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小工程施工合同(推薦十一篇)
2026-02-03 簡易小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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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全稱):___
承包人(全稱):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___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積約___平方米。工程內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澆筑等,概算約為__萬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完工。
三、質量要求及獎懲措施:
1、確保合格(由村兩委組織邀請專業人員驗收),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村內主干線路面按四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標準建設,質量目標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標號C25標號,板厚15cm,彎拉強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應進行各項物理性能指標試驗,其中粗骨料必須采用碎石,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根據材料各項指標和水泥的實際標號,選擇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廠證明、質保單);施工中試驗規程應嚴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施工。③路面應采取橫向拉毛或機具壓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應符合施工規范要求,路面與其他構造相接應平順,做到路面邊緣不積水。④混凝土鋪筑后按施工規范要求養護;混凝土路面外觀無脫皮、印痕、裂紋、石子外露和缺邊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規范和工藝要求。⑤工程檔案資料及試驗資料送___村委會一份備查。
3、獎懲措施:承包人必須嚴格按有關規范、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承擔返工損失,保質期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結算以承包價為基礎,其承包單價為水泥路面板厚15CM單價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經驗收合格待上級撥款到位后付至總工程款90%,并返還履約保證金;暫扣10%作為工程質保金,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1月內付清。
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弍萬元,履約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后退回。
七、獎罰措施:
1、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罰100元。
2、承包人在決標后須向乙方遞交本工程投標時的項目管理班子詳細名冊,要求項目經理到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抽查時發現擅自缺崗除責令到崗外,處以每人每天罰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簽訂后不得轉包,否則視為棄標,履約保證金將不退還,該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標。
3、承包人必須接受發包人的監督員監督,接受整改意見。
八、安全責任:
1、施工前由發包人負責清理好在施工范圍內的農作物;施工期間有關政策處理糾紛由發包人負責。
2、承包人施工期間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三員三證齊全),并做好安全保險等相關手續,若由承包人引起的發生人身安全和行車安全、群眾糾紛等大小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補償均由承包人負責。
九、該工程的招標文件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應遵守建筑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有關政策。
十、該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與義務按國務院20xx年1月20日頒發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發包人各執一份,___辦公室存檔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承包人:___
代表:住所: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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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二、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十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
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約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
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一、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備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二、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三、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一、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三、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
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一、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二、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一、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二、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四、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一、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二、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三、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一、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按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二、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分部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37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三、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四、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五、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六、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七、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八、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
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付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三、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查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查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二、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三、合同價款或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一、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二、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三、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銀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三、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五、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六、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一、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四、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五、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七、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二、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施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能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四、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一、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三、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一、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二、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乙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六、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
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方雙方按約定分享。
八、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九、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一、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一、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二、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三、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2)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1.5%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險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書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七、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一、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為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
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四、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一、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其為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應從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綜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一、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二、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三、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一、甲方要求采取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施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四、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三、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三款(2)條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二、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三、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一、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三、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四、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五、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一、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二、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 簡易小工程施工合同 ?
園林小工程施工合同篇1<\/h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包括工程的名稱、地點、材料等內容)采用意大利para遮陽蓬面料),原有陽光棚更換耐力板(耐力板采用5厘透明板)。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
三、工程數量確認:西瓜布篷:5米的=4個、2.55米的=3個、長方布篷
四、工程日期:7個工作日(停電、下雨、小區規定的不能施工日除外)
五、工程質量:嚴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同行業驗評之合格標準。
六、工程驗收方式:工程竣工之后,根據合同要求,甲方應當在竣工日內驗收。
七、工程造價:合計元。(大寫:元)
八、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鑒定日甲方付給乙方預付款元。甲方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甲方若逾期付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九、保修內容和期限
十、雙方的其它義務:
甲方義務:
1、施工許可證:2、施工現場應具備開工條件,并保證路通、電通、水通等施工進場條件。
3、甲方駐工地代表應當深入施工現場,對乙方的進場材料進行驗收,檢查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保持與乙方工地負責人的溝通,搞好協作,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及時組織對工程驗收。
乙方的義務:
1、必須使用甲方確定的各種原材料,確保工程質量。
2、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責應由甲方負責。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愿訂立,簽字生效,若一方違反,應按合同總價款5%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小工程施工合同篇2<\/h2>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總額:
二、工程內容:
第一條工程范圍:按甲方審定的乙方預算范圍內全部。
第二條工程期限: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氣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時,工期可順延)
第三條質量標準:在工程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有關園林工程施工標準,必須符合各項驗收規范。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符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凡非包工包料項目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條施工條件:
1、甲方在開工前應做好“三通一平”(路、水、電通、場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變更,或增加施工項目,應提前通知乙方,并追加相應的工程款項用于施工。工程工期應順延。
3、工程設計及預算如有漏列項目或差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審查后可作變更修正。竣工結算時依照工程決算書為準。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必須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按甲方規定及時申報驗收各分頂工程,未經驗收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2、確保苗木整齊均勻,生長旺盛。具體負責保活期內的所有苗木各項養護工作,確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長,保持良好的綠化景觀。
3、所有苗木保活期為年。保活期內若有苗木死亡,須及時更換、補種,以確保整個綠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對于工程觀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進場前需提供實物樣板,并經發包方認可后方可進場施工;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隱蔽構筑情況不明時,應謹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承包方對地下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6、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的人員及設備用于環境衛生的保潔;施工單位有義務對現場道路進行保潔與保護,如有污染或損壞則需無條件修復完整,否則發包方將委托其他單位修復,所需費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綠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須提供二年內詳細養護管理計劃及實施方案,經批準后即成為養護期內考核檢查之依據。如承包人養護工作不力,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則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若在規定時間內承包方未能及時養護,發包方有權另找其它單位養護,其費用由發包方從質量保證金(又名養護期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0%)中扣除,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補齊。
8、乙方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分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必須具有相應施工項目施工資質,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前,總包單位必須提供相應材料并必須取得業主書面認可后方可施工。
2、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施工質量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該工程無預付款,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后,付合同價款的,后經復驗合格,再付合同價款的;工程竣工后,經甲方或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再付,余款審計完畢養護期結束后付清,并由承包方出具相應的正規稅票。
2、本合同造價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
單價根據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子目投標單價一次性包死,投標單價中已包含施工單位完成該項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潤及風險與養護維護費用。結算時單價不予調整,總價根據實際子目和數量調整。(清單及規格見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提交審計機構審計,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拖延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2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驗收,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小工程施工合同篇3<\/h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業主姓名:
2、工程地點: 業主電話:
3、工程范圍;以本工程甲方與業主的合同、報價清單(方案圖)、施工圖和說明中所含全部工作內容;
4、工程期限:開工至竣工期限為 天;
5、工程承包方式:乙方以全包工、包材料的方式向甲方承包;
二、工程質量標準
1、以國家相關驗收規范和《園林景觀土建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執行;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達不到驗收規范標準,或因材料未送樣、與業主和甲方勾通不暢、工作失誤等引起業主不滿意而造成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全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木材、石材為天然物品,允許有自然色差與紋理,乙方有義務提醒業主;
4、工程質量優良,經業主簽證、由甲方評審,甲方給乙方質量獎勵 元;
三、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工程增項或設計變更,○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3業主同意順延、甲方又同意;
2、有下列因素工期相應順延: ○
3、工期延誤: 前三天以每天處罰 元,次后以每天處罰 元;
四、工程驗收及質保
1、甲乙雙方與業主簽定隱蔽工程資料工作,業主未簽證認可,不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業主有特殊情況來不到現場,可提前通知甲方經同意施工與否;
2、工程竣工:乙方應通知業主和甲方,現場驗收并辦理移交手續,若驗收不合格,限期返工和修整,產生一切費用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3、質保期限:以驗收簽字之日起為期一年,在質保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五、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承包價款為 元,若有增減項另計價款(或增或減價款);
2、工程量以甲方同業主間的報價清單分項工程量為結算依據 ;乙方進場后甲方首付進場款 元,每周兩次按實際完成報價清單分項價款總和的60%付給乙方,
3、工程價款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業主的尾款付清后,兩月內結算付清工程價款的95%;
六、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自覺遵守《建筑安全條例、操作規范》;若在施工期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圖紙,屬圖紙結構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由乙方違規等因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
七、甲、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方案圖)施工圖一套,〈附甲方與業主合同、報價清單一份〉;
2、甲方與乙方作工程圖紙會審、工程技術交底工作;
3、甲方與乙方作現場定位,放線相關交場工作;
4、甲方有權隨時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段用料材質和工程質量、安全工作;
5、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違規操作,有權進行處罰并限期整改,后果嚴重者,甲方有權指令仃工,直至終止合同,不予結算;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自覺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現場監督工作;
2、乙方合同簽定后,三天內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表中內容)和工程進度計劃橫道圖,負責施工期中甲方通知內容中的材料合格證和質保書的搜集;
3、乙方自行組織工程所需的人力、物力、機具、設備和設施;
1乙方在施工各類分項飾面材料購置前,按設計圖中的材質先送樣,待業主和(甲方)確定后,方可購置進入施工,否則造4、
2若遇增減項目應積極配合甲方向業主辦理簽證后再施工,否則以做私單處
3積極配合甲方向業主成的后果自行負責;○催收工程進度款、并提供工程完成清單、負責催款手續的辦理;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甲方通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仃工;若遇特殊情況仃工,應在仃工、復工前,提前通知業主和甲方
5施工中用水電,乙方自行在業主樓中接通使用,進場和出入手續、乙方員工的住宿、交通、機具設備、設施、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附則
1、本合同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為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小工程施工合同篇4<\/h2>
發包方(擬園林產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單位: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注 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本工程設計人: 聯系電話:
工程隊負責人: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場園林綠化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園林綠化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件二:家庭裝飾工程報價書)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詳見附件二:園林綠化工程報價書)。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方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一: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圖紙);
2.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一: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 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之前 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4 參與工程質量和配合乙方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驗收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4.5 不拆除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6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7分步工程驗收并簽字。
4.8負責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見附件三:《質量驗收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場地,保證施工現場上、下水道的暢通,工程竣工交驗前對現場物件及施工成品負保管責任。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潔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變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內容的價款。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7.2 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7.3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購料,必須對材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才能施工,對甲方提供或指定購買的材料有明顯缺陷或隱患的,應辦理書面簽證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相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qb/t6016-97,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執行, 具體驗收標準見附件三:《質量驗收標準》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成都市裝飾工程質監站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進行驗收:
1.基層、水電改造基層完工;
2. 漆飾基層完工;
3. 泥工面層及整體竣工。
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分步工程驗收單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書面(或電話)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
1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兩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購材料及自購物品不屬質保范圍)。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簽定地為:本市 裝飾市場,工程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于開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進度過半驗收三日內,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場的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代收(注:此種工程款支付方式僅限于在市場內簽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經市場有關管理部門認證并由甲方交納1%的管理費)。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1.2 工程進度過半是指基層及水電改造基層完工。工程進度過半,三日之內經雙方驗收并填寫驗收單。
11.3 竣工驗收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決算資料,甲方接到資料后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認定,甲方應在簽字時間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即視為違約,甲、乙雙方議定違約金率為合同總價款的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給對方造成 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2.2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地方政策規定,受到行政單位的處罰等,均由責任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額損失;
12.3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12.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12.7 由于乙方質量原因達不到雙方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運費(人民幣)¥ 元(此費用在工程價款內);
14.2 施工期間,甲方將進戶門鑰匙應移交給乙方,以落實戶內物件保管責任。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負責提供新鎖一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上午 點 分至 點 分;
下午 點 分至 點 分。
第十五條 附 則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5.3 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5.4 凡在本市場各園林綠化市場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 有關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15.6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小工程施工合同篇5<\/h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簽定本合同,以之共同執行。
一、工程名稱:長治市世紀嘉園b區園林景觀
二、建設地點:史家莊村北側
三、工程內容:根據提供的設計圖紙、甲方變更指令及預算項目施工。
四、工期:
指定進場之日起20xx年7月10日進場,9月10日完成,延誤工期按每日500元處罰,提前完成按每日500元獎勵。(凡遇大雨等惡劣自然天氣或開工時間推后則工期順延)
五、工程質量:
依據行業規范、設計圖紙內容、甲方變更通知及預算項目表,結合現場實際,達到《山西省園林建設施工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綠化養護工期:預算表內單價1000元以上的樹種三年,其余樹種及花草一年。
六、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以指定項目包材料、包人工、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形式總承包。當甲方要求或圖紙變更工程量發生增減,可參照本預算單價調整合同價款,若乙方私自增加工程量,該增加部分不予調整,若乙方私自減少工程量,該減少部分按本合同價款一律扣除。
七、工程造價及結算:
1、本工程綠化以綜合單價、鋪裝景觀及安裝(包含所有安裝要求做的基礎)套定額以包干形式承包,暫定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 ),本金額包含各項土方工程,不含取費,不含稅金,乙方不提供稅票。
2、合同項總投資以本合同價款主包干,如有小范圍調整,內部變動,如有大的變更,另計。
八、付款方式:
1、按預算項目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但最多不能超過分項總價的50%。
2、本工程施工完畢,核對工程量后開始付款,綠化部分付到綠化合同價的60%,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70%給乙方。
3、本工程竣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按實核實工程量,出具結算單據十日內付款,綠化部分付到綠化合同價的.70%,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90%給乙方。
4、綠化留30 %的合同款作為保修保養款,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留10%的合同款作為保修款;預算表內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樹種保養期為三年每年支付10%,其余綠化保養期為一年到半年頭支付20%一年頭十天內付清,景觀、鋪裝及安裝項目在一年保修期滿十天內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負責水電費用。
2)、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三套,設計、甲方、施工現場技術交底。
3)、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它外協單位的交叉作業。
4)、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相關款項給乙方。
5)、提供相關種植圖紙、資料給乙方,有施工變更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工程量變更引起的工程款項調整與本合同一起結算。
6)、按乙方計劃提供種植土到工地,負責垃圾及殘渣的外運。
7)、樹木花草進場時甲方要對照圖紙規格要求驗收品名及技術指標,不達標者折價處理,并辦理書面手續,否則要求乙方更換。
8)、按乙方計劃提供綠化區域內給排水及電氣安裝主材,消防車道內主排水及主雨水由甲方完成。
2、乙方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在甲方指定開工之日,乙方必須組織人員進場進行定點放線以及其他園林施工準備工作。
2)、服從甲方管理、技術人員領導,按園林種植圖紙參照現場實際情況精心組織施工,針對不宜生長的樹種,提前調整方案報甲方審批,價格在預算范圍內。
3)、科學管理,質量至上,力爭樹立樣板工程。
4)、加強安全管理,對己方安全造成的事故負全責。
5)、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護,不得有意干擾甲方的其他施工。
6)、對于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要及時返修。
7)、職工生活用水、電自費,食宿自理。
8)、提供主要樹木后期保養說明,水系灌放水時間及使用要點。
9)、乙方需土量要提前五天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種植換土、成型、景觀土方及余土處理均由乙方負責,垃圾及殘渣集中堆放。
10)、樹木花草、鋪裝主材及景觀主材進場前必須先報計劃由甲方審核。
11)、按圖紙要求布設綠化區域內給排水及電氣安裝系統,安裝主材提前兩日報甲方,甲方安排進場;安裝輔材、耗材自理。
12)、本工程所有苗木規格必須嚴格按照圖紙或甲方要求來做,如私自更改,后果自負。(后附兆盛公司提供苗木表)
13)、竣工圖,土建,安裝,各項隱蔽工程等由甲方技術人員配合,乙方完成資料歸檔。
14)、施工用圖必須經甲方技術部蓋章后生效。
十、工程驗收:
1、本工程驗收以設計圖紙及預算項目表與現場實情為標準。工程數量及質量符合要求時,雙方簽字并蓋章。如工程內容尚未完成或質量不合格時,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內補建或返修后再進行驗收,直到符合要求為止,最后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2、工程不合格需要返修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不經驗收,甲方原因造成破壞由甲方負責。
3、工程完工乙方自檢合格后,由乙方即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必須在三天內驗收完畢。如果完工之后,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沒有組織驗收視為工程合格。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份,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司法解決。若有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需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并負責賠償損失。
十三、生效時間: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即時生效,工程竣工并工程款結算支付清后作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小工程施工合同篇6<\/h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立項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的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預留金__________________元,零星工作費__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購置費______________元,總承包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2、綜合單價:詳見承包人的報價書。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書、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答疑紀要及工程量清單。
7、圖紙。
8、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
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
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
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園林小工程施工合同篇7<\/h2>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jz安許可證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含義相同。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發包方向承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承包方關于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方、承包方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上海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四百九十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2.1.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2.適用標準、規范
本合同文件適用《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99)、《園林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dg/tj08-701-20xx)、《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dg/tj08-702-20xx)。
若上述標準、規范有調整或修訂,適用最新版本。
若雙方認為,合同文件還需適用其它的國家標準、規范,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后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園林小工程施工合同篇8<\/h2>
工程名稱:xxx
工程地點:xxx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 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筑、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后付款項______%,余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后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 天(日歷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筑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后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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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小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正文內容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_____項方式承包。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設備、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六、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1、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3、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七、工程價款:共計_______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項的__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價款的___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后支付。
九、質保期:___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1)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系及糾紛;
(2)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
(3)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坐標點、標高點;
(4)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1)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2)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3)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
(4)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5)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
(6)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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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鞏固和發展原料________生產,保障原料________及農用物資、農副產品及時得到運輸,甲方將對戶肯村委下片區蔗區道路進行投資修復。本著互利互惠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條款;
一、工程項目及投資標準
村委________區________區道路修復,修復里程以實際修復丈量為準。
修復標準按老路寬度修復、填平,保證拉甘蔗大車通行暢通無阻。
修復費用為每公里________元。
付款方式:開工起10日后付20%,道路修復完工且經驗收合格后付50%,其余費用至榨期結束后一次性付清。
二、工程質量要求
維修路面必須平整,寬度需保持原路基寬度;清除路邊雜草、樹木等障礙物;確保車輛正常運蔗。
三、工期要求
施工時間必須在協議簽定后3天內開始動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動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施工結束并通過驗收使用。
四、甲方職責
1、甲方委派某同志及村委某同志進行工程質量及進度監督,同時由村委協調好相關事宜。
2、按合同要求辦理物資手續并支付款項。
3、工程結束組織相關人員驗收。
五、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并具有施工資質、相對穩定的技術力量和施工設備。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委派人員的指揮、調配,不合格路段及時返工。
3、乙方根據施工項目、質量要求,按質、按時、按量完成施工任務。
4、乙方自行承擔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六、約定事項
1、乙方不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工,甲方扣除總工程款的20%。
2、乙方在施工期間機械損壞,必須在3天內修好并正常施工,損壞較嚴重的必須組織其他機械正常施工,否則,甲方將終止合同,拒付所有款項。
3、乙方按國家法律法規上繳稅款。
4、甲方不按付款辦法執行,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負責。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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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村沼氣項目建設資金管理辦法》、《湖南省農村可再生能源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范圍
1、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總承包該工程施工。
2、工程范圍:依照×××設計所設計的施工圖紙內的工程項目,通過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施工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包括設備安裝、調試。確保正常運行并按設計所要求的技術指標進行施工。
三、承包造價
工程承包總造價:人民幣:元;小寫RMB¥:元包干。施工中如工程發生變更,變更項目按投標文件中已有綜合單價的分部分項工程所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決算;投標文件中沒有綜合單價的分部分項工程,根據招標文件確定人工和機械費;主材價格執行投標文件自報價格,沒有自報價格的執行同期指導價或市場價。
四、工程質量
1、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的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
行業標準《沼氣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為合格。
2、本工程在施工中,土建部分、設備安裝等,所有用于該工程項目的原材料(地材除外)及設備,必須合格,無產品合格證的設備及原材料嚴禁在本工程項目中使用。
五、付款方法
自乙方人員進場15天內,甲方預付乙方30%的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進度款直到85%,每筆工程進度款審批時,不得超過三天,余款除留5%質保金外,其他款項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15天內由甲方全部付清,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從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施工工期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后,進場時間由市能源辦確定,土建工程及安裝工程施工工期按有效施工日240天,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所造成的損失可協商解決,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充分注意安全生產,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制定安全施工保障措施,辦好意外工傷保險,杜絕一切大小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施工,不準因施工而造成環境污染,并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材料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有序堆放。
八、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現場施工及調試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如:臨時用水、電、施工用電費用由甲方承擔;負責將自來水及總電源引入沼氣站內乙方指定位置。在乙方進行試水試壓
試驗時為乙方提供足夠水源。做好施工地段與牲豬飼養生產線的防疫及隔離工作。
2、組織好設計、監理對工程項目技術交底,圖紙會審,并協調好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的關系,處理好地方政府及村、組農戶的關系,確保工程正常施工。
3、本工程中,甲方須派1名施工技術人員(有相應資質)為工地常駐代表,負責對整個工程項目管理及有關部門的銜接。
4、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時撥付工程款,確保工程款項按合同要求及時到位。根據乙方施工進度,組織好分部分項工程現場驗收。配合好乙方組織工程的調試,運行工作,并選派人員跟班實習、操作和調試。
乙方責任:
1、按合同要求履行好施工單位職責,確保工程項目按期按質完成工程任務,力爭建設單位的投資發揮最佳效益。
2、在安裝調試期,應對甲方選派的沼氣站操作人員進行實地培訓,使甲方能熟練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
3、乙方施工人員須服從場內消毒制度。
4、設備自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負責一年內無償保修,并保證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48小時內派人到現場。
5、本工程乙方不得轉讓。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按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并同時支付守約方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待甲方付清合同款的100%時歸甲方所有。
2、如甲方原因致使沼氣工程不能正常運行、正常驗收,則在合同設備安裝結束后365天內,甲方應當無條件為乙方結清全部合同款。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交二份由市縣主管部門備案。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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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
2、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價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干價。
1、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二種方式:本合同實行按實結算,雙方依據最新現行定額計價規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購期)的信息價(信息價不明確的以甲方確認材料價為準)進行計算,計算后的總價下浮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結算價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付至結算價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四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和采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
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復驗報告。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復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并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采用包干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二、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三、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四、保密事項: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市 區 簽訂。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甲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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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二、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十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
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約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
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一、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備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二、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三、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一、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三、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
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一、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二、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一、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二、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四、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一、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二、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三、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一、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按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二、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分部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37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三、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四、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五、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六、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七、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八、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
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付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三、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查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查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二、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三、合同價款或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一、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二、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三、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銀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三、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五、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六、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一、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四、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五、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七、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二、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施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能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四、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一、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三、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一、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二、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乙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六、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
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方雙方按約定分享。
八、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九、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一、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一、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二、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三、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2)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1.5%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險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書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七、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一、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為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
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四、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一、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其為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應從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綜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一、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二、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三、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一、甲方要求采取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施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四、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三、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三款(2)條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二、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三、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一、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三、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四、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五、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一、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二、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 簡易小工程施工合同 ?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很多地方都離不開建筑施工。今天在這里給大家整理的就是有關于小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希望可以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歡迎大家閱讀參考借鑒。
甲方承建相關工程,現在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干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和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工程內容按照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的要求,區間交通設施或者是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程內容具體為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方式,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上述工程。最后和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要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的2%作為施工責任管理費。
各類稅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組織領導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集會,調配,指導以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布置,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資料和生活等相關工作。雙方責任甲方責任,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和管理。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和現場季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負責和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并且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乙方責任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相關規范,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以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和酒匯,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且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要穿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的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
? 簡易小工程施工合同 ?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嚴格遵守履行。
1、工程名稱:武西高速桃花欲黃河大橋過路頂管工程。(具體位置雙方現場指定)
2、質量等級
乙方必須按甲要求和有關操作規程、技術規程、技術規范施工;嚴格按照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控制標準、工程評定標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檢驗評定;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有關標準的合格等級。
3、合同價款:
3.1合同造價定為
3.2簽約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標準執行,無論任何價格上漲或其他任何原因,雙方均不做任何調整。
4、工程結算:
4.1頂管長度以頂管的入土點到出土點的直線距離長度計算,出土點入土點的位置由雙方共同商定。
4.2每完成一處頂管工程付該處頂管工程的頂管費用,工程結束時頂管費用全部結清。
5.進度計劃:乙方于開始施工,中間不得間斷停工,隨時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6、質量與檢驗:乙方所頂的管道,必須保證管道暢通,無變形,乙方負責穿過12鐵絲,否則甲方將不同意接收。施工過程中如有拖斷等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及責任。
7、(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的規程、規范、規則、要求、方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實施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施工。乙方應自行辦理其自身范圍內的施工人員的意外保險。
7、(2)乙方必須設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熟悉安全施工管理業務、經過安全管理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施工。施工過程出現任何安全問題有乙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簡易小工程施工合同 ?
承包方(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搞好配合協調,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山韻佳苑B區
二、工程單價: 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內容范圍:
四、承包方式: 單包人工 (工程量約23000m)
五、工程造價:大寫 約貳拾玖萬玖仟元小寫 約299000.00元
六、結算方式:合同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辦好簽證,驗收手續。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組織方案乙方應提交甲方、監理批準。乙方必須按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 監理對施工質量和進度檢查監督,嚴格按圖施工。
工期包括:開工日期 按實際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10日 除以下原因工期順延: ①天氣原因 ②設計變更 ③地質原因 ④場地影響 ⑤甲方供樁影響⑥其他雙方均能接受的客觀原因
八、付款方式: 首期:機械設備進場試樁完成后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20%。中期每完成兩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后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90%。余款樁基驗收合格甲方基礎底版澆完后結清余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內,甲方、監理隨時派員到現場檢查工藝和質量,如發現不符有關 規定時,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應負責及時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責任者發生工傷,設備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及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應明確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 同志,監理單位 工地代表 徐惠明 同志,乙方工地代表 孫海燕 同志。
十二、工程質量驗收,由甲方會同乙方等有關單位,對工程按規定進行總體驗收。凡 在驗收中發現必須返工或修補的部分,以書面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后要經再驗 收合格移交甲方,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乙方負責保修期貳年。
十三、違約責任:
1、按《經濟合同法》。
2、甲方責任: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責任,竣工期得以順延,由于圖紙及其它原因變 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應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同時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3、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質量驗收規范驗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質量問 題,乙方負責無償修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工期延誤,每天按工程價 款總額的萬分之五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解決。
(2)雙方同意由 /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可向無錫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它:
1、 甲方負責場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嚴格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施工。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須由甲方負責補貼乙方損失,標準為500.00元每天、每臺機。
3、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壓樁以外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不開據工程發票。
5.送樁部分超出2.5米按實結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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