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經典20篇)

2025-12-20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

甲方 性質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 年 月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 乙方

為建立社會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成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健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 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

3.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為

元。

4.甲方應當在經濟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甲方應當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后,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二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

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所取工會或者職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簽訂時間:

代人理(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_______元。

乙方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年齡: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街道(鄉鎮)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七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并達到質量標準的,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第八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工作規范。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被除名或被開除、勞動教養判行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可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1、新進員工,試用期均為三個月。

2、試用期滿后,服務良好,方為本甲方正式雇員。

3、員工自動離職,一律不發工資。

4、雇員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甲方,待甲方有時間作出適當安排,否則甲方有權扣回七天工資作為補償。

5、若甲方同意,在辭工期間內亦可提早給雇員離職,工資則計算至當天為止,甲方不須作其他補償。

6、辭工期間,如發現員工故意惰工、搞事或不正常工作及加班等,甲方有權即時解雇。

7、員工若違反甲方規定,將依規定予以罰款、警告(扣薪一天),記小過(扣薪三天),記大過(扣薪七天),開除(扣薪十天)等處分。

8、請假必須先填妥請假卡,經部門主管及人事部門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

9、凡無故缺勤三天,而事前未獲批準假期者,一律作自離處理,不發工資。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4)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兩倍經濟補償金的情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展資料

案例解析

肖先生系某礦山機械有限公司的推銷員,由于勤奮敬業又善于交往,業績一直領先。20xx年10月,肖先生與公司簽訂的3年期勞動合同到期,人力資源部通知肖先生,公司決定由他接任已退休的銷售部經理。按照公司用人制度規定,新上任人員須經過6個月試用期。

于是,肖先生與公司續簽了3年期勞動合同,同時約定了6個月的職務試用期。令人想不到的是,肖先生的組織領導能力較差,不僅在開拓新市場的營銷宣傳工作中出現失誤,部門內的合作也出現不應有的矛盾。20xx年2月下旬,公司以肖先生在試用期內不勝任為由,與他解除了勞動合同。

該公司依據內部制度規定,以肖先生在職務試用期內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用人單位在任命新的管理者時所規定的“試用期”,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所約定的試用期,性質截然不同。前者屬于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范疇,其調整的主要內容是職工相應職務;后者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受到法律法規約束的試用期,調整的是勞動合同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續訂勞動合同不允許再次約定試用期。

因此,無論肖先生的工作崗位發生怎樣的變化,續訂勞動合同都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公司雖有權因肖先生工作崗位變化再次約定“試用期”,但該“試用期”只能約束肖先生是否勝任經理職務,若不勝任,公司可對肖先生的經理職務予以解聘,但不能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草考資料:中國人大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兩倍經濟補償金)的情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在用人單位無法律依據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在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單方面違約或者中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十二個月以內的兩倍工資賠償

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5)

合同編號: 甲方: 福州玖玖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勤地址 福州市馬尾江濱東大道118號乙方: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 學歷戶籍住址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現住住址郵政編碼 家庭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三 年 ,其中試用期自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從第三個月開始,每月安排一次提前轉正考試,考試成績在90分以上者給予提前轉正。

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經常工作地點為:福州市馬尾江濱東大道118號。乙方應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派遣。

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派遣乙方到經常工作地點之外的下屬營業機構或分公司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安排。

三、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和甲方的要求,自覺地進行工作,按時完成規定或分配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及獎懲記錄,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六條 休息休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薪酬制度,確定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甲方每月 15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按現行核準薪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稅前 按現行核準薪資 。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結果、獎罰記錄和當地生活物價變化等情況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勞動技能、提供的勞動數量、質量,以及企業經濟效益情況,經考核自行確定乙方獎金。

第十一條 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甲方本公司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

七、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約定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其他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

十、其他約定

第二十條 試用期屆滿時乙方須通過甲方的理論和實操考核,考核成績作為乙方被錄用的條件,考核成績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考核成績:理論和實操均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于 叁 天內辦理完工作交接。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乙方應當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用人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等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及將來增加或更新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十一、送達與通知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按原通訊地址寄出材料即視為送達。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6)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依據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

電子郵箱/qq/微信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采取如下第 種形式: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作任務為: 。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核,認可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當地的分支機構、辦公場地有需要時,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

如甲方的辦公場地在當地搬遷時,乙方同意相應搬遷至新的辦公場地工作。

3、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 個月或 個周期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并、設備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5)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后崗位的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三、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行:

固定工資: 每月 元。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前款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其它效益工資、獎金等,由甲方根據經營情況、乙方表現等自主決定發放。

2、甲方于每月 日前發放月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書面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數額不得低于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每月固定工資部分計算,不含津貼、補貼、獎金等項目。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所在崗位以勞動部門審批實施的工時制度為準,如未審批,則實行標準工時制。

2、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于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20__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系或商業往來關系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系,有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

(5)挪用或侵占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系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手段及金額;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8)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9)一年內累計曠工5日以上(含5日)或連續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戶、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為或結果等;

(12)乙方行為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行為被媒體所報道者;

(13)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4)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應當于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補繳社會保險及乙方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利益等一切后果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及相關國家規定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客戶、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 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單位兼職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6)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3、雙方符合依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九、特別約定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上述保密義務不僅應在乙方在職期間,而且在乙方離職(不論任何原因)后仍應履行。

2、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占有的公司財物和文件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后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

3、如經甲方提前通知,則乙方在雙方關系解除或終止后(無論因何種原因) 年內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具體按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執行。

如無其它約定,則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向乙方支付。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五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4、乙方在職期間接受專業技能培訓的,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另行約定處理。

十、聲明與確認

1、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術資料文檔,開發、總結的代碼、軟件、程式、概念、創意及所出版的書籍,工作日志、培訓材料、操作手冊、音像資料等),無論何種形態其全部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享有。

2、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并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4、甲方通過本協議中列明的乙方聯系方式的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發送相關通知、發布規章制度與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乙方。

5、乙方確認已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并同意遵守執行。此處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絡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職位說明、安全準則等。

甲方規章制度將通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書面傳閱;(b)電子郵件送達;(c)甲方辦公網絡或公司網頁;(d)qq、微信群公示;(f)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發布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章制度適用范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6、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訂立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7、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里規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職材料,包括辦理社會保險的全部材料,同意將社保關系轉入;

(2)工作能力、表現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且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范圍之內;

(6)未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7)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8)入職后不得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拒絕繳納社會保險;

(9)試用期內請假不得超過三天,遲到不得超過五次,不得有曠工;

(10)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技能的;

(11)試用期考核應合格;

(12)完成試用期內工作任務: ;

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主觀因素。如有異議,仍以甲方的考核結論為準。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

(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十二、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因本協議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3、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8)

14.1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工作狀況、勞動報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乙方認可甲方已經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承諾已對與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一切事宜均無任何疑問或意見。

14.2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或信息均真實、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隱瞞、欺騙、作假等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則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14.3乙方承諾并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與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關系,且與原單位或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競業限制或保守秘密的協議或條款,甲方雇傭乙方不會違反乙方的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

14.4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均已經仔細、全面地閱讀、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及含義,并仔細考慮了該條款和本合同為雙方設定的權利、義務。雙方均承認并承諾,任何一方均是基于另一方所作的將遵守并接受任何上述陳述的限制約束而簽署本合同,雙方進一步承認并聲明任何上述條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愿、合理的。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9)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相關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沖突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0)

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門擔任_______職務(職位),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接受甲方的檢查、考核。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范、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后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2)

聘書是否具有勞動合同效力

案情簡介

20xx年8月,劉某應聘了上海某廣告公司銷售經理一職。面試結束后,公司認為劉某的條件符合公司的崗位要求,便通知他前來報到,并發出了聘書,聘書對劉某的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進行了約定。

20xx年9月,劉某正式到公司報到,但雙方一直都未簽訂勞動合同。劉某曾經向公司提出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公司卻表示,對于經理這個崗位,公司一直都是發聘書的。20 11年1月底,劉某在工作中因為與公司領導意見有分歧而提出辭職。辭職時,劉某再次提出公司應與其補簽勞動合同,但公司拒絕了他的要求。

離職后,劉某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爭議焦點

公司認為,對于經理崗位,公司規定一律只發聘書,不簽訂勞動合同。聘書中對于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都做了明確的書面約定,且也加蓋了公司的公章,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故對劉某所提出的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無支付義務。

劉某認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在其入職后一個月內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公司雖然發了聘書,但與勞動合同的性質是不同的,聘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因此不具備勞動合同的效力。而且自己再三要求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卻一再拒絕,故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

仲裁結果

仲裁庭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雖然公司向勞動者發了聘書,但其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并不能視作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故仲裁庭最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

律師點評

OFFER、聘書、勞動合同,一直都是許多用人單位招聘過程中經常使用的文書。

從本案分析,首先,公司發出的聘書,從法律效力分析只是相當于我們平常所說的OFFE R,只是一個要約,并不代表勞動關系當然成立。勞動合同的成立需經過要約、承諾、簽約三個步驟。本案中的“聘書”只是公司單方發出的要約,是否真正建立勞動關系,還需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確認彼此的權利與義務并真正履行合同,勞動關系才成立。《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勞動關系從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說,即便公司發出了聘書,如果勞動者沒來上班,勞動關系仍然沒有建立。

其次,聘書是否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雖然本案在裁決中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但是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看該聘書是否具備勞動合同的關鍵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在實際生活中,勞動合同的范疇是比較廣泛的,能規范雙方勞動關系的文件應該都是勞動合同。如果聘書的條款具備了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者也簽署了聘書并反饋給單位,說明雙方對勞動關系的權利義務協商一致,且實際履行,那么該聘書可以視為勞動合同。

反之,若聘書不具備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則其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公司對劉某所發出的聘書只對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進行了約定,落款也只有公司單方蓋章,不具備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故不能視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故公司應當支付劉某20 10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唐律)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3)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及電話: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卡號:__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訂立有固定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始,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期限。

3.以_________為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為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每周工作_________日,分別為周_________;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

2.以完成_________工作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累計每周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3.其他: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下列方式_________,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元;

(2)按完成工作計酬,標準為每_________(月/周/日/項)_________元。

2.甲方按_________(日/周/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_________,工資發放形式為_________(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

五、社會保險:

1.乙方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

(1)以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

(2)委托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上述勞動報酬中_________包含社會保險費。不包含社會保險費的,甲方支付乙方社會保險費每_________(小時/日/周/月/項)元。

六、勞動安全保護:

1.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_________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___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_________

4.本合同終止,一方希望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求。

八、其它約定:

1.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加點工資按_________標準×_________%計算。

2._________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生效時間為下列_________

1.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_________鑒證(同意/不同意),自鑒證之日起生效;

3.自_________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鑒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4)

甲方: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

經營地:_________

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居住證號碼:_________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____號____室

緊急狀態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

第一條合同類型及期限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的類型:

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___個月。

若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或對其進行培訓而未收取培訓費,并因此與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為對本條款的變更。

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條件出現時或雙方協商一致時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工作

乙方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個月。

在乙方試用期期間,甲方根據公司管理制度、錄用條件以及法律規定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質量和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試用期滿前/時,經甲方考核合格,乙方予以轉正;如經考核乙方不合格,甲方則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崗工作。甲、乙雙方勞動關系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續訂本合同,甲、乙雙方應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甲方處從事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職責及權限在甲方頒布的“工作描述”或“崗位職責”中列明,雙方同時也可簽訂具體的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崗位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____。乙方的臨時、不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臨時(一般在____個月之內)在以上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對此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因實際經營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健康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甲方因乙方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而不能勝任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對乙方的工作職務、職責范圍、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進行的調整,乙方自愿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見或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門提出,在甲方作出答復前,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調整安排,做好相應的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崗位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

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工時工作制

具體工作時間以甲方的規章、制度為準。

因經營需要等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時制,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對此乙方自愿予以接受。

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報酬。經批準的加班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喪假、產假等待遇,具體假期待遇執行甲方公司規章制度。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考勤、請假等規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嚴格按照公司員工手冊及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勞動報酬

如存在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

甲、乙協商一致,(試用期滿轉正后)乙方勞動報酬執行下列第____種計發形式:

計時形式:乙方崗位工資為____元/月

計件形式:乙方月工資按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發放。

“計時+計件”形式:____。

其他形式:____。

甲方應當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資,工資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則相應順延到節假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崗位工資數額。

為了充分調動乙方積極性,甲方根據公司規定,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業績為乙方發放激勵獎金,具體獎勵標準以公司規章、辦法為準。

甲方可將下列費用和款項從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減或扣除:

根據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須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的應由乙方本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等;

根據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雙方協議等規定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損害賠償;

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甲方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除的費用;

如乙方對于收到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報酬后10日內向單位書面提出。

第五條社會保險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若因乙方無法提供辦理社會保險的必要手續資料等乙方原因導致未能辦理社會保險的,則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死亡等費用及待遇,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單位規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職業技能,按時、按量、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甲方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獎懲。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扣除獎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當忠誠并恪盡職守地履行其崗位責任,嚴格遵行其崗位職責范圍和授權,以應有的謹慎努力履行崗位職責,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者甲方書面文件明文規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級部門簽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諾、保證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項。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勞動報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詢問其他員工,否則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公司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安全、紀律等培訓。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經營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

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了乙方;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履行上述有關的告知義務,并承諾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對于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工作的,在終止本合同時,甲方可安排乙方進行離崗前相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實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務,并達到甲方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乙雙方中一方要求變更其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達另一方。對于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的變更,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變更。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不予任何補償: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收容教育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住所遷移、被兼并、甲方資產轉移,甲方業務的出售,以及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的組織結構、經營條件、或發展戰略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滿的;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

不論何種形式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乙方必須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具體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由于乙方未能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退工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時,應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關文件、證件;歸還占有甲方的財產,包括臺式計算機、筆記本電腦、電話、數據、資料、鑰匙、其他設備等;結清賬務賬目,包括歸還借款、清償客戶欠款和租賃物品等。

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則乙方須對由此給甲方的生產和經營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競業限制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利益沖突的基本原則,避免與其工作職責或甲方利益相沖突或可能發生沖突的行為或關系。除法律允許、甲方另有規定或者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外,于本合同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乙方不得從事下列任何行為,否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在其他任何單位兼職;

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競爭的服務、產品、業務;

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本崗位職責相同或類似的其他業務;

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同業競爭者提供服務或信息而沒有事先得到甲方書面批準;

引導、勸誘甲方員工到競爭企業工作;

以本人或配偶近親屬名義開辦或持有與甲方業務有競爭公司的股份的。

第十二條服務期限與商業秘密

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為此雙方訂立《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沒有另行訂立《培訓協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訓結束后繼續服務年計算服務期。

如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業秘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具體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有關客戶名單、價格及定價政策、營業額、營銷計劃、員工薪酬、進貨渠道以及與甲方有關聯的其他企業信息等不為公眾熟知、能為甲方帶來利益的一切信息,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公司的均屬甲方的商業秘密。

如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的,將按照本合同、相關保密協議的規定處罰或履行相關違約義務。如乙方的泄密行為涉及到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之外,甲方可根據乙方知曉甲方秘密的程度,與乙方訂立相關的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同時約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

乙方在職期間的一切職務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作品,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提交所有有關資料,并盡快、盡全力幫助甲方取得該職務作品的知識產權,并同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使用、傳播,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職務作品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十三條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所涉及的經濟補償,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時間為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完畢后下一個發薪日。

第十四條特別告知與承諾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工作狀況、勞動報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乙方認可甲方已經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承諾已對與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一切事宜均無任何疑問或意見。

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或信息均真實、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隱瞞、欺騙、作假等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則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乙方承諾并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與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關系,且與原單位或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競業限制或保守秘密的協議或條款,甲方雇傭乙方不會違反乙方的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

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均已經仔細、全面地閱讀、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及含義,并仔細考慮了該條款和本合同為雙方設定的權利、義務。雙方均承認并承諾,任何一方均是基于另一方所作的將遵守并接受任何上述陳述的限制約束而簽署本合同,雙方進一步承認并聲明任何上述條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愿、合理的。

第十五條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由于適用任何中國法律或法規而被認定為無效或不生效的,無效或不生效的條款應當進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雙方最初的約定,這些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余條款存續和有效性。

第十六條幸存條款

如果本合同屆滿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競業禁止和勸誘禁止條款仍然有效,乙方應繼續受相關條款及條件約束直至相關期限屆滿。

第十七條不棄權

甲方遲延、放棄、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承諾而產生的權利或權力,不構成甲方放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主張任何隨之引發的違約的權利。

第十八條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和保證)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全部賠償。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工會協商解決或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后雙方可以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雙方簽訂的其他協議、與本合同有關的職務描述、崗位職責、行為準則以及任何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規則、制度屬于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如有與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以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且實際到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時加蓋騎縫章)。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勞動部門備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6)

聘方(聘請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聘方(外國專家、外籍專業人員)

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證件號碼:

境外住址: 電話:傳真:

一、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見附件):

四、受聘方的稅前月薪為人民幣元(不包括旅游、交通、醫療等補助項目),試用期內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

五、聘方的義務:

(一)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二)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五)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四)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傳教等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五)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六)無酗酒、吸毒、賭博等不良生活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權與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30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條件(含附件所規定內容)履行合同,經聘方指出或調整后,仍無法達到聘方預期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與受聘方解除合同,無須提前告知,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受聘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能達到聘方預期條件的;

2、受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聘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簽訂或變更本合同的;

3、受聘方有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慣,或其行為不符合中國的道德規范,且造成惡劣影響,經受聘方指出(須有當事人簽字的處理記錄)后仍不改正的;

4、受聘方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因犯罪行為被警方拘留;

(三)聘方因其它原因要求無條件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并須額外支付1-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四)受聘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試用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證明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被證明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聘方報酬;

3、聘方的規章制度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受聘方權益的;

4、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愿的情況下簽訂和變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本合同;

2、聘方被宣布破產或解散,或被取締《聘用外國文教專家資格認可證書》;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或者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續約

(一)聘用雙方若希望與對方續簽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新合同;

(二)聘方若無意與受聘方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無須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當于受聘方月工資3-10倍數額人民幣的違約金。

聘用雙方未經提前告知對方而無故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聘用雙方協商決定。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其發生且對其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況。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響的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不可抗力作用期間內應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應在15日內出具證明。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后,離華的費用自理;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后,須承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并額外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十一、本合同(協議)必須在受聘方入境身體檢查合格,并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簽發的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后才生效,體檢及簽證所需費用均由聘用方承擔,受聘方需積極配合以獲得有效簽證和許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與受聘方已發生的實際聘用行為,所有責任和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聘方承擔。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棄權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棄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項權利,將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并且不妨礙對該合同其他權利的行使。

十三、爭議解決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到一致意見,可在爭議產生后60天內向人事或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規定程序判決。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聘方:受聘方:

日期: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7)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8)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 甲方在錄用乙方后甲方為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本協議暫定乙方為甲方服務五年。(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19日)

二、 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為甲方服務五年的,所有因培訓甲方支出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將從乙方薪資中扣回,若乙方在扣清費用前離職(包括申請辭職與嚴重違反公司規章而被辭退),須繳清所欠剩余款項方可離職。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三、 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2、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4、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6、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內思想總結(20)

一、

當您簽訂合同時,您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員會推薦的如下示范條款:

第 條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一致同意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注:1、本條款簽訂合同時作為仲裁條款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二、

如果您愿意將發生的糾紛提請仲裁,可以采用杭州仲裁委員會向您推薦的如下示范協議:

當事人雙方愿意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如下事項:

(爭議的事項)

1、……

2、……

3、……

當事人:當事人:

地址:地址: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注:1、本協議供在爭議發生前、后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示范仲裁補充協議

三、

如果您在以前簽訂的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仲裁條款不明確,杭州仲裁委員會向您推薦如下仲裁補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我們經過協商,愿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合同第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杭州仲裁,并適用其仲裁規則。杭州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當事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

注1、本補充協議供補充原合同條款、仲裁協議中的不明事項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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