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

2024-05-12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范文9篇。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1)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完善制度

建立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自村調委會成立以來,就配備了較強的力量,隨著機構和人員變化不斷進行調整充實。目前村調委會主任由村支部書記王東風擔任,委員由支委趙克信、王玉琴擔任。村調委會下設調解辦公室,配備了兩名專職調解干部負責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產隊長為調解員。目前全村有調解信息員4名,形成了發生糾紛有人管,有人問,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有力度的調解格局。

為了使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我們根據《人民調解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張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明確調委會工作職責、主要任務、工作范圍、工作程序、工作紀律以及學習、會議制度。

1、學習制度,堅持每周二下午學習制度,主要學習政治、法律和上級政策文件,提高調解人員思想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2、會議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總結月度工作,討論研究疑準糾紛的處理。

3、糾紛當事人來訪,接待登記制度,針對當事人的來訪認真細致做好登記,做到24小時內接觸糾紛,并做好糾紛防激化工作。

4、檢查、考核、評比表彰制度,根據村三個文明建設考核辦法,對調解工作做的好專干的和信息員進行表彰,進一步提高和增強大家認真做好調解工作自覺性和積極性。

二、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發揮調解組織應有作用

張泉村要完成新農村建設的指標,沒有一個安寧穩定的環境是難以實現的。村民日常事務繁雜,難免因這樣和那樣的問題而發生一些矛盾和糾紛。有了糾紛如不及時調處,及時制止事態的發展,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思想情緒,還會涉及到家庭成員、親友、左鄰右舍,甚至會引起糾紛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響到整個村莊的和諧穩定。作為村調委會,是村民事糾紛調解的職能部門。調委會必須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為群眾分憂解難。調委會要求全體調解人員,一但發生糾紛,要及時解入,及時調解,果斷地做細致的思想工作,轉化矛盾,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如村民楊文全一家常年在外,其山楂樹無人管理。村民趙玉普在未經楊文全授意的情況下管理了這些樹木。等到秋收,趙玉普未經楊文全允許摘收了這部分山楂。楊文全知道后找到村調委會要求解決,經過調查處理,趙玉普返還了山楂,楊文全補給趙玉普200元工錢。

三、幾點體會

1、領導的重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調解工作取得勝利的保證。

多年來,鎮黨政工領導對我張泉村調委會工作極為重視。廣大群眾也給調委會的調解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間發生糾紛都積極主動配合做工作。

2、建立健全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

建立健全調解工作網絡,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間,糾紛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糾紛也不易激化。村調委會自成立以來,每年度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充實調查,調委會雖然人員變動,但運作機制不變,工作效力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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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調解人員素質是做好調解工作的關鍵

話說,打鐵還要自身便,要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首先要加強調委會人員的自身建設,必須建立“一支作風過硬、知法律、懂業務、顧大局、有事業心責任感、熱心為職工家屬服務的調解隊伍。所以說,調解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決定調解糾紛的質量,調解人員如不加強學習,不懂業務、法律知識缺乏,說外行話,辦外行事,矛盾和糾紛不但調處不好,有可能還會引起激化。調解人員還要有事業心、責任感,工作上不怕吃苦,敢于說真話,敢于反映真實情況,不怕得罪人,工作扎扎實實,一身正氣,使調解工作真正成為上為領導分憂,下為群眾解愁,成為上級領導處理村民內部矛盾的有力肋手。

多年來,我張泉村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會的領導下,在廣大調解人員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差距,為適應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我們要解放思想,抓住機遇,勇于開拓,求真務實,扎扎實實地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張泉村的全面穩定,發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2)

同志們:

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今天召開全區第五次人民調解工作會議。這次會議主題是:認真總結近二年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交流經驗,表彰先進,部署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的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要任務。

下面我講二個方面的問題:

一、二年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的回顧

過去的二年,我區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工作者,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和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學習推廣“楓橋經驗”,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不斷探索和建立人民調解工作新機制,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近二年來,全區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民間糾紛3549件,調處成功3527件,成功率在99.4%以上;排查調處各類社會不安定因素和疑難矛盾糾紛共146起,調處成功122起,成功率83%,沒調處成功的,都能及時落實有關措施,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健全網絡體系,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

按照“哪里有人群,調解組織就建到哪里;哪里需要調解,調解組織就在哪里發揮作用”的工作要求,把建立健全調解工作網絡擺在重要位置,大力加強調解組織建設。全區形成了以街道、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導,社區(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基礎,企業、區域性、行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糾紛信息員為觸角的多層次、寬領域、規范化的新時期調解組織網絡體系。近年來,結合區實際,先后出臺了《關于建立區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企業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和《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意見》,建立健全各級調委會,抓好調委會的規范化建設。區成立聯合調解委員會,同時在法院、勞動局、衛生局和工會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實現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的有效銜接;街道(鎮)積極吸納外來人員參加調委會,并建立了外來人員調解員聯絡員制度;企業調委會建設,今年在慈城鎮進行了百人企業建人民調委會的試點,現有的52家百人企業全部建立了調委會,并在此基礎上在全區積極推開了百人企業建調委會的工作。目前,全區已建人民調解組織285個,其中街道鎮8個,社區村146個,企業107個,其他區域性、行業性24個。逐漸形成了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覆蓋全區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二)優化綜合素質,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

人民調解員隊伍的素質是人民調解工作質量、效果以及人民調解工作發展的決定性因素。為適應調解工作專業化、規范化建設要求,我們將選舉與聘任有機結合起來,把調解隊伍的群眾性、專業性有機統一起來。在交警大隊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中,采取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設立專職調解員,取得很好的實效。積極把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官和有豐富調解經驗的基層干部吸納到調解隊伍中來不斷改善知識結構,同時積極發展和培訓外來人員人民調解員,開展“以外調外”工作。目前,全區共有調解員1050名,其中等級人民調解員596名,其中一級調解員289名,二級調解員237名,三級調解員68名,四級調解員2名。按照“明確分工,按級培訓”的原則,全區各級通過各種形式逐級開展業務培訓。司法局不斷加大培訓經費投入,每年定期開展調解干部系統培訓,積極組織參加市司法局舉辦的人民調解工作遠程“直播課堂”;法院結合民事案件庭審,吸納各級調委會成員參加旁聽,讓調解干部了解審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成效顯著;各街道(鎮)通過走出去觀摩學習,請進來指導培訓,抓典型模范引路等不同形式來提高培訓效果,隊伍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此外,及時宣傳調解員的優秀事例,利用《新江北》這一宣傳陣地,對特別優秀的調解員進行了廣泛宣傳,擴大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影響力。去年我區有10名調解員分別獲省市優秀人民調解員。甬江街道孔浦村副書記、調委會主任吳國通還在市第九次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作了經驗交流發言,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評。

(三)健全各項制度,工作實效進一步增強

按照“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了每月一次矛盾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調處機制。通過主動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和專項治理、定期進行矛盾糾紛動態分析等有力措施,對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調處、早解決,努力將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按照矛盾糾紛“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了”的總體要求,開展了矛盾糾紛預警性信息報送、突發性群體民事糾紛應急調處預案制訂、群體性不安定因素預測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以預警、預案、預測為主要內容的“三預”工作機制,有效提高了各級調解組織特別是以派出所、司法所為骨干的鎮(街道)調解力量處置和化解突發性、群體性民事糾紛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一手抓組織、一手抓規范”的工作方式,普遍建立了工作例會、請示報告、糾紛排查、統計登記、檔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訂了糾紛受理、調查、調處、回訪、移送等一整套工作程序,促進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的有效銜接和資源共享。

(四)各級加大投入,調解工作保障進一步增強。

各級黨委政府通過不斷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軟硬件的投入,積極提升人民調解專業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水平。目前我區各級調委會基本實現了工作場所、標牌、印章、調解文書、統計臺賬的“五有”要求和組織、制度、工作、報酬“四落實”標準。為深化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功能,提高基層調處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區政府出臺了《江北區基層調處矛盾糾紛獎勵辦法》,,區司法局根據區政府《辦法》,制訂了《江北區基層調處矛盾糾紛獎勵考核實施細則》,《辦法》和《細則》明確規定對調解員調處矛盾糾紛和報送矛盾糾紛預警信息實施獎勵,獎勵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白沙街道還根據區里的獎勵政策,規定了對人民調解員調處矛盾糾紛街道實行同等的獎勵。通過實施“以獎代補”政策,激發了基層調處矛盾糾紛的熱情,為實現“小糾紛不出社區(村),大糾紛不出街道(鎮)”的工作目標打下了良好基礎。

二、努力推動新時期調解工作改革發展

近二年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很大發展,但也應當看到,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仍然不少。較為突出的是:調解組織還不夠健全,民營企業及新型經濟組織,尤其是外來人口聚居區的調解組織建設還不夠到位;調解員的整體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調解方法、手段和質量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職能部門對調解的指導管理工作也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重大戰略任務,為新時期調解工作提供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同時也對人民調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要從構建主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調解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推進調解工作的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預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傳功能,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貢獻。

(一)注重基礎,切實抓好“三項建設”

一要大力加強組織建設。加強區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組織機構建設,創新建立區級民事訴訟糾紛、勞動爭議糾紛、醫療糾紛等新型特色調解組織,協調、處理涉及全區的重大疑難糾紛和跨區域、跨行業復雜糾紛。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街道(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提高化解疑難復雜糾紛的能力。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諧社區建設、民主法治社區(村)建設等,鞏固社區(村)的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社區(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基礎性作用,努力實現“小事不出社區(村)”。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切實加強百人以上企業和外來人口聚居區的調解組織建設,不斷拓展人民調解領域和觸角,努力形成區、街道(鎮)、社區(村)、行業協會四級“大調解”網絡體系。要通過不斷擴大調解組織覆蓋面,落實“哪里有人群,調解組織就建在哪里;哪里有糾紛,調解工作就在哪里發揮作用”的工作要求。二要大力加強調解隊伍建設。改進基層調解員選任方式,努力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選任調解員,不斷改善調解員隊伍結構,使基層調解組織的調解員隊伍在年齡上有梯度,能力上有互補。在外來務工人員中吸納一批有法律知識和調解能力的人員充實到調解隊伍,逐步推行“以外調外”工作機制。摸索建立社區(村)調委會主任專職制度,以保證主要精力用于調解工作。要把教育培訓作為提高調解員素質的基本途徑,完善培訓制度,通過采取多種形式,分期分批對調解員進行培訓,提高調解人員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調解技能。根據實際需要,適度發展專職調解員隊伍,增強調解員隊伍的穩定性,提高調解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三要大力加強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銜接機制,明確受理、調解、回訪等環節的具體要求,進一步規范調解工作程序。健全完善各類調解組織的學習、例會、業務登記、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通過健全完善并有效落實各項制度,努力把調解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突出重點,充分發揮“三項功能”

一要以維護社會穩定為主線,進一步強化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各級調解組織要在繼續做好婚姻、家庭、鄰里、損害賠償和生產經營等常見性、多發性矛盾糾紛調解的同時,大力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勞動爭議、醫患糾紛、征地拆遷等社會熱點、難點糾紛的調解;街道(鎮)綜治工作中心要充分發揮調處矛盾糾紛的平臺作用,積極整合街道(鎮)調解力量,形成“大調解”優勢,確保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有機結合,提高化解影響本地區疑難糾紛的效率;區人民法院和區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切實使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在強化自身調解職能的同時,加強與人民調解的銜接,充分利用人民調解平等協商、互諒互讓、成本低、效率高的特點,強化解決矛盾糾紛效果,提高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公信力。二要堅持“調防給合、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強化預防矛盾糾紛的功能。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貼近群眾、網絡健全的優勢,準確了解掌握民間糾紛信息和苗頭,及時發現可能導致矛盾糾紛的潛在因素。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防止簡單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防止群體性事件發生。要健全矛盾糾紛信息反饋機制,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社情民意,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為黨委、政府依法妥善解決各類矛盾糾紛提供依據。三要充分利用聯系群眾的優勢,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功能。把法制宣傳教育貫穿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始終,引導廣大調解員結合個案調解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律、按程序主張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廣泛開展以社會主義榮辱觀為核心的社會主義道德教育,使調解的過程成為法制宣傳和道德教育的過程,不斷強化群眾的法制意識和道德觀念。

(三)著眼發展,不斷強化“三個力度”

一要不斷強化管理力度。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的特點和規律,進一步提高對人民調解工作管理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根據調解組織不同形式、不同層次和不同情況,實施分類管理。要建立健全調委會績效考核制度、調解工作獎勵制度、調解員培訓制度等,以科學有效的管理促進調解工作健康發展。優化調解工作的社會環境,重視發揮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形成司法行政機關管理、法院支持指導、各級監督協調、調解組織實施的“四位一體”調解新路子。二要不斷加強指導力度。重視發揮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聯系機制的作用,不斷完善以人民調解為基礎、行政調解為補充、訴訟調解為主導、司法審判為保障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立健全法官兼任街道(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導員制度,建立健全法官對人民調解員業務指導制度,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員中推薦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員旁聽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制度,不斷增強廣大人民調解員的使命感、責任感,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能力,不斷擴大人民調解的影響力。三要不斷加強保障力度。全區各級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通過不斷加強軟硬件的投入來加強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專業化建設,要關心人民調解員的工作學習生活,認真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助人民調解員解決實際困難,保護好他們的工作熱情。要積極發揮人民調解“以獎代補”的作用,合理整合調解資源,努力在全區形成多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格局,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志們,這次全區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在不到二年的時間內召開,充分體現了區委、區政府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視和殷切期望。希望全體同志,再接再厲,開拓奮進,不斷開創我區調解工作新局面,為全面建設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3)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進一步加強基層調解組織的建設,進一步提高干部群眾的業務水平,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xxxxxxx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迅速啟動并開展此項活動,現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學習文件,引起重視

我單位收到關于進一步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文件后,馬上組織xxxx全體工作人員進行了學習,使大家了解了此次學習宣傳《人民調解法》目的、重點、時間安排、整個活動的安排以及活動要求,為這次活動的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制定計劃,全面部署

為了使整個活動有序進行,我單位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我單位的工作實際,制定了莫干山鎮學習宣傳《人民調解法》的活動計劃,并組織全體機關干部學習了方案,對我單位的宣傳活動進行全面部署,結合貫徹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作為學習宣傳的重點,全面地、快速地啟動此次宣傳活動。

三、按照計劃,開展活動

1、廣泛采用法制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大力營造人民調解的良好氛圍。首先充分發揮宣傳標語的作用,懸掛“發揮人民調解職能、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橫幅進行宣傳。其次是充分利用法制宣傳欄、宣傳櫥窗對調解法全文或調解法實用問答以及相關知識進行宣傳。做到了《人民調解法》在農村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積極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學習培訓。一是xxx的工作人員參加了縣林業局組織的《人民調解法》的學習培訓。二是利用每周三、周五學習日組織全單位全體干部群眾集中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三是對全體干部群眾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測試。

3、認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現場宣傳和咨詢。我單位利用禮拜六巴扎天,在xxxx廣發宣傳單,使廣大人民群眾更加深入的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4)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難糾紛,如何充分發揮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化解重大疑難糾紛的主力軍作用,確保全社區的平安和諧成為亟待解決的課題。

社區調委會在社區黨委的領導下,在上級領導的指導下,通過探索和實踐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來,社區調委會共調處各類重大矛盾糾紛14起,調解合格率98%,未發生因調處工作不力而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

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都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五一”、“國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

三、強化疑難案件聯合調處制度。

在社區調委會直接受理糾紛中,有一些糾紛經調委會多次調解,形成客觀上的疑難問題,如何以調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紛爭呢?我們主要通過“部門聯動、司法為主”的聯合調處方式來解決疑難問題。

四、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

在一些撫養、贍養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通過回訪還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隱藏在民間的矛盾糾紛。

鳳凰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后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社區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5)

今年,我們通過積極創建“大調解”機制,以“大調解”建設為平臺,努力做好來信來訪和糾紛處置工作,及時化解各類群體性矛盾,為街道的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

2017年我街道各級調委會共調處群眾各類民間糾紛80余起,涉及人數520余人,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96.8%。其中群集性來訪13批,涉及人數350余人;個體性糾紛67件,涉及人數104人;涉及企業改制、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勞動保障、低保就業等各類社會矛盾以及一些個體性問題。同時,我所參與集中處理了“三路一橋”歷史遺留問題、楊村兌付糾紛、岔道、大圣社區安置房分配糾紛等重大糾紛。

1、完善“大調解”工作制度建設。

一是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召開一次由社區主任、治調主任參加的工作例會;每周由各社區反饋穩定工作動態;基層居民小組綜治協會會員隨時反饋不穩定信息。通過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糾紛排查,及時掌握矛盾糾紛信息、動態,并及時做出處置預案。

二是領導周三接待日制度。堅持實行黨政領導周三輪流值班接待群眾,并實行首問負責制。對群眾的來訪,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限時解決,并跟蹤督辦。對于確實不能解決的,也堅持向群眾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

三是接待登記制度。對群眾的每一件來信來訪,街道調處中心都認真進行登記,做好記錄,并填寫分流交辦意見,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交由相關職能部門限期辦理,辦理結果告之調處中心備案,調處不成的及時回流中心或告之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解決。四是限期處理制度。根據各類不同社會矛盾糾紛,分別制定調處完成期,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相關部門對其調解的糾紛都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結,調處不成的及時回流中心或告之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解決。五是重大疑難糾紛請示報告、會辦制度。

對政策性較強、可能產生重大影響,以及各類重大的疑難糾紛,都由調處中心及時向分管領導以及街道主要領導報告,研究處置方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會辦,盡可能妥善解決社會矛盾。六是督查回訪制度。為提高各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對矛盾糾紛的調處水平,對矛盾糾紛分流后進行跟蹤、了解、監督并指導,掌握調處情況,今年下半年,我們在岔路社區建立了“糾紛評議室”,邀請糾紛當事人的鄰居、街坊作為居民代表參加糾紛調處的旁聽,讓他們“聽身邊事,評身邊人”,聽取群眾對矛盾糾紛調處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并認真總結、反饋,一方面促進了居民道德素質的提高,另一方面促進社區形成好的風俗習慣。七是考核獎懲制度。將“大調解”工作納入街道對各社區、部門和單位的千分考核。對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調處化解矛盾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糾紛激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將追究相關部門、個人的責任。

2、健全“大調解”長效運行機制。

為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大調解”運作機制,街道加強“大調解”機構成員單位的分工協作和整體聯系,突出強化在矛盾糾紛的處置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規范的工作流程。為保證“大調解”機制的有序運作,街道根據糾紛處置程序,及時制定了“大調解”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了群眾來訪、接待登記、立案受理、分流指派、依法調處、結案歸檔、跟蹤回訪七個工作流程,詳細制定每個流程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具體工作部門,確保了“大調解”工作在實際的運行中有章可依,規范有序。

二是建立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今年3月,街道黨工委下發了《關于矛盾糾紛、群眾來訪事項移送和歸口調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調處中心成員單位的分工和協作,形成矛盾糾紛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實的“調處—分流—會辦”三段式糾紛處置模式。

三是建立矛盾糾紛預警機制。街道按照上級要求的“預警在先,矛盾早消化”,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堅持每月一次排查工作例會、每周不穩定信息上報以及糾紛信息的快報制度,認真疏理本轄區內近階段存在的.不穩定隱患,研究處置方案。

同時,為改變糾紛找上門、有糾紛才去調解的被動局面,變被動為主動,掌握矛盾糾紛的隱患,司法所干警深入群眾的家中,與群眾談話、座談、溝通,了解他們的想法和意愿,及時排除隱患或有針對性的進行法制宣傳,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去年以來,由于上下聯動很好地執行了快報制度,使得街道快速、妥善處置了岔道社區圩塘、圩村集體土地占用問題,宋村、趙村群眾要求盡快拆遷問題,中前社區征地兌付等數起群眾性矛盾。四是建立職能整合的調處機制。大調解中心在糾紛調處中,專門建立起多個部門職能整合的調處工作機制。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等街道主要領導親自過問、會辦、督辦,相關職能部門整合優勢,積極參與。例如:馬山、中前、楊村社區群眾反映征地補償安置問題、都是在調處中心經過一段時間的排查疏理后及時上報黨工委、辦事處,在街道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直接主持下,多次召集司法、信訪、土地、拆遷辦等相關職能部門,針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要求,逐一研究討論,最終制定出統一的答復意見。統一口徑,逐門逐戶向群眾答復,反復向群眾講明政策。由于工作細致到位,各項資源有效整合,工作人員力量集中,較為妥善地處置了數起群眾性上訪事件。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6)

根據市、區司法局的關于扎實開展人民調解百日會戰的要求和部署,**司法所積極組織開展了百日會戰活動,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在活動期間共排查了各類矛盾糾紛6起,成功化解6起,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街道領導高度重視

自人民調解百日會

戰工作開展以來,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街道主要領導在聽取司法所關于開展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情況匯報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一是要求政法、綜治、司法行政部門通力協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積極投入到“百日會戰”活動中。二是在信訪、政法專項工作會議上,要求街道信訪、綜治及有關部門迅速行動起來,與司法所、社區兩級調委會密切配合,把人民調解百日會戰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政治任務來抓。三克服經費困難安排專項經費,用于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專項支出;四是要加大對《安徽省人民調解條例》宣傳力度,加強對調解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五是把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對各單位年度綜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百日會戰”工作開展較好的集體、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

二、司法所采取多種措施積極開展工作

(一)司法所嚴格執行請示匯報制度

百日會戰工作開展以來,司法所積極通過電話、專網、當面專題匯報等多種形式將工作動態向區司法局匯報。保證了基層所在思想與行動上與上級的一致,保證了基層所工作開展的針對性與有效性。

(二)司法所加強對社區調委會業務的督導

自3月份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開展以來,司法所加強了對轄區內各調委會的業務指導,要求各調委會每周到司法所匯報本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并上報書面摸排表格,施行“零報告”制度。

(三)理順民間糾紛與信訪隱患的關系

司法所對于一些不屬于《安徽省人民調解條例》第三條所規定的矛盾糾紛類別,及時告知當事人責任部門或者糾紛解決途徑,并且及時通知有關責任部門及區信訪局、維穩辦,不屬于人民調解范圍的矛盾糾紛不推諉、不扯皮,主動向有關部門轉告,并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杜絕生硬的推脫導致當事人情緒激動矛盾激化。

(四)將人民調解工作與其他工作結合

司法所將百日會戰工作與街道近期中心工作相銜接,以百日會戰促進街道近期其他項工作,充分挖掘“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的.價值,更好的為街道黨政主要領導分憂。在會戰期間,司法所積極配合街道調處在實施排水工程中出現的各類糾紛,從而保證了工程的順利實施。

與民警下社區工作結合。司法所和轄區民警通過開展民警訪萬家活動,對轄區內開展組不漏戶,戶不漏人的排查,對在摸排的中發現的矛盾糾紛雙方及時通報使轄區內的各類糾紛隱患得到及時化解。

(五)積極參加人民調解網上競賽活動。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7)

二0xx年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導精神,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的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刑事治安案件的發生,按照“調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和“預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和調解在先”的工作方法全面開展法治宣傳,矛盾調解和糾紛排查工作。

全年組織調委會成員參與上級部門組織的法律知識學習班6次,調解矛盾糾紛8起,法制宣傳活動10次,現總結全年調解工作情況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建立矛盾預防化解機制。

社區轄區面積大有2平方公里,有18個居民小區,有住宅樓203棟,常住居民3000人,總戶數2500戶,轄區國有企業87個,個體商店755家,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調委會重視群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的調解網絡。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節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軌道。

二、普及法律知識,嚴格依法來進行調解工作,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宣傳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

調解委員會一直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首先我社區黨支部制定黨建工作計劃,明確方向,其次利用開設學習班,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增長居民的法律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以法來進行調解工作,調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經常和小區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們講解防范知識,使老百姓樹立了為社區的安定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我調委會結合各項平安建設活動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特別是在今年我們開展了一次較大的入戶訪視活動,以小區為單元,開展拉網式綜治平安創建入戶訪視活動,發放法制宣傳材料及宣傳小禮品。對被盜被搶受害家庭矛盾糾紛調解中的對象、社區矯正人員等重點人員及高危人員開展重點回訪,做到不漏一戶,不留宣傳死角。其次我社區高度關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及小區居民之間的各種矛盾,召開居住小區物業公司座談會,協調解決各小區物業的管理事項,增強小區居民安全感,力創平安小區。

我社區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社區居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于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

存在問題:

1、居民對人民調解工作的認知程度有待加強。

2、我社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對待矛盾糾主動介入性不強。

3、 人民調解員業務知識的學習、調解技巧和水平還要增強。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8)

不知不覺,20xx即將過去。經過這一年度的工作實踐,使我深刻地認識到把工作做好的艱辛與不易。其間,我有過困惑、有過疑問、有過自我否定、有過茫然,但在責任的推動及同事們的幫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過來。問題與感慨同在。

20xx我主要從事了四部分工作。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從事xx勞動爭議預防調劑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訂、調解員聘用流程、調解員培訓資料的修訂等,期間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在xx主任、xx律師、xx律師及各位同事的幫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協助xx律師、xx律師進行日常工作中問題的解答、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xx工亡事件的后續處理。期間是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

第三部分工作xx區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調解員。主要從事調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業務技能的學習、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調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間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截止20xx年xx月共計調解勞動爭議案件xx件,其中調解結案案件或撤回結案案件xx件、轉仲裁結案案件xx件。在xx律師等各位同事的幫助下,我完成對調解工作的一無所知到日漸嫻熟的蛻變。同時,也逐步接手xx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電子雜志勞動爭議案件案例的編寫及勞動爭議問題解答的選編。

第四部分工作為接受公司指派到xx區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從事調解工作。只要從事勞動爭議案件咨詢、接待當事人、工會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期間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

以上的種種經歷都是在xx創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這個大家庭的幫助下度過的。可以說沒有大家的幫助,就沒有我本年度一點一滴的進步。感謝xx這個平臺,感謝各位同事。在未來的日子里,我也一定會更加努力,為公司,也為自己。

村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00字(篇9)

20xx年,在街道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我社區調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調解矛盾糾紛23件,調處成功23件,調處成功率140%,建立調解卷宗20份,履行率140%。現將我社區今年的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回報如下:

1)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幾天里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通關系,最后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2)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為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3)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4)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鑒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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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干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6)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