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工作總結
2024-07-05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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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1】
簡介:
XXX,現為XXX縣工商局城區工商所執法人員,他懷著滿腔熱情投入工作,積極努力為民服務。多年來的基層工作使他積累了查辦案件的豐富經驗,成為了精通業務的優秀執法人員,并日益成為基層工商所執法隊伍中的中堅力量,他于?年獲得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辦案能手”等榮譽稱號。參加工商工作已有15年的他仍在一線一如既往地履職盡責,他依然在默默地奉獻,不一樣的是他的事跡正在悄然影響著他的同事。
城區工商所XXX先進事跡材料
XXX,現年33歲,現為XXX縣工商局城區工商所執法人員。自1997年畢業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后,先后在XXX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合同股、經檢股、萬安工商所、城區工商所工作。參加工商工作15年以來,憑著對本職工作的滿腔熱情和對黨的事業的執著追求,他對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努力并取得了一些成績,他始終堅持主動服務、優質服務,真心實意為群眾辦事。他以小草精神,甘當配角,一直默默無聞地耕耘在XXX縣這片樂土上,做了一名中共黨員和工商干部應做的工作。
一、以學固本強素質 工商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沒有優良的素質,工作就難以勝任。在日常工作中,他努力加強理論學習,旗幟鮮明、立場堅定,積極參加黨組召集開展的各項學習活動,對黨的十七大精神、《中國共產黨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七一”講話等內容進行再學習再吸收。在業務方面,他加強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的學習,優化自身專業素質,做到精通自身所從事的分管工作的專業知識,努力成為本崗位上的行家里手;同時,他注重自學,不斷提高個人素養,利用業余時間完成了山西電大的本科學業。
二、團結同事做工作
2007年,他從局機關經檢股調入基層工商所工作,他在工作上服從組織安排,從不向組織提出任何條件,做一行愛一行,做一行鉆一行。面對全新的工作環境,他奉行“三人行,必有我師”的信條,真誠地向領導學習,向老干部請教,向同事和被管理對象學習,取人之長,補已之短。每遇到新情況、碰到新問題,他獨立思考,獲得見解,并虛心請教同事,使自己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升自己的業務能力。通過求教以及自學,他的理論和業務素質都有很大的提高。他迅速地使自己進入了工作角色,融入基層以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按照縣工商局部署工作的內容及要求,同其他執法人員一道在轄區內開展了一系列的專項執法活動,有效地規范了市場的經濟秩序。他本人在各次行動中依法辦案、秉公執法,有著較高的執法水平,總能圓滿地完成上級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執法辦案嚴規范
執法辦案不是簡單的予以行政處罰就可以了事,辦案的過程是藝術創作的過程,在與違法者較量的過程中需要智慧,需要膽量,更需要技巧。同時,只有事實清楚、定性準確、程序合法、證據充分才能辦好案,不出現錯案、敗訴案件。自調到基層工作以來,他一直從嚴要求自己,規范執法。近幾年他所參與查辦的案件未出現過一起錯案、敗訴案件,結案后他及時將案卷立卷歸檔,在上級組織的多次案卷評查中獲得了優良成績。
四、立足本職誠服務
每天面對大量繁瑣的工作,他總是時刻提醒自己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熱情的服務態度,從不敷衍任何一位服務對象,對前去咨詢的每一位人員總能做到不厭其煩,耐心講解,保證每位服務者高興而來,滿意而歸。他熱情受理每一起投訴,認真調節每一起糾紛,在受理調節消費者的申(投)訴時,做到不拖、不推、不壓,及時處理。面對年檢、驗照的服務對象提出這樣那樣的要求,他總是非常理解那種急于拿到營業執照的迫切心情,為了使服務對象早日拿到執照,他常常主動放棄午休時間及休息日,克服人手少、戶數多等諸多不利因素,加班加點,急群眾所需。 五、樹好形象勤自律
打鐵必須自身硬,執法還需廉生威。工商廉政文化的感召力時刻鞭策著他,他牢記著自己在“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建設責任承諾書”上的簽名,更不會不知道作風整頓的高標準和嚴要求,他把黨風廉政建設和政風行風建設責任要求內化到了自己的思想中。他從小事做起,從細節做起,全力使自己的思想和行為符合管理規范,在內務管理、值班制度、接待受理制度、工作紀律、著裝要求、請假制度、衛生習慣等方面,都有他切實恪守的身影。廉政信念和廉潔信仰是他秉公執法的支撐和后盾。在市場監管過程中,幾乎每查處一起違法行為,都會有形形色色的社會各方人士前來說情,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把持不住自己就會使執法方向偏離軌道,無法做到公正執法。一直以來,他把公正執法做為自己工作的最基本原則,“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依法辦案,不是談生意!”他不徇私情,不講情面,該處罰時不含糊,他深信對不法行為的嚴厲查處就是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有力保護。執法樹權威,服務贏地位,職責所在,價值應在。
商務執法工作總結
路政執法人員工作總結
交通執法人員工作總結
城管執法人員工作總結
工商執法工作總結(共7篇)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2】
1.不斷深化政務公開。根據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編報政務公開工作計劃,并在中國沈陽政務公開網上依法公開。加大政務公開宣傳力度,積極地利用各種媒體進行財政惠民利民政策宣講。對涉及全局性、涉及群眾利益的政策決策進一步拓寬公開的范圍。加大重點項目和涉及民生項目的公開力度,加強對區(縣)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確保全市財政系統上下聯動,規范運行并全面落實“陽光財政”,指導和督促各區(縣)財政局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做好“預、決算”信息公開和“三公”信息公開工作。
2.暢通監督投訴渠道。積極配合省民心網、市民服務熱線工作要求,做好市民投訴咨詢求助相關訴求。不斷完善局互聯網站,拓寬行政執法投訴渠道,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明確財政行政執法投訴范圍,規定凡本市財政系統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違法收費、擅自改變罰款種類幅度、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等9種行為,均屬行政執法投訴范圍。對一般行政執法、政府采購等行為,分別明確受理機構。對辦理程序及辦理期限作出明確。
3.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嚴肅財經紀律,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繼續探索事中監督模式,強化預算執行同步監督和問題的即時整改,進一步增強預算約束力。繼續推行財政檢審反饋應用制度,與監察、審計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監督合力。舉一反三,分口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同時,每年制定財政監督檢查計劃,對各類財政資金以及財政系統內部和局內各部門、局屬事業單位,開展財政財經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
4.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聯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工作體系》,認真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和要求,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和提案,定期走訪溝通,發送信息資料,征求意見建議,自覺主動地接受社會監督。同時,不斷健全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溝通機制,建立了包括落實責任制、聯系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建議提案辦理、“兩會”協調保障等內容的聯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工作體系,保證每年集中走訪代表委員,并強化跟蹤督辦考核。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3】
在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區委依法治區辦負責統籌全區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工作,對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統一部署、統一培訓、統一指導和統一監督。2020年9月出臺《潮州市潮安區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推動執法重心下沉。
放權賦能和指導協調結合,保障執法職權有序下放
在統籌放權的同時,厘清區直部門與鄉鎮之間的權責邊界,真正形成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合力。
放權賦能,重點圍繞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生態保護、衛生健康、農業技術推廣、鎮區和鄉村治理等領域,全面梳理基層最迫切需要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權力,多次召開協調會,反復審核論證,廣泛征求意見,根據《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起以直接賦權的方式將5個領域158項執法事項下放鄉鎮,**長期以來鄉鎮政府對違法現象“看得著、管不著”的問題。
指導協調,組建區、鎮二級行政執法人員粵政易工作群,第一時間指導協調、解決問題,適時召開潮安區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推進會,區、鎮二級分管領導和業務骨干參加,部分鄉鎮分享執法辦案經驗,協調區直職能部門解決鄉鎮下放權限后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健全協同高效運行機制,在區、鎮二級建立行政執法協調協作機制,理順鄉鎮與區直部門在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協作聯動和職責分工中的關系,解決鄉鎮執法主體無權查處而區直部門鞭長莫及等問題,真正形成全區綜合行政執法整體合力,形成強力震懾。
對口培訓和業務指導結合,保障執法主體有力承接
建立“鄉鎮吹哨、部門報到”機制,促使鄉鎮政府接得住、用得好執法權限,保障綜合行政執法權限真正在鄉鎮發揮作用。
對口培訓,組織556名鄉鎮工作人員開展至少47課時的綜合法律知識線上培訓,線下組織各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參加為期三天的執法辦案基礎知識培訓,同時制作行政執法實務操作、行政強制法解讀等PPT,發放《行政執法實務工作手冊》,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實現業務知識隨身學、掌上學。
業務指導,組建“保姆團隊”,組織區直部門業務骨干分別成立對口案件指導專項組,從執法主體、執法程序、適用法律依據等方面入手,手把手指導鄉鎮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對有行政執法案件的鄉鎮開展實地指導,每周開展集中案件審查,線上依托鎮級行政執法人員粵政易工作群,隨時隨地開展文書檢查、程序審查等指導,確保鄉鎮開好“第一張罰單”。今年以來“保姆式”服務指導鄉鎮政府辦理行政處罰案件19宗、行政檢查及強制108宗,實現案件指導全覆蓋。
建章立制與監督檢查結合,保障執法行為有效實施
著眼為執法權限戴上“緊箍咒”,推動鄉鎮行政執法行為陽光規范,實現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
建章立制,以清單式、流程圖等形式為鄉鎮行政執法工作配套制度規范,從行使權限、全過程公示、法制審核、規范用語等方面進行統一規范,使鄉鎮執法人員在統一的尺度內執法、按標準的流程辦案,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鄉鎮政府落地落實,切實提升基層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監督檢查,成立鎮級綜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小組,制定印發《潮安區2021年度鎮級綜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分階段分方式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糾正行政執法行為偏差。組織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核認證,依托廣東執法隊伍管理系統開展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區鄉鎮共167人持證上崗,另外,已有462人報名參加申領行政執法證考試的前期學習。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開通鎮級執法主體,做好行政執法“兩平臺”上線應用的準備工作,為推進執法移動化應用奠定基礎。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4】
豐縣工商局大沙河分局執法工作總結 2010年我分局行政執法工作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工作力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現結合實際情況,將我分局2010年的執法工作總結如下:
一、強化隊伍建設,打造高效廉潔、勤政為民的執法隊伍
我分局把抓好干部隊伍建設作為工作重點,定期組織人員到縣局進行集中教育培訓。同時,我分局制定了詳細的業務學習和政治學習計劃,以平時自學、每周五集中學習的方式,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積極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打造高效廉潔、勤政為民的執法隊伍。
二、創新工作思路,譜寫工商管理行政執法嶄新篇章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
“行政執法,教育為先”。今年以來,我分局先后舉辦了2次企業人員法律法規培訓和1次個體工商戶法律法規培訓,印發培訓資料200余份。同時,印發大量宣傳材料,以分發張貼等方式宣傳有關政策法規,以此增強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和抵制違法行為的自覺性。
(二)嚴格依法行政,狠抓突出問題整治
1、整治無照經營。開展整治無照經營專項行動,此次行動工作細致,責任落實到位,變事后查處為事前規范,效果顯著。同時,將整治無照經營工作常態化,加大日常巡查。今年以來,我分局共檢查經營戶1200余戶,清查無照經營368戶,督促辦理營業執照215戶,依法取締153戶。廣大經營戶明顯增強了亮照經營意識,絕大多數無照經營戶都能在主動到分局辦理營業執照。
2、強化流通領域的食品安全,營造安全消費環境。首先把好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許可證的發放關,積極推進 “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活動。其次,強化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開展了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出動執法人員300余人次,車輛110輛次,檢查經營戶1400余戶次,查處食品違法案件18起。分局加大了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力度,每月不定期對轄區內農貿市場進行食品快速檢測檢測,共檢測各種食品77樣次,有效保證了群眾“菜籃子”的質量安全。1
3、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嚴把市場準入關。不斷完善農資經營者信用管理制度,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整治行動,檢查經營戶主體資格120戶次,抽檢農資362批次,對制售假劣農資的坑農害農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切實維護了農資市場秩序;積極推進“合同指導站”的建立,加強“合同法”的宣傳工作,強化農民和企業的合同意識,指導農業合作社和果農簽訂合同120余份,發放合同示范文本1000余份;依法加強合同監管,嚴厲查處涉農合同欺詐行為。
4、依托網絡,切實加強消保維權工作。全力推進聯絡站和消費者投訴站的建立,力求把消費糾紛解決在基層。我分局建立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分會2個,投訴站和聯絡站51個,全年受理調解消費投訴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0余萬元。圍繞主題開展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消費者維權法律意識,加強對各類舉報投訴的處理力度,及時化解糾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一個更加公平有序的消費環境。
三、強化責任,加大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力度。我們分局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合理設置執法崗位、分解執法職權,明確各個崗位和人員的責任。同時,為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我分局設立了兼職紀檢員,加大內部執法監督和執法責任追究力度,定期對執法行為進行檢查,并于季度末通報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有效保障了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我分局將以建設法治工商為目標,強化執法責任、明確執法主體、規范執法程序、嚴格執法制度、加強執法監督,進一步改善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使我分局依法行政工作邁上更高臺階。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5】
一是認真學習市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對全會出臺的8個文件進行貫徹落實,對涉及財政的工作逐條研究,特別是將《沈陽市振興實體經濟若干政策措施》《關于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三年行動計劃》《沈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務逐條分解,落實責任,制定完成時間表,進行資金測算,并配合各部門做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工作,為打造誠信政府做出努力。二是落實省、市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各項要求。研究出臺17條具體舉措,穩步推進解決政府拖欠企業工程款和物資采購款問題等工作。在財政門戶網站上開設專欄,集中反映、長期公開財政涉企和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三是轉變財政投入方式。推動“撥改投”的財政支付方式轉變,將財政資金以政府投資基金的方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推進重大PPP項目,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四是支持重點產業發展。落實國家支持東北振興和穩增長政策,支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統籌有限財力,保障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需求,促進智能制造、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發展。牢固樹立“項目為王”意識,積極籌集并撥付補助資金,推動全市重點項目順利開復工和重大項目儲備,支持小微雙創。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支持自貿區沈陽片區建設。繼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取消13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2項涉企政府性基金。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6】
1.推進財政改革。加強部門間聯動協作,按照“多規合一”改革部署,完善項目資金預算安排與執行機制,強化財政預算與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統籌銜接。強化全口徑預算編制管理,預算指標管理系統上線運行。按要求做好預決算信息公開。加強資金統籌使用,加大項目資金調劑及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統籌使用力度,深化國庫制度改革,加強和規范庫款管理,繼續清理財政專戶。
2.強化預算編制管理。結合“多規合一”改革部署,完善項目資金預算安排與執行機制,科學編制2020年預算,保障部門正常運轉。據實留足工資性支出及保障基本運轉支出,足額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及民生兜底等政策明確規定的支出。督促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提早編制并確定政府投資計劃,提高專項資金預算細化水平。加強對重點支出和重大項目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強化評價結果應用。
3.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進一步提高防控風險意識,強化債務預算和限額管理,嚴控政府債務增量,嚴肅規范舉債融資行為,嚴守債務風險底線,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和應急機制。繼續做好政府債券發行工作,超額完成全年發行債券任務。加大存量債務償還力度,提前謀劃明年化債安排。
4.加強國庫管理。規范財政借墊款管理,積極清理占壓國庫資金,全面規范鄉鎮財政專戶,提高國庫資金調度能力。
5.穩步加強財政財務監管。強化財政監審反饋應用機制,協調各部門做好財務管理審計問題整改。優化政府投資工程預(結)決算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完善財政內控制度,將內控制度嵌入到財政管理各個環節。支持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制定配套的財稅政策。適當調整集中采購目錄,加快政府采購效率。按時完成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核查工作。優化政府投資工程預(結)決算審核流程,縮短審核時限,提高審核效率。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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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細化行政執法職權。根據我局執法崗位的配置,將法定職權分解到了局執法處室,做到執法職權銜接順暢,執法程序流程清楚。把行政執法責任分解落實到每個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通過公開執法依據、內容、范圍、權限和責任,建立執法權限依法確定、執法責任明確清晰、執法依據準確、執法程序公開,監督有力、獎懲分明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保障財政工作合法、規范、廉潔、高效運行。
2.動態調整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細化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約束,以權力清單為基準,結合法律法規及工作實際,動態調整沈陽市財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調整兩項行政許可事項,增加行政確認權力。從源頭上防止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
3.嚴格執行自由裁量權相關配套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處罰行為的規范和管理,確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正確適用,我局嚴格執行《沈陽市財政局行政處罰先例制度》和《沈陽市財政局行政處罰說明理由制度》。規定對違法行為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作為以后對同類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先例。以使違法主體、性質、情節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受到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以及程序一致或者基本一致。并規定對違反財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行政相對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將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當事人主觀過錯、做出處罰的依據及選擇的處罰種類、幅度等情況詳細告知行政相對人。而且告知應當充分、詳實,處罰的理由應當與行政處罰結果相關聯。
4.梳理行政權力。為依法規范行政權力,我局按照市政府的文件清理要求,積極配合市政府對市政府1979-2020年規范性和政策性文件進行清理。對通過仔細核對、認真清查,并運用上下對接、三下兩上、雙向排查等工作方法,圓滿完成清理任務。通過制度清理,有效實現以規范行政權力為抓手,能夠切實抓好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制度執行與監督,把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工作作為推進財政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達到提高財政管理服務水平的目的。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8】
財政局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
財政局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2020年市財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及財政工作會議和全市“兩會”精神,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強化預算收支管理,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民主理財,采取有效措施,較好地促進了各項財政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著力強化組織領導,促進機制協調運轉
1.建立健全決策機制。堅決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執行局黨組決策議事規則,嚴格執行《市財政局黨組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在深入調研論證基礎上,積極采納建設性、合理化建議。對重要的決策依據,預算編制和重大項目的資金分配等問題,由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確保重大決策的合法性。
2.及時調整依法理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鑒于部分局領導和處級干部工作發生變動,我們及時對我局“七五”法制宣傳教育暨依法理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調整后,組長由黨組書記、局長盧俊同志擔任,成員由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法規處。
3.明確內部職能分工。局所有的政策性、制度性文件制發都由法規處歸口管理,進行合法性論證、會簽。并對已出臺文件定期組織清理,有效的避免了財政政策內容交叉、“打架”或違法問題的發生,保證了財政政策在合法的基礎上發揮支持、引導和促進作用。先后制定了《沈陽市財政局關于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沈財法〔2020〕337號),《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流程的通知》(沈財法〔2020〕379號),《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的通知》(沈財法〔2020〕385號),《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的通知》(沈財法〔2020〕428號)等。法規處為局行政處罰監督機構。執法部門行政處罰案件立案審批時需法規處先簽署意見,同意后交局領導審簽。行政處罰意見需法規處進行復核,從程序與實體兩個方面進行復核、把關,未通過法規處復核的案件,局領導不予審核,不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局內涉訴案件由法規處采取統籌協調、統分結合的方式進行統一管理。
4.強化財政工作運行模式。嚴格執行并不斷更新完善《沈陽市財政局法規工作體系》,確保財政法制工作從學法、立法、執法、執法監督、執法責任追究五個方面得到落實和完善。有效規范財政法制工作的運轉,促進財政法制工作有序開展。
二、努力加強制度建設,立足當前兼顧長遠
1.逐步完善財政制度管理。在建立法規工作體系的同時,不斷健全完善局內制度,加強局內科學化、規范化管理。目前,我局已形成100余個局內制度,其中包括31個工作體系、11個局內運作程序、60余個辦法。局內制度的運行,為完善財政法制工作,規范財政管理,推動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2. 全面清理規章制度性文件。為全面推進依法理財工作,摸清底數,我局制定并印發了《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清理完善各類規章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沈財法〔2020〕254號),今年上半年我局對我局201X年前各類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法規處初步梳理匯總,最終在15萬余個文件中清理出2300余個文件作為此次清理的參考范圍。經過全局各相關處室的清理和確認,此次清理工作我局共梳理出現行規章制度2020個,擬保留制度782個,擬修改完善18個,擬廢止失效1219個。擬新設立規章制度1個。
目前,對外發布的廢止和失效文件已通過正式文件《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制度政策文件目錄的通知》(沈財法[2020]396號)在財政局網站上予以公布,并通過協同平臺發送全市各委辦局。
三、嚴格約束執法行為,確保執法管理到位
1.嚴格執法證件管理。嚴格執行執法證件換證、申領條件。要求執法處室的工作人員持證上崗,證件持有率要求達到100%。我局對2020年11月30日前辦理的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證件進行了初審。經審驗,我局共有174名行政執法人員持有行政執法證件。其中持有遼寧省行政執法證的170人,持有遼寧省行政執法監督證的4人,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共有3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2人退休,我們將對該5人的行政執法證件予以注銷,沒有臨時工、合同工等不符合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持有行政執法證件情況,沒有違法違紀和單位取消執法職能的情況。
2.加強執法案卷管理。及時對201X年6月30日至2020年4月1日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評查,評查的主要內容為對實施行政處罰及行政許可過程中主體是否合法、事實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規范進行檢查,并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不足向全局進行了通報,敦促有關部門積極整改。
3.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我局非常重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工作,先后制定完成了《沈陽市財政局機關崗位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沈陽市財政系統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用以規范和保障財政部門依法進行行政執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確定市財政局法制機構對全市財政系統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
4.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定期聽取法律顧問對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意見。法律顧問向市財政系統提出法制建設方面的可行性建議;對市財政準備實施的財政管理決策進行可行性論證并提供法律依據。并協助處理舉報投訴案件、糾紛和為市財政出臺和準備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依據。利用律師的法律專業優勢,增強了局依法理財的能力。
四、全面細化行政權力,有效提高執法質量
1.細化行政執法職權。根據我局執法崗位的配置,將法定職權分解到了局執法處室,做到執法職權銜接順暢,執法程序流程清楚。把行政執法責任分解落實到每個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通過公開執法依據、內容、范圍、權限和責任,建立執法權限依法確定、執法責任明確清晰、執法依據準確、執法程序公開,監督有力、獎懲分明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度,保障財政工作合法、規范、廉潔、高效運行。
2.動態調整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細化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約束,以權力清單為基準,結合法律法規及工作實際,動態調整沈陽市財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調整兩項行政許可事項,增加行政確認權力。從源頭上防止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
3.嚴格執行自由裁量權相關配套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處罰行為的規范和管理,確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正確適用,我局嚴格執行《沈陽市財政局行政處罰先例制度》和《沈陽市財政局行政處罰說明理由制度》。規定對違法行為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作為以后對同類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先例。以使違法主體、性質、情節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受到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以及程序一致或者基本一致。并規定對違反財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行政相對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將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當事人主觀過錯、做出處罰的依據及選擇的處罰種類、幅度等情況詳細告知行政相對人。而且告知應當充分、詳實,處罰的理由應當與行政處罰結果相關聯。
4.梳理行政權力。為依法規范行政權力,我局按照市政府的文件清理要求,積極配合市政府對市政府1979-2020年規范性和政策性文件進行清理。對通過仔細核對、認真清查,并運用上下對接、三下兩上、雙向排查等工作方法,圓滿完成清理任務。通過制度清理,有效實現以規范行政權力為抓手,能夠切實抓好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的制度執行與監督,把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工作作為推進財政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達到提高財政管理服務水平的目的。
五、切實探索科學化管理,全面促進依法理財
1.大力加強收支管理,確保財政平穩運行。
一是分解落實收入任務。按照市人大審議通過的全年收入目標和各區縣實際情況,將全年收入任務落實分解至國地稅部門和各區縣。二是加強收入收繳。強化收入征管,堅決防止虛增收入,提高收入質量。加強非稅收入收繳,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繼續規范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管理。三是加強收入分析調度。加強收入預算執行分析研判,深入開展橫、縱向對比分析,大力挖掘稅收增長潛力。實時跟蹤收入預算執行的序時進度,按月、按旬統計我市財政收入預算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各地區依法征收、均衡入庫。表彰納稅百強單位,做好所得稅源情況調查。四是全力做好“三爭取”工作。繼續千方百計爭取上級資金支持,有效緩解財政資金壓力。五是堅持厲行節約。嚴格執行預算法,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
2.積極履行財政職能,助推全市經濟發展。
一是認真學習市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對全會出臺的8個文件進行貫徹落實,對涉及財政的工作逐條研究,特別是將《沈陽市振興實體經濟若干政策措施》《關于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三年行動計劃》《沈陽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務逐條分解,落實責任,制定完成時間表,進行資金測算,并配合各部門做好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工作,為打造誠信政府做出努力。二是落實省、市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各項要求。研究出臺17條具體舉措,穩步推進解決政府拖欠企業工程款和物資采購款問題等工作。在財政門戶網站上開設專欄,集中反映、長期公開財政涉企和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三是轉變財政投入方式。推動“撥改投”的財政支付方式轉變,將財政資金以政府投資基金的方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推進重大PPP項目,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四是支持重點產業發展。落實國家支持東北振興和穩增長政策,支持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統籌有限財力,保障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需求,促進智能制造、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發展。牢固樹立“項目為王”意識,積極籌集并撥付補助資金,推動全市重點項目順利開復工和重大項目儲備,支持小微雙創。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支持自貿區沈陽片區建設。繼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取消13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2項涉企政府性基金。
3.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積極化解養老金支付風險。積極配合人社、地稅部門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收,強化保費征收責任,按月對區縣保費征收情況進行考核,并認真研究缺口籌資和保發放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足額落實財政補助,并繼續對存在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的地區給予籌款支持,確保企業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二是支持做好各項社會保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提高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補助標準。推進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合并征收試點。提高城鄉低保和優撫標準,保障城鄉困難群體相關待遇。三是積極落實各項就業政策。落實各項就業補貼,發揮創業擔保貸款作用,全力支持創業就業。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配合出臺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實施辦法,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四是進一步優化城鄉環境。繼續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南北快速干道等重點基礎設施投入使用。認真完成環保督察迎檢相關工作。加大節能減排和環境整治投入。繼續支持土地儲備,加快土地儲備資金周轉速度,提高土地收益。五是支持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推動中小學實施彈性離校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及幼兒園獎補政策。研究提高高中公用經費定額標準。大力支持文體事業發展,推動玖伍文化城項目順利運營,保障沈陽馬拉松、首屆市民運動會等賽事舉行。推進我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關工作。
六、深入推進財政管理改革,提高精明監管水平。
1.推進財政改革。加強部門間聯動協作,按照“多規合一”改革部署,完善項目資金預算安排與執行機制,強化財政預算與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統籌銜接。強化全口徑預算編制管理,預算指標管理系統上線運行。按要求做好預決算信息公開。加強資金統籌使用,加大項目資金調劑及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統籌使用力度,深化國庫制度改革,加強和規范庫款管理,繼續清理財政專戶。
2.強化預算編制管理。結合“多規合一”改革部署,完善項目資金預算安排與執行機制,科學編制2020年預算,保障部門正常運轉。據實留足工資性支出及保障基本運轉支出,足額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及民生兜底等政策明確規定的支出。督促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提早編制并確定政府投資計劃,提高專項資金預算細化水平。加強對重點支出和重大項目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強化評價結果應用。
3.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進一步提高防控風險意識,強化債務預算和限額管理,嚴控政府債務增量,嚴肅規范舉債融資行為,嚴守債務風險底線,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和應急機制。繼續做好政府債券發行工作,超額完成全年發行債券任務。加大存量債務償還力度,提前謀劃明年化債安排。
4.加強國庫管理。規范財政借墊款管理,積極清理占壓國庫資金,全面規范鄉鎮財政專戶,提高國庫資金調度能力。
5.穩步加強財政財務監管。強化財政監審反饋應用機制,協調各部門做好財務管理審計問題整改。優化政府投資工程預(結)決算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完善財政內控制度,將內控制度嵌入到財政管理各個環節。支持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制定配套的財稅政策。適當調整集中采購目錄,加快政府采購效率。按時完成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核查工作。優化政府投資工程預(結)決算審核流程,縮短審核時限,提高審核效率。
七、夯實財政基礎,加強財政隊伍建設
1.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
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狠抓廉政建設。繼續推進財政系統“三項工程”建設,加強對區縣和預算單位的工作指導,提高財政干部履職能力。繼續加強機關建設。順利完成局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換屆工作。組織開展建黨96周年講黨課和重溫入黨誓詞活動。組織副處級以上黨員干部參觀省反腐倡廉展覽。舉辦“學習雷鋒精神、共建幸福沈陽”演講比賽,參加市總工會“永葆本色”廉政書畫攝影詩文評選展覽、市直機關干部職工健步走、市直機關職工趣味運動會等活動,進一步增強集體凝聚力。
2.繼續強化財政干部隊伍建設。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精神。繼續倡導財政干部一專多能,鼓勵中青年干部參加國家執業資格考試和高層次學歷教育。強化財政科研作用,提高財政干部調研分析能力。弘揚“馬上辦”“釘釘子”精神,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加強干部交流和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財政干部的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
八、主動接受各方監督,真正實現“陽光財政”
1.不斷深化政務公開。根據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編報政務公開工作計劃,并在中國沈陽政務公開網上依法公開。加大政務公開宣傳力度,積極地利用各種媒體進行財政惠民利民政策宣講。對涉及全局性、涉及群眾利益的政策決策進一步拓寬公開的范圍。加大重點項目和涉及民生項目的公開力度,加強對區(縣)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確保全市財政系統上下聯動,規范運行并全面落實“陽光財政”,指導和督促各區(縣)財政局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做好“預、決算”信息公開和“三公”信息公開工作。
2.暢通監督投訴渠道。積極配合省民心網、市民服務熱線工作要求,做好市民投訴咨詢求助相關訴求。不斷完善局互聯網站,拓寬行政執法投訴渠道,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明確財政行政執法投訴范圍,規定凡本市財政系統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違法收費、擅自改變罰款種類幅度、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等9種行為,均屬行政執法投訴范圍。對一般行政執法、政府采購等行為,分別明確受理機構。對辦理程序及辦理期限作出明確。
3.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嚴肅財經紀律,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繼續探索事中監督模式,強化預算執行同步監督和問題的即時整改,進一步增強預算約束力。繼續推行財政檢審反饋應用制度,與監察、審計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監督合力。舉一反三,分口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同時,每年制定財政監督檢查計劃,對各類財政資金以及財政系統內部和局內各部門、局屬事業單位,開展財政財經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
4.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聯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工作體系》,認真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和要求,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和提案,定期走訪溝通,發送信息資料,征求意見建議,自覺主動地接受社會監督。同時,不斷健全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溝通機制,建立了包括落實責任制、聯系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建議提案辦理、“兩會”協調保障等內容的聯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工作體系,保證每年集中走訪代表委員,并強化跟蹤督辦考核。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9】
1.嚴格執法證件管理。嚴格執行執法證件換證、申領條件。要求執法處室的工作人員持證上崗,證件持有率要求達到100%。我局對2020年11月30日前辦理的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證件進行了初審。經審驗,我局共有174名行政執法人員持有行政執法證件。其中持有遼寧省行政執法證的170人,持有遼寧省行政執法監督證的4人,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共有3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2人退休,我們將對該5人的行政執法證件予以注銷,沒有臨時工、合同工等不符合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持有行政執法證件情況,沒有違法違紀和單位取消執法職能的情況。
2.加強執法案卷管理。及時對201X年6月30日至2020年4月1日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評查,評查的主要內容為對實施行政處罰及行政許可過程中主體是否合法、事實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規范進行檢查,并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不足向全局進行了通報,敦促有關部門積極整改。
3.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我局非常重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工作,先后制定完成了《沈陽市財政局機關崗位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沈陽市財政系統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用以規范和保障財政部門依法進行行政執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確定市財政局法制機構對全市財政系統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
4.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定期聽取法律顧問對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意見。法律顧問向市財政系統提出法制建設方面的可行性建議;對市財政準備實施的財政管理決策進行可行性論證并提供法律依據。并協助處理舉報投訴案件、糾紛和為市財政出臺和準備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依據。利用律師的法律專業優勢,增強了局依法理財的能力。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10】
隨著各地縣域經濟的發展,縣城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群眾對改善居住環境的呼聲也日益高漲,城市管理已成為擺在城市管理者前的一個重大課題和嚴峻挑戰。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座好的城市不是“造”出來的,而是“管”出來的。如果沒有管理,道路建得再寬也會擁堵,小區建得再美照樣臟亂。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和群眾的生活質量。作為一名城管執法隊員,除了熟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業務知識,我認為管理好城市還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打造獨特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運用公關策略匯集民眾力量,而公共關系運作核心之一,就在于如何借助媒體的傳播力及活動的影響力進行積極有效的輿論引導,將民眾的注意力、民眾的情緒、民眾的責任意識匯集到某一個點上,形成一種威力無窮的群體性力量,這種力量的介入將大大推動城市管理的進程,通過大量的城市管理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市民從了解城管法規到自覺遵守城管法規,潛移默化的陶冶人的思想情操,啟迪人的文明意識并形成一種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二是創新工作方式,使城市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現行的城市管理模式以運動式、突擊式執法比較普遍,個體工商戶與城管人員“打游擊”。常態式、長效式管理機制不健全。存在這種現象是由于法律、法規設定行政強制措施不足,證據的收集成了難點,做出行政處罰又很難執行,所以本人認為首先,應該為執法隊員配備照相機或攝像機,在做出具體行政處罰前進行充分的證據收集,給一些流動攤販及違章個體工商戶造成心理上的壓力;其次,要堵疏結合從源頭上根治,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充分考慮到流動攤販的安置問題,即方便了市民又從源頭上根治了流動攤販;再次,城市管理職能中存在職責交叉及管理職能不規范,在執法中各自為政,形成了城市管理的混亂,“八個大蓋帽管不了一個破草帽”的情況經常發生,嚴重阻礙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所以我認為地方政府應該協調明確各單位的管理職責,才能使城市管理走上健康有序軌道,形成長效機制。
三是嚴格執法程序,使執法工作走上規范化。
由于在行政執法中疏忽了法定程序,導致行政訴訟及行政訴訟案件敗訴,即損害了單位形象又在市民中造成了惡劣影響。所以我認為我們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應該注意:1.不顛倒法定程序;2.具體的行政行為以法定的形式表現出來(如:不能以口頭通知代替書面告知或送達的送達形式);3.按規定的方式完成行政執法(如:主動表明執法身份,對行政違法行為先取證后處理,不能先處理后取證等)。
四是加強隊伍形象建設,把文明執法落到實處。
執法隊伍的作風和形象是文明執法的前提,經常可以看到報道城管執法人員暴力執法,且不說報道是否客觀,但其負面影響卻是不可估量的。我們在執法中經常面對的是弱勢群體,本著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他們進行多次教育后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才會進行相應的處罰,可是市民通常都只是站在同情弱勢群體的角度。這就要求我們在執法過程中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改變以往衣著不整,行為不端莊,滿嘴粗話的陋習,在市民心目中樹立城管行政執法隊伍的新形象。
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說好一段話,做好一個法律文書”是文明執法的關鍵。反過來說文明執法是保護自身安全的“防彈衣”。因此,只有將文明執法貫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才可以使我們的執法環境得到改善,才會創造良好的執法氛圍。“說好一段話,記住一段準確的法律條款,做好每一次取證紀錄”,我們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才能把文明執法落到實處。
五是細化自由裁量,使執法真正體現公平公正。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如不合理行使,會造成行政處罰“同案異罰”現象,客觀上會影響行政執法的公正性和廉潔性。我認為我們應該在具體的執法工作中,將違法情節劃分為輕微、一般、較重、嚴重等幾類情況,對照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后果等因素確定行政處罰的幅度,并向執法相對人公開。這樣將自由裁量量化、細化做出的行政處罰才能體現出行政執法的公平公正性,才能被當事人接受,才能被公眾認可。
六是用情用理,使執法工作體現人性化。
執法過程中,只要思想工作做得好、做得細致,做到了行政相對人的心坎上,許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耐性細致不怕麻煩的講解及充分尊重行政相對人人格,與當事人進行充分的溝通,在發放的各類告知書中,附上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文等,使公正執法和執法效果得到最佳統一,即緩解了執法氛圍又收到了良好的執法效果。
七是增強協調能力,提高執法工作效率。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許多問題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才能解決。注重與各相關部門的聯系協調,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配合支持,才能使我們的工作順利進行并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八是規規范執法文書,健全執法檔案。
規范的執法文書是法定程序是否合法的依據,也是保證文明執法的前提和條件。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充分討論、不斷完善執法文書格式、統一裝訂順序,確保案件卷宗資料齊全規范,在規范整理文書中體現行政執法要領,不斷提高城管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技術水平,避免錯案的發生及程序不合法導致的行政訴訟。
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以下簡稱環境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廉潔執法,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環境執法人員在實施現場檢查、案件調查、排污費征收和督查時,適用本規范。
第二章 一般規范
第三條 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得包庇、縱容、袒護環境違法行為。
第四條 規范執法。熟悉掌握執法依據、執法流程,按照法定的權限、時限和程序履行職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第五條 公正執法。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相統一,程序優先,不得濫用自由裁量權。
第六條 文明執法。不斷提升執法素養和執法水平,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聽證等合法權利,保守當事人的商業秘密,不得粗暴執法。
第七條 廉潔執法。嚴格遵守廉政規定,做到:
(一)不得收受當事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二)不得接受當事人的宴請、參加其邀請的娛樂活動和營銷活動。
(三)不得脅迫當事人、向其索要錢物、推銷環保商品和服務、干預和承攬環保工程以及其他謀取私利行為。
第三章 現場檢查
第八條 除例行檢查和驗收檢查外,現場檢查均應當采取突擊檢查方式實施,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直接檢查,不得向當事人通風報信。
第九條 現場檢查時,環境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當事人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場的,應當向其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來意和執法依據,告知其申請回避的權利和配合調查的義務,告知其拒絕、阻礙、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現場檢查時,應當場制作檢查記錄,內容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環境管理手續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及檢查實施情況等。檢查記錄應當真實、明確、規范。
第十一條 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有環境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對環境違法情況和責令改正內容作出檢查記錄,并按程序報告。
第四章 案件調查
第十二條 調查案件時,需實施現場檢查的,按第九條至第十一條執行。
第十三條 調查案件時,應當根據案件性質和調查要求對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危害后果、違法情節等情況,進行全面、客觀、及時、公正的調查。
第十四條 調查案件時,應當制作現場筆錄或者詢問筆錄。現場筆錄應當有環境執法人員簽名和當事人簽名、蓋章。
當事人拒絕簽名、蓋章或者不能簽名、蓋章的,應當注明情況。當事人拒不到場、無法找到當事人的,不影響調查取證的進行。有其他人在場的,可由其他人簽名。詢問筆錄應當有環境執法人員簽名和被詢問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
第十五條 調查案件時,發現當事人其他環境違法行為的,應當按程序報告,根據指示并案處理或者另案處理。
第十六條 調查案件時,做到:
(一)不得擅自增減、變更案件調查內容。
(二)不得擅自向當事人泄露舉報人、投訴人相關信息。
(三)依法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不得以暴力、威脅、引誘、欺騙及其他違法手段獲取證據。
(四)不得隱匿、毀損、偽造、變造證據。
第十七條 調查案件時,做到:
(一)違法事實清楚、法律手續完備、證據充分的,作出明確的調查結論。
(二)違法事實不成立的,提出已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作出違法事實不成立的結論。
(三)違法事實不清,法律手續不完備,證據不充分的,作補充調查。
第十八條 調查終結后,適用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所屬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不得超越法定職權、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條件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不得以行政處罰要挾當事人或向當事人索要財物。適用一般程序的,應當將已查明的環境違法行為的事實、證據和初步處理意見,送有環境行政處罰權限的部門審查。
第五章 排污費征收
第十九條 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方式、方法核定排污者污染物排放量。應當按照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污費征收標準征收排污費,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排污費征收標準。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改變收費范圍。
第二十條 不得協商收費、人情收費。不得違反規定批準減繳、免繳、緩繳排污費或者擅自減征、免征、緩征。
第二十一條 應當及時將征收的排污費繳入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作他用。
第六章 督 查
第二十二條 督查前,應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嚴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實施督查,變更督查工作方案應當報請組織督查的部門同意。
第二十三條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實施督查時,應當依據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督查對象提供相關資料,對其完整性、合法性、客觀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填寫資料審核表和匯總表,列出發現的問題和需要實施現場檢查的事項。
第二十四條 督查時,需實施現場檢查的,按第九條至第十一條執行。需實施案件調查的,按第十三條至第十七條執行。
第二十五條 督查結束后,應當作出明確的督查結論,及時向組織督查的部門作出書面報告,提出環境違法行為的事實、證據和處理建議。提出通報人民政府、掛牌督辦、約談地方政府、實施區域限批等重大處理建議應當根據督查事項的不同,由組織督查的部門或者督查機構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十六條 根據督查事項的不同,由組織督查的部門或者督查機構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反饋督查情況,并督促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時整改,開展后督察。
第二十七條 在督查時,做到:
(一)不得擅自變更方案實施督查。
(二)不得采取誘導、壓制、強迫等方式進行調查詢問,不得調查詢問與督查無關的內容,不得有歧視和差別待遇。
(三)不得擅自約見督查對象或者未經組織批準擅自向督查對象反饋情況。
(四)不得以提出通報人民政府、掛牌督辦、約談地方政府、實施區域限批等處理建議威嚇督查對象。
(五)督查結論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不得僅由推斷、猜測等作為督查結論的相關證據,不得作出“可能違法”的督查結論。
第七章 監督處理
第二十八條 應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社會和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對違反上述規范的,由有管理權的部門作出以下處理:
(一)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脫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取消執法資格等處理,處理情況應當作為考核、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二)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行政處分。
(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規范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規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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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工作總結【篇12】
治超執法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 執法人員上路執法時,須注重儀容儀表,服裝須整潔規范,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
第二條 外勤執法人員每組一般配置4-5名執法人員,開展執法工作時,至少要有2名以上持執法證人員同行,嚴禁單獨執法,各組要對本組人員進行定崗,不得隨意更換,如需變更時,須報治超領導小組備案。
第三條 執法程序要符合《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條 對超限車輛稱重確認的,磅單上要有執法人員及當事人的簽字,同時要做好其他證據的收集工作。妥善處理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盡量避免和當事人發生正面沖突,遇緊急突發事件要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五條 行政處罰嚴格實行“罰、繳”分離制度。第六條 全體人員應積極參加各種會議、義務勞動和政治業務學習,不得無故缺席。否則,缺席一次按曠工論處。第七條 除緊急情況外嚴禁臨時電話請假,執法人員因病(事)需請假者,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站,請假1天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的需經主要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需經縣分管領導審核。假期結束,應及時報到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第八條 當天不能處理完畢的違法車輛,須及時扣押至規定的停車場內,不得長時間扣留車輛不進行處理。第九條 執法人員不得以權謀私、吃拿卡要,不得刁難當事人,不得以扣車為名向當事人索取財物。
第十條 辦公室內勤人員要隨時保持辦公室內的整潔,負責辦公室相關規章制度的起草編寫、一般性文書的整理匯編、資料信息收集編撰等文字工作。協調各部門之間的行政關系,為各核心單位和協作部門工作開展提供相應的服務。有序建立完善《新田縣貨運企業源頭臺帳》、《現有改拼裝車輛臺帳》、《改拼裝車輛查處整改臺賬》和《路面治理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臺帳》。
第十一條 各執法小組的帶隊人員全面負責本隊的安全管理,高度重視自身安全和執法車輛安全,要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要確保執法車輛的車況良好,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嚴禁公車私用。
第十一條 執法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出入各類娛樂消費場所。不得將執法車輛停放于餐飲、娛樂休閑等消費場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