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方案
2024-06-01 獎學金方案
獎學金方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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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方案 篇1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學生積極性,獎勵先進,鞭策后進,引導全體學生勤奮學習,積極向上,努力提高教學質量,特制訂本獎學金發放方案。
獎勵類別及獎勵辦法如下:
一、學習標兵獎(獎學金1000元/人)
1、入學獎:高一入學獎按年級獎前10名,
2、學期獎:
1)高一實驗班、平行班學生分別按年級獎前5名。
2)高二、高三實驗班、平行班學生分別按年級評選,文科獎前2名,理科獎前3名。
3)專業生按年級獎勵1名,評選條件為文化成績進入全年級前60名,且專業成績進入全年級前3名。
二、學習優勝獎(獎學金500元/人)
1、入學獎:高一年級入學獎按年級獎第11名至30名
2、學期獎:
1)高一實驗班、平行班學生分別按年級獎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實驗班、平行班學生分別按年級評選,文科獎第3至第6名,理科獎第4至第9名。
3)專業生獎:
美術、體育文化成績按年級進入專業生前10名,專業成績進入專業生年級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設獎,美術按年級獎前3名,體育按年級獎第1名。
音樂生文化成績進入專業生前10名,專業成績按年級進入專業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設獎,獎前3名。
三、學習進步顯著獎(獎學金100元/人)
每班評選2人
評選條件:
1、1名確定辦法:
1)未獲學習標兵獎、學習優勝獎的班級的第一名。
2)有學習標兵獎、學習優勝獎的班級取以上獎項以外排名第一的'學生進行獎勵。
2、另1名確定辦法:
在班內,期考相對上期期考成績進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學生。
四、擇校生進步獎(獎學金1300元/人)
文理未分科年級期考總分進入年級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級期考總分文科進入年級前100名,理科進入年級前300名,給予一次性免除下一個學期擇校費1300元的獎勵。
獎學金方案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獎勵品學兼優的自費留學人員在學業上取得的優異成績,鼓勵自費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和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經部批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設立“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
第二條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將本著“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獎勵對象
第三條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自費留學人員。
第四條曾獲得該獎學金者不得再次申請。
第三章申請和評審程序
第五條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于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間向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申請并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第六條各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初審。
第七條各教育處(組)初審后確定的推薦人選名單將在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網站進行為期十天的公示,聽取各方意見。最終確定的推薦名單和推薦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留學基金委。
第八條留學基金委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在留學基金委網上進行二次公示。
第九條留學基金委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批準后,通知各有關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
第四章獎學金數額及發放辦法
第十條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學金數額為每人5000美元。
第十一條各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按發獎時的匯率折合成所在國幣種發給獲獎者并組織舉行獎學金頒獎儀式。
獎學金方案 篇3
獎學金指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學校或私人,為鼓勵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學生而發給的獎金。素材范文網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了獎學金助學金發放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獎學金助學金發放方案精選
獎勵類別及獎勵辦法如下:
一、學習標兵獎(獎學金1000元/人)
1、入學獎:高一入學獎按年級獎前10名,
2、學期獎:
1)高一實驗班、平行班學生分別按年級獎前5名。
2)高二、高三實驗班、平行班學生分別按年級評選,文科獎前2名,理科獎前3名。
3)專業生按年級獎勵1名,評選條件為文化成績進入全年級前60名,且專業成績進入全年級前3名。
二、學習優勝獎(獎學金500元/人)
1、入學獎:高一年級入學獎按年級獎第11名至30名
2、學期獎:
1)高一實驗班、平行班學生分別按年級獎第6至15名。
2)高二、高三實驗班、平行班學生分別按年級評選,文科獎第3至第6名,理科獎第4至第9名。
3)專業生獎:
美術、體育文化成績按年級進入專業生前10名,專業成績進入專業生年級排名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設獎,美術按年級獎前3名,體育按年級獎第1名。
音樂生文化成績進入專業生前10名,專業成績按年級進入專業生前5名,按照二者名次相加之和設獎,獎前3名。
三、學習進步顯著獎(獎學金100元/人)
每班評選2人
評選條件:
1、1名確定辦法:
1)未獲學習標兵獎、學習優勝獎的.班級的第一名。
2)有學習標兵獎、學習優勝獎的班級取以上獎項以外排名第一的學生進行獎勵。
2、另1名確定辦法:
在班內,期考相對上期期考成績進步幅度最大的一名學生。
四、擇校生進步獎(獎學金1300元/人)
文理未分科年級期考總分進入年級前400名,文理分科年級期考總分文科進入年級前100名,理科進入年級前300名,給予一次性免除下一個學期擇校費1300元的獎勵。
獎學金助學金發放方案精選
一、發放對象:
1。品學兼優的貧困生
2。品行良好的貧困生
3。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二、名額分配:
七年級:3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八年級:2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九年級:1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
三、注意事項:
1。九年級10名貧困生、10名綜合素質優異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發放300元助學金。其他年級的貧困生、綜合素質優異生每人每年300元扶貧助學金,連續資助3年。
2。受資助的學生在收到助學金后應當向資助愛心人士寫封感謝信表示感謝,并反饋必要的學習情況和每學期期末考成績,進行適當的交流,但不要直接向他們再要扶貧金,如有較大困難可與本人直接聯系。
3。七、八年級受資助貧困生每人需辦一張存折(或銀行卡),交由學校保存管理(自設密碼,學校只是代理),后兩年的助學金將在每年的`秋季發放。本人將委托學校進行必要的管理,如有出現下列情況的:輟學、轉學、重大違規違紀、學習態度不端正等,學校有權將助學金轉發給其他貧困生或扣發助學金。八年級貧困生畢業后有再就讀的,可向學校領回存折(或銀行卡),但沒再就讀的,學校將轉發給其他貧困生。如有爭議的可與本人聯系。(聯系電話:18960309933,洪永健)
4。一些資助愛心人士表示,如果受資助貧困生能刻苦學習,成績優異,考上好大學,他們將繼續資助到大學,所以希望受資助貧困生不要放棄學習機會,好好學習。世界充滿愛,會有許多愛心人士幫助你們的。
獎學金助學金發放方案精選
為了規范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伙食補貼發放工作,體現黨和政府對中職學生關懷,根據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長財教(20xx)162號《關于安排發放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伙食補貼和學生食堂補貼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領導組和評審組:
1、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評審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另外加每班2—3人學生代表
二、補貼對象:比例、期限和標準
補貼對象為在我校注冊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貼比例為在校學生的30%;補貼標準為每生每月30元;補貼期限為20xx年11月至20xx年4月,共5個月(2月份放假除外)。
三、補貼條件:
1、愛祖國,愛學校,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有責任心,有愛心;
2、家庭經濟貧困,平時生活節儉,學習認真,進步較快,有上進心;
3、積極參加學校的集體活動,按時上課、做早操、做課間操等;
4、遵紀守法,不抽煙,不酗酒,不打架,不私自外出;
5、熱愛勞動,講究衛生(包括個人衛生、宿舍衛生、環境衛生)。
四、評審工作程序
1、領會精神。召開相關領導人員會議,領會有關精神,并向學生宣傳黨和國家關心中職學生的關懷和愛護;
2、組織評選。組織學生,根據補貼條件進行評選;
3、學校評審。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根據評選條件,由學校評審組進行綜合審核確定初選名單;
4、公示名單。學校將初選名單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學生名單、人數、舉報電話等;
5、健全檔案。學校要建立健全有關享受伙食補貼的學生的相關資料,包括相關文件、領導組評審組成員名單、學生花名表等。
6、上報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受補貼學生花名單、會議記錄、公示材料及相關資料報送教育局。
五、檔案管理
學校要將相關文件、學校工作組織、工作制度、補貼名單匯總表、會議記錄、公示材料、發放補貼憑證和表冊等資料集中整理歸檔備查。
獎學金方案 篇4
獎學金評定,旨在以獎勵的形式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了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大學生個性發展,鼓勵大學生努力學習,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評定辦法。
一、獎學金評定總則
(一)評定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評獎工作中務必做到三個公開,即評獎條件公開、評獎程序公開和評獎結果公開,要切實增強評獎工作的透明度,嚴防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和暗箱操作現象。
2、堅持寧缺勿濫原則。在評獎工作中要嚴格把握評獎條件,堅持“優中選優”,克服平均主義的思想或傾向,在全院范圍內評選推薦真正品學兼優的學生。
3、堅持民主監督原則。在評獎工作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師生意見,自覺接受師生們的監督。
4、堅持規范化操作原則。在評獎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同濟大學本科生獎學金評定原則》有關規定及各項捐贈獎學金的評獎要求進行評獎,嚴格按程序辦事,嚴格按規范評獎。
(二)指標體系:
學習獎學金和社會活動獎學金
綜合學生的學習成績和社會工作表現予以評分,旨在激勵全面發展、具有綜合素質的學生。
兩個獎學金采用同一套評分體系,分別從學習成績和社會工作表現兩個方面對學生予以評價。不同點在于兩個獎學金這兩部分所占比例不同; 學習獎學金:學生的學習成績占80%,社會工作表現占20% 社會活動獎學金:學生的學習成績占20%,社會工作表現占80%
(三)獎學金評定條件:
根據《同濟大學本科生獎學金評定原則》,在本學年中有下述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獎學金的評定:
1、評獎當年因違反校紀校規受行政處分者;
2、《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成績不及格者;
3、因違規受到宿舍管理部門書面警示或處理兩次及以上者;
4、學習獎學金評定者學習績點未達到或是評定學年中有一門或一門以上的課程考核不及格的同學;
5、社會活動獎學金評定者學習績點未達到或是評定學年中,補考后仍有一門或一門以上的課程考核不及格的同學。
(四)評定對象:
評定對象:
職教學院大四,大三,大二在校學生且符合獎學金評定條件的。
二、獎學金評定細則
學習獎學金和社會活動獎學金采用同一套評分體系。被評學生的總分由學習水平得分和社會活動工作得分兩部分得分加權得到。按被評學生所申請的獎學金種類(學習獎學金、社會活動獎學金)不同,兩個獎學金在上述兩部分的加權比例不同。
情形一:申請學習獎學金,則
個人總分(學習獎)=學習成績得分*80%+社會工作表現得分*20% 情形二:申請社會活動獎學金,則
個人總分(活動獎)=學習成績得分*20%+社會工作表現得分*80%
最終,根據個人總分排名,以及該年班級所得獎學金分配名額,確定獎學金分配。
(一)學習成績得分
評定標準:滿分100分。以該學年平均績點為基本依據。換算辦法如下:
學習成績得分=(該學年平均績點/)×100
(二)社會工作表現得分
評定標準:滿分100分。此部分評分以同濟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活動為主。說明:參與活動在評獎中。
例如:某同學申請社會活動獎學金,該生評獎當年的平均績點為,換算出該同學的學習水平得分為76分(/*100);社會活動表現按附錄表格由獎學金評定小組打分,若社會活動工作得分為74分,則該生總分換算得出:
個人總分(活動獎)= 學習成績得分*20% + 社會工作表現得分*80% = 76*20% + 74*80% =
◆ 社會活動包含以下四部分:(各部分總得分不得超過其比例限制)
1、組織、參與學院團學聯和黨組織工作及班團活動(比例40%)⑴ 學生會活動:
參與者一次活動獲得2分,組織者一次活動獲得4分。志愿者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參與者參加一天志愿活動獲得3分,組織者參加一天志愿活動獲得5分。
若是競賽類的活動獲院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在參與得分的基礎上加3分,2分,1分,獲得其他等級獎勵的同學在參與得分的基礎上加1分。
根據活動的規模大小和成果,再由評分者在原有的基礎上給予適當加0—5分(年級內活動0—2分,學院內活動0—3分,學校內活動0—4分,學校外活動0—5分),其中在總分上,主席加5分,副主席加4分,部長加3分,副部長加2分。⑵ 班級活動:
參與者一次活動獲得1分,組織者一次活動獲得2分。
根據活動的規模大小和成果,再由評分者在原有的基礎上給予適當加0—2分。獲得以下榮譽的班級成員,可獲得相應加分,優良學風班加2分、先進班集體加2分。其中在總分上,班長及團支書可獲3分的加分。⑶ 黨團事務:
參與者一次活動獲得1分,組織者一次活動獲得2分。
根據活動表現,再由評分者在原有的基礎上給予適當加0—2分。其中在總分上,黨支部書記可獲3分的加分。
評分表參見附錄:附表
一、附表
二、附表三。說明:
① 活動組織者指參與活動前期策劃、籌備及運作的同學,活動參與者指活動推出后參與到活動進程中來的同學,允許同學同時作為組織者與參與者,但最后會依據表現給予恰當分數。
② 此項中所參與活動必須在評定學年中。
③ 被評定者必須提供評獎學年所做工作的工作報告,內容包括該所負責或參與的活動及所做的日常班級工作等;評定工作以被評定者的工作報告作為評定基礎;
④ 得分由評分委員會評定;評分委員會成員為被評定者所在級別的上級人員,即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班長、團支書、黨支部書記的得分由班主任和學院老師評定;學生會部長、副部長得分由學生會主席、副主席評定;學生會普通干事得分由正部長評定;其他班干部的得分由班長及團支書評定;黨支部副支部書記和組織員的得分由黨支部書記評定;所有的評定再由班主任和學工辦老師進行核定。④ 最后由學院領導給予綜合評定,確定最終得分。
◆ 評定說明:
1、各部分總得分不得超過其比例限制;
2、大二學生中凡已轉專業至外院或參軍的同學一律取消此次參評資格(其中參軍的同學加分計入回校后第一個學年)。
3、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該企業實習過的同學。
4、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家庭困難的同學。
5、學習獎學金和社會活動獎學金只能申請一項。
6、所有各項的得分最后由學院領導進行綜合評定,確定最終的總分。
4、寢室文明:占5%,滿分5分,基準分3分。【評定標準】:
① 個人及宿舍衛生總體合格,自覺維護宿舍整潔和安全。② 積極營造并維護寢室和諧氛圍,友愛同學,互助互愛。
③ 在宿舍建設或衛生評比中獲獎的個人或集體酌情加分。(參考分值:2分)
④ 在宿舍或樓道內使用違章電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毯等)者,發現一次扣1分。
5、附加分:無基準分,滿足評定標準即可加分。
【評定標準】:
① 參加各類競賽(外語類、科技類、藝術類等)獲獎者均可予以加分。(參考分值:國家級5分;省市級4分;學校級3分;學院級2分)
② 為學校、學院和班級建設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或做出突出貢獻者可予以加分。(參考分值:學校3分;學院2分;班級1分)
③ 擔任校、院團委、學生會及班級學生干部按照其貢獻度酌情加分(參考分值:1~5分)④ 因拾金不昧、見義勇為等行為受到學校或院系通報表揚者可予以加分。(參考分值:學校3;學院2分)
三、評定前的“一票否決”制:
1、所選的任何一門課程的考核成績中出現“F”,即考核不合格者
2、因破壞團結穩定、打架斗毆、考試作弊等行為受到校、院處分或通報批評者。
3、嚴重違反學校教學規定,多次無故(因兼職等原因)曠課者。
4、無故不參加班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者拒絕參加任何集體活動者。
5、存在嚴重誠信問題者。
6、對于老師提出的批評意見拒不接受,或者屢教不改者。
7、每學年參加學校和學院組織的志愿者活動少于2次者。
3、集體活動:占10%,滿分10分,基準分6分。【評定標準】:
① 按時參加班會,積極參加班級活動。無故不參加班會,或者已報名參加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缺一次扣2分。
② 積極認真代表班級參加院系或學校統一安排的講座及其他活動每次加2分。
④ 代表班級在重大活動中爭得榮譽酌情加分。(參考分值:校級榮譽加2分,市級榮譽加4分。
4、集體觀念(2分)
關心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有較強的團隊意識和集體榮譽感。正確認識處理國家、集體與個人的關系,樂意為同學服務。(2分)
能參加集體活動,尚能處理集體與個人的關系,也能為集體爭光,能與同學搞好團結,但為同學服務意識不夠強。(1分)
學年中曾發生過有損于集體榮譽的事。(0分)
5、勞動衛生(2分)
熱愛勞動,能積極主動的參加學校、院(系)所組織的各種公益勞動,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積極參加創建“文明寢室”的活動。認真完成包干區域的衛生清掃。所在寢室獲得當年學校“文明寢室”稱號。(2分)
有一定的勞動觀念,只能完成指定任務,能參加創建“文明寢室”的活動,完成包干區域的衛生清掃,在各類勞動中表現一般。(1分)
缺乏勞動觀念和艱苦奮斗精神,在公益勞動中表現不佳。對維護生活園區、校園和教室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缺乏認識。所在寢室在日常的衛生檢查中曾經出現過二次及其以上“差”的記錄。(0分)
6、行為規范(1分)
積極參加學校、院、班級創建精神文明的活動。勤奮好學,積極向上,同學之間和睦相處。模范遵守校紀校規,體現新時期大學生的風范。(1分)
能參加學校、院、班級創建精神文明的活動,但表現一般,尚能以精神文明的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同學之間相處和諧。(分)
行為規范與精神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不聽從勸說,且不思悔改。(0分)
二、凡在本學年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當年評獎學金資格:
(一)本學年必修課程有不及格者;
(二)受到黨、團或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三)參與打架斗毆或賭博者;
(四)在獎學金評定中無理取鬧者及在申請貧困資助中弄虛作假者;
(五)所在宿舍在文明宿舍評比中被評為“最差寢室”者;
(六)本學年中上課遲到累計15次以上者或實驗、見習、實習,無故曠課超過兩次者;
(七)考試舞弊者
(八)在實驗、實習中發生責任事故,造成不良后果者;
(九)集體活動無故3次以上不參加者,拒絕承擔校、院、班級安排的工作者;
(十)綜合素質量化測評成績低于70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