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2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1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設備、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車輛發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了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類型、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后,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3.事故現場須確保與監控中心信息暢通,及時向監控中心匯報事故現場情況,監控中心可采取可變情況板、收費站預警等方式向過往司乘人員告知事故情況,引導司乘人員繞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災而再次發生惡性事故。
(三)現場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處理完畢,現場路政人員及時撤去警示標志、警示牌和標志筒,通知養護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維修已損設施。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是否恢復交通。事后按照上級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摩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三)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四)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集團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2
為在危化品突發安全事故后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黃山中學危化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是學校事故處置工作的協調決策機構,事故發生后,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對危險化學藥品萬一發生火災、泄露、丟失等意外情況,指揮中應視具體情況迅速組織各相關人員成立應急小組,制定相關措施。
2、保障各種應急物品、器材及所需資金。
3、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4、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5、緊急呼救電話: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6、市教體局安全科電話:xxxx。
(二)搶救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xx
發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對外界的聯絡暢通,并掌握所有成員的通訊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達,同時應做好救災組織與預先人員之間、救災組織與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之間的信息,同時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做好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發生事故后對傷勢較重的人員要做好與附近醫院的聯系,并保證急救藥品和設施的齊全與良好,同時對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要逐一了解,并對可能造成的傷害要有相應的搶救措施。
二、危險化學品急救措施
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昔日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能太濃,防止灼傷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洗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主要毒物的毒性癥狀及其急救措施。
三、善后處理調解要求
(一)事故發生后,應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涉及的人員和事故的性質進行全面的調查,形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呈報。
(二)動員各種力量,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穩定受傷者家人的思想情緒,會同有關方面協商確定善后處理方案。
(三)對受傷者進行全面徹底的治療,務求對受傷者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召開事故分析會,研究落實整改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以科學有效有序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陜西省實施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合陽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合陽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合陽縣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指導由縣政府負責或參與的突發事件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
1.3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4)依法應對、科學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法治化、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5)資源整合,社會參與。做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會資源,充分依靠人民群眾,利用現有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公眾的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實現突發事件應對的社會化。
1.4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4.1突發事件的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企業(工礦商貿行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建設工程施工事故等),交通運輸事故(公路、鐵路等),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供水、排水、電力、燃氣、道路、橋梁、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特種設備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職業危害、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重大事件、油氣供應中斷突發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民族宗教領域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的其他類型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2突發事件的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并遵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具體分級標準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并在相應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1.5應急預案體系
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縣政府制定,報市政府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是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型級別、牽頭處置機構、應對方式及政策措施、具體處置程序、保障措施等內容做出規定。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抄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對跨區域、跨流域等關聯性強的突發事件,由相關單位根據實際組織編制預案。
(3)部門應急預案是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門應急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其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報縣政府備案后實施。
(4)基層單位應急預案是基層組織機構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操作指南,要突出“具體措施”,重點確立基層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各單位對各類危險源的防控和監管措施,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救援和具體的處置程序、方法,要簡明實用,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是全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應急委第一主任由縣委書記擔任,主任由縣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各常委、縣政府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各鎮(街道)、部門、相關下屬單位以及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應急委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全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全面領導全縣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
(3)當突發事件超出本縣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上級政府支援;
(4)分析總結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研究決定下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計劃;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2辦事機構
縣應急委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局,由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承擔縣應急委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管理相關文件以及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記錄、處理與報告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鎮(街道)、部門、下屬單位、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修訂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委成員單位:政府辦、宣傳部、人武部、總工會、團縣委、應急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保障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各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氣象局、煤炭事務中心、紅十字會、消防救援大隊、供水公司、供電分公司。
主要職責:
政府辦:在縣應急委領導下,按照領導指示、安排,及時召集各部門、各單位參加縣政府或縣應急委相關會議,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各級工作組的接待和保障工作。
宣傳部(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等常識;負責加強突發事件輿情的監督管控,按規定及時發布搶險救援等信息;協調新聞媒體,負責信息發布、輿情收集、新聞報道和境內外記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武警和民兵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負責來合支援救災的軍事力量之間的協調工作;必要時向上級部隊報告請求支援。
總工會:督促指導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宣傳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提高企業職工安全防范意識;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調事故傷亡職工相關撫恤和理賠工作。
團縣委:負責組建和管理全縣應急志愿者隊伍,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搶險救援工作;對口協調前來我縣進行支援的縣外應急志愿者隊伍。
應急管理局:負責縣應急委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應急值班值守、信息匯總上報、綜合協調處置等職能。指揮調度全縣綜合救援隊伍以及各行業部門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建立全縣應急管理專家組,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政策咨詢和技術支撐。經縣政府委托授權,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會同發改等部門建立全縣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救災救援物資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建立應急保障數據庫;督促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儲存充足的相關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和更新常備儲存物資,協調督辦醫藥、糧食、油料、鋼材等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民生主要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工作,會同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重建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指導和協助恢復重建項目編制和申報;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支持恢復重建
教育局:負責編制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下屬單位、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加強日常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迅速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做好學生安全避險工作;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應急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確保學生掌握自救互救本領;組織管理在校學生的應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詢;做好縣域內學校建筑物隱患排查、登記、治理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單位搶修通信設備設施,保障各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對處在災區或事故區域易發生次生災害而影響通信設施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確保通信暢通;協調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門組織所需大型機械裝備,充分運用科技手段配合相關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黨政機關、重要部門、金融單位、看守所、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等重要目標的警戒;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特殊單位及群體的監控和安置。
民政局:做好相關人員的轉移、安置和救災工作,保障群眾能夠得到及時安置;指導各鎮(街道)制訂和實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負責指導各鎮(街道)組織和接受救災捐贈。
財政局: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按照規定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并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因公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以及保險理賠等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加強森林防火的預防管理,發現火情及時處置;負責縣域內應急避險場所規劃工作;積極參與各類搶險救援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設施的搶險技術支持,協助城管局開展市政基礎設施搶修;負責全縣建筑施工、燃氣經營站點及燃氣管網的日常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參與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各運輸企業、公路施工單位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負責交通系統各站點的配合協調工作;負責開辟應急通道,組織公路、隧道、橋梁等交通設施搶修、維護,打通應急救援專用通道;安排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搶險救援隊伍、傷員和救災物資運輸的需要;加強對道路、橋梁等險情動態監測以及隱患治理。
水務局:負責全縣水庫、淤地壩、堤壩等水利設施監測,并指導應急搶險、排險工作;檢查、監測災區飲水安全,并做好臨時供水協調、準備工作;負責縣域內水利設施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各類農業園區、果蔬冷庫、畜牧養殖以及涉農項目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畜禽防疫和疫情監測,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組織本系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專家開展各旅游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對事故造成的文物損毀及時采取措施加以保護,組織做好A級景區、星級酒店、旅行社和網吧、KTV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本系統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開展應急救援,轉送救治傷員,安排相關醫療機構及時接收救治危重傷員;配合做好遇難人員尸體的處置。
退役軍人事務局:配合人武部,組織民兵參加抗震救災及搶險工作;配合做好應急避險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維護,以及受災群眾在應急避險場所的安置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本系統特種設備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負責組織本系統相關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做好城市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及市政工程隱患排查治理,會同住建局組織指導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性評估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受災群眾避難場所的安置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負責社會商貿物資穩定;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配合做好賓館、超市、農貿市場等商貿企業及成品油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相關技術指導。
各鎮(街道):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督促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組織協調各類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組建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組織開展所轄景區應急救援工作。
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負責對事故災難造成的空氣、水質、土壤及飲用水源水質等污染物監測和組織監督防控治理工作;加強環境監測和隱患排查,防止污染擴散。
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加強監測預警,及時發布重大氣象預警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服務。
煤炭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專業礦山救護隊以及兼職救援隊開展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或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指導煤礦事故救援工作。
紅十字會:組織紅十字會員和志愿者參與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負責對口捐贈物資接收、發放和管理;負責向外界對口組織發出提供救災援助的呼吁,接受外界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供的緊急救助。
消防救援大隊:按照應急委或應急管理局指令,組織縣級綜合救援隊伍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協調現場其他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供水公司:負責生活供水管網建設、維護和搶修,保證群眾生活供水;組織相關專業力量開展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供電分公司: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電力設備事故、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縣級相關指揮部指令安排組織快速修復相關電力設施設備,根據需要安裝臨時發電設備,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電力供應。
本預案未納入成員單位的其他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責和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全力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2.3指揮機構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需要,設立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專項應急指揮部”),在應急委領導下,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由常務副縣長擔任,也可根據需要由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專項應急指揮部自行轉換為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對全縣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決定分級響應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協調有關鎮(街道)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協調駐合武警中隊以及民兵參與應急救援;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匯報應急處置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2.4工作機構
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各類突發事件對應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組織落實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評估;承擔專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針對不同突發事件類型,會同各成員單位實施搶險救援、搜救傷亡人員、控制事態發展。
(2)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縣衛健局
成員單位: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鎮(街道)衛生院等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醫療救護工作,調動縣域醫療資源,就地搶先救治危重病人,及時轉運傷員。
(3)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成員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必要時,現場指揮部可報請縣應急委協調駐地武警部隊協助。
(4)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和經合局、縣市監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供電公司、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調集事故處置工作中各種搶險所需車輛、工程機械、材料及電力、排水、通風、滅火等設施;負責食品、生活日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負責為搶險救援、新聞媒體、有關事故調查人員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事故現場電力、通訊暢通。
(5)信息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縣融媒體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新聞發布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信息,組織輿論引導。
(6)善后處置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總工會和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組織受災人員安置和災后重建,協助受災人員社會救濟(包括心理救助);確保安置點各項生活用品的供給;實施受災區域環境監測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2.5專家組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應建立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專家庫,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決策咨詢等技術支持。
3運行機制
3.1風險防控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分級、登記,建立臺賬,定期進行檢查、監控,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研究制定風險分級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對主要牽頭部門在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和預測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要統籌建立完善社區、村、重點單位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有關部門要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隱患,對重大風險點和危險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監控和準備工作。
3.2監測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牽頭部門負責相應突發事件監測信息集成。要根據突發事件種類特點,建立健全地震、地質、氣象、洪澇、干旱、森林火災、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儲存運輸、排污單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配備設備設施和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監測。加強有關行業重大風險監控的研究,對重大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減少或杜絕發生重大損失。
3.3預警
3.3.1確定預警級別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統籌預警信息發布,充分運用各類傳播渠道,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
對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有關部門收集到征兆信息后,組織分析評估,研判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范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可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或已發生一般事件、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發生一般突發事件,事態可能擴大,由縣政府負責發布。
預警級別對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縣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3.2預警信息發布
(1)預警發布層級。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布Ⅳ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發布Ⅲ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Ⅲ級標準,縣政府逐級上報,由省政府發布Ⅱ級或Ⅰ級預警信息。特殊情況,可視情提升發布層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警發布內容。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咨詢電話等
(3)預警發布方式。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受結果。
3.3.3預警行動
(1)發布Ⅳ級(一般)預警后,一般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報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啟動應急組織指揮系統,各工作機構進入戰備狀態,并按照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③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科學預測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確定突發事件響應的級別;
④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并對相關信息的報告工作進行管理;
⑤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2)發布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警后,在Ⅳ級(一般)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處置指揮人員、值班人員、專家學者、技術骨干等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②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④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運行;
⑤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⑥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⑦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⑧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3.4預警調整與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要密切關注風險變化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建議,按程序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及時發布。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相關風險已降至可接受水平,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應及時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制度。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創新基層網格員管理體制機制,統籌災害信息員、群測群防員、氣象信息員、民兵情報信息員、網格員等資源,建立統一規范的基層網格員管理制度,實現村(社區)網格員全覆蓋,并落實風險隱患巡查報告、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報告、災情第一時間報告等職責。
(2)信息報告責任主體。縣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與突發事件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是突發事件信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警情,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信息報告渠道、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信息監測和收集機構、其他與突發事件有關密切關系的單位獲悉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110、120、119等常用報警電話,或向當地人民政府特設的統一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報警,或向轄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接警部門接報后應迅速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格式附后)。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必須作好記錄,立即核實情況,并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縣政府,最遲不超過1小時;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在事件發生后15分鐘內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并隨后及時報送書面信息。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信息報告內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影響范圍、人員傷亡(失聯)、房屋倒塌損壞、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壞、事件發展趨勢、現場救援和已經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5)涉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的突發事件,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6)各應急牽頭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機制,完善突發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系統,融合相關部門、地方的應急資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動態信息等,為突發事件應對提供信息保障。鼓勵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動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3.4.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救護;向屬地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因本單位引發的或主體是本單位人員的社會安全事件,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勸解、疏導工作。
事發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要根據突發事件預案,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或按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要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調動應急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在境外發生涉及我縣的突發事件,縣有關部門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機制,采取措施保護我縣相關人員和機構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
3.4.3分級響應
縣應急委辦公室、縣政府有關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迅速核實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滿足應急響應的條件(響應的具體條件在各專項應急預案中明確)、屬于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縣應急委批準實施。必要時,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作出決定。
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達到IV級(一般)響應時,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當突發事件達到Ⅲ級(較大)及以上,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展開先期處置的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4.4指揮與協調
(1)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由有關牽頭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揮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各鎮(街道)會同縣應急委辦公室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縣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協助。
(3)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由縣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突發事件轉化為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時,各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程序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需要縣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統一指揮或指導各鎮(街道)、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①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向縣應急委報告;對各鎮(街道)提出具體明確的處置、應對要求,責成縣政府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②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后,縣政府有關領導、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協調,調集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應急處置。
③應急委組織、協調發改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隊、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應急保障。
④必要時,依法調用人力,征用單位和個人的場所、設備、設施及其他物資等。
⑤其他相關應急措施。
(5)參與現場處置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時限要求,及時向縣應急委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6)當中、省、市啟動或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并根據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在中、省、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配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7)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多層級啟動應急預案的,其指揮與協調按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執行。
(8)在突發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發事件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現場指揮機構的,由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相對嚴重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協調。
(9)全縣或部分地區需要進入緊急狀態的,按上級緊急狀態的相關規定實施。
3.4.5處置措施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組織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勘察隊伍等利用無人機、雷達、衛星等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橋梁、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居民住房損毀情況,重要目標物、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評估意見,并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②組織營救受災和被困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和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③組織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公共衛生調查處理、應急心理救助、健康教育等醫療衛生工作,治療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根據需要對易感染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
④組織開展搶險工作,控制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并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鐵路、交通運輸、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的優先安排、調度、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⑤搶修被損壞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確保生產生活基本需要。
⑥開展環境監測,追蹤研判污染范圍、程度和發展趨勢,切斷污染源,控制和處置污染物,保護水源地等環境保護重點目標,減輕環境影響,開展災后環境風險排查,處置事件應對產生的廢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⑧啟動本級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災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⑨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⑩開展遇難人員善后處置,妥善處理遇難人員遺體,做好遇難人員家屬安撫等工作。
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接受、管理、分配捐贈款物。
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
(2)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了解分析事件起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和說服教育,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
②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對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依法實行強制隔離,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③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
④封鎖現場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⑤加強對易受沖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和標志性建筑的保護。
⑥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時,立即依法出動警力,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根據現場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恢復社會秩序的正常。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交通運輸、醫療救治、通信、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群眾生活、社會秩序、新聞宣傳、專家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協調部門,應組織編制并指導下級部門編制相關保障方案,督促做好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快速反應聯動機制。保障方案管理比照應急預案管理。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必要時可以依法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請求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或技術支持;要求生產、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要求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的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組織協調運輸經營單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及受到突發事件危害人員。
3.4.6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制定統一的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方案,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行動。
(1)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或其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
(2)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第一時間按照信息發布有關規定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后,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根據其規定。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新聞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平臺發布信息,以及提供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或接受媒體采訪等,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要加強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5)未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應急處置的信息。
3.4.7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縣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指揮機構停止運行后,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后處置
縣政府應當根據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咨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5.2調查與評估
(1)縣政府應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參與處置的單位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將調查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報告。較大突發事件由縣政府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2)縣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于每年第一季度組織對本行業(領域)上年度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向縣政府報告,抄送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縣政府組織對本行政區域上年度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并向市政府報告,抄送上級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
3.5.3恢復重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政府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及時組織和協調發展改革、財政、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盡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
需要上級政府提供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持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4應急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和總體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
4.1隊伍保障
(1)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合陽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各類突發事件綜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任務。
(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和實際需要,加強本行業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3)民兵和武警部隊是應急救援的突擊力量。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當地駐合部隊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需要,按有關規定,請求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基層應急隊伍是第一時間先期處置的重要力量。各鎮(街道)及村(社區)應當單獨建立或者與有關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5)社會應急力量是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各有關單位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共青團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等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鎮(街道)、各部門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4.2經費保障
(1)縣政府要將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2)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3)縣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應的征用補償或救助政策,報縣政府審批。
(4)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6)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各鎮(街道)、經開區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4.3物資裝備保障
(1)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協調機制。縣應急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商經局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建立健全縣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2)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或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3)加強應急力量訓練條件建設,推進應急訓練設施開放共享。
4.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協調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救助工作。
4.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為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干線及有關設施被毀壞時,縣交通運輸局要迅速組織搶修或架設臨時通道,保障交通路線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公安部門負責協調對事發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4.6治安維護保障
縣公安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治安維護,制定相關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加強對重點地區、場所、人群、物資設備的安全防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惡化,維護社會秩序。
4.7人員防護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完善緊急疏散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各有關部門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科學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8通信信息保障
縣工信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體系,確保通信暢通。
4.9公共設施保障
縣發改、工信、住建、應急、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0基礎信息服務保障
縣氣象部門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縣水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河流、水庫水情的監測、預報和預警,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縣自然資源部門應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事發地導航定位、遙感監測、地圖影像等地理信息服務。
4.11科技和技術保障
建立縣級應急指揮平臺和有關部門應急指揮平臺,滿足突發事件監測監控、預測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匯總與發布、視頻會商、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協調、資源調用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有條件的鎮(街)要建設適用的應急指揮平臺,并與縣級應急指揮平臺互聯互通。
建立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4.12區域合作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應急資源區域共享機制。
加強與毗鄰縣的應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斷完善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加強訓練基地共享與應急演練聯動,為應對區域性突發事件提供合作與聯動保障。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與審批發布
總體應急預案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編制,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由牽頭部門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抄送上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由有關部門編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由基層組織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銜接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專項部門服從總體,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上進行。在編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的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
5.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每3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層組織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演練。
5.3預案評估與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的單位應當每3年對預案進行評估,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對預案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①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②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④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⑤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⑥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⑦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3)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預案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4)各部門、鎮(街道)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意見。
5.4宣傳與培訓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工作,將應急預案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
應急預案發布后,各部門應積極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準備、應急與響應、自救與互救等應急知識的公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渠道,廣泛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教育部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記管用,免費向公眾發放。
5.5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公民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可視情給予補助;對參加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附件
1.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牽頭部門
2.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圖
3.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4.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收集、處置流程圖
5.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
6.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樣表)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4
為有效預防我鎮所屬區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我鎮將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易發點,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主要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所屬區域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雪災、冰凍災害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即刻向鎮道路安全負責人胡朝云副鎮長匯報(電話:628078),并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若如發現有人員傷亡,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的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展開搶險,在組織搶險的同時,向鎮黨委、政府,縣交管和縣安全部門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我鎮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安全員及各部門、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醫療救護組、車輛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鎮綜合辦人員(汪高峰、余點,聯系方式:__)和鎮安全員(陳誼,聯系方式:__)組成,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由鎮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小分隊名單及聯系方式見附表1),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霧、雨、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院長陸振球(聯系方式:677711)及衛生院所有職工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4、車輛保障組:由鎮里的駕駛員(吳升旺:628215,楊建軍:660195,王建新:667116)組成,主要負責疏散被滯留的旅客,將他們帶到安全的地帶,確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導致人員滯留現象的發生。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大小事態,必要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各部門、民兵應急小分隊及有關人員要快速反應。
(三)啟動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相關救援單位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和醫療救護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事故搶救組應根據現場情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當出現雪災、冰凍災害天氣時,應加強對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工業鹽清除道路上的冰凍,確保道路通暢;2、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及時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現場治安,并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急救,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搶救工作。
(四)車輛保障組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出動,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滯留人員的乘車次序。
(五)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指揮部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關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針對節假日期間車輛人員繁多的情況,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安全宣傳工作,采用拉安全橫幅,張貼安全標語、利用村廣播宣傳、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同時指定專人對各個路段進行巡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5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王偉,副組長:孫金峰。成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科,主任:步連忠。領導小組在縣政府和交通局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縣內各道路運輸企業要成立相應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救助工作迅速開展。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起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3、對縣內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裝備、人員保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
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五、報告制度、程序和內容。
縣內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縣交通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要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3、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本地運力不足,需要應急領導小組協調運力支援的專用車輛、人員數量和執行的時間、地點、內容等;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啟動應急運力。請求運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6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物流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顯。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是物流企業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環,其逐漸完善和規范對于確保人員財產安全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本文中,我將以專業人士的視角,從預案編制、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理方面,對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進行詳細闡述。
一、預案編制
預案編制是物流企業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首先,物流企業應該以消防部門制定的最低要求為基礎,結合自身公司的'經營情況、機構設置、結構特征等情況制定公司消防應急預案。預案編制的標準要嚴格,完整無漏。要考慮到一旦發生災害事件,預案能夠積極應對,并能夠隨時更新修訂。
預案編制要遵循科學、合理、實用的原則,確定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指揮體系、應急資源等內容。同時要注重信息公開和宣傳,使員工及時了解相關知識,增強對應急情況的認識和應對能力。
二、應急演練
預案制定完成后,應該進行應急演練。應急演練是檢驗預案有效性、提高員工應急技能的重要手段。首先,應清楚的范圍界定,制定嚴密的計劃和演練方案。在演練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實際情況,進行模擬真實的災害環境,要充分利用現場設備和資源,調動應急資源,盡可能真實模擬應急場景。
應急演練是系統性、全面性的活動,要從組織、時間、內容、場所等方面精心安排。在演練過程中,摸清了災難全貌和具體情況,方便制定詳細應急預案和方案,從而對于公司災情應對工作具有積極意義。
三、應急處理
在應急中,物流企業應根據預案和現場實際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展開應急處置工作。此時,應急指揮中心要做好力量調度和任務分配,安全人員要快速行動、科學規范地提供應急救援和服務。
在應急處理中,要時刻關注災情演變和相關人員安全情況,做到以人為本、保障安全。同時,要注意排除風險隱患,防止災情擴散,并積極開展事故調查,查清災因,以便做到持續不斷地完善應急預案。
綜上所述,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處置是保障企業正常經營和員工人身安全的重要內容,預案編制要考慮到各種情況的可能性,應急演練要充分模擬真實災害場景,延伸到各個層面來打磨演練方案,并在實際災害事件中根據預案及時啟動應急處置工作,最終完善應急預案。物流企業應該不斷通過實際演習、模擬災情、技術創新等方式提升物流行業安全技術水平,為行業穩步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撐。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在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及時組織、指揮并動員各方面力量投入搶救、搶險、運輸保障、現場處理及善后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運輸危險廢物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協調突發事件的搶救、搶險、保障運輸、現場處理及上后工作,服從政府或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三、報告程序
當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危險廢棄物泄漏事故后,駕駛員、押運員必須采取搶救傷員、迅速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警部門及本企業報告,企業在接到報告后對情況做出分析和決策并有XXX上報上級所屬
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
相關應急電話:環保:12369交警:122公安:110消防:119醫療:120
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單位、車輛、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情況;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四、應急指揮
領導小組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或政府有關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運輸時,立即啟動本預案,由組長或副組長率領相關人員趕赴目的地進行現場指揮,遵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搶險施救、事故處理和運輸保障工作,并即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應急車輛
1、應急指揮車輛:XXX為應急指揮車,XXX為運輸保障車,確保應急之用。
2、應急車輛儲備:根據需要,隨時調派;儲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盡量保持相對固定,在相同條件下允許作必要的調整。
六、處置措施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即時啟動應急預案,組長或副組長應率領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并做好善后工作。
危險廢物運輸在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時,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環保、公安、交警部門和企業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名稱、危害和應急措施,并在現場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本企業接報告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運載的危險品性質、事故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造成危害程度等情況,組織人力、物力,迅速、有效、妥善地進行處置,服從有關部門的指揮,積極采取相應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七、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后,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查清不放過、駕駛員沒有收到教育不放過、安全隱患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進行調查處理,同時還應認真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8
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凡在路段內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疏散,適用本應急疏散預案。
一、指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當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在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前應當由管理處值班領導統一指揮,當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后,應根據需要由上級領導實施統一指揮或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并成立指揮部。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到場后,本單位指揮部并入現場總指揮部,服務總指揮部的指揮。
2、屬地指揮原則
本系統其他地區的增援力量到場后,服務本地指揮員的指揮。
3、分部門逐級指揮
本單位各部門指揮員服從于管理處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并負責指揮本部門的戰斗,上級指揮員不得越級下達命令,如有特殊情況要越級下達命令時,上級指揮員應將命令情況通報給被超越的指揮員,受命者應主動向本級指揮員報告情況。
二、指揮體系及任務
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必須成立指揮部,根據本系統的工作特點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揮部人員構成及主要職責
總指揮:××× (負責與現場總指揮部工作協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總指揮:××× (負責本系統具體工作的指揮)
成員:路政、收費站、服務區、交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各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人員分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組(注:具體人員名單和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應寫清楚)
2、現場車輛疏散組
3、車輛分流疏導組
4、周圍群眾疏散組
5、警戒組
6、后勤保障組
三、力量調集
當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或調度命令后,應當立即按照預案調派交巡、路政、養排等力量趕赴現場,并通知管理處值班領導,同時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
四、疏散程序及措施
(一)實施警戒。第一到場力量應對危險區域實施控制,在事故現場劃分警戒區、輕危區、重危區,設置警戒線;一般情況下重危區為50米、輕危區100米、警戒區為200米,對下風方向或泄漏量比較大時還要擴大警戒區。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滅警戒區內的所有明火,關閉電氣設備,包括呼機、手機等通信工具;車輛熄火,并注意磨擦、靜電等潛在火源。
(三)維護秩序。節實對危險區嚴加控制,以防人員、車輛誤入危險區;在事故路段的主要進出口設安全檢查站,控制車輛進入,保證搶險救援車輛通行。
(四)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疏散至安全地帶(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在污染嚴重、被困人員多、情況比較復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離準備。救援人員首先應熟悉地形,明確撤離方向;準備好進入危險區應攜帶的標志物、擴音器以及強光手電筒等必要器材。
2、積極防護。撤離前應及時指導危險區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可就地取材,采用簡易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對于一進無法撤出的人員,可將密封性好的房間設置為臨時避難間,指導他們緊閉門窗,用濕布將門窗縫塞嚴,關閉空調等通風設備和熄滅火源,等待時機再作轉移。
3、迅速撤離。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合理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對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員要在警戒區出口處實施洗消,進入安全區后再作進一步的檢查,造成傷害的要盡快進行救護。
五、要求
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處置危險性大,專業性強,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進入作業區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進入;
2、加強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3、每一個環節都應尊重科學,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處置完畢后,要清點人員和裝備,并進行洗消。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9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進行控制和處理,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公司設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xxxx
副組長:xxxx、xxx
成 員:xxx、xxxx
辦公室:xxx、xxx
(二)領導小組職責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公司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協調落實救援車輛、器材和設備,并率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配合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趕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保持與各單位部門信息聯系,負責制訂、修正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人員演練,定期檢查救災滅火器和設備。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立即向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統籌安排救援力量,調配救援車輛、器材、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公司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牢記各部門應急救援電話,隨車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調查:
公司主要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公司危險貨物道運輸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指導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發生事故后,值班員或安全員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前傷亡情況、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據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確定的事故類型(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成員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配合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進一步了解情況,隨時向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后續情況。
四、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領導小組成員要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1、值班電話:
2、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3、領導小組副組長電話:
4、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5、其他有關部門急救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險貨物運輸硫酸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觀形狀是無色透明液體,其特性有遇水暴濺、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遇氧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有較強的腐蝕性、其蒸氣有毒、有吸濕性和強氧化性。
1、 硫酸車輛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的處置方法;
(1)發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對泄漏的硫酸進行沖洗,沙土掩蓋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繼續流出的硫酸,嚴禁直接人員去堵截和關閉閥門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圍群從,設立禁戒線,等待有管部門和救援組的到來。
(2)有人員燒傷、蝕傷,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救護“120”求救并將傷員抬離現場,如皮膚燒傷用大量水或小蘇打水沖洗,重者等待救護車送醫院。
(3)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趕到現場指揮施救,并通知安監、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司搶險技術人員參加救援。
(4)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基層組織取得聯系,迅速運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處撒上,疏散圍觀人群至200米外。
(5)災情控制后,迅速與當地政府基層組織聯系發布信息杜絕人畜飲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現場清理,由環監部門對水進行抽檢,隨時掌握水情報告,事故現場的酸堿中和物清除干凈后用大量水沖洗。
(7)環監部門的報告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現場的封鎖并撤離現場。
(二)危險貨物運輸油罐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作業過程中,安全不穩定因素較大,為加強成品油的運輸安全,有效防止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2、油罐車一旦發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處置方法:
(1)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最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要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實施搶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事故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機構撥打“120”求救,并將傷員做一些簡單的處置后,抬至離開現場安全處,等待救護車。
(3)事故發生后如果有火災,當時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利用車載干粉滅火器對準火苗的根部滅火,控制火情,疏散圍觀人群至安全地帶。防止罐體發生爆炸。
(4)發生事故的車輛如果嚴重受損,應立即調用其它罐車轉移所運的危險貨物,并要指派專用的裝卸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施,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5)事故現場的清理,對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進行沖洗和清理。jz139.com
(三)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電火花、震動、撞擊有引起爆炸的危險,爆炸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環境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爆炸品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環境,特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車輛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事故。
(1)事故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同時迅速疏散周圍群眾,設立禁戒線。
(2)爆炸品車輛途中發生事故,應盡可能將車上貨物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守護,對撒落在地上不能轉移的,應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設立禁戒線。
(3)如果事故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充分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苗的擴大。
事故發生后,公司救援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和查處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我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是公司各科室、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救援組全體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一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全體人員必須聽從救援組的指揮,無條件的立即行動起來,如有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高效、有序組織必需的應急運力,保障妥善處理各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省交通運輸廳設立湖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省交通運輸廳廳長任指揮長,分管副廳長、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廳運輸處、廳安全監督處主要負責人及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
統一指揮、協調全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和相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并根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應急行動或適時宣布應急結束;負責評估、報告和通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應急演練和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落實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部署;制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細則;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和市(州)、縣(市、區)運管機構落實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蔓延;負責受理、核實、報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承辦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令下達、記錄和督查以及預案執行情況的收集、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2.2.3現場指揮機構
湖南省道路運輸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現場指揮機構由事發地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責任單位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預防預警信息
向以下部門聯動獲取信息: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氣象、公安、經濟和信息、商務、國土資源、水利、地震、衛生等部門,以及公眾舉報和反映可能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信息。
3.2預防預警行動
各級運管機構有關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根據不同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預警信息,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準備。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建立全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網絡。開展道路運輸、客貨運站和危險化學品貯運情況等方面調查,掌握地區分布情況和動態,做好運輸生產工作。
3.3.2建立資源數據庫。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體系,應急人員、隊伍、車輛、設施設備等進行有效管理,以便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能隨時掌握、調閱、檢查這些資源的地點、數量、性能、狀態等信息情況。
3.4信息報告
3.4.1報告程序
值班員值班發現或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報告時,及時與事發地有關部門聯系,迅速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和等級,并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
3.4.2報告內容
應急情況報告應快捷、準確、直報、續報。突發事件快報及續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和地址;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4)事件的簡要經過,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4、應急響應
4.1事件分級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Ⅳ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Ш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Ⅱ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Ⅰ級)四級。
4.1.1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Ⅳ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2)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3)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的。
(4)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Ⅳ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1.2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Ⅲ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市內兩個及以上縣(市、區)已同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
(2)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4)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5)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Ⅲ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1.3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Ⅱ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省內兩個及以上市(州)已同時啟動Ш級應急響應的;
(2)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地區4.0級及以上地震級;或者震級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3)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5)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6)其他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Ⅱ級預警的特殊情況。
4.1.4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Ⅰ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處置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發布Ⅰ級預警響應時;
(2)大中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5級及以上地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及以上的;
(3)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蹤),或危及5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的;
(4)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使區域生態功能喪失,對相關地區正常生產、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響、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5)影響大,波及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便死亡病例,影響和危害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交通部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緊急物資運輸;
(7)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Ⅰ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2分級響應
4.2.1Ⅳ級響應
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縣(市、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Ⅳ級響應,并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2Ш級響應
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市(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Ш級響應,并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3Ⅱ級響應
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Ⅱ級響應,并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4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后,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情況,并提請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啟動Ⅰ級響應。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應急工作。
4.3應急處置
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道路運輸的應急方案,保障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公路運輸保障。根據突發事件狀況,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指導和幫助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4.4信息發布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應急結束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道路運輸應急任務完成;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并得到妥善安置。
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及時研究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善后工作
5.1善后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組織下開展有關工作。
征用物資、運輸車輛的補償,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補償。
5.2調查評估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事發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成因、應急處置措施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編寫《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總結評估報告》,通過總結評估,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對責任事故,事發單位應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提高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6、應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根據車輛數量和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門技術人員、駕駛人員。道路運輸人員一般由駕駛員、押運安全員和帶隊負責人員組成。駕駛人員應具有駕駛相應車輛的從業資格證。
6.2財力保障
道路運輸應急資金根據有關規定,由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承擔和保障。
6.3通信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運輸企業應配置專用電話,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電腦、互聯網終端,充分利用現有通信資源,當現有通信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應啟動備用通信系統,保障通信聯絡暢通。
6.4交通運輸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按標準,配備車輛運力,建立省、市、縣三級運輸應急保障數據庫,確定保障車輛的提供單位、數量、駕駛員名冊等。車輛應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應急儲備運力單位、運力數量、類型及人員數量應逐級報備。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與演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加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應對常識的宣傳,加強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人員、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業務培訓,促使其熟練掌握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知識和技能。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且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交通運輸廳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由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制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11
為全面提高應對惡劣天氣的應急處理能力,保證全市交通運輸在冰、雪、霧等惡劣天氣(以下統稱惡劣天氣)應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輕惡劣天氣的影響,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調一致。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各單位要落實責任,互相配合,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惡劣天氣的應急工作。要以科技為先導,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惡劣天氣的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預警、響應和處置。同時,通過媒體,加強對天氣的預報工作,確保全市交通運輸的安全有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惡劣天氣,指受寒潮、低溫、大風、冰雹、霜凍、大雪、大霧、強對流等,同時包括其次生、衍生惡劣天氣。
本預案適用于惡劣天氣發生后,全市交通運輸范圍內的預警、應急響應、救災等工作。
三、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任組長,各專業安委會主任為副組長,各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科,安全監督科科長兼任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統稱領導小組)
主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惡劣天氣的預警、應急響應和處置及救災等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指導開展惡劣天氣的應急救援工作。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統稱應急辦公室)
主要負責傳達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惡劣天氣救援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各單位研究會商惡劣天氣發展趨勢;對惡劣天氣造成的.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適時對惡劣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預防預警機制
1、應急辦公室根據惡劣天氣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的惡劣天氣,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并上報市局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市政府辦公室和省交通運輸廳。
2、領導小組對冰雪惡劣天氣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應及時發布啟動預警命令。
3、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惡劣天氣預警信號,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失。
4、應急辦公室應及時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確保本預案的順利實施。
5、按照冰雪惡劣天氣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五、應急響應
一般級響應(藍色)
一般惡劣天氣發生后,積極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
較大級響應(黃色)
較大惡劣天氣發生后,立即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收集惡劣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重大級響應(橙色)
重大惡劣天氣發生后,領導小組迅速宣布進入重大級響應,立即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上報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特大級響應(紅色)
特大災害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宣布進入特大級響應,全系統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按照統一部署,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情況上報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3、應急處置措施
惡劣天氣發生后,領導小組應協調、指揮各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運輸企業應急處置預案 篇12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
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
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
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
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