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有效應對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避免或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盡快恢復機場正常運行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民用運輸機場(包括軍民合用機場民用部分,以下簡稱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和相關的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規則所指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航空器或者機場設施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嚴重損壞以及其他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嚴重損失的情況。
本規則所稱機場及其鄰近區域是指機場圍界以內以及距機場每條跑道中心點8公里范圍內的區域。
第四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負責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相關規章、標準的制定和對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總體監督檢查,并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要求,負責飛行區等級指標為4e以上(含4e)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批工作。
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并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要求,負責飛行區等級指標為4d以下(含4d)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批工作。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本規則的要求,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負責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管理。使用該機場的航空器營運人和其他駐場單位應當根據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的職責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與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相協調,送機場管理機構備案。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接受機場所在地人民政府(以下統稱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和監督。
本規則所稱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機場所在地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
第五條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應當遵循最大限度地搶救人員生命和減少財產損失,預案完善、準備充分、救援及時、處置有效的原則。
第六條 在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指導下,機場管理機構負責機場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匯總和報批工作,同時負責發生突發事件時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協調指揮。
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機場管理機構的統一指揮。
第二章 突發事件分類和應急救援響應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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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保障應急預案【篇1】作為一個質量控制專業人士,質量保障應急預案是我們工作的重點之一。當質量問題發生時,如何快速、有效地解決問題并保證客戶滿意度,這是我們面臨的巨大挑戰。下面,我將分享一下質量保障應急預案的制定過程和實施措施。
一、制定應急預案的必要性
制定質量保障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為了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快速反應,有效解決質量問題。質量問題可能發生在任何時候,在任何環節,可能涉及到的范圍也非常廣泛,如果沒有預案,我們就難以面對突如其來的質量問題,更難以快速定位和解決問題,這將給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制定應急預案是不可或缺的。
二、應急預案制定的基本原則
1、快速響應:應急預案必須反應靈敏,采取迅速的措施,解決問題。
2、合理有效:應急預案必須經過周密的考慮和充分的討論,制定的措施必須具備合理性和有效性,能夠解決問題。
3、針對性強:應急預案必須根據不同的質量問題進行制定,具有針對性和針對性。
4、定期修訂:應急預案必須定期修訂和更新,以適應不同情況和需求。
三、應急預案的內容
1、緊急通知:應急預案應包括質量問題發生時的緊急通知流程,包括通知的渠道、責任人、內容等。
2、責任分工:應急預案應明確責任分工和職責,避免出現職責不清、責任人不清晰的情況。
3、問題分析:應急預案應包括問題分析流程,快速了解原因和問題的具體情況,為解決問題提供有效的依據。
4、解決措施:應急預案應包括解決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包括設立臨時工作小組、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等。
5、宣傳和反饋:應急預案應包括宣傳和反饋流程,宣傳解決方案和解決效果,避免對企業品牌形象和聲譽的負面影響。
四、應急預案實施措施
1、提前演練: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和測試,評估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2、優化改進:根據演練結果和實際情況,對預案進行優化改進,保證其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3、領導重視:企業領導要高度重視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為預案的實施提供保障。
4、宣傳教育:通過內部培訓、知識普及等方式,加強員工對應急預案的了解和認識,提高應急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通過以上實施措施的落實,可以使應急預案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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