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2024-07-25 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精華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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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篇1

一、引言

稅務管理是企業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對企業發展和生存至關重要。稅務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果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競爭力。本文將詳細、具體且生動地總結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并給出相應的解決辦法,旨在提供有價值的指導和經驗。

二、稅務合規管理

1. 稅收政策宣貫

有效的稅收政策宣貫是稅務合規管理的基礎和前提。企業應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合作,及時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并將其傳達給相關部門和員工。定期組織培訓和交流會議,提高員工對稅收政策的認識和理解,確保稅務合規工作的順利進行。

2. 審計和風險評估

企業應設立專門的稅務審計和風險評估機構或崗位,對企業的稅務狀況和風險進行全面審計和評估。通過發現稅務風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和化解風險,確保企業在稅務方面的合規性和穩定性。

3. 文書管理

企業應建立健全的文書管理制度,規范各類稅務文件的存檔和歸檔工作。確保稅務文書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便于稅務機關的檢查和核實。同時,對各類稅務文件的更新和變更要及時反饋給稅務部門,避免因文書錯誤導致的稅務糾紛和處罰。

三、稅務申報與繳納管理

1. 稅務申報準備

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稅務申報準備工作機制,明確各類稅種的申報期限和申報要求。及時收集和整理需要的納稅材料和資料,確保申報過程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2. 稅務審批與核定

企業應加強稅務審批與核定工作,尤其是涉及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的審批。注重與稅務機關的良好合作關系,優先推進審批流程,爭取最大的稅收優惠和減免。同時,要加強對審批流程的風險監控和控制,防止審批中的錯誤和瑕疵。

3. 稅務繳納管理

企業應建立健全的稅務繳納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稅種的繳納期限和繳納要求。確保按時、足額地繳納稅款,避免滯納金和罰款的發生。合理規劃和管理資金,確保企業經營的正常進行。

四、稅務風險防控

1. 法律合規

企業應牢固樹立法律合規的意識,嚴格按照稅收法規進行稅務管理。加強對稅務風險的研判和評估,及時修訂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調整公司經營結構和模式,減少稅務爭議和風險。

2. 稅務稽查應對

企業應設立專門的稅務稽查應對機構或崗位,對稅務稽查的工作進行全面布局和安排。及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配合稽查部門的稽查工作,真實、準確地提供稅務資料和賬務信息。同時,針對稽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風險,及時進行整改和修復。

3. 積極主動合作

企業應積極主動地與稅務機關進行合作,建立和發展良好的合作關系。及時主動地提供稅務相關的信息和數據,配合稅務機關的稽查和核查工作。在涉及稅務爭議和糾紛時,積極主動地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和協商,尋求解決方案,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結語

企業稅務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且重要的工作,需要全力以赴、爭分奪秒地完成。通過加強與稅務機關的合作和交流,引入專業的稅務管理團隊,制定和執行科學合理的稅務管理制度,企業才能夠實現稅務合規與風險防控的良好結果。希望本文對您的企業稅務管理工作有所啟發和幫助。

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篇2

標題:稅務局大企業管理工作總結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所在的稅務局深入推進改革開放,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對大企業賦稅管理工作,我也有幸參與其中,從而獲得許多深刻的感悟。

首先,對于大企業賦稅管理工作,我們首先要從企業的角度出發,盡可能地優化稅收環境,降低稅收成本。在了解企業情況的基礎上,我們要做到有針對性地實施稅收政策,比如根據企業的投資方向、資本結構、運營模式等因素制定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從賦權、減負、增效三方面來幫助企業降低稅收成本。

其次,我們要加強與大企業的溝通交流,深入了解服務大企業的需要。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每個大企業都有自己獨特的經營模式和業務流程,也就意味著他們有著各自的需求和問題。因此,我們需要頻繁和企業進行溝通交流,深入了解他們的運營情況和發展需求,及時解答他們的咨詢,解決他們在稅務層面上的問題。

再者,我們要做好稅收法規的普及和解讀工作。許多大企業對稅收法規并非了如指掌,他們更需要我們的專業指導。因此,我們定期組織稅收知識宣傳活動,通過講座、研討會、出版物等形式,讓企業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有助賦稅合規。

然而,在工作中,我們也遇到了不少困難和挑戰。例如,稅收政策的變動頻繁,使得我們和企業都需要時刻保持關注;大企業的結構復雜,稅收問題多樣化,需要我們具備高超的專業素質和主動服務的精神。但是,我堅信,只要我們團結一心,善于學習,敢于創新,這些困難都將化為動力,推進我們的工作再上新臺階。

從個人角度來看,這一年的工作使我收獲頗多。我不僅深入理解了賦稅管理的方方面面,也明確了自己在這項工作中的職責和角色。我更認識到,作為稅務局的一員,我們的工作不僅是征稅,更是服務。我們要做好稅收法規的宣傳和解讀,幫助企業理解和遵守稅法,促使企業合理規劃稅收,昂首在稅收管理的道路上走得更遠。

回首過去的一年,我們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但未來的路還長。新的一年里,我們將繼續提高服務質量,優化稅收環境,全力以赴服務大企業。讓我們一起努力,為優化地方稅系,構建公平、公正、公開的稅收環境,打造有利于企業發展的賦稅環境,實現共贏。

總之,作為稅務局的一員,我深感責任重大。面對各種挑戰和困難,我們必須保持冷靜和專業,始終以服務大企業、優化稅收環境為出發點,提升大企業賦稅管理工作的專業性和效率。我堅信,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稅收管理的道路上走得更遠,成就一番新的輝煌。

在未來的工作中,我還將繼續學習和研究,提高工作效率,以更好地服務大企業,為稅收事業做出自己的貢獻。我期待新的一年,期待新的挑戰和機遇,與大家一起開創稅收管理的新局面。

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篇3

尊敬的領導和同事們:

您好!作為一名負責大企業管理工作的稅務局工作人員,我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下面,我將就我所主管的大企業管理工作進行詳細、具體、生動的總結和分享。

在過去的一年中,我們的稅務局大企業管理工作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果,但同時也面臨著許多挑戰以及未來改良的空間。以下總結主要由兩部分組成:首先,回顧并分享我所參與的項目和工作;其次,針對當前所遇到的問題以及挑戰提出改良性意見

就我所從事的具體工作來說,它包括但不限于,籌劃和實施稅收策略,維護并優化稅務信息系統,協調與其他政府機構的聯系,與大型企業建立并維持良好的交流渠道,提高稅收收入并管控違規行為等。在工作中,我始終堅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盡職盡責,不辜負大家的信任和期待。

在過去一年的工作實踐中,我們成功的完成了多個重大任務,全面提升了稅務管理效率,并贏得了大型企業的廣泛肯定和贊譽。例如,我們成功地完成了大型企業年度稅收審核,便利了企業的報稅過程,大大提高了企業和稅務局的工作效率。此外,我們還調整了稅務信息系統,更好地滿足了大型企業的需求。

然而,盡管我們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也面臨著一些問題和挑戰。例如,如何在規范大企業的同時,兼顧其經營活動的自由度;如何在堅持稅收策略的同時,考慮到大型企業的利益訴求;如何在數據泛濫的時代,更好地應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提升稅收收入和減少稅收風險等。這些都是我們必須正視的問題。

對于上述問題和挑戰,我有以下一些建議。首先,我們應該積極學習和借鑒國內外先進的稅收管理經驗,構建更加公正、公平、透明的管理機制。其次,我們應該深化與大型企業的交流和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和困難,努力優化稅收服務,以便更好地服務于他們。另外,我們應該加大對新技術應用的投入,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提高稅收審核精度,減少誤判的情況。

總的來說,作為稅務局的一份子,我們有責任也有能力為大企業提供高效、便捷、公平的稅收服務,我相信,在我們共同的努力下,稅務局的大企業管理工作會越來越好。在此,我也謝謝大家對我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讓我們共同期待新的一年,繼續努力,為企業和稅收事業做出更大的貢獻!謝謝大家。

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篇4

(一)重大涉稅事項稅務風險管理功能

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包括將企業集團稅務內控制度體系中涉及的操作流程、稅務風險點、應對策略整理、分類、維護到系統之中,建立可編輯、可調用的稅務風險點識別庫及管控措施庫。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應將重大涉稅事項稅務風險控制流程納入系統,即稅務部門人員獲知重大業務事項發生后,將重大業務事項及相關資料維護納入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根據事項類別、性質,調用稅務風險點識別及管控措施庫信息進行分析,或聘請外部稅務咨詢機構提供專業咨詢服務,稅務部門通過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將最終確定發表的稅務意見反饋給決策部門。稅務管理系統需通過流程管理工具和文檔管理系統固化企業集團內部稅務檢查業務流程,包括集團總部通過系統自查、抽查通知;上下級單位之間通過系統通報工作進度、交流相關問題;自查、抽查結束后,相關人員將自查報告、檢查報告、整改報告等結論性質文檔上傳存檔。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應實現應對外部稅務機關檢查業務流程,要求成員企業在發生稅務機關檢查事項的第一時間,通過系統向上級單位報告相關檢查內容;上級單位可通過系統掌握、跟進成員企業外部稅務機關檢查的辦理進度,提出指導意見;外部稅務機關檢查事項結束后,相關人員應將相關結論性文檔上傳存檔。

(二)集團納稅數據統計分析功能

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應實現按行政區劃、業務板塊、成員企業、稅費種類、稅款屬期等多維度統計、查詢應交稅費、實繳稅費、地方財政貢獻情況;應實現查詢條件可任意組合,逐層細化和深化統計分析;應通過權限控制,實現層級管理,即每一成員企業均可查詢、統計本級及所屬下級企業納稅數據。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應基于財務預算或業務預算實現對成員企業及其下級單位未來期間的稅費預測;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應建立納稅指標評估體系,快速計算、評估各成員企業的實際稅負率、稅負變動彈性指標等納稅評估指標數值,與行業平均值、管理經驗值比較并提示預警信息;系統應實現基于稅費數據和輔助的財務數據,自動生成集團稅務管理報表;應實現按預先制定的模版或管理口徑生成不同層級成員企業的稅務工作報告,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信息。

(三)稅務交流共享平臺功能

稅務管理系統應實現為集團總部向成員企業提供稅收政策咨詢單向或互動平臺;應實現集團總部通過系統向各層級成員企業最新稅收法規、內部稅務刊物等;應將年度、季度、月度相對固定的工作事項制成稅務工作日歷自動提醒相關人員。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應具有自動歸檔功能和手工上傳歸檔功能,用戶可按權限查詢、調閱本級及下級單位的檔案資料。除全稅種納稅申報資料自動歸檔外,應根據需要將系統外涉稅文檔掃描上傳到系統,實現日常涉稅文檔的電子化分類管理。

二、企業集團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中需注意的問題

(一)企業集團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應圍繞集團稅務管理的目標

盡管企業集團稅務管理的內容繁多,通常包括集團稅務管理制度的制定、稅收法規研究及稅收優惠政策爭取、成員企業納稅申報管理、稅務籌劃和稅務咨詢服務、重大涉稅業務管理、內部稅務檢查和稅務審計的組織管理、外部稅務稽查的協調和應對、對成員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考核評價等,但其目標與集團內單體企業稅務管理的目標一致,即控制稅務風險、降低稅收成本。企業集團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應圍繞集團稅務管理目標這條主線,凡是對控制稅務風險或降低稅收成本作用顯著的稅務管理理念、制度、方法、流程就必須盡量納入稅務管理信息系統予以固化;反之,則可以基于成本效益原則暫時將需求予以擱置。

(二)企業集團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應制定正確的實施策略

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篇5

要想做好海外EPC項目的稅務管理,需要關注三個階段和兩條線索。三個階段是指:合同簽訂前的稅務籌劃,合同開工后的管控落實,項目結算后的總結培訓和評價;貫穿在這三個階段的兩條線索是國內的稅收優惠和國際的稅務風險規避。下面按這三個階段來進行闡述。

一、海外EPc項目合同簽訂前的稅務籌劃

海外EPC總包項目的稅務管理在初期階段主要是進行稅務籌劃,籌劃的主體是企業稅務管理部門,這一階段籌劃的重點在于了解并利用好國家對“走出去”企業的鼓勵優惠政策,同時通過調研考察和磋商,全面了解國外相關稅收政策,思考合同如何報價,解決合同的稅務條款如何簽訂以及由什么樣的主體來簽訂合同等問題。

(一)利用好國家對海外EPC項目的鼓勵性稅收政策

2.在稅收協定方面,截止2013年4月底,我國已對外正式簽署99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其中96個協定已生效,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簽署了稅收安排。通過稅收協定,企業可以享受到的協定待遇包括:

(1)稅收協定優惠待遇:在項目所在國不繳納所得稅或享受減免稅。一般情況下,協定優惠于所在國國內稅法,依據稅收協定的規定,“走出去”企業從項目所在國取得的分紅、租金、資金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所得等,可享受減免全部或者一定幅度的優惠待遇;“走出去”企業在項目所在國從事承包工程活動,營業活動時間未超過有關稅收協定規定183天或者僅從事輔活動的,可免于在該國征收所得稅;在一定條件下,“走出去”企業派遣的項目工作人員在境外工作所獲報酬在該國可以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2)避免雙重征稅:在境外開展EPC總包項目不管以何種形式的主體來簽約,由于跨國所得的必然存在,一定會產生雙重征稅問題。利用稅收協定獲得稅收抵免,可以有效降低“走出去”企業稅收成本。協定一般規定在項目所在國已經納稅的所得,在計算我國境內應納稅款時,應通過抵免、扣除或者免稅等方式處理在境外的已納稅款。特別指出的是,如果“走出去”企業在項目所在國享受的減稅、免稅額等優惠待遇,也可以依據稅收饒讓的規定,視同已按項目所在國稅法納稅,從企業應納稅總額中限額抵免。

(3)避免企業受到歧視待遇和解決跨國涉稅糾紛等。比如有些企業在印度實收EPC項目時,通常企業認為設計及采購合同無需在當地納稅,然而當地的稅務局可能有不同觀點,由此產生的稅務爭議可能曠日持久。如果企業認為項目所在國違背了稅收協定的無差別待遇原則,對其形成歧視待遇時,就可以利用稅收協定向省級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申請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由國家進行雙邊磋商來維護企業稅收權益。

3.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參照稅收協定和有關法規,“走出去”企業在我國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依法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款。抵免方式有直接抵免和間接抵免兩種。需要說明的是,我國對企業境外所得的抵免采用“分國不分項”的辦法。即在計算抵免限額時,企業來自不同國家的所得只能單獨分別計算,不能合并計算;而在計算所得稅抵免限額時,不再區分種類,對同一個國家的全部所得,采取合并計算的方法。

4.在關稅和印花稅方面,我國政府目前對一些出口商品征收較低稅率的關稅或者免征關稅。對于海外EPC項目中出口的機具、設備以及原材料中,只有少部分未經過加工的鋼材繳納關稅,一般經過加工的產品不僅不征收關稅,還實行出口退稅。當然,相應的產品種類繁多,有的還處在不斷的變化中,因此需要企業要實時關注相關產品關稅政策及其變化。在印花稅方面,如果由境外子公司與業主在境外簽訂的建筑安裝合同,并且也不帶入國內使用,則該合同也不需要貼花。

由于EPC項目一般分為OFFsHORE(含E.P部分合同)和ONSHORE(含C部分合同)合同兩部分,所以相關的稅務管理也分為國內國外兩部分來進行,企業需要按照統一籌劃、科學合理、相互銜接、因地制宜的原則來進行籌劃。國內主要關注國家優惠政策,國外主要考慮國際稅收籌劃。

(二)海外調研途徑及關注內容

對于初次“走出去”的企業,海外EPC項目從編制預算階段開始,就要進行稅務管理方面的調研考察。調研考察的途徑主要有:

1.大使館以及經參處:我國在該國的權威機構,具有政策導向性;

2.項目所在國的中資企業協會和兄弟單位:了解他們的操作模式、前期項目稅務管理的經驗教訓;

3.業主以及項目所在國專業咨詢機構:了解當地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業主在項目中打算承擔的稅負和責任;

4.網絡:俗話說“內事不決問百度,外事不決問谷歌”,要善于利用網絡進行學習,進行資料的篩選、收集整理和思考加工;目前比較好的網站有商務部、國稅總局、各國的經參處等。

調研考察的內容主要有:

①項目所在國與我國以及其他國家之間的稅收協定;

②國外項目所在國的稅法體系,確定與項目相關的稅種,對這些稅種的法律進行重點研究,關注稅收優惠;

③項目所在國的有關技術及設備引進的法律法規;

④項目所在國的進出口法律法規,以及進口機具材料的稅收優惠政策;

⑤項目所在國的公司法,工商管理類法規,海外會計、經濟、合同、商務、票據及投資等相關法律法規;

⑥項目所在國外匯管理的法規。

經過學習調研后,企業稅務人員就要總結稅務要點,協助預算部門編制預算。進行稅務條款的籌劃,幫助合同的簽訂。

(三)海外EPC項目合同稅務條款的籌劃

合同價格的確定和合同的稅務條款密不可分。海外EPC項目常見的合同稅務條款,一般分為幾種情形:

一是業主負責項目所在國全部的稅務,總包方僅承擔國內的稅務。如果是這樣,就要在合同中清楚的寫明有哪些稅種,如何繳納,以誰的名義繳納以及繳納的時間及形式等。如果涉及分包,還要明確分包是否由業主來負責,一般這種情況我方僅承擔協助義務。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適當降低合同總價。風險在于很多稅種的納稅主體是總包方,如果業主反悔或者耍賴,總包企業就會會非常被動,所以要督促業主方切實執行合同,同時也可以按概率計算這部分的稅務成本,必要時可以加成到合同價格中。

二是業主承擔部分責任,總包方除承擔國內的稅務,還承擔項目所在國的部分稅務。比如說業主承擔項目所在國關稅、流轉稅及其他政府收費,總包方承擔收益稅,此稅種通常包括公司所得稅、營業利潤稅和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這樣的話,需要在合同中明確稅種,具體怎么繳納以及由誰來繳納。比如尼日利亞的扣繳稅,如果應該由總包方承擔但是由業主扣繳,則需要業主在繳納時以總包方的名義來繳納。這種稅務承擔方式下的EPC總包方的稅務管理部門需要提前和預算部門合作,要考慮好稅負對合同價格的影響,盡量轉嫁到業主方,同時要做好onshore和offshore合同的分拆工作。在與分包企業簽訂分包合同時,也要明確相關稅務條款。

三是總包方自己負全部的責任,業主不承擔稅務責任。這樣的話需要充分吃透當地稅法,聘請當地的專業人員協助總包方,同時要盡量爭取業主的配合。首先看看哪些稅種可以免,以什么方式免,全力爭取免稅優惠;如果不免,分清重點稅種進行測算和管理。一般來說,所得稅、增值稅、個稅、扣繳稅等是“走出去”企業EPC項目必然的重點。

一般來說,海外EPC項目因為涉及的國家不同,稅制差異比較大,稅務環境也有很大的不同,最好的辦法是在合同中規定由業主負責繳納項目所在國的應納稅金,而“走出去”企業負責國內的應納稅部分。如合同規定均由總包方納稅,則應該了解清楚稅種和稅率,與預算部門配合進行測算,必要時聘請當地誠信專業的稅務師事務所進行協助,可將稅金加成到合同總價中,在投標和簽約時都予以充分考慮。

(四)海外EPC項目合同的簽訂主體的籌劃

合同稅務條款及總價確定后,要考慮選擇最優的簽約主體來進行簽約。目前海外EPC總包項目常見的簽約主體主要由以下幾種:一是以母公司/分公司(代表處)名義;二是母公司直投的子公司或者合資公司名義;三是母公司間接控股的子公司或者合資公司名義。各自的優缺點如表1。

綜合考慮,本著流轉環節少以及簡單化的理念,遵循海外稅務管理以稅務遵從和風險控制為導向的原則,可以把EPC合同分為兩個部分進行簽約:EP部分主要工作在國內,為OFFSHORE合同,也稱為離岸合同,主要的納稅環節在國內,這部分合同由母公司和業主簽訂;而EPC合同的C部分主要工作在項目所在地,為ONSHROE合同,主要納稅環節在項目所在國,“走出去”企業在“走出去”初期以直接控股子公司和合資公司作為簽約主體為較佳選擇方案,如果相關海外稅務管理經驗比較成熟,相關環節稅務風險可控,也可以考慮以間接控股子公司或間接控股合資公司為簽約主體。當然,在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企業可以利用EPC合同的特殊性,在EPC合同中進行合理拆分,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將建筑安裝部分的比重適當降低,最好能保證公司在項目所在國實現盈虧平衡或適度盈利。這樣可以避免項目所在國稅務的不必要的風險。

二、海外EPc項目合同執行階段的稅務管理

(一)EPC合同執行階段國內的稅務管理

1.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

為避免雙重征稅,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應該及時到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然后向對方國家(地區)提供,并申請享受稅收協定規定的相關待遇。

2.免抵退及減免稅優惠備案

對于設計部分的增值稅零稅率,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并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在申報辦理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前,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對于建筑安裝部分(C部分),根據新營業稅條例關于境內企業在境外提供建筑勞務可免征營業稅的規定,“走出去”企業需要及時辦理營業稅減免備案手續。

3.出口退稅的辦理及管理

出口退稅對企業的利潤及資金流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必須著重進行管理。首先要進行出口退稅登記。根據規定,“走出去”企業應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授權部門簽發的批準企業出口經營權的批件、工商營業執照、海關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于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填寫《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申請辦理退稅登記證;然后才可以辦理出口退稅。

在稅務管理過程中,出口退稅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的管理要點:

(1)單據準備:由于出口退稅需要附送的資料非常多,不僅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而且需要出口外銷發票、海外EPC總包項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有時還需要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因此需要多部門分工協作來進行。

(2)時限要求:為滿足出口退稅的時限要求,企業物流部門應及時辦妥海關電子口岸信息的申報,確保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45日內拿到報關單。將報關單的電子信息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給稅務管理部門。采購部門應在收到報關單信息后15天內財務部向提交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換匯比:物流部門在報關時應保持合理的換匯成本(換匯比),國稅認可的換匯成本一般在2—7之間。

(4)增值稅票要求:采購部門負責督促供應商嚴格按照報關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符合相關要求。

(5)其他注意事項:嚴格控制應予出口退稅貨物隨意作內銷處理。對部分航空運輸報關出口的貨物以及臨時采購且需要個人報銷的貨物可退稅部分,應先經財務出口退稅人員申報退稅后方予以報銷,做到出口退稅應退盡退。有時可以通過金融手段來促進稅務工作,比如通過保理結算來為企業融資,保理商可以盡早為出口企業出具核銷聯,助企業提前退稅。

(二)EPc合同執行階段海外項目現場的稅務管理

在落實辦理國內優惠政策的同時,“走出去”企業還要進行海外項目現場的稅務管理。需要采取的措施有: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協作;完善制度建設,推進風險管理;構建引導機制,提高納稅遵從;加強人才培養、完善技術支持;建立公共平臺,共享涉稅信息。通過上述手段,最終建立高效合理的稅務管理體系。

1.完善組織和管理執行體系

理順稅務管理機制、建立并健全稅務管理機構。加強海外項目稅務管理,首先必須明確界定總部和項目部相關稅務管理的職責,盡量縮短過渡期,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同時健全稅務管理機構;最后劃分稅務人員權限、明確稅務決策程序等。

海外項目部力爭做到稅務機構人員結構完整,企業總部要進行稅務業務指導,海外項目部稅務主管要負責統籌協調,具體稅務人員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同時要有效借助外部力量,可以找一些信譽高、本土化能力強的當地事務所來協助企業解決問題。

現場稅務人員及其派出公司要肩負起全部的稅務管理職責。工作職責包括收集所負責國家稅務信息,推動所屬項目稅務模式的落實和執行;跟蹤并參與所屬項目的稅務籌劃;組織實施日常稅務工作,加強當地稅務遵從,控制稅務風險。

2.進行宣傳培訓,建立內部培訓體系

海外項目部稅務管理人員在出國前,就要建立培訓手冊,就學習、工作及生活等注意事項進行培訓。要先學習、吃透EPC合同的商務條款及相關技術卷。商務卷里面一般包含稅收條款,要細細鉆研;技術卷可以了解施工過程,對企業開展稅務管理很有幫助。

出國后,項目現場的稅務人員在工作中,要進行傳幫帶活動,每個主管人員要抓緊培訓下屬,給自己留有后備力量,加強稅務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整體素質,并使項目所在國的稅務管理實行梯隊化、體系化管理。

除了財稅部門,還需要針對性對特定群體進行宣傳培訓,比如對簽訂合同的市場部;項目維護管理的項目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以及采購、物流等部門,要針對他們關心的問題或者熱點問題,全面系統的進行國內外的稅務宣傳培訓,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多了解稅務,理解稅務,配合稅務。提前溝通參與,也有利于稅務的今后工作,扭轉被動局面。

3.當地化的稅務管理措施

海外EPC項目境外機構在確定境外ONSHORE部分的合格供方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當地合格供應商;項目所在地的服務合同(含物資采購和工程分包等)應實行含稅價。

為滿足當地稅務管理和當地準則會計核算的需要,項目所在地的服務合同盡量實行當地付款。按照見票付款的原則,在收到供應商提供的合格票據后方予安排付款,并嚴格按照當地稅收法規規定履行扣繳義務。

聘請工作嚴謹、細致,恪守職業道德的當地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憑證報表的處理。也可以和當地稅務師事務所合作,讓其協助審核和編制當地稅務部門要求報送的各種稅務報表,這對總包方處理好稅務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這樣本土化后也很容易通過當地稅務部門的審查。

4.合理申報和持續籌劃

要做好項目所在國稅務基礎工作,從稅務登記、賬簿憑證到相關票據(發票及專用發票)都要嚴格進行管理。有條件的情況下,建立先進安全的電子申報方法,電子化也有利于降低成本;要做到按時申報,正確申報并按時納稅。企業要關注項目所在國稅法動態,尤其是相關的優惠政策,積極進行辦理,同時在形式上和實質上達到相關稅務要求。

各個國家經濟環境不同,稅制各異,在海外稅務管理中企業要講究科學方法,抓住關鍵環節,分清輕重緩急,對與我們合同相關的稅種、稅率和稅收優惠等主要矛盾上集中主要精力進行重兵突破、妥善解決。比如沙特EPC項目企業應主要集中在所得稅、關稅和社保的繳納上;尼日利亞項目企業主要應集中在增值稅、關稅、扣繳稅、企業所得稅及附加以及個人所得稅上。

5.進行監控及評價系統

企業既要充分利用審計、稅務稽查等外部形式對企業合規的促進作用,同時要進行風險識別工作,提前做好規避風險的準備。

企業要制定統一的稅務管理標準,通過監督評估來進行稅務管理體系的完善。運用人機結合、等級排序等科學的評估方法來進行評估,評估時要全面周詳、科學計算,不僅要系統化、制度化,還要經常化、模式化。最終達到監督評價、管理提升的目的。

三、項目結算后的稅務管理

項目結算后,對于國內部分,和項目相關的稅務單據要進行存檔整理等管理工作,主要是對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各種減免稅備案表、出口退稅單據等進行整理歸檔。例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實行有關單證備案管理制度(暫行)的通知》的規定,出口退稅相關的單據保管期限為五年。

對于國外部分,走出去企業要根據企業發展戰略,項目子公司、合資公司的稅務狀況以及稅務當地化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要將項目公司注銷。如果需要注銷,需要核對債權債務關系,稅務票證要進行核銷,繳清應納稅款,進行稅務清理。如果需要存續,則需要對當地的財務稅務檔案進行歸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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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篇6

一、存在的問題:

(一)建筑安裝分包工程轉開建筑安裝專用發票的規定存在著擾亂財政稅收經濟秩序的隱患

建筑安裝工程總承包單位憑分包單位該項工程已完稅票復印件和已開具給其的建筑業專用發票、分包合同,抵扣分包單位已納稅款后按差額繳納稅款,按總額開具建筑安裝發票,即稱轉開建筑安裝發票。這個規定可以使總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按要求開具建筑安裝發票,維護了發票管理的秩序,又保證了稅款的正收管理。但現實中,有少數納稅人明明是自己做的工程,收入支出也全部在自己賬面上反映,稅款也由自己實際承擔,卻偏偏搞一份假的分包合同,以其他建筑安裝企業名義繳稅。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國目前財政體制屬于一級政府一級財政,各級財政預算自行收支平衡,相互之間不得擠占挪用。

(二)建安企業利用“甲供材”滯納稅款或偷稅問題突出

現在不少建設單位(甲方)經常自己購買建筑材料,然后供應給建筑單位(乙方)使用,雙方定期對使用的建筑材料進行結算,這就是“甲供材”現象。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建筑安裝工程不論合同如何簽訂,必須以工程所用的各種原材料、人工工資、其他費用的合計總金額為營業稅計稅依據。由于建筑工程項目一般周期較長,有的甚至要好幾年,建安企業一般要在整個工程項目全部竣工完畢,才辦理“甲供材”價款結算手續,申報繳納營業稅金。而這些建筑材料早就已經實際使用,按照稅法規定應在使用時繳納稅款,由此造成稅款延遲繳納。還有些建筑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后長期不辦理結算手續,使施工企業長期占有國家稅款。更有甚者,少數單位在工程結算支付價款時,由建設單位憑購買建筑材料的原始發票直接入賬,施工單位按差額開具建安發票納稅,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三)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是建筑安裝業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除個人所得稅外,其他涉稅事項較少,對稅收管理不熟悉。而稅務機關由于上述單位不是納稅人,也很難將其列入管理范圍。少數建筑安裝施工單位利用上述原因造成的稅收盲點,用收據、白條以及竣工結算單等種種不合法票據收取工程款,偷逃國家稅款。

(四)建筑安裝企業的所得稅納稅地點與營業稅納稅地點不一致,給稅收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

建筑安裝企業的納稅地點在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規定,納稅人提供的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而其所得稅的納稅地點,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離開工商登記注冊地或經營管理所在地到本縣以外地區施工的,應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其經營所得,由登記注冊地或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一并征收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與營業稅納稅地點可能不在同一個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外出經營,往往是跨省經營的情況較多,納稅人使用的發票是經營地稅務機關提供的,開具情況經營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無法及時掌握,如果納稅人故意偷稅,這種管理模式就給偷稅提供了方便。

(五)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的管理機關分離,易導致稅收難以控管

企業使用的發票是按照流轉稅的管理范圍分別進行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在國、地稅分別管理的納稅人,在現在國、地稅征管信息沒有達到共享的情況下,納稅人少記、漏記應稅收入在短時間內很難被發現。企業所得稅管理范圍是以企業成立的時間為劃分標準,在2002年以前成立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稅管理,2002年以后成立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稅管理。而流轉稅則以應稅項目為標準進行劃分的。在現行的管理模式下,國稅機關負責管理建筑安裝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使用的銷售發票是通過地稅機關進行發售、核銷的,納稅人申報的營業收入地稅機關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管,到國稅管理機關申報企業所得稅,其申報的收入要進行有效的控管就不是很容易,必須從地稅機關獲得有關信息,這就需要國、地稅進行配合才能達到有效的控管。

(六)企業所得稅管理范圍劃分不當,造成稅務管理機關執行政策的不統一

企業所得稅管理范圍的劃分按照企業成立的時間進行劃分,造成國、地稅管理機關在所得稅管理范圍上的混亂,在納稅人中間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原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重新進行了工商登記,改變經濟性質,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變成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或者在2002年以前就存在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因破產通過拍賣方式被2002年以后成立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所購買,新成立一個獨立核算的非法人企業。這些情形在不同的地區因對政策的執行不同,就出現有的地方一個納稅人國、地都要管,有的地方都不管的現象,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形象。

(七)工程項目管理方式造成建筑安裝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流失嚴重

現在建筑安裝企業的工程基本采用項目經理負責制,工程人財物全部由項目經理支配,成本、利潤全部歸項目經理所有。而建筑安裝企業的財務核算大多數不規范,以收到的工程款作為營業收入,以支付給項目經理的賬款為工程營業支出,按公司收取的工程管理費用扣除公司管理機構的正常開支后余額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與項目經理之間領取工程款基本上憑白條或內部工程結算單作為支付憑證,而項目經理領款后使用情況沒有合法憑證記載反映,稅務機關無法實施檢查,最終導致建筑安裝企業的所得稅大部分流入了項目經理的個人口袋。

二、對策

(一)盡快修改相關的能夠導致市場違規操作的條文和規定。例如:“對企業(單位)附屬建筑安裝企業承擔本企業(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如果建筑安裝企業屬于獨立核算單位,應征收營業稅。如果屬于非獨立核算單位;凡不同本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不征收營業稅”這樣能夠人為鼓勵市場違規操作的規定應盡快修改完善。

(二)改變現行的企業所得稅管理范圍的劃分規定,不再實行按企業成立的時間作為劃分國、地稅的企業所得稅管理范圍的規定,而實行按照流轉稅管理的范圍確定企業所得稅管

理的稅務機關,國稅管理的增值稅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由國稅機關管理,營業稅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由地稅管理。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申報的應稅收入不實的問題。

(三)合適時機國家應將建筑安裝企業取得的營業收入納入增值稅的管理范圍,企業開具的發票納入“金稅工程”系統管理,通過抄報稅和發票認證等工作程序,就可以有效的控管建筑安裝企業收入申報難以控管的問題。建筑安裝企業實行增值稅管理后,可以解決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的納稅地點不一致的問題。但是,建筑安裝企業實施增值稅管理后,企業要取得進項稅額抵扣,就要取得抵扣憑證,可以有效的督促建材行業取得的銷售收入必須開發票,提高了建材行業申報繳納稅款的真實度,減少了這部分納稅人偷逃的稅款。

(四)進一步加強對建筑安裝行業稅收管理的力度,規定建設單位提供“甲供材”的,建筑安裝企業必須按季、半年、年與建設單位進行材料價款結算,并按規定申報納稅。對建筑安裝企業不進行結算的,應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除開具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經營單的外建單位和少數賬證核算規范經審查批準的建筑企業外,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對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單位和個人普遍實行企業所得稅按一定比例進行預繳,年末匯算清繳。對收取工程款長期掛往來款,不按規定按期結轉收入計算成本、利潤或者用白條和內部結算憑證領取工程款作為經營成本支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建筑安裝企業,一律視為會計核算不規范,按《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實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

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總結 篇7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今后一段時期,全市國稅系統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目標是:全面貫徹實施《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效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反避稅的制度手段,促進收入恢復性增長,逐步提高企業所得稅征收率和稅法遵從度。

為達到上述目標,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分類管理,優化服務,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防范避稅。

二、重點工作

按照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要求,在全面推進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稅基管理

稅基管理是所得稅管理的基礎,重點是綜合運用各種辦法,強化經濟稅源調查和收入分析,加強稅收優惠和稅前扣除項目的管理,規范征管基礎資料,確保稅基真實、完整和準確,夯實稅源基礎。

1、核實稅源基礎

一是注重經濟稅源調研,摸清稅源底數。目前,根據我市位于“5.12”特大地震重災區(什邡、綿竹為極重災區)、經濟稅源受損嚴重現狀,深入企業,特別是極重災區、受損嚴重企業跟蹤調查,掌握企業財產損失、生產經營變化、因災享受減免稅優惠等情況,正確預測把握稅收收入增減變化趨勢,做到稅源清、稅基準。

二是通過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注銷、稅種認定等事項,及時、全面和準確掌握企業總機構、境內外分支機構、境內外投資、關聯關系等相關信息,分類劃分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獨立納稅企業和匯總(合并)納稅企業、一般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

三是加強國稅部門與地稅和其他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全面掌握戶籍信息,實行稅源靜態信息采集與動態情況調查相結合。

2、加強收入分析

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分析機制,提高收入分析的質量。要做到宏觀和微觀、總量和結構、定性和定量、分析和預測的有機結合,及時掌握稅源和收入現狀及變化趨勢,為進一步有針對性的加強征管提供決策參考。

3、嚴格審核審批

一是要嚴格執行相關的管理制度和規程,嚴把稅前扣除項目這個重要關口。對須報批的項目,要明確稅前扣除的條件、標準、需報送的證據材料和辦理程序,并嚴格按規定審批,并實行事后跟蹤管理。對不須報批的項目,要認真審查核實;對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虧損彌補等跨年度扣除項目,實行臺賬管理;加強發票核實工作,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據,認真落實不征稅收入所對應成本、費用不得稅前扣除的規定。

二是要加強減免稅管理。要切實加強企業資格認定,嚴格審核把關,確保各項優惠正確、完整、不折不扣貫徹執行到位,依法用足用好政策。同時要注意加強減免稅的跟蹤問效,避免重事前審批、輕事后管理問效的傾向。

4、完善基礎資料

一是要健全完善“一戶一卷”的企業基礎資料管理辦法,對企業的登記、認定、申報、匯算、評估、檢查、審批和備案等資料進行正確、及時和完整地收集、整理、歸檔。

二是建立健全臺賬登記制度,對包括稅前扣除和減免稅的審批和備案、以前年度彌補虧損等進行分年度、分項目登記。

5、機內數據管理

要確保CTAIS系統機內數據的完整和準確,做到機內機外數據的一致,以利于日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對管戶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進行稅種認定或核銷,對企業的申報、預繳、彌補虧損、減免稅等數據信息要經常進行核實、清理和修正,要嚴格按照系統和有關業務要求進行日常操作,杜絕違規操作。

(二)分類管理

分類管理要根據*國稅稅源分布和結構特點,并結合各地的管理狀況,重點突破,整體推進。

1、重點突破

針對我市企業所得稅源結構的“行業集中性”、“收入集中性”特點以及各縣(市、區)均有自己的優勢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的實情,在原已初探試行分類管理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從而找到突破口,抓住稅源管理的龍頭。各地在實地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找到自己重點稅源、支柱產業或急需加強的環節,確定分類管理的重點突破口,建立并不斷完善分類管理的制度、辦法和措施。在實踐中要進一步總結經驗和教訓,不斷完善管理辦法和措施,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程序規范、便于操作,力求搞出成效,為下一步的整體推進提供有益的借鑒。

2、整體推進

在重點突破的基礎上,將分類管理逐步推行到所有類型的企業。對重點稅源企業以管戶為主,探索屬地管理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征管模式;對中、小企業實行以管事為主的行業化管理,按行業加強稅源稅基、匯繳和評估工作;對不達查帳征收標準的企業,嚴格按總局《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予以核定征收管理;對連續多年以上虧損、長期微利微虧、跳躍性盈虧、減免稅期滿后由盈轉虧或應納稅所得額異常變動等情況的企業,作為特殊類型的企業強化監管,并結合檢查、評估、核定征收等方式,促使企業建賬建制、真實核算和申報,保證國家稅收及時足額入庫;對跨區域的總分機構企業要加強地區和部門的聯系,掌握企業的總、分機構情況,按規定進行稅種認定和非單獨納稅設置,及時、準確收集、傳遞《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督促企業按時正確申報;對仍實行原匯總納稅的企業,要嚴格稅前扣除項目審批把關,督促企業按季、按年進行申報,加強監管。總之,做到每一戶企業都能“對號入座”,每一類企業都有針對性的管理辦法和措施,真正把分類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管出成效,最終建立起多級分類管理構架和機制。

(三)納稅評估

納稅評估是稅源管理的基本環節和重要抓手,是今后所得稅征管的重點工作之一。要夯實納稅評估基礎,完善納稅評估機制,創新納稅評估方法,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

1、夯實納稅評估基礎

要以企業的稅務登記和申報數據為基礎,再補充采集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會計等涉稅信息,逐步積累分行業、分企業的歷年稅負率、利潤率、成本費用率等歷史基礎數據,為本地區建立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和行業評估模型打下堅實的基礎。

2、完善納稅評估機制

一是科學篩選評估對象。運用采集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數據比對分析年度納稅申報數據和以往歷史數據以及同行業利潤率、稅負率等行業數據,查找疑點,從中確定偏離峰值較多、稅負異常、疑點較多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重點對象。

二是運用各種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評估。綜合采用預警值分析、同行業數據橫向比較、歷史數據縱向比較、與其他稅種關聯性分析、主要產品能耗物耗指標比較分析等方法,對疑點和異常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并初步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斷。

三是按程序進行實地調查和約談。經評估初步認定企業存在問題的,進行稅務約談,要求企業陳述說明、補充舉證資料。對實地調查取證的數據,要返回去進行再次的計算和比對,最終確認核實疑點和問題所在。

四是對評估結果進行處理。疑點問題經以上程序認定沒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提請企業自行改正,補繳稅款和滯納金,或調整以前年度的虧損數據;發現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門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稅源管理部門反饋。

3、建立評估的聯動機制

要構建重點評估、專項評估、日常評估相結合、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評估相結合、市、縣兩級評估相結合的納稅評估聯動機制,不斷總結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經驗和做法,建立納稅評估案例庫,交流納稅評估工作經驗,提高納稅評估的質量和效率。

(四)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是所得稅管理的重要環節,要切實搞好匯算清繳的政策輔導,加強申報資料的審核,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提高匯算清繳工作質量,保證國家稅收足額入庫。

1、強化事前宣傳輔導

在匯算清繳前對納稅人進行匯算清繳和有關稅收政策的輔導,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辦法,要堅持并不斷完善。各級稅源管理部門和稅收管理員可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幫助納稅人提高自行申報的質量,加強對所得稅和匯算清繳政策的宣傳、輔導和培訓,使納稅人了解稅收政策規定以及匯算清繳程序和報送的有關資料。

2、著力申報審核

主要是審核申報資料是否完備、數據是否完整、邏輯關系是否準確。重點審核收入和支出明細表、納稅調整明細表,特別注意審核比對會計制度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項目。將一些錯誤和問題及時發現并糾正于申報階段。

3、認真做好總結分析工作

匯算清繳結束后,要認真做好匯算清繳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及時匯總和認真分析匯算清繳數據,充分運用匯算清繳數據分析日常管理、稅源管理、預繳管理等方式,及時發現管理漏洞,研究改進措施,鞏固匯算清繳成果。

(五)優化服務

優化服務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要求,要一手抓優質服務,一手抓公正執法,融洽征納關系,降低納稅成本,不斷提高企業稅法遵從度。

1、將優化服務置于管理執法全過程之中

企業所得稅政策較多、涉及面廣、申報要求高,國家的稅收優惠和稅前扣除項目和辦理程序也比較復雜,給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帶來一定的難度,稅務機關及工作人員應通過多種渠道為納稅人服務,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在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稅前審批、稅收檢查、納稅評估、申報納稅工作中,開展全方位服務;在辦稅大廳、政務大廳國稅窗口、國稅外網,及時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和涉稅事項辦理程序;當重大政策出臺時,要組織納稅人進行集中培訓和講解;提高“12366”納稅熱線服務質量,為企業提供高質量咨詢解答服務。總之,要努力將優化服務貫徹于管理執法的全過程之中。

2、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執法

要樹立“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就是優質服務的理念,維護稅法的剛性,為納稅人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外部環境。要正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政策法規,堅持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保證國家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入庫;要堅持稅前扣除和減免稅審批制度,嚴把審批關,杜絕越權審批和違規審批,既將國家的稅收優惠落實到企業,又避免偷漏稅現象的發生;要規范辦事程序,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對企業申請的涉稅事項,要嚴格執行有關辦事程序和時限的要求進行受理、告知、審核和批復。

(六)防范避稅

防范避稅是加強大型企業集團及跨國公司所得稅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總局和省局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制定《*市防范跨境關聯交易稅收風險管理辦法》,切實加強關聯企業、我國居民的境外稅源、非居民源自我國的稅源以及國家間稅源的管理,密切關注跨國投資、跨國貿易所引起的稅收管轄權的國際交叉、稅源的國際流動問題。

2、完善反避稅與日管的協調機制。建立健全關聯企業交易信息傳遞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充分利用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出口退稅數據、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國際情報交換、互聯網以及其他專項數據庫信息,及時發現避稅疑點,做好防范和開展反避稅選案、調查工作。

3、切實重視反避稅隊伍建設,加大反避稅培訓力度,配足配強反避稅專業人員。

三、工作保障

為實現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務必切實加強所得稅管理工作的組織保障、制度保障、人才隊伍保障和信息化保障,不斷提升整體管理水平。

(一)組織保障

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要把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稅收征管的主要任務來抓,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企業所得稅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分管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工作。企業所得稅業務部門負責牽頭,與其他相關部門和管理分局相互配合,各負其責,確保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制度保障

不斷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體系。從基礎管理、行政審批、重點業務、人才培養、工作協調、目標考核、責任追究等方面,全面建立健全各項機制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切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權,努力促進所得稅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三)人才隊伍保障

各級稅務機關應合理配備企業所得稅專職管理人員和反避稅管理人員,抓好業務骨干培養,特別是基層一線干部隊伍和業務骨干的培養。注重專業培訓和實踐鍛煉相結合,加強所得稅管理人員的知識更新。建立和完善所得稅管理人才激勵機制,激發所得稅管理干部隊伍活力,保持所得稅管理隊伍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