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一直都是我們的重點工作,那么一起看看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怎么寫吧!下面給大家分享森林草原防火應急處置預案(精選8篇),歡迎閱讀!

草原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篇1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于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并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草原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 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 委會主任

成 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

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

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

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

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

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 長:

成 員: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草原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篇3

一、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機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實施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最大程度減少森林草原火災及其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條例》《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榕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

(三)適用范圍

森林草原火災的搶險救災指揮工作,原則上以當地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為主。本預案適用于需要由縣安委辦或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直接參與指揮協調或經縣人民政府授權,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與各鄉鎮人民政府聯合組織指揮的本縣內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草原火災,適用本預案。

(四)事件分級

根據森林草原火災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處置需要,森林草原火災劃分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 (Ⅳ級)四個等級。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及職責

榕江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森防指”)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和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公安局局長、縣應急局局長、縣林業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武部、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信和商務局、縣審計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和科技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生態環境局榕江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武警中隊、縣氣象局、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縣供電局、縣電信局、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負責人及22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社區服務中心鄉鎮長、主任擔任。在縣安委會統一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條例》及本預案的實施;組織、協調、監督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召開防火工作例會;對全縣森林消防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資源進行統一調度,必要時,直接指揮森林草原火災現場的撲火救援工作;統一協調武警、公安消防以及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森林撲火救災。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局局長兼任。主要職責:負責特別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綜合協調工作;督促落實縣森防指的決定和指示;指導、督促鄉鎮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執行;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組織培訓森林防火專業隊伍;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縣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督促檢查和維護管理森林防火設施設備,組織加強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匯總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并及時報送州森防指辦公室和縣委、縣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應急演練,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實施森林草原火災的預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負責森林防火專家組的聯系工作,承辦縣森防指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部門及職責

縣應急局: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的行政監督,督促同級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配合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森林草原火災中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森林草原火災行政責任的調查,并及時向縣森防指提出森林防火和撲救工作計劃及物資保障、人員組織、物資征用及賠償計劃方案,保障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具和器材的供應調配。協調指導災后重建。

縣林業局: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森林防火應急知識科普宣傳教育工作;協助縣森防指開展全縣森林防火計劃安排和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滅火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做好檢測預警、防火設施建設、火源管理等工作;負責火燒跡地的植被恢復。

縣教育和科技局:負責將森林防火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校的教學安排,協同有關部門作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當森林草原火災直接威脅中小學校時,負責師生的疏散、轉移和災區學生的安置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組織疏導通往災區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組織對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偵破和查處;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穩定。

縣人民檢察院:負責參與草擬森林防火重要的規范性文件,快捕、快訴森林草原火災案件,必要時派員提前介入參與案件偵查工作。

縣人民法院:負責參與草擬森林防火重要的規范性文件,及時受理森林草原火災案件,快審、快判森林草原火災案件。

縣民政局:負責指導開展森林草原火災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工作;對在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中因公犧牲、致殘的人員,按照職責權限承辦追認烈士的申報或傷殘等級評定等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申報、籌集和撥付森林草原火災預防、撲救資金,加強森林防火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助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搞好風景名勝區和城市公園、公共綠地的防火規劃設計,配合林業行政部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做好有關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 負責落實森林防火專用車輛通行的優惠政策,對森林消防制式車輛實行免費優先通行措施;在撲救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時,及時協調征用其他民用交通運輸工具,保障撲火救災運輸暢通。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指導行業主管部門編制全縣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積極申報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縣農業農村局:協調指導加強林區農村生產用火的管理;當森林發生火災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并負責組織災后生產自救工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供應和管理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組織醫務人員及時搶救火災中的傷病員和應急處置工作中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做好災后防疫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報道,播報森林火險天氣等級預報、森林草原火災預警預報和公益性森林防火廣告。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組織退役軍人做好森林防滅火應急防范和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配合部門做好受災人員疏散救援工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和協調受災國有林場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再就業工作,組織災后群眾勞務輸出。保證國家對森林草原火災區職工、居民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縣工信和商務局:負責做好火災撲救和災后安置期間的糧食等物資調配供應。

縣供電局:負責檢查維護林區電力線路的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電力線路沿線發生森林草原火災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衛星遙感火險監測,按時提供長、中、短期天氣趨勢分析,及時做好森林火險天氣預報,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指定火災現場附近氣象臺、站適時進行天氣監測預報;根據需要做好人工增雨作業。

縣電信局、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負責保障撲火救災指揮部與撲火現場的通信聯絡暢通。集群發送禁火令及森林草原火災相關信息,指導扶持全縣森林防火通訊網絡建設,保證國家對森林防火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縣人武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武警中隊: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武警部隊、消防部隊參加護林防火工作;根據需要就近調集兵力,參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

(四)撲火前線指揮部

縣人民政府啟動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后,當地人民政府領導和有關人員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并根據撲火工作需要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應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火災現場偵察,掌握火場及周圍的具體情況(包括燃燒面積、森林可燃物類型;火災現場地形、地勢、風向、風速、氣溫、火勢蔓延速度;火災現場周圍的居民、設施以及影響火災撲救的有關條件);

2.制定撲火作戰計劃(包括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措施);

3.計算所需撲救力量,合理劃分撲火戰區,進行具體分工,組織指揮撲火戰斗;

4.掌握撲火進程,并根據火災現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撲火力量;

5.做好火災現場后勤物質保障的分配和落實,確保撲火的基本需要;

6.做好火災現場撲救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嚴防人員傷亡事故。

7.向本級森防指報告火災現場情況,及時傳達、落實上級的命令、指示。

8.火災撲滅后,組織力量清除余火,并派人看守火災現場,嚴防死灰復燃。

(五)應急管理專家組

建立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應急專家咨詢機制。由縣應急局牽頭成立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專家組,負責森林火險、火情的評估和分析,提供技術咨詢,提出應對建議和意見;必要時,參與現場應急處置。

三、監測預警

(一)監測預報體系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及其有關部門要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建立森林草原火災監測制度。要根據森林草原火災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全縣森林草原火災監測報告網絡。縣應急局、縣林業局要健全值班制度,加強對森林草原火災有關氣象要素觀測,及時掌握轄區內氣象要素的變化,縣林業局要充分利用衛星、林火氣象自動觀測站、森林火險氣象預報、高山瞭望臺及地面巡邏的平臺,對森林火險、火情進行全方位監測,設立專門機構并組織專門人員觀察了解森林植被含水率的變化狀態。

(二)預警發布

森林草原火災預警信息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種類森林草原火災的發展態勢綜合評估確定預警級別或者提出預警級別建議。森林草原火災預警級別分為一級(特別嚴重)、二級(嚴重)、三級(較重)、四級(一般)四個等級,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表示,其中紅色、橙色為森林高火險預警信號。

藍色預警信息由事發地縣林業局批準后發布。

黃色預警信息由州林業局批準后發布。

橙色預警信息由省林業局批準后發布。

紅色預警信息由省林業局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或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授權發布。

預警信息內容:森林草原火災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四、信息報告

(一)基本要求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要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及其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森林草原火災的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報告。

(二)責任主體及時限規定

1.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有監管責任的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災后,必須立即向所在地鄉級人民政府及其林業主管部門報告。

2.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鄉鎮人民政府必須第一時間向縣人民政府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后2小時。

3.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縣人民政府及縣應急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州人民政府及州應急局報告。

五、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森林草原火災實行分級響應,根據應對工作需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應對一般森林草原火災時,啟動Ⅳ級響應。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災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領導災區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指導或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應對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時,啟動Ⅲ級響應。在省、州森林防火指揮部的領導下,縣人民政府領導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省、州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指導或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應對重大森林草原火災時,啟動Ⅱ級響應。在省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指導幫助下,由省人民政府領導災區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和省林業局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工作。

應對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時,啟動Ⅰ級響應。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的統一領導下,由省人民政府領導災區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和省林業局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工作。

(二)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1.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要在森林草原火災后的第一時間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應急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2.發生具有全縣影響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成立森林草原火災新聞發布工作小組,工作組組長由縣政府辦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政府辦、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等有關部門派員組成。在縣森防指的領導下,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省、州、縣主要新聞媒體、重點網站和手機短信等發布信息。

(三)應急響應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鄉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應組織足夠力量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火場清理經驗收合格,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同時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火案查處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草原火災后,縣森防指要迅速組織公安、檢察、林業等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上報。

草原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各項應急處理重大森林火災的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件,確保縣政府在處理重大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2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法庫縣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工作。

1.3基本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落實各項責任制的原則。

1.3.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盡職盡責,確保快速反應的原則。

1.3.3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則。

1.3.4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原則。

1.4啟動條件。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場5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對林區居民、自然保護區、風景區及重要設施構成極大威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并有繼續發展趨勢;各鄉(鎮)、經濟開發區請求救助或縣政府提出要求時,按有關程序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組織領導。

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實行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行政領導負責制。我縣設立三級森林防火組織,分別為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設在縣林業局,各鄉(鎮)、經濟開發區及各村(社區)也要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村(社區)的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的直接領導下,切實擔負起撲救森林火災的重要職責。對發生的重大森林火災應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并成立相應的組織指揮體系。

2.1.1“前指”總指揮:由副縣長徐鳳貴擔任。全面負責火場的組織撲救工作,組織、研究、制定撲救實施方案,調度指揮各方面撲火力量,處置緊急情況。

2.1.2“前指”副總指揮:由縣林業局局長孫繼祥擔任。負責協助總指揮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承辦總指揮分配的其他任務。

2.1.3總調度長:由總指揮臨時任命。負責“前指”的各項協調工作,監督、落實各項工作方案和撲救措施,匯總各工作組的綜合情況,組織起草綜合調度情況報告。

2.1.4撲救指揮組: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火災撲滅后,負責火場的檢查驗收。

2.1.5力量調配組:負責火場撲救人力、物資的調配,協調落實公路運輸車輛等事宜。

2.1.6通訊信息組:負責組建火場通訊網及報務工作,確保火場內外的信息暢通和報務工作的充分落實。

2.1.7后勤保障組:負責火場前線所需食品、被裝、油料等物資的儲備和調配。

2.1.8綜合材料組:起草階段性火場報告和綜合情況報告,同時負責“前指”文秘工作。

2.1.9火案調查組:負責火災調查、火災查處及“前指”安全保衛工作。

2.1.10宣傳報導組:負責火場宣傳和接待記者及新聞報道工作。

2.1.11救護安置組:負責協調救護傷病員和安置災民工作。

2.1.12撲火督察組:負責督察各參加撲火工作單位和人員執行任務情況,督辦各項任務的落實。

2.2職責任務。

2.2.1縣人武部:在撲救重大森林火災時,根據有關部門請求,依據《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等有關規定,組織所屬力量、協調當地駐軍及時參加撲救。

2.2.2縣法院、檢察院:對火災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災責任事故的行政領導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2.3縣發展計劃局:負責安排應對森林火災的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

2.2.4縣財政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要在資金上予以保障。

2.2.5縣公安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縣消防部門參與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公安干警協助做好火災區域內治安管理、指導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

2.2.6縣民政局:當發生重大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民政部門做好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2.2.7縣交通局:負責運送撲火隊伍和撲火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

2.2.8縣衛生局:負責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2.2.9縣教育局:負責對全縣中、小學生開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2.2.10縣廣播電視站:負責火災現場的正面報導和宣傳,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

2.2.11縣氣象局:及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和高火險警報的發布工作。

2.2.12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武警的官兵參加森林撲火救災工作,配合火災發生地公安機關維護火災現場治安秩序。

2.2.13縣移動通信公司:負責火災現場應急通訊網絡暢通,提供各種特殊通訊服務。

2.2.14縣農電局:根據災情需要,及時切斷電源,火災撲滅后及時恢復災區供電。

3、預防、預報和報告

3.1預防。

全縣各級森林防火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力度,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并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2預報。

根據縣氣象部門對氣候的中長期預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向全縣發布重點地區高火險警報預報;縣氣象部門依據天氣預報信息,制作全縣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在法庫電視臺天氣預報等欄目中向全縣發布;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要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預報。

3.3報告。

縣、鄉、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對發生的各種森林火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逐級上報,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縣防火辦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向“前指”總指揮及縣政府報告,并在1小時內向市防火辦報告。縣防火辦值班電話:12119。

4、火災判斷

全縣森林防火重點劃分以下6個區域:

1號區域包括:法庫鎮、孟家、十間房、東大嶺;

2號區域包括:登仕堡、丁家房、五龍山;

3號區域包括:包家屯、臥牛石、葉茂臺;

4號區域包括:南、北八虎山;

5號區域包括:大孤家子、馮貝堡、三面船、依牛堡;

6號區域包括:柏家溝、和平。

5、火災撲救

5.1撲火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由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指”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逐級指揮。下級前線指揮部必須執行上級前線指揮部的命令,上級前線指揮部通常不應越級下達命令,避免指揮混亂。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的,要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項工作分指揮部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指揮工作。部隊在執行滅火任務時,內部設立相應的撲火指揮機構,在當地政府“前指”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

5.2撲火原則。

5.2.1堅持“以人為本”,重點保護人民群眾(包括撲火人員)生命財產和居民地、基礎設施等重點部位安全。

5.2.2堅持科學撲救,“阻、打、清”相結合,努力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5.2.3堅持整體圍控、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5.2.4實行“專群結合、以專為主”,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部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

5.2.5實行分片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健全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5.3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氣象、自然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6、后期處置

6.1火案查處。

縣森林公安局負責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6.2火場驗收。

明火撲滅,火場基本控制后,撲火隊伍和看守火場隊伍要辦理交接手續。要組織足夠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場,看守時間不少于24小時。由縣“前指”對火場進行全面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氣”的標準,確保不會復燃后,才能下令撤離火場。

6.3火災評估。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在火災撲滅后2日內,及時將火災造成的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縣政府和市防火辦。

6.4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

火災發生后,縣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治療,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6.6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撲救工作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防火改進措施。

7、綜合保障

7.1后備力量保障。

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要重視后備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相互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7.2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保障處置突發森林火災時所需的資金。

7.3技術保障。

縣氣象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情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

7.4培訓演練。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有計劃地分別對撲火指揮員、森林消防隊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開展撲火技能、戰術和安全避險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對人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教育。同時,對林區民兵應急分隊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工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講座,以提高撲火后備力量的業務素質。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火災肇事者依法進行責任追究;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行政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草原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上級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機制,依法科學安全高效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草原資源,維護國土生態安全。

(二)編制依據

依據《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市區以外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的應對工作。

(四)工作原則

森林草原火災的應對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協調聯動,屬地為主、分級響應,以人為本、科學撲救,以專為主、專群結合,領導靠前、重兵撲救的原則;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有關預案開展工作。

(五)災害分級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農業部關于印發〈草原火災級別劃分規定〉的通知》的規定,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草原火災分為一般(Ⅳ級)草原火災、較大(Ⅲ級)草原火災、重大(Ⅱ級)草原火災和特別重大(Ⅰ級)草原火災。災害分級標準見附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指揮機構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林草局局長任常務副總指揮長,有關副秘書長、市森林消防支隊主要領導,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林草局,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分管領導兼任。成員單位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外辦、市廣電局、市林草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氣象局、昆明警備區、武警昆明市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森林消防支隊、市森林警察支隊、昆明供電局、中國電信昆明分公司、中國移動昆明分公司、中國聯通昆明分公司、中國鐵塔昆明分公司組成。

(二)主要職責

市指揮部: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下,負責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有關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一般森林草原火災及火情應急處置工作。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基礎性工作;聯動調派地方專業撲火隊伍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提出森林消防隊伍、森林航空消防隊伍、消防救援隊伍和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需求計劃;負責火情信息的上傳下達,歸口管理;組織專業力量對森林草原火災現場進行調查,建立專項火災檔案,提出災害恢復的意見建議。

市應急局: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協調銜接森林消防隊伍、森林航空消防、消防救援隊伍和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責妥善安置災民,開展受災群眾救助工作。

昆明警備區: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及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武警昆明市支隊: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市森林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所屬森林消防隊伍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發揮主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做好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地村莊民房、文物古建筑及重點目標的消防安全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調度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所需應急資金,并監督使用。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偵破森林草原火災刑事案件;負責疏散受火災威脅的群眾,維護火場周邊地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撲火救災交通暢通。

市氣象局:負責及時提供火場及周邊地區的適時天氣預報,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指導當地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和轉移安置點的衛生防疫工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保障無線電通信專用頻率、網絡暢通,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做好火場應急通信保障。

市政府新聞辦、市廣電局:負責按照火場指揮部的要求,聯系有關新聞媒體,做好森林草原火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三)撲火指揮體系

發生森林草原火災,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由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滅火機構負責指揮。發生燃燒超過3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各縣(市)區應當啟動縣級應急響應預案指揮撲救;跨市、縣(市)區界的一般、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有關縣級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并根據聯防機制協調指揮,必要時由市指揮部協調、指揮;市指揮部督促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重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級直接指揮撲救的森林草原火災,由市人民政府決定。

啟動縣級以上應急響應時,應當在森林草原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統一指揮火場撲火力量。參加前方撲火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軍隊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接受地方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撲火前線指揮部設指揮長1人,副指揮長若干人,根據需要設若干工作小組。

指揮長:由本級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作為火災現場最高指揮員和決策者,全面負責火場的組織指揮工作,組織制定撲救方案、調動撲火力量,安排部署撲救工作,并監督執行;對上級指示、批示和有關要求負責貫徹落實。

副指揮長:由本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領導、下一級政府領導和軍地主要參戰力量負責同志擔任。協助指揮長工作,按照前指分工和指揮長安排做好有關工作。

指揮撲救組:負責火場偵察,標繪火場態勢圖,提出撲救方案建議;負責火場前線的組織指揮工作,調配撲火力量,快速有效撲滅明火。

信息聯絡組:負責做好參與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各有關單位、部門的協調、調度工作;負責對火場信息進行調度、收集,起草火情報告,確保政令及火情信息暢通。

綜合保障組:負責火災撲救期間所需食品、被裝、機具、油料等后勤物資的組織和配送;負責組織火場應急通信、醫療救護、氣象服務、向導服務保障工作。

安全交通組:負責組織人員對森林草原火案進行查處;負責維持火場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及保障撲火車輛的快速安全通行,負責災區群眾的.安全轉移安置工作。

隔離帶開挖組:負責組織有關力量及工程機械,實施防火隔離帶開挖工作。

航空消防協調組:負責撲火現場飛機調度、地面保障、空中偵察火情和實施吊桶灑水作業。

火場清守組:負責組織人員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場,對火場進行檢查驗收。

火場督查組:負責督促檢查火場指揮部各項撲救措施的落實情況。

宣傳報道組:負責聯系、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協調做好撲火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專家咨詢組:負責對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重大決策和災情評估等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

各工作組組長通常由本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具備有關職能的成員單位領導或下一級政府、部門領導擔任。

三、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一)火險預測預報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或市氣象局發布的森林火險氣象等級,出現四至五級森林高火險等級時,利用電腦、手機網絡向各縣(市)區發布預警提醒信息,并提出工作要求。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后,市、縣兩級氣象部門負責監測火場天氣實況,適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

(二)森林草原火監測

市指揮部辦公室利用接收到的國家衛星林火監測數據,及時掌握熱點變化情況,并按要求逐級核查反饋。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后,利用建成的視頻監控系統及瞭望臺、巡護人員、巡護飛機對火場實施立體監測,密切監視火場動態。必要時,在森林草原火災現場設立火場觀察站(哨),實時監視森林草原火發展態勢。

(三)信息報告

森林草原防火期,全市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應當建立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設置森林草原火情報警及值班電話,接收森林草原火情報警、報告。發生森林草原火情,按照“有火必報”的原則,各縣(市)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準確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歸口報告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并及時將火情通報給受威脅地區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發生燃燒超過3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或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森林草原火災,縣(市)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必須書面報送《重要森林草原火情報告》。應急等部門通常從本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獲取火災信息,報送、發布火災信息須經本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認可。對以下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向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和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抄送市應急局,同時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和部門:

1.初判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3.威脅居民區(點)或者重要設施的森林草原火災;

4.1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5.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面山影響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6.省、州(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7.需要省支援撲救的森林草原火災;

8.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草原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視火情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后,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第一時間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控制初發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災和較大森林草原火災,由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撲救。必要時,應及時提高響應等級。

(二)響應措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滅火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1.撲救火災

按照“小火大打、重兵撲救”的原則,立即就近組織基層應急隊伍、縣(鄉)地方專業撲火隊和森林消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消防救援隊伍、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及調派挖掘機、消防水車等大型裝備參與撲救。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植被因素和火場態勢,科學制定撲火方案,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確保撲火人員安全。嚴禁安排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在一線指揮;嚴禁組織婦女、中小學生和其他不適宜人員參加撲火;嚴禁組織未經培訓的人員直接撲打明火;嚴禁無組織自發撲火。

2.轉移安置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生活和必要醫療衛生保障。

3.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成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4.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康復、撫恤、評殘、評烈。

5.保護重要目標

當村寨、景區景點、軍事設施、儲備庫、油庫、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通信設施、電力設施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森林草原火災專業撲火隊、消防救援隊,通過開設隔離帶、消防車噴水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6.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受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7.發布信息與新聞報道

各新聞單位對森林草原火災的報道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火災發生地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或撲火前線指揮部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森林草原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情況等。

8.火場清守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隱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9.應急結束

在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并通告有關方面。

(三)市級層面應對工作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等,結合本市實際,市級層面應對工作由低到高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1.Ⅳ級響應

(1)啟動條件

①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和高危火險區,3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燃燒超過6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Ⅳ級響應。

(2)響應措施

①市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牽頭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調度火情信息,掌控縣級撲救工作開展情況;

②根據縣(市、區)請求,調派專業撲救力量,協調森林航空消防飛機進行支援,市林草局、市應急局視情派出聯合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撲救工作;

③市指揮部辦公室向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和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火災信息,并抄送市應急局;

④指導做好重點目標物及危險源保護,防止次生災害。

2.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①發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和高危火險區,1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燃燒超過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由市指揮部領導啟動Ⅲ級響應。

(2)響應措施

①市指揮部及時調度了解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②市指揮部領導帶領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縣(市、區)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③根據縣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和實際需要,聯動調派全市森林消防隊伍、地方專業撲火隊伍,協調森林航空消防飛機、消防救援隊伍、解放軍、武警部隊等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

3.Ⅱ級響應

(1)啟動條件

①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和高危火險區,48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燃燒超過7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已經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指揮部領導向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報告,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啟動Ⅱ級響應。

(2)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①市人民政府在森林草原火災現場成立市級撲火前線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長,統一指揮撲救工作,調整加強原有應急工作組。火災發生地的縣級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有關工作;

②市級撲火前線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開展火情會商,研判火場態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制定撲救方案,并監督執行;

③協調增調森林消防隊伍、地方專業撲火隊伍、森林航空消防飛機、消防救援隊伍、解放軍、武警部隊等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必要時,請求省人民政府調派全省專業撲救力量聯動支援。

4.Ⅰ級響應

(1)啟動條件

①初判達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災;

②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和高危火險區,7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燃燒超過120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報告,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啟動Ⅰ級響應。

(2)響應措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指揮長,統一指揮撲救工作,并全面加強撲火前指組織指揮力量。火災發生地的縣級黨委、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有關工作;

②市級撲火前線指揮部協調增調全市一切撲火救援力量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請求省人民政府增調全省專業撲救力量聯動支援;

③全面加強撲火救災各項保障工作和重點目標物保護、受災群眾轉移安置、新聞發布等其他重大事項。

發生市人民政府已經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的森林草原火災,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五、撲救力量的組成和調動

(一)撲救力量的組成

各級森林消防隊、地方專業撲火隊為第一梯隊,主要負責撲打火線;解放軍、武警組成的應急撲火隊為第二梯隊,主要負責開設隔離帶、運輸撲火物資、清守火場;當地民兵、干部群眾為第三梯隊,主要負責后勤保障等任務。

(二)社會力量的參與

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熟悉山情、林情、社情的地方力量,參與撲火救災后勤物資運送、向導帶路等各項保障服務工作。

(三)跨區增援力量的調動

增援力量以森林消防隊為主,地方專業撲火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必要時協調解放軍、武警、民兵預備役及森林航空消防增援。當需要跨縣(市、區)調動森林消防隊、地方專業撲火隊增援撲火時,由發生火災的縣(市、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向市指揮部提出請求,市指揮部批準實施。市森林消防支隊接到指令后按照規定安排隊伍執行滅火任務;各縣(市、區)專業撲火隊的調動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向調出縣(市、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下達調動指令,由調出縣(市、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組織前往增援。跨州(市)調動增援力量由市指揮部向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提出請求。需要協調調動解放軍、武警、民兵預備役和航空消防援救力量增援的,由市應急局商75集團軍、昆明警備區、武警昆明市支隊及森林航空消防機構,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六、后期處置

(一)火災評估

縣(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并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森林草原火災損失評估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刑事案件偵破。

(二)工作總結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完善改進工作措施。要對典型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進行評析,納入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戰例庫,為指揮員和專業力量培訓、撲救實戰提供經驗借鑒。

(三)約談整改

市指揮部發現基層森林草原防滅火存在較大問題的,可以約談所在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和及時整改,約談整改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四)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政策,對在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依法、依規追究森林草原火災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綜合保障

(一)撲火隊伍保障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以地方專業撲火隊、森林消防隊等受過專業培訓的撲火力量為主,解放軍、武警、民兵預備役等撲火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力量參與后勤保障工作。

各地按照省、市有關要求,每個Ⅰ級、Ⅱ級、Ⅲ級火險縣(市、區)及森林草原防火重點單位、重點鄉(鎮)要分別組建不少于60-90人、30-60人、30人、20-30人、15人的森林草原火災專業撲火隊。市、縣、鄉、村四級要依托駐地解放軍、武警、民兵預備役等力量,分別組建不少于300人、100人、30人、15人的應急撲火隊,以保障撲救工作需要。

(二)運輸保障

跨區增援撲火兵力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公路輸送方式自運為主,根據需要,協調公安、交通部門確保道路暢通。

(三)航空消防飛機保障

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后,由市應急局商護區航站調動;需要跨護區調動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增援時,由市應急局向省應急廳提出申請,由省商有關森林航空消防機構協調落實。

(四)工程機械保障

需要協調武警第二機動總隊某支隊出動工程機械參與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由市應急局商有關部隊,按有關規定執行。縣級有關部門按規定做好撲火救災工程機械聯絡調派工作。

(五)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各級通信信息保障部門應保障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通信暢通:需要公共移動通信網絡保障的,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當地通信公司設立臨時基站,保證公共通信網絡覆蓋撲火指揮區域;火場超短波通信網絡需要應急保障時,由市、縣兩級利用火場應急通信保障車和移動中繼系統提供火場應急通信保障。

(六)物資保障

市、縣(市、區)、鄉級分別按照不低于100萬元、30萬元、5萬元的標準,儲備應對森林草原火災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保障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需要。

(七)后勤與醫療衛生保障

發生森林草原火災,由屬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火場后勤生活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當地有經驗的外科、內科、骨科、燒傷科醫生組成火災現場醫療救護組,及時為受傷和患病的撲火人員提供醫療救護服務。

(八)技術保障

為保證有效撲滅森林草原火災,要組織林草、滅火、氣象、航空、通信、測繪等行業的專家成立專家組,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實戰方法研究,為撲火救災提供科學指導和決策依據。

(九)資金保障

縣(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森林草原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切實保障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撲救所需支出。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需要增加臨時性滅火經費的,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培訓演練

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有計劃地對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廣大干部職工、群眾開展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普及避火安全常識,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八、附則

(一)災害分級標準

1.森林火災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2.草原火災

(1)一般(Ⅳ級)草原火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

②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的;

③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較大(Ⅲ級)草原火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

②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以下的;

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3)重大(Ⅱ級)草原火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

②造成死亡3人以下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4)特別重大(Ⅰ級)草原火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的;

②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的;

③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二)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三)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印發實施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四)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草原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篇6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結合本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tV2288.com 通知范文吧】

一、指導原則

森林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森林火情,均啟動本預案。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全權指揮撲救,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和森林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內的;

2、大風天氣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鎮撲火隊伍和友鄰村委會協助支援的。

三、啟動程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禁止越級上報。

1、各村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延誤。

2、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體情況并立即組織鎮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隨時了解掌握火場情況,為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5、切實抓好善后處理及總結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張國平同志擔任,劉道城(黨委副書記)同志任副總指揮,鎮班子成員、鎮林業站負責人及各村(居)委會書記(主任)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鎮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級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村級防火應急預案。

工作職責:

①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

②實施森林防火各項應急措施;

③發布同級政府及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告火情;

⑥做好受災群眾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林業站。由xxx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xxx),xxxxx為成員。

工作職責:

①及時掌握全鎮森林防火動態及火災情況;

②督促檢查各村委會、森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情況;

③貫徹執行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④協調各村委會、各森林經營單位組織森林防火工作;

⑤負責處理各有關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要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前線指揮部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場態勢,組織鎮撲火隊員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撲火力量的組織、調動

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匯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鎮撲火隊伍在森林防火期間要隨時處于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準各行其事,對參加撲救森林火災有功單位和個人,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戰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撲火戰斗的后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派出所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衛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6、善后處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后,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后處理工作,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寫出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時要組織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草原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篇7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確保學校安定,維護師生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堅決消除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迅速撲救可能發生的大面積火災,遏制和減少大面積火災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和保障學校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為全校師生創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學習環境。

二、組織機構及任務

1.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職 責:強化全體師生員工的火災防范意識,督促“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的.貫徹落實,全面負責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2.現場指揮組

總指揮:現場職務最高的校領導。

職責:下達滅火搶險命令,組織調動人員增援,協調保證水源正常供應,調動滅火器材、逃生自救裝置等,督促各行動組完成搶險任務,及時啟動應急疏散預案。

3.疏散引導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職 責:

(1)疏散指揮人員進入指揮現場,用語言、手勢、聲音指揮人員疏散。

(2)到達火災現場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圍觀教職工及學生,宣傳動員、穩定人員情緒,引導被圍困人員開展自救和防護,同時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組織逃生,被圍困人員以最快的速度撤離火災現場,消防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搶救被困人員。

(3)在疏散被困人員時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設施、設備和工具進行疏散。

(4)調動機動人員,及時解決疏散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異常和緊急現場。

(5)組織人員對爆炸危險物品、貴重物資和影響滅火戰斗的物資進行疏散。

(6)平時要對每個成員及學生進行培訓,明確各自崗位和任務。

(7)疏散過程中,師生應保持高度的冷靜,有條件的用濕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煙塵吸入。

(8)若火勢較大,無法疏散,可就地進行自我防護,等待并配合救援。

4、醫療救護組主要任務

組長:xx

職 責:

(1)滿足急救醫療救護用具和急救藥品。

(2)對火場中的受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或傷病程度隨時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需要入院進行治療的危機傷病員要及時送往醫院。

5、通訊聯絡組

組員:xxx

職 責:

(1)按工作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具體情況,向全校發通知,聯絡相應救援單位。

(2)及時派出人員迎接前來救援的單位及車輛。

6、學校內一旦出現火情警報,各行動組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積極進行滅火、緊急疏散、人員自救等工作。

三、火災事故疏散搶救響應步驟:

全體生活教師、值班人員、住宿學生應嚴格按預案規定行事。

1、火災發生后,學生要保持鎮靜不要慌張更不要擁擠,在火勢較大的情況下想辦法立即逃離現場。

2、發生火災(或事件)后第一時間報告值班室值班人員,值班人員立即報告值班領導。

3、在宿舍區內,學校專門設有消防器材,寢室長第一時間,啟動滅火器,先滅火,其他同學應采取自救措施。

4、在火勢較大,煙大,樓門封閉的情況下,立即撥打通知值班老師或報警。樓內學生大聲呼救或用濕毛巾捂住嘴迅速逃生。

5、保安人員負起職責立即采取行動,取下滅火器沖向事發現場滅火,并組織工作人員、學生一同滅火。

6、火災發生后,安全小組立即通知醫務室人員到達現場組織搶救;

7、在火災現場如有易爆物質,首先轉移該物質以防止爆炸的發生;

8、發生火災后立即切斷電源,以防止撲救過程中造成觸電;

9、如電器起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撲救;

10、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始終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嚴禁因拯救物資而置生命于不顧;

11、對傷者實施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12、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四、火災善后工作

1、事故調查

在學校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學校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消防部門配合進行災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責任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結論

依據火災原因及調查結果,由消防部門作出事故結論。

3、事故處理

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校內規章制度,由以上各組共同研究,以書面材料報校領導。

4、事故通報

根據處理結果和校領導的指示,由學校發文進行通報,以示警示。

五、其他事項

本預案從印發之日起執行。各行動組要組織本組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有關法規、消防和自救常識。各學生住宿和活動場所的管理部門要制定火災發生時人員疏散和自救預案。

草原火災救治應急預案 篇8

20xx年春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演練腳本6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于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并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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