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眼下的社會,措施的用途越來越大,措施是針對情況采取的處理辦法。到底應如何擬定措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風險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拖船應急預案 篇1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主要任務
1、協助搶救受災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2、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保障。
3、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我縣境內發生的需要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
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交通運輸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洽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六)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鄉鎮和單位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交通運輸局分管運政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黨委班子成員、運管所所長、路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安監所所長、辦公室主任、財務股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道路運輸管理所,由運管所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道路運輸管理所全體工作人員組成。
(二)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其他成員帶領工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救援指揮部。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災情現場應急行動的具體部署和執行,應急隊員的任務分配,應急物資的調用。現場應急處理指揮部包括以下成員:總指揮一名、副總指揮一名、聯絡員一名、后勤調度員一名。
(四)現場救援指揮部職責
1、負責現場評估、報告,組織實施救援;建立與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聯絡,貫徹執行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指令,如有需求,提供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求的信息。
2、協調和控制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行動結束后,進行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總結并向上級部門遞交書面報告。
四、事故分級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
特別重大道路運輸事故(I級)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Ⅱ級)
較大道路運輸事故(Ⅲ級)
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Ⅳ級)
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道路運輸事故(I級)
1、I級甲類: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事故。
2、I級乙類: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傷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二)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Ⅱ級)
1、Ⅱ級甲類: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傷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2、Ⅱ級乙類: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傷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以下。
(三)較大道路運輸事故(Ⅲ級)
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傷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雖未達到I級、Ⅱ級及前述內容,但已使客車遇險,造成較大影響的各類險情。
(四)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Ⅳ級)四級
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傷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下。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所有人及經營人、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
拖船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
為了及早發現醫療技術風險,加強預警監控,防止醫療事故,確保醫療安全,制定本預警機制。
二、范圍
醫療技術風險是指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或出現的可能發生醫療失誤或過失導致病人死亡、傷殘以及軀體組織、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損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險因素,無論不良后果是否發生以及患者是否投訴,均屬預警監控范圍。
三、原則
醫療技術安全預警工作要遵守“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以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臨床診療護理規范、臨床技術操作規范為準繩,以徹查醫療質量和安全各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為主要手段,達到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警示責任人,從而確保醫療安全的目的。
四、要求
醫院領導、職能管理部門、各科室、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按職責和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預警工作。
五、技術風險預警分級
根據本院綜合服務能力和醫療活動中因失誤造成的醫療缺陷的性質、程度及后果,將技術風險預警分為三級。
(一)一級預警項目
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操作規程和常規,但尚未給患者或醫院造成損害或招致患者投訴等不良后果的情形。
1 、違反工作紀律
(1)上班或值班時間擅自離崗、脫崗,班前班中飲酒影響正常工作;
(2)為患者進行診療服務過程中,不遵守職業禮儀,聊天、打手機;
(3)違反職業道德和醫療保護原則,不負責任地透露或散布有關患者的病情和隱私;
(4)不負責任地任意解釋醫院規定和其他科室、其他醫務人員的工作,造成患方誤會或不滿;
(5)診療工作中違反醫療保險有關規定;
(6)違反醫德規范,以醫謀私,吃拿卡要,收受紅包。
2 、違反診療規范
(1)違反首診負責制有關規定;
(2)危重患者來診后,未在3分鐘內開始搶救;
(3)門急診醫師對3次就診未能確診的患者未安排會診或請上級醫師復診;
(4)門診、急診或住院醫師會診時,未在規定時限內到達,或未診查者只看病歷進行“書面會診”或“電話會診”;
(5)門急醫師不見病人即開具“住院通知單”;
(6)病房醫師不查病人即開寫醫囑;
(7)三級醫師查房不及時、不認真,記錄、簽名、審簽不規范、不及時;
(8)住院患者病情惡化處理效果不佳時,未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指導;
(9)疑難病例未及時提請科內、科間或院外會診;
(10)對需要立即執行的醫囑,醫師未通知護理人員從而導致執行延遲;
(11)對危重患者未進行床頭交接班,或未按規定書寫交班記錄;
(12)臨床醫師發現傳染病未按要求進行報告,出現遲報、漏報;
(13)麻醉醫師對手術患者術前未查房,或術后24小時內未隨訪;
(14)手術科室對重大手術未按手術分級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
(15)手術醫師在手術后未及時診查患者,患者手術后3日內無上級醫師查房;
(16)錯發、漏發藥品,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尚未引起患者投訴;
(17)因醫方對擇期手術準備不足,延誤手術進行;未按醫院要求準時開展手術;
(18)供應或使用過期失效的滅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尚未造成良后果;
(19)護理環節未正確執行醫囑;
(20)錯采標本,錯貼標簽,錯用抗凝劑等導致不能正常檢驗;
(21)違反處方管理規定,藥物適應證、禁忌證、劑量、用法、配伍等方面出現錯誤,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2)發生嚴重工傷、重大事故、傳染病暴發流行等事件時,未及時上報;
(23)患者轉科治療過程中,轉出科室未提前聯系妥當或轉入科室借故拒絕或拖延轉入;
(24)醫技科室未按時送達“危急值”報告,或臨床科室收到“危急值”報告未及時處置,但未引發醫療糾紛和造成患者身心損害;
(25)手術治療患者術前上級醫師未審簽醫療文書,致使手術方案不當,手術安全核查時才發現并糾正的。
3 、醫療保障缺陷
(1)搶救藥品器材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供應、補充、更換不及時,賬物不符;
(2)設備、器材出現故障,維修不及時影響正常使用;
(3)醫技科室對儀器設備疏于維護,違規操作,導致結果失真;
(4)醫技科室疏于查對,弄錯標本、項目或檢查部位;
(5)遺失檢查檢驗標本;
(6)特殊標本、病理標本保存時間不符合上級規定;
(7)檢查檢驗結果出現可疑、矛盾資料或意外陽性結果時,未進行復核、主動報告或未通知臨床科室及時重查;
(8)藥劑科未能及時發現處方中用藥不當、用法錯誤、配伍禁忌、違規超量等風險;
(9)調配中藥處方時,對需要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處理的藥物未單包注明;
(10)調配中草藥不使用計量器具;
(11)營養餐內有異物或質量、衛生達不到規定要求;
(12)劃價收費錯誤,導致患方投訴;
(13)計算機網絡疏于維修和管理,導致運行障礙,影響正常作。
4 、診療記錄缺陷
(1)門急診醫師未及時、規范書寫門急診病歷;
(2)門急診病歷、住院病歷中未記錄藥物過敏史,輸血患者未記錄輸血史;
(3)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入院記錄、首次病程記錄、日常病稱記錄及規定應當記錄的其他資料;
(4)對轉科轉院患者,未書寫轉科、轉院記錄;
(5)對意外死亡病例,未及時報告醫務科或總值班;
(6)大中型手術未按手術分級管理規定進行術前討論并完成討論記錄;
(7)未認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續,并及時、規范、嚴密地簽訂知情同意文書;
(8)診療資料記錄不真實、不完善、不及時、不規范,造成安全隱患;[教師范文大全 wWW.jk251.cOM]
(9)出具各種虛假診斷證明,或超越專業權限出具醫學證明;
(10)各種診療記錄和資料書寫不規范、字跡潦草、簽名不正規、越權簽名或未進行審簽;
(11)以刮、涂、擦等違規方式修改病歷資料;
(12)診療科室、病案室保管不周,造成病歷丟失、損壞或被違規復制。
(二)二級預警項目
1、因發生一級風險預警引起患方投訴;
2、一年內累計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風險預警;
3、醫技科室未按時送達“危急值”報告,或臨床科室收到“危急值”報告未及時處置,延誤患者治療機會,增加病人痛苦和經濟負擔;
4、手術治療患者術前上級醫師未查看病人和審簽醫療文書,致使手術方案不當,術中必須更改手術方案,增加患者痛苦和經濟負責,引發患者及近親屬投訴,遭致醫院賠償的;
5、由于責任者的`過失,造成非事故性醫療缺陷,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經協商、調解或法院判決),金額超過2000元人民幣。
(三)三級預警項目
1、一年內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二級風險預警;
2、由于責任者的過失,造成非事故性醫療缺陷,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經協商、調解或法院判決),金額超過5000元人民幣;
3、出現醫療事件釀成醫療糾紛,雖未認定為醫療事故,但責任者過失嚴重,情節惡劣,嚴重損害了醫院聲譽;
4、發生嚴重違反醫德醫風事件,被上級通報或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壞的社會影響;
5、醫技科室未按時送達“危急值”報告,或臨床科室收到“危急值”報告未及時處置,致患者死亡、病情惡化或器官功能受到損害;
6、手術治療患者術前上級醫師未查看病人和審簽醫療文書,致使手術方案錯誤,術中必須更改手術方案,并造成醫療糾紛與事故,遭致醫院賠償超過5000元的。
六、醫療技術風險預警信息來源
(一)各級各類查房:醫師三級查房、護理查房、臨床藥師查房、院長查房、醫德醫風查房等;
(二)職能管理部門日常檢查、監督、考核、評價、分析、反饋;
(三)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積累;
(四)義務監督員提供;
(五)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領導機關監督檢查提示或通報;
(六)患方反映、投訴、舉報;
(七)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啟示等。
七、醫療技術風險預警處置程序
(—)立案
1、自查立案
醫務科、質控部、護理部、醫保辦、門診部、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藥劑科及其他有關部門日常工作中檢查發現預警項目內容,均有權利和義務立案處理。
2、投訴立案
院辦、醫務科、質控部、護理部、醫保辦、財務科等職能管理部門接到投訴,經核實確系風險預警內容時,應在24小時內立案。
(二)處理程序
1、屬于自查立案的,應當限期整改并做好記錄存檔,復印后報職能部門。
2、屬于投訴立案的,應在受理投訴后48小時內通知被投訴單位并限期整改,
3、被二、三級醫療技術風險預警警示的當事科室或當事人,接到通知后最遲在48小時內必須主動寫出整改報告,根據情節、后果、態度和整改結果,10日內作出處理。
4 、經依法鑒定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的相關法規以及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5、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院制定的《員工不良行為記分管理規定》記分處理。
(三)獎懲
1、根據警示等級、情節輕重與后果,結合認識和對待態度、一貫表現,比照醫院發布的相關規定確定處罰。
2、做出處罰決定時,要區別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合理地確定責任者在引發原因中應負的責任比重。
3、對于受到風險警示的部門和個人,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對于及時發現風險、努力補救、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工作人員,可以從輕處罰或免于處罰。
4、在醫療技術應用與管理中成效顯著,未發生醫療安全事故,糾紛甚少,無醫源性并發癥、無患者傷害事故和重返手術的個人和科室,根據本院《員工獎懲條例》相關條款,給予適當獎勵。
拖船應急預案 篇3
為了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安全、穩定、舒適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特制訂本校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于校內,花解于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黃建生。副主任:吳聰鵬。成員:黃振華、陳聰益、楊建志。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李法凱。副組長:黃建生。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系。
(4)后勤保障組組長: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盡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了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并采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干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后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復。
五、設備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
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拖船應急預案 篇4
20xx年高考學考在即,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20xx年高考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做好20xx年我縣高考學考期間通訊及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防范高考學考期間利用高科技手段與無線電設備作弊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考試環境,維護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考是關系社會公平公正、安全穩定和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重大社會活動,維護高考正常秩序,積極主動協助教育部門實現“平安高考”的目標,努力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嚴厲打擊利用無線電作弊行為,維護高考公平公正,切實保障考生利益,營造良好的'高考環境是通訊管理部門與無線電管理機構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組織領導
今年高考時間為6月7—9日,學考為6月12—15日,高考學考通訊及無線電保障工作時間段為5月16日至6月15日,重點時段為6月6日至6月15日。為保障全縣高考學考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20xx年xx縣高考學考通訊及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三、落實責任
(一)辦公室負責對全縣高考學考期間無線電保障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聯絡各有關單位,協調處理考場監控和通訊保障問題。
(二)電信、移動、聯通、鐵塔等4個公司按高考學考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由于考場內裝有無線電干擾屏蔽器,會給考場周邊居民生活、通訊帶來不便,各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優勢,加強宣傳力度,向社會發布信息,同時盡量避免對公眾移動通訊產生有害干擾。
2.配合省市無線電監測,一旦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處理。
3.各公司要對高考指揮機構及考點周邊通訊基站、寬帶線路等通訊設施進行檢查,準備好備用設備,保障考試期間通訊線路和網絡順暢,一旦發現故障,及時搶修,各公司要組織好有高度責任性的專業技術團隊,隨時聽候領導小組辦公室調遣。
四、保障工作
(一)考點監控
各公司要對各個考點考場內的無線電干擾屏蔽設備提供技術支持,配合省市無線電監測做好相關工作,一旦發現違法信號要及時報告,配合高考領導小組和通訊領導小組進行處理。高考、學考期間縣電信公司對每個考點要組織專門的技術人員進行值守,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處置。
(二)通訊保障
1.4個公司在高考前夕要對座落在各考點周圍的通訊基站、寬帶線路及鐵塔進行一次全方位的檢測檢修,防止高考學考期間發生通訊故障;
2.4個公司應成立應急搶修小組,制訂高考學考期間通訊應急預案;
3.根據高考要求,通過技術手段,調整考點及周邊信號強度,防范高考中通過通訊設備及無線電進行舞弊行為。
拖船應急預案 篇5
為了有效地應對幼兒園內可能發生的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疾病在幼兒園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教育局文件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與控制疾病為中心,加強領導與組織,建立傳染性疾病防控機制,保證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分工
我園成立由園長任組長的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紅霞
副組長:陳嬌 陳慧
成 員:全體教職工
三、日常工作要求
(1)嚴格執行幼兒園規定的《幼兒園衛生消毒制度》,保健室工作要認真執行一摸、二看、三問、四查的原則,把好入園關和晨檢關。
(2)注重日常教學中的保育保健,利用游戲和各種活動教給幼兒一些安全衛生知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做好個人衛生。
(3)保育員要把好消毒關,嚴格按照物品消毒常規定期定時進行消毒玩具,充分利用物理消毒(日曬)控制疾病發生率。做好環境衛生消毒工作。
(4)認真填寫幼兒園發放的各類觀察記錄表。
四、報告程序
(1)保育老師、班主任發現癥狀后,立即通知保健醫生、園領導,并做好傳染源和病人的消毒隔離工作,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統一指揮;
(2)由園領導向教育局領導匯報;
(3)根據事件需要,經局領導同意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五、處置措施
(1)保健醫生、班主任、保育員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和公共衛生工作,宣傳防治知識,防范病情蔓延事件的.發生。嚴禁幼兒帶病返園和未痊愈返園。
(2)幼兒或教職工在園出現特殊傳染病或疑似病例,班級三位教師和保健醫生要立即匯報情況,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領導應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幼兒園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送定點醫院診治。
(3)幼兒出現一般傳染病癥狀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教師或保育老師送去醫院。
(4)出現手足口病病例的班級每天上午和下午點心后檢查幼兒的手心;一旦發現異常立刻送醫務室復查并通知家長馬上隔離。
(5)發生嚴重傳染病時,要馬上對病人進行隔離,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要派專人看護,等待疾病防控中心人員,治安組長要封閉和消毒傳染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6)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人前往探望。堅決杜絕傳染病幼兒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園上課。
(7)總協調接待家屬和社會人員,要求在事實沒有查清楚前,不做任何解釋和承諾,做好安撫工作。
拖船應急預案 篇6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成員: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指揮
1、總指揮:全面組織和調動人員。
2、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工作,指揮人員撲救火災和人員、物資的疏散,總指揮不在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滅火行動組組長:人數:20
4、通訊聯絡組組長:人數:2
5、疏散引導組組長:人數:3
6、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人數:3
三、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遇到火災時,應及時切斷電源、火源,并就近使用滅火器和室內外消防栓進行撲救。
2、消除著火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搶救傷員和貴重物品。
3、當火災面積較大、情況較為嚴重時,要及時撤離現場。
4、當消防隊到達火場時要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作戰。
四、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1、任何人發現火災后,必須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報告火警:可高聲喊“著火了”,也可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2、消防值班人員接到火警信號后,應立即進行確認。當確認起火后,立即通知本單位人員趕赴現場,并向安全生產指揮部匯報。按安全生產指揮部的部署,通知有關人員采取行動。撥打“119”報警時應說:祖各莊東口喬本電器廠,并說明報警電話和姓名。報警后應派人到門口路口迎接消防隊進入火場。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將安全疏散門全部打開,清理、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內的雜務,保證疏散出口的安全暢通,組織在場人員就近從安全出口撤離。
2、穩定火場逃生人員的情緒,指導大家使用正確的逃生方法。引導大家做到安全疏散,防止發生擠傷、踩傷的情況
3、將火場內的車輛及時疏散,注意疏導交通。
六、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1、為有效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盡可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2、在發生火災時,按本預案操作程序,全面展開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疏散和安全防護。
3、在市場內發現煙霧或接到火情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帶領滅火行動組實行緊急撲救,在火災初起或較小時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救。如在確定火災無法用干粉滅火器撲救時,根據指令立即啟動消火栓滅火,并立即報警。(報警電話:119)
4、發生火災事故,白天早8點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動組組長帶領疏散小組的成員負責疏散現場車輛和人員,及時為消防車開道,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在不同地點由組長機動掌握指揮。
5、火災的撲救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白天在早8點到下午5:30由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及成員負責報120進行急救,并把受傷人員迅速帶離火災現場。
6、夜間發生火災事故,由保安隊實施緊急救援,同時立即通知各組和在場人員緊急到達火災現場,按本預案操作程序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人員分工展開救援。
七、安全防護程序和措施
1、劃定警戒線,確定境界范圍。嚴密保護現場,嚴防無關人員進入火場,防止壞人借機進行破壞和盜竊。
2、協助醫護人員救護火場受傷傷員。
3、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等待火災調查人員的到來。盡快查明火災原因。
拖船應急預案 篇7
為了積極應對春節期間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省、市、縣安全生產會議要求,經鎮領導同意,現將《勞動鎮春節期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試用于我鎮轄區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重傷3人及以上或經濟損失5萬元及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生產事故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5.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6.火災事故;
7.其他安全事故。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上述安全生產事故或鎮人民政府認為性質嚴重、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影響的事故,啟動本預案。
三、應急救援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單位自救、現場急救與社會救援、現場急救與信息服務、平時積極準備相結合的原則。充分整合現有的專業和社會的應急救援資源,完善工作體系,建設責任明確、反應快速、救援有力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四、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及職責
(一)成立勞動鎮春節期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長和總指揮長由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和副總指揮長由鎮長擔任;成員由其他班子成員、鎮直各部門(單位)、村(居)委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作為常設機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鎮黨政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由鄧立志擔任。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電話:
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2.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在轄區內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縣有關部門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3.總指揮: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根據預案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需要社會支援時,迅速組織有能力救援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迅速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并組織實施救援。
4.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5.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和事故處置工作;根據總指揮的指示下達救援指令、協調救援工作、調度救援力量(含人員、物資、設備等)。
6.事故發生地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事故發生后,迅速報警并發出警報信號;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配合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情況、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發生的后果等有關信息;提供相應的救援裝備。
(二)設立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1.搶險救援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由武裝部、派出所、衛生院、民兵和各村治安巡邏小組等組成,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力量,進行醫療救護,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后續處置和增援隊伍。
2.醫療衛生防疫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由衛生院、衛計辦、畜牧站等部門組成,負責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間疫情控制等工作。
3.交通管制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由派出所、安辦、交管辦等部門以及各村(社區)交通協管員組成,負責事發地交通管制工作。
4.治安警戒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由綜治辦、安辦、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以及各村治安巡邏小組組成,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由民政辦、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組成,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后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由黨政辦、財政所、民政辦等部門組成,負責交通運輸工具的調集、征用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
7.綜合信息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黨政辦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五、應急響應、救援程序
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后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疏散人員、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警、報告
發生事故或發生可能危及周邊區域安全的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事故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必須以最快的方法,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簡要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鄉黨政辦)報告。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類別、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響應、救援程序
1.鎮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報警后,應立即報告主要領導,由主要領導按本預案規定,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同時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各專業對口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按各自的分工展開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要求
1.各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服從指揮部統籌指揮。
2.各救援隊伍與現場指揮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和服從指令。
3.涉及區域內的相關單位、人員和車輛應服從指揮部的`調度,并有義務參與搶險救災。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后,鎮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嚴格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二)供水、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盡快恢復被損壞的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派出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有關直接責任人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衛生院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六)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由總指揮決定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政府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安全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事故的搶險救災。
(四)各村(居)委會、有關責任單位及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拖船應急預案 篇8
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和學校內部治安穩定,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校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正常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國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辦法》、《城關區教育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實施細則》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親自負責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各中層干部為主要成員,負責組織、承辦本校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重大校園突發事件的具體工作;切實做到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任務,確保認識到位,職責明確,措施落實。當前,特別要注意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同時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做到有領導指揮,有專人值班,有具體措施和物質保障,確保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控制。
學校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制訂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進行業務指導、協調專業培訓、組織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日常校園突發事件報告、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根據上級領導小組的部署,承擔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的職能,承辦預防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專項工作。
二、突發性事件預防措施
(一)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工作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建立群防群控、橫向到邊、縱向到人的工作網絡,充分調動師生員工參與防控的積極性。充分利用廣播、板報、黑板報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切實增強師生員工的責任意識、防范意識。
(二)實行聯防聯控,協同作戰。學校經常與社區、派出所等部門及時溝通聯系,不斷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同時也確保突發事件處置有序、高效;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構建學校管理中安全防范制度體系;加強校內日常值班管理(行政值班、教師、班主任值班),明確值班職責,嚴肅值班紀律。
(三)牢固樹立安全穩定第
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和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專門教育,增強師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突發事件。每年每月第一周為“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為“安全教育周”、每年的十二月為“安全教育月”,集中進行科學有效的宣傳教育,同時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針對性地開設安全教育專題講座、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專項投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五)加強校園技防設施建設和警務站硬件設施建設和安全保衛、衛生等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報警系統等技防設施在維護校園一方平安中的作用。加強對校門衛、保健教師等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其業務能力,嚴肅工作紀律,督促其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六)加強督查檢查,狠抓工作落實。按照“防患于未然”“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督查檢查制度。學校組織的專項檢查或抽查每學期不少于2次,每學年至少檢查4次。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一)建立健全校園重大突發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并報教育行政部門,隨時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或非法組織的政治活動期間,對突發緊急情況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有效處理,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學校在突發事件期間設立24小時值班及專用監控聯系電話。
(二)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內緊外松”的原則,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三)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安全小組領導匯報。對已經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嚴格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以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
一般性突發事件,學校采取相關措施妥善處理,嚴防事態擴大以避免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并根據有關規定如實將處置情況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重大突發事件或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學校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方案,必須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將簡要情況迅速報告教育局,限2小時內報事故詳細情況,配合教育局有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理。
(四)各部門負責人應杜絕對隱患認識不足、長期忽視的麻痹思想,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建立緊急救援機制,盡一切努力將事故、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為校園打造安全屏障;超前工作,掌握主動,增強防范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應對能力,做到有備無患。對因工作疏忽造成事件突發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指揮狀態,迅速趕赴現場,并對當事人(或目擊者)詳細問話,盡可能準確了解相關信息、數據并作記錄,如有必要,可以報公安部門(或110)協查,盡早將面上情況上報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搜集有關事發(作案)的材料、人證物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事發(作案)線索,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據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同時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四、突發事物善后處理措施
(一)校園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我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人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迅速組織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調查結果。
(二)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三)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或有特殊貢獻的,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們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拖船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對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理突發事故,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本預案所指城鎮為城關鎮及以上城鎮。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貴州省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 3 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監測、預測、預警和應對準備工作,堅持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縣人民政府、城鎮供水企業依法確定的應急工作職責及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人員和專業設備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處置能力和科技水平,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強化企業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宣傳,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4 事件分級
供水突發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 1”。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發生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污染;
②因自然災害導致水源枯竭,水源輸送中斷,供水設施受災、受損;
③供水輸配水管網系統干管斷裂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④供水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和供水構建筑物倒塌等事故;
⑤恐怖活動導致供水設施損壞,供水供應中斷。
2、組織指揮機構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依據應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需要,成立修文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2.1 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水務局,由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總經理、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衛健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修文分局、縣氣象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供電局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有關負責人。
2.2 指揮部職責
(1)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方針,依據我縣應急工作的原則和方案,擬定、完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部署;指導和協調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地提供支援。
(3)及時了解掌握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建議。
(4)組織城鎮供水應急技術研究和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指導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的重要事項。
2.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機構、有關市(州、地)、縣(市、區)供水主管部門聯系,掌握、傳遞最新信息。
(2)通知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會議,收集、整理事件發展和應對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應急工作,
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4)起草、審核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稿件和應對情況簡報、快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5)傳達指揮部指令,指導事件發生地的城鎮供水主管部門和城鎮供水企業進行應急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
(6)完成指揮部安排的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縣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縣工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縣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縣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和相關善后處理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
(8)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障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縣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和道路保暢工作。
(10)縣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業做好水質監控;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縣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市生態環境修文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縣供電局: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看、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2.5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修文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住建、氣象、衛健、民政、生態、工信、應急、消防、公安、交通、電力等方面的專家(原則為各單位高級工程師或者業務熟悉人員)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3、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各供水企業和供水管理單位按職責負責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負責加強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調查、登記、風險評估、日常管理,定期進行檢查,責令有關責任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向縣政府和縣水務局報告。
3.2 預警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 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 2”。
3.3預警發布
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3.4響應預警
進入預警期后,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鎮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鎮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鎮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應急響應
4.1 處置程序
(1)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屬地鄉鎮(街道)、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報縣水務局。
(2)縣水務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縣政府、指揮部辦公室和縣應急局,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4.2 情況報告的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特、重大供水突發事故,要直報縣應急局,同時報縣人民政府、上一級供水行業主管部門。
4.3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報備的有關事項。
4.4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先期處置
5.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縣政府立即成立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1)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況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縣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請求支援。
5.2突發事故發生后,縣水務局、縣應急管理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貴陽修文瀑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等單位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縣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及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街道),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指揮部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趨勢。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 10 分鐘內報告局長、分管副局長,并向縣政府、縣應急局電話報告,并做好續報工作。1 小時內,通知辦公室成員召開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啟動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1小時內,啟動與事件發生地政府部門通訊系統,接受和傳達指揮部指令,隨時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動態和應急情況;明確專家組組成人員并取得聯系;督促上報事件快報,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必要時向縣應急局和縣政府匯報。3小時內,指導小組召開專家組工作會議,根據事故發展和應對情況,研究提出初步的應對城鎮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搶修、應急供應等處置措施和建議方案。
(1)指導小組接報后, 24 小時內,召開指導小組全體成員和專家組成員會議,研究組織現場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2)成員單位或有關單位接到指導小組通知后,立即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鎮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鎮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鎮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等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衛健部門、縣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相關單位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水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指揮部報市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縣政府負責。
5.5發布信息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縣政府決定。
6、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理
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縣水務局應向縣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 智慧通信保障
縣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縣政府、縣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縣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 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和修文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縣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 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縣指揮部備案。
8、責任追究
縣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縣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9.2實施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拖船應急預案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為依據,正確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快速有效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理、處置,保證院區及周邊環境、居住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特制定適合本院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院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院內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院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醫院內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固廢。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吳有華 副總指:陳建平
成員:翁永建 段萍 張吉霞 范亞璽 廖旻 魏武 陳雪花 段曉琴 張俊娥 孫玉芬 牛紅育 趙悅彤 張七海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踐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院區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其他人員: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五、風險防范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企業和各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學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2、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廢水事故排放的風險防范措施
本院污水處理站由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解決。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人。
2、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3、做好勞動保護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工作,持續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培訓。
六、事故應急措施
1、廢水事故排放應急措施:緊急停電時若出現廢水系統的供電模塊故障,單靠廢水調節池的調節容量來緩沖整個院區產生的廢水風險是很大的,利用備用的發電設備應急使用。
2、監測系統發現廢水水質異常;發現時必須加大對廢水排放口的監測頻率,及時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后保部或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組員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八、現場保護
醫院內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救的每個人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纖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九、應急保障
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要經費充足、通信保障、物資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培養一技術批訓練有素、有責任心的專業人士。
十、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拖船應急預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應急處理預案是應對突發事件,控制事故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加強公共安全應急預防工作要求及《安徽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校可能出現的不定期停電情況,如遇晚自習或宿舍停電,為了全體住宿學生的.安全,學校應相應制定停電應急預案。
二、工作要求:
一旦在晚上有停電突發事件發生,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各司其職的原則,及時控制局面,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預防及應急前準備:
1、總務處定期對學校電器、線路等進行檢查,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出現的意外停電事故。
2、根據上級文件精神配置應急燈,保證每個寢室以及各疏散通道都有應急燈,嚴禁在寢室使用蠟燭。
3、對生活指導教師、值班行政等配備好手電筒以備急用。
4、經常利用班會課、校集會等對學生進行停電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并能根據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四、教學樓晚自習大面積停電的緊急預案:
1、各班輔導老師首先將學生控制在教室內,穩定學生情緒。
2、值班行政迅速了解情況,通知有關負責人;如停電不能在短時間內恢復須疏散學生,應要立即通知各班輔導老師。
3、疏散學生時,所有輔導老師分別控制樓道和樓梯口,組織學生有序疏散,教育學生下樓梯一律靠右邊行走,禁止學生在疏散過程中停住彎腰去系鞋帶或撿丟下的物品,各樓層疏散必須錯開時間,防止擁擠、踐踏。
4、疏散時所有輔導老師應隨所在班級同學一起,負責疏散時的指揮和組織,直到所有學生都離開教學樓。
五、宿舍停電的緊急預案:
1、生活指導教師在第一時間通知值班領導,并聽從值班領導的安排。
2、停電后,各個宿舍學生必須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嬉鬧,不準私自點蠟燭。
3、宿舍長指揮本宿舍學生迅速就寢,并注意安全;
4、在此期間,住宿學生嚴禁互串宿舍或到樓下來;
5、如有特殊緊急情況需要出宿舍,必須打電話報告值班教師,而經允許后由值班教師領出宿舍;
6、負責宿舍檢查的教師一定要負起責任,拿手電到宿舍督促學生就寢并處理應急事件;
7、值班行政領導監督并指揮上述過程。
拖船應急預案 篇12
一.硫化氫應急救援措施:巡檢中發現裝置中硫化氫泄漏,應立即向當班值班長和調度匯報,根據泄漏部位和泄漏量的大小在確保個人人身安全和流程上下游裝置安全的情況下果斷采取應急措施,若泄漏量不大,通知檢修人員盡快處理;若泄漏量較大,則立即通知相鄰可能遭到傷害的崗位人員采取個人防護措施或者撤離被污染現場并匯報調度聯系消防氣防人員趕赴現場,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內隔離泄漏部位,必要時停車處理。若泄漏量很大,則立即通知受到威脅的其它崗位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或撤離,匯報調度,裝置緊急停車,并盡快隔離泄壓,調度在得知現場發生大的泄漏事故時,應立即通知消防、氣防隊參與現場應急處理,并將情況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
二.有毒氣體泄漏中毒的`一般性應急救援步驟:
1、有毒氣體泄漏中毒的一般事故,常因設備或管線的微量泄漏引起,由安全報警系統、崗位操作人員巡檢等方式及早發現。
2、崗位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匯報當班值班長并做好記錄。
3、當班值班長應對崗位人員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及處理結果進行檢查認可,如有問題,應立即與崗位人員一起采取措施處理,并立即將情況匯報車間主任(或主管技術員)。
4、車間主任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制定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并負責現場指揮,并將現場情況及時匯報生產部調度室。
5、有毒氣體泄漏如一時難以得到控制,可能產生更大的事故隱患或對周邊環境構成較大影響時,應當機立斷,按照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進行處理。
在有毒氣體一般泄漏的處理過程中,各級各類人員應盡快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并將環境保護作為重點,如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拖船應急預案 篇13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兼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為成員,并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
(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
(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組成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系方式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組成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并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補償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四、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拖船應急預案 篇14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馬永峰
副組長:秦志強、武建軍
組 員:張德宏、石紫昭、劉建輝、張領軍、劉佳彬。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 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 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 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 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 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 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 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 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并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 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采取緊急措施自救,盡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 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后,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 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先人員、后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 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 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后,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
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
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