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的實習生活又接近尾聲,相信你積累了不少實習心得,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實習總結吧。千萬不能認為實習總結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通用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1
為了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事務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并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課堂上所學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新體會。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系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為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在實習中,我們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后的實際操作程序并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后請律師審查并給予指導。我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核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么簡單,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2、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并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后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3、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4、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復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們配和書記員們,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閑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后是怎么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致的了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為加強和鞏固實習效果,我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漸進。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
對此,我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復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后通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序的全過程。
二、理論指導實踐,理論結合實踐。
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我們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三、階段總結。
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才是真正的收獲。及時與不同實習單位的同學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實習心得,及時分析實習中存在的問題,并切實采取相應的措施。
這次實習是我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個檢驗了自己二年來所學知識的機會,使我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經驗,知識也得到鞏固和加深,自身業務素質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其二,它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給我們展現一個全新的現實世界。實習期間,我們接觸了大量案件事實,對執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認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原本掌握不扎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 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其三,我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他們對于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們還能和朋友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大學生,我們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參加畢業實習,尤其是第一次這么真正走進社會,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2
一、實習目的
1、透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潛力;
2、透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3、透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4、透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潛力和人際交往潛力。
二、實習計劃
1、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2、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3、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4、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5、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6、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7、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8、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理解指導;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實習經過
由于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用心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有得于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忙,我的實習資料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潛力,也是以后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資料:
(一)透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托書;然后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構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后再綜合構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
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透過整理卷宗你就能夠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受到啟迪。
(二)透過協助律師咨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
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于這兩年來的鍛煉,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盡量把握。透過旁聽律師咨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透過旁聽庭審了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帶給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目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證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帶給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取要盡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透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五)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1、嚴謹、辨證與恒心。嚴謹、辨證的法律人思維在法律專業知識學習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堅持的心態才能樹立信心,取得成功;
2、發現不足,彌補欠缺。實習過程中無論碰到的是專業還是非專業領域,我都用心查找資料,虛心請教律師。同樣這個方法也就應運用到今后的學習上,這對提高自己是十分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雖然意識到學識上與經驗上的欠缺,但也許是積累不足,我對有些問題始終找不到解決途徑。我想學習上也一樣,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講究一個過程。
我決定在今后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資料的關系。
四、結語
透過各項實習工作及時記錄實習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應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應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透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潛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區建設》兩法學專業實習報告范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搞笑。
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忙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后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卓凡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忙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既然我熱愛法律,那么我沒有理由不學好。我相信自己!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3
暑假期間,我有幸來到了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全體工作人員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另外在此基礎上,結合校內實習,通過與同學們一起研究案例,模擬法庭,更加強了自己實際應用能力。
此次實習,主要實習課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法律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刑事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現實世界,細致了解了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審理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適用及適用范圍。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例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的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很少,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法學的實踐性很強,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同時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完善。所以應將法學教育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來說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1、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體,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
2、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
3、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發展。
實習期間,我虛心求教,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的同時,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以外的法律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所學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了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我認識到要加強法律的普及力度。我國法制普及進行了多年,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在廣度和深度上還有一些不足。例如有些法律雖然為人所知,但卻不知道具體應如何適用;而有一些法律在許多部門法中都有涉及,讓人無所適從。
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著很大的幫助。虛心向人求教,遵守紀律,與人為善都要認真貫徹,好的習慣也要不斷培養。
通過校內模擬法庭的實習,結合理論與在檢察院實習的經驗,和同學一起分析研究案例,加強了同學們之間的合作,加深了友誼,我在模擬法庭中參加了民事訴訟組,在案例中承擔了較輕的角色,但與同學的合作中,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4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20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了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著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
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
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
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于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咨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一、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了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了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了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制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墻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面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考慮這么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么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著。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二、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了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后的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知識儲備。
三、法律咨詢
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但在法律咨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咨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系。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咨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情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群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為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為社會的特殊群體,面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現他們誰都不愿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待。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助刑釋人員減少他們回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為自己曾經的過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曾經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五、參與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群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范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依法解決干群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對法律知識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后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么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么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群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復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了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可以說,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變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于擺脫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積極的意義。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群眾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識。
通過為期五周的實習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于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于工作對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于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并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進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于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畢業實習的結束意味著從此走上實際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學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檢驗才剛開始。有了這次實習經驗相信經后的工作生活走得會更從容些。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5
首先,感謝所有為我一個月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南匯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謝謝你們!一個月的南匯法院實習,很愉快,受益匪淺!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將理論付諸實踐,讓他在自己該在的地方,他才能發光,更好的得到檢驗!抱著這樣的認識,我來到了南匯區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xx年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人民法院,法院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系,我敢于挑戰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束后,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著“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里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并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終均反映著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盡量通過協調,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利以及訴訟權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規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周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二、結案日的來臨。
實習的這一個月正好趕上南匯法院的結案日,加之下個月是南匯法院并入浦東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別多。排序、敲章、敲頁碼、打目錄、電腦結案、打印卷宗封面、裝定卷宗、涂漿糊、貼封條到最后的歸檔,一份看似薄薄的簡單的卷宗,卻經過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見其嚴謹性,卻也是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在機械中尋找快樂,在裝定了幾份卷宗后,根據其每個步驟的特點,想了個好聽的名字給它們,如,我把敲章、敲頁碼稱之為“內裝修”,把涂漿糊、貼封條稱之為“烤雞翅”等等。結案日的來臨,就是我們每天都面對著堆積如山的案件,為忙碌的工作添加點樂趣,解除點無聊,這就是我面對忙碌的態度。忙碌中,我們尋找娛樂,實習的一個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時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約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學,書記員姐姐請我們唱ktv。我們忙碌并快樂著。
三、離開時的不舍。
一個月的實習就這樣結束了,離開的時候很不舍!這一個月,通過實習,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總之,在這次實習,我從中學會了很多的東西。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6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于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于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對于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后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鑒意義。
通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于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說了,學什么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啟動上法院及法官處于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于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于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決書缺乏說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精簡”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說并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說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說理部分。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后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說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說,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鑒于以上的`總結,對于以后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范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為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后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7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年月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年月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軸約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萬元,后又于年月日、月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年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年月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年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年月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年月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萬元,并給予房款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年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年月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年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年月,均在經貿公司××年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年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號: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年月開工。
年月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軸,建筑面積約平方米,交付房款萬元,同年月日、月日又交增面積款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年月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軸建筑面積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年月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年月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年月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年月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⒈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⒉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⒊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⒋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⒌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⒍經貿公司確認書。
⒎國有土地使用證。
⒏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⒐施巍證言材料。
⒑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⒈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⒈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jz139.com
⒉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年第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8
法學專業同學進行了一次專業實習。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我熱愛我的專業。兩周的實習時間已結束,現就本次實習作出以下報告。
專業實習是提高自身素質及知識,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一個過程。專業實習也是大學生活中所必備的課程,是我們大學生踏入社會的第一步。經過兩周的實習我的實踐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僅鞏固了我的法律實踐能力,并且還大大增強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豐富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受益匪淺。我接觸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通過具體的實踐活動,使我對原來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具體實際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論上、紙上談兵,而是具體運用到案例上,聯系實際情況,荷槍實彈。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過理論知識與現實案件相結合,才能更加合理運用法律。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
一、實習內容與成果:
1、在實習態度上,我實習態度端正,尊敬單位領導,尊敬單位各崗位工作人員,做人誠信踏實,工作認真負責,學習勤奮上進,對于法律工作表現出強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在實習紀律上,我嚴格按照一名法律專業學生的要求來鞭策自己,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遵守單位工作規章制度,上班不遲到,下班不早退,養成科學規律的作息時間,保證工作效率。
3、在實習能力上,通過指導老師細致耐心的講解、引導以及自己認真努力的學習、領悟,我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從無到有、從點到面,都獲得了巨大的提高和擴充。
在實習過程中,我先后參與了一些細致而具體的工作,比如旁聽審理、整理判案卷宗、跟隨實習老師庭外調查、對當事人進行訪談、協助記錄調解及庭審筆錄、特許參與合議庭的評議、法律文書的制作與校對等,以及獨立完成所在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通過在實際工作中自己有意識地培養與鍛煉,我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文書寫作、語言表達與溝通交流的基礎能力得到進一步鞏固,創新與協作的進階能力得到進一步優化,交往與活動的社會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實習效果與不足:
在總體上我能夠將學校里的知識轉化為實際工作中的能力與經驗,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需要改進的瑕疵與不足。
首當其沖是缺乏更深的耐性。例如整理案卷的工作本身是繁瑣枯燥的,有時候案卷包含內容比較多和復雜,整理起來難度大、耗時長,這時就易產生工作厭煩心理,這就需要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夠靜心,進一步提升耐性。其次是缺乏一定的社會經驗。在一些案件審理過程中,我社會經驗的欠缺暴露無遺,這也給自己敲響了警鐘。法律是社會生活的一部分,法律在社會實際運行中會受到諸如社會偏見、情緒、環境等影響,要求我們應具有一定的社會閱歷、經驗和應變能力。我想在今后我會更著重注意社會經驗的積累和豐富,以使自己能夠獲得更好更快的'發展與進步。
三、感悟心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半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老師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四、我的思考:
通過這次實習活動,我思考了一些問題,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觸就是任何一個職業,尤其是與法律相關的職業,只有具備良好職業道德的人才會贏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備扎實的法律功底,將理論和實際緊密的聯系起來,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和教訓,才能從事好法律工作,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律職業人。在這段時間的學習和見習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地位。作為一名學習法律的學生,在以后的學習中,我一定會倍加珍惜短暫寶貴的在校學習時間,嚴格要求自己,從多方面來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堅定自己維護法律尊嚴的決心,為我們社會的發展盡自己的一份力。
總而言之,此次實習讓我受益匪淺,我不僅把平時學到的理論知識應用到了實踐中,還利用實踐提高了自身,認識到了自己在理論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學習中,我們應該更多的進行實踐,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這樣我們的法學學習才能真正的出成績、出實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個像優秀法官、優秀律師那樣有學識、公平、正義、誠實、知法、守法、用法、嚴守法律尊嚴的人。
法學專業實習工作總結 篇9
本小組的同學實習地點比較散,被分配到公司、法院、政府辦公室和律所等地實習,內容也比較多樣。到公司實習的主要內容包括整理法律文件、歸檔、幫助法務部推廣公司法等實務;到法院實習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法律文書的制作、案件的歸檔、幫助當事人查案、登記新收案件、協助法官辦理案件等。在實習過程中,同學們能服從安排,遵紀守法,圓滿地完成了為期兩個半月的實習任務。
經過兩個多月的實習,本組成員之間增進了了解,雖然不同班級的同學在平時接觸不多,但經過兩個多月的相處,彼此之間成了生活工作中的好朋友,好伙伴。
通過兩個多月的實習,同學們提高了團隊意識,鍛煉了面對突發事件時的應變能力。一般情況下,平時都能應對各自崗位上遇到的難題,并能及時解決問題,遇到麻煩或較大難題時,大家都能想到運用組員間集體力量去面對難題。此外,大家還學會了互相分享,互相學習,成員間能將在不同崗位上遇到的典型問題和工作技能或技巧等與其他成員分享。
通過此次實習,大家比較全面地了解了法院、律所、企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程序,領會了從不同身份角度看待法律問題的重要性,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克服了膽怯心理,學會了與人溝通、與人合作的基本技能,鍛煉了社會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為他們畢業后走上工作崗位打下扎實的基礎。此外,通過實習,組員們增強了作為法律人的責任感與榮譽感,因而更能自覺的提高自身的`修養和素質,促使自己不斷學習與進步。
兩個多月的實習雖然短暫,收獲卻很大。學生們不僅初步掌握了法律從業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技能,學會了一些基本的技巧,也深深體會到作為一名法律人的艱辛與不易,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對法律人這一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體驗到了其中的酸甜苦樂。
然而,實習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一是基本功不夠扎實,導致自信心不足,不能大膽提出自己的見解,做起事來總有些畏首畏尾,不夠果斷,影響工作效率和實習效果。二是工作不夠耐心,對一些重復性的案卷裝訂工作現出厭煩情緒,不能堅持耐心細致地做好每一件瑣碎的事。因此,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生活中需不斷積累,不斷提高,扎實掌握好基礎知識,提高辦事效率。
總之,在這次實習當中我們組的每一位同學都真正認識了自己,初步體會到了社會的復雜性和社會責任感,在實習中鍛煉了自己,提升了自己,收獲了一筆寶貴的經驗和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