叢林探險神奇又驚心動魄,使我記憶深刻!永遠都忘不了那清清的湖、靜靜的樹!
探險家的日記 篇3
我小時候腦子里有很多奇思妙想,有些最后我把它實現了,有些我就讓他一直是個想法。比如我小時候就想要當一名探險家。去到世界各地探險。穿越撒哈拉大沙漠,到達南極。只以為我在三年級的時候讀到過一本書。
在我三年級的時候我讀過一本老師推薦的叫《小布頭奇遇記》的少兒讀本。里面主要講的內容是:一位幼兒園老師用碎布給小朋友做布偶來作為新年禮物。小布頭就是其中一個。因為它長得丑所以主人不喜歡它,它就被換來換去,因為一點小錯誤就被趕出家門,直到最后被拋棄。它就開始到處流浪,經歷了很多艱難險阻,但是它都沒有放棄,沒有退縮,這本書主要就是講的就是它的經歷。通過自己的努力直到最后又重新回到主人溫暖的懷抱。我非常佩服它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遇到困難不退縮,不放棄。
我的'理想是想成為一位探險家,像小布頭一樣不斷去探索,去冒險。但是在我們學習和成長過程中肯定會遇到很多的挫折和困難,我們不能退縮不能放棄,不能因為別人異樣的眼光感到自卑。要對自己有信心。在我受到挫折時,那理想會給我勇氣。那巨大的理想只有通過自己的付出和努力才會實現。
我相信,只要我心中有這個想法,并為這個愿望去努力,就必定會實現。讓我們一起為自己的夢想加油!加油!加油!
探險家的日記 篇4
“殼兒大,重又重”;頭兒十分小眼皮長在下;不怕風啊不怕雨,遇到危險縮回去。”你們猜,這是什么?對,就是“水陸旅游家”—烏龜。我家也有兩只烏龜,是我的好伙伴,一只叫淘淘,另一只叫懶懶。
淘淘是“兄長”,它天天擺著一副威風凜凜的桇勢,大模大樣。他細一看,咦,它還真有一副兄長的氣勢,不管懶懶怎么攻擊淘淘它也絲毫不動。不過它又是個不折不扣的“水陸探險家”。一把它抓出來它就開始它的“探險生涯”:瞧,他在爬“梯子朗瑪峰”;在游“盆山瀑布”;在鉆“床底大山洞”,把所有的.地方都探了一遍。不過淘淘他又不罷休了,徑直沖向“睡覺王”懶懶,用右前腿使勁踢懶懶,好像說“臭懶蟲,起來!和我賽跑!”過了一會兒,懶懶醒了,他見到淘淘踢他,便裝著一副懶洋洋的樣子,看到懶懶如此慢條斯理,我感到束手無策。淘淘見第一計不成立,又用第二計:引龜計。他飛奔向廚房。它叨來了一個小肉片,在懶懶在前搖了搖,懶懶立即“追擊”淘淘。出乎意料的是,它們的速度驚人的快,看來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吃貨”!
后來我用了一個月的時間,把懶懶也訓練成“探險家”,它們給我的童年帶來了無窮的樂趣。
探險家的日記 篇5
從前,在一個美麗的大森林里,住著老鼠爸爸、老鼠媽媽與小老鼠——小羅卜。
這里是它們的老家,有山有水,還有一些愛探險的小老鼠。小羅卜就是最喜歡探險的小老鼠。老家的右邊有一個黑森林,聽老鼠媽媽說,那里白天也非常黑,一般的人都不敢去那里。因為那里有一只非常可怕的怪獸,它就是可怕的毛毛怪。又聽族長說,這個毛毛怪,有一個犄角,有一身又蘭又黑又臟的皮毛,還有一些鋒利的.爪子,還會吃老鼠哩。我們這個家族許許多多的勇士和探險家就是不小心被毛毛怪吃掉的。族長說著說著就流下了眼淚。
小羅卜聽了族長的這一番話,決心除掉毛毛怪,于是就叫上伙伴們一起去了黑森林。路上,小羅卜和伙伴們相依為命,遇到了不少的困難,但他們沒有放棄過。經過了一天一夜的艱苦奮斗,小羅卜和伙伴們最終把毛毛怪給打死了。從此,這個美麗的小山村又變得美麗、和平了。
從此,小羅卜變成了著名的探險家了。他的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只要有了目標,再向它努力,就會成功。加油吧!
探險家的日記 篇6
今天老師介紹給我看的這部影片,名叫:“世紀冒險家”,聽了就叫人興奮,讓我們來一起進入世紀冒險家的世界吧!
一開始,影片在說明深海的故事,深海是人類歷史上最神奇、最奧妙的一種奇景,到現在人類還無法完全了解深海到底存在哪些魚類、生物等,這都是因為水壓的影響,讓人類無法不透過任何裝備就到低于海拔一千公尺處研究深海魚類,若是沒有精密的裝備就潛下深海中,就像一顆雞蛋在我們手中,用力捏破一下的慘況,一想到那樣的.畫面就覺得深海的可怕,令我毛骨悚然。直到有一位女性冒險家愿意去試試看潛入深海里,打破傳統男性為主的冒險世界,就應該就是所謂的冒險家精神吧,令人相當敬佩。
看完這部影片,我覺得我們生存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探險的地方,而我們可以的話,就是要不斷的挑戰自己,去探險與冒險一下,做一些人類未去過的地方,這樣不但可以讓你看到許多不可思議的景物,也可以增加自己的知識,就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冒險吧!
探險家的日記 篇7
今天,爸爸帶我到人民公園去玩。
我們一進公園大門,就聽見轟隆隆的聲音,于是我就尋著聲音走過去,是從森林探險山洞里發出來的,聽說探險很可怕,我想一個人坐上過山車進去看看,爸爸很是擔心的問我幾遍怕不怕,我說不怕。過山車開始啟動了,慢慢地鉆進了黑黑的山洞,一個猛龍怪獸突然出現,它眼睛發著紅光,張牙舞爪的出現在我的右邊,樣子十分可怕;過山車繼續前進,這時又出現了一條蟒蛇怪獸,突然向我竄過來,張開血盆大口,吐出芯子,兩眼發出綠光,嚇得我心驚膽戰,冷汗直冒;懸著的心剛平靜下來,轉過彎,跳出個猛虎怪獸,露出了長長的犬牙,向我撲來,它的利爪擦著我的臉龐滑過,感覺到了一股寒風,我緊緊地抓住過山車的扶手;漆黑的山洞,亮了起來,一片白茫茫的景色,從地下彈出一具白骨妖怪,它身體都是透明的,幾乎能看到內部,眼睛發著暗光,身體里有紅紅的火焰,兩只手就象鷹爪一樣,抓了過來,幾乎碰到了我的汗毛,被嚇得魂飛魄散,山洞里尖叫聲此起彼伏,令人毛骨聳然。
探險家的日記 篇8
“都怪你,要不是你非要來,我們會被困在這里嗎?”“什么呀?都怪你,把食物弄丟了那么多!”“你們吵什么呀!現在吵有用嗎?”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說來話長呀!今天,我和見多識廣的王叔叔,還有我那性格活潑的妹妹一起去熱帶雨林探險。我們正走著,不小心驚動了正在熟睡的莽蛇,蟒蛇生氣了,把我們緊緊的捆住,還要把我們當午餐,所以,就有了前面的爭吵。隨著王叔叔的一聲吼,我們平靜了下來,王叔叔悄悄地在我們耳邊說了句他有辦法,只要我們不動。
我們聽從命令,只見王叔叔用盡全身力氣把手抬到有蛇尾巴的地方,我們定睛一看是一把小刀,原來王叔叔知道熱帶雨林蛇多,便一直拿著一把小刀,他把刀刺進蛇的體內,蛇一下子松開了我們,我們剛要跑,王叔叔又大吼道:“你們不要動!”我們驚訝地看著王叔叔,王叔叔又說讓我們躺下并抱頭,我們更驚訝了,下巴都掉在了腳上。蛇又要來纏我們了,我們只好聽王叔叔的,蛇見我們躺著,捆不住我們,便要從腳開始吃,他選中了王叔叔,只見王叔叔一動不動的躺著,任由蛇吞他的腿,吞到膝蓋時,王叔叔猛然坐起來,用刀子割開蛇的顎部,然后對蛇的眼睛和腦部進行捶打,蛇受不了,丟下王叔叔跑了。我們在脫離了危險后,問王叔叔:“為什么要抱頭呢?蛇吃到你的腳時你為什么任由他吃呢?為什么蛇吃到你的膝蓋才起來呢?”王叔叔回答道:“如果不抱頭,蛇就會先吃頭,到時候就危險了,你抱頭,蛇看了,會覺得很礙事,便要從腳開始吃,所以要抱頭;吃到我腳時,我知道對策,所以任由他吃,猛地起來,膝蓋會給蛇的脊椎施加壓力,讓蛇感到不適,而且這條蟒蛇沒有牙,膝蓋也不會受傷。”我們聽后明白了王叔叔的意思。隨后,我們互相照顧,順利地結束了這次探險之旅。
這次冒險,我們不僅鍛煉了自己,還學到了很多知識。
探險家的日記 篇9
假如我是探險家,我要去太空探險,發現宇宙黑洞的秘密。看看這個有著強大的吸引力的太空天體,究竟在那黑黑的影子后面,隱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物體。順便也去看看那像條帶子似的乳白色銀河,里面到底是什么?
假如我是探險家,我要去中國的樓蘭古城,去發現那原來繁榮昌盛的城市,是怎樣消失在那茫茫的.渾黃一體的沙漠之中。并猜測一下這么大的一個城市,是怎樣被飛舞的黃沙給埋沒。
假如我是探險家,我要到火星去,找找看那里到底有沒有生命的存在,和曾經有過水存在過生命。證明一下人們常常猜測的火星人是否存在,是否曾經也有像人類這樣的高等生物的存在,和各種各樣的動植物生活在這個類似地球環境里。說不定這個現在看似已荒涼的星球上曾經也有過像地球這樣的繁華,可因某種的原因使這個星球變成現在得這樣子。
假如我是探險家,我還想到地心去,用最高級的鉆地船到地心這個最炎熱的地方去,這是地球的最中心,都是巖漿和礦物質組成的高溫液體。
要是我真的是個探險家的話,我一定要發現各種迷團并解開它們,為人類作出貢獻。
探險家的日記 篇10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名叫《法老的探險家》,這本書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長……
這本書講述了小特使米內邁斯的日記:故事發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內邁斯是個孤兒,被他的舅舅卡瑪克廟的神父收留,同時他也是法老圖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謝普蘇特女王一起統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險隊去神秘的國度彭特,圖特摩斯決定讓米內邁斯參加,一場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險之旅開始了。
這個故事以這個叫米內邁斯的.小男孩兒的日記的形式展開,形式獨特新穎,每一篇日記都相當于一個小故事,長則一頁半的樣子,短則十行左右,字里行間,充滿著童真童趣,讓人百看不厭。每篇日記可以單獨成文,數篇日記又匯聚成一個長篇在歷史故事。故事的情節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現難忘的歷史,文學與歷史相互交融,散發著別樣的魅力。讓我久久難以忘懷……
書中的主人公米內邁斯十分喜歡寫日記,而且完全把日記當成了自己每天必須做的事,因為他覺得寫日記可以緩解他的疲勞和痛苦。把日記當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這一點,令我深深地佩服,不僅僅是他喜歡寫日記,還有他那天天堅持寫日記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讓我寫一天,一個星期,或許我們能堅持下來,可長久如此,我們能像米內邁斯那樣堅持嗎?
這本書令我著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歡這本書!
探險家的日記 篇11
每個人都有一個理想。有人想當一名醫生,救死扶傷,有人想當一名記者,記錄奇聞怪象,還有人想當一名軍人,保衛祖國。而我想當一位天不怕,地不怕的探險家。
我之所以想當一名探險家是因為,我在家里看電視時,無意中發現了一部名叫《荒野求生》的電視劇。那里面的主人公“貝爺”是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探險家,他走到過世界各地,并且從這些地方發現了許多有趣的生物。如:螳螂蝦,它伸爪子的速度就和22口徑的子彈一樣快;還有“灰海豹”,才生下來的小海豹的毛色是淺黃色的`,后來經過在巖石上睡覺,毛色漸漸地變成灰色;還有一種鳥類名字叫做“飛隼”,他的時速最高可達二百九十千米每時。從這些神奇的動物中,讓我明白了大自然的神奇。
我知道當探險家肯定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困難,但我堅決不會退縮。首先我要擁有探險家所擁有的品質和知識,我也必須有強壯的身體。我知道當探險家要有淵博的天文地理知識,需要看懂各種地圖,了解世界各地的民風民俗、氣候特征、物產資源。現在我得把社會、科學、地理,等課程學好。還有語數外更得學好了。記錄各地獨特優美的風土人情,不學好語文哪能行?出國探險,同外國人打交道,不學好英語哪能行?數學那就更要學好了!交通、通,信、貿易往來,哪一樣離得開數學知識。所以從今往后我就要上好每一節課,學好好每一節課的知識。我還要好好地鍛煉身體,上好每一節體育課。
總之為了實現我自己的理想,我一定會好好學習,堅持鍛煉身體,我要到達人類未到達的地方,發現人類未發現的謎團,揭開大自然神秘的面紗。
探險家的日記 篇12
說到探險家,大家腦海中第一反應是聯想到誰呢?魯濱遜,對,就是那本《魯濱遜漂流記》,不斷地刺激我們,激發我們那顆蠢蠢欲動的渴望去探險的好奇心。現實生活中,可能很少遇見一些像魯濱遜那樣的險境,也很少遇到像李安導演拍的.電影《奇幻漂流少年派》那樣危險……可是生活中并不缺少探險家,他們或攀登險峰,或穿越原始森林,或登上太空,或深入原始部落,或嘗試自己從沒做過的第一次,第一次自己獨自去遠方旅行……這些都是探險,所有勇于嘗試的人都是探險家!
你的第一次探險是什么時候呢?那時的心情怎么樣?我是探險家,我曾經去過時光鎮探險,我曾經去過森林里探險,或想象或現實生活中真實的發生過,都可以說出來,和大家分享一下你的探險故事吧!
古往今來,中外有著多少堅毅執著,勇于探險的人們啊,他們其間不是經歷常人無法體驗的激情與成功,就是經歷常人難以想象的悲壯與失敗……
探險家的日記 篇13
今天,我又一次讀了《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我覺得它寫得非常動人。
《魯濱遜漂流記》是英國小說家丹尼爾R26;笛福寫的,它是一部探險家式的小說,具有神奇的色彩。它講述的.是魯濱遜在船遇難后獨自一人被困于荒島,并通過自己的智慧生存了下來。他在島上一住就是27年2個月零19天。在島上,他遭遇了很多苦難,經歷了無數驚心動魄的事件。最終,魯濱遜憑借著驚人的毅力,頑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豐富的生活經驗,在收服野人后將小島發展成一個部落,而他自己也回到了闊別35年的故鄉——英國。
看了這本書,我想了很久。是啊,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書。它不像漫畫書那么搞笑,也沒有科幻書那么神奇,但是,它卻吸引了我。這本書的故事扣人心弦,讓我一拿起就想把它一口氣看完。同時,這本書也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我們在遇到困難時不要喪失勇氣,勇氣和毅力是最可貴的,沒有它們,你就永遠擺脫不了困境,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勞動了,才能取得優異的成績,創造出不可思議的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