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方案

2024-02-26 排污方案

排污方案(匯總九篇)。

作為職業人,做任何工作都應有計劃,以明確目的,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我們可能會被迫安排做一份方案,方案對工作的正常進行起著指導性作用。以下是迷你句子網編輯為您整理的與“排污方案”相關的實用信息,強烈建議您將此網頁收藏起來!

排污方案【篇1】

導語:一、指導思想

?1、教導思維

以鄧**表面和“三個代表”緊張思維為教導,深切貫徹落實科學成長觀,根據市委履行“雙五”計謀、構筑富饒文明和諧新潞城”的整體要求,進一步加大環境法律力度,禁止“兩高一資”行業混濁反彈,出力辦理風險大眾健康、感化可連續成長的凸起環境題目。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混濁防治法》為重點,保衛飲用水源安定,嚴明進攻違法排污行動,增進緊張混濁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履行,改進重點流域環境質量,保險經濟可連續成長,為兌現經濟安穩健康成長供給環境法律保險。

2、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鞏固2008年環保專項舉動結果,連續展開飲用水源保衛區后督察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料填埋場集結整治。

1、對2007年和2008年飲用水源保衛區集結整治中發覺的題目進行跟蹤督辦。凡是飲用水源保衛辨別離和調整不到位的、各種排污口取消辦法不落實、保衛區邊界地輿界標和警示標記建立不典范的,同等掛牌督辦;依法查處飲用水源保衛區違法排污行動,堅定取消一級保衛區內掃數與供水辦法和水源保衛無關的構筑項目,堅定取消二級保衛區內掃數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構筑項目;出力抓好飲用水源水質監測,精確把握水質變化狀況,及時采納響應辦法;式樣美滿突發混濁變亂應急預案,有效防備安定風險,健康美滿飲用水安定保險報告軌制,對產生或大略產生的突發飲用水源混濁變亂,一經核實要及時上報,堅定杜絕瞞報、漏報和誤報行動。凡是發覺一級保衛區新增設排污口的,要嚴明究查本地當局及有關部分責任人的責任。確保飲用水源水質指標100%達標。

2、鞭策污水處理廠加快構筑進度、進步運行負荷和出水達標率。重點整治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達不到計劃本領、不能包管平常鞏固達標排放的,污泥達不到無害化處理處理要求的,污泥外排造成環境混濁的,擅自停運、超標排污和直接排污等題目。對污水處理不達標的污水處理廠,要依法征收超標排污費,確保污水處理廠平常運行和達標排放。同時,對排入市政管網緊張超標、感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產業企業違法題目進行集結整治。

3、周全整治廢料填埋場環境違法題目。重點整治廢料填埋場未進行環境感化評價的,已經投入運行但未經過議定“三同時”驗收的,對四周環境造成緊張混濁、大眾反應猛烈及未經處理仍在直排滲濾液的題目。對不符合典范要求的都會糊口生涯廢料填埋場,責令期限整改,同時要加強對已經封場廢料填埋場的環境監禁,確保辦法平常運行。

(二)出力進攻“兩高一資”行業重混濁企業的環境違法行動,展開鋼鐵、焦化、水泥等行業專項查抄

1、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混濁企業進行監督查抄。重點查抄不符合財產政策和準入前提,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環保有關法則超標排放混濁物的企業;拒不履行國度財產政策,利用進步淘汰工藝、配置的企業;嚴明進攻已被取消封閉后轟轟烈烈的企業。

2、當真貫徹國度財產政策,加快淘汰進步產能,展開對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環境混濁專項查抄。摸清本轄區內產業企業履行構筑項目環境保衛辦理法則及國度財產政策的根本環境。嚴明查處違背環境感化評價軌制和環境保衛“三同時”軌制,拒不淘汰參加財產布局調整淘汰類目次的配置、工藝,緊張混濁物超標和超總量排放的違法行動。重點查抄脫硫辦法和污水處理裝配的運行環境。

(三)盡力促成COD減排,展開重點流域水環境混濁專項查抄

根據《x市濁漳河沿岸企業專項查抄》要求,經過議定集結展開對直接排入或相稱于直接排入(相稱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河道或溝渠、排污口距河道干流500米以內的排污口)濁漳河的產業企業污水排放口、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及其緊張混濁物排放環境的專項法律查抄舉動,進一步強化排污報告工作,周全典范直接排入河道的排污口配置,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混濁物排放檔案,嚴明查處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放混濁物的環境違法行動,增進混濁物減排任務結束。

2、查抄重點

(1)重點查抄并把握企業日均排水量和緊張混濁物排放環境;

(2)查抄企業是不是根據《排污費征收利用辦理條例》按月進行水混濁物排污報告;

(3)查抄企業是不是根據典范要求配置水混濁物排放口和排放口標記;

(4)查抄國控、省控重點排水企業是不是在法則期限內安置水混濁物自動監測配置、是不是根據法則與環保部分的監控配置聯網、自動監測配置是不是平常運行;

(5)查抄企業是不是根據環評要求落實水混濁防治辦法,是不是建立水混濁防治辦法運行記錄并做到水混濁防治辦法平常運行;

(6)查抄企業是不是根據法則對所排放的產業廢水()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7)查抄企業是不是根據法則訂定水混濁變亂應急預案;

(8)查抄企業是不是產生危機廢料,是不是根據國度危機廢料辦理法則處理危機廢料;

3、查抄要求

(1)進一步強化排水企業排污報告工作,周全典范水混濁物排放口,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混濁物排放檔案。對查抄中發覺不按法則進行排污報告、未按要求典范排污口、未按法則訂定水混濁變亂應急方案、未在法則期限內安置水混濁物自動監測配置大略未根據法則與環保部分的監控配置聯網、未根據法則對所排放的產業廢水進行檢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環境違法行動,責令相干單位期限整改,對過期不改的依法嚴明查處;

(2)對違法構筑、未構筑水混濁防治辦法擅自投入出產的,要同等中斷構筑或出產。對私設排污口的要堅定予以取消。對超標排污、混濁辦理辦法不平常運行的環境違法行動,要依法嚴明查處;

(3)對環境題目凸起的重點地區和流域,要采納掛牌督辦等有力辦法,并嚴明究查監禁責任。

(四)強化混濁辦理力度,促成重點區(流)域整治工程

排污方案【篇2】

一、總體要求

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建立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督管理機制,有效管控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斷提升排污口監督管理能力和水平,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范圍和時間截點

(一)排查范圍。

以珠江流域的紅水河、龍江、刁江、大環江等為重點,明確階段性目標任務,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

(二)時間截點。

20xx年底前,完成市內珠江流域的重點干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同時完成已查明排污口總數30%的整治。

20xx年底前,完成已查明排污口總數70%的整治。

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轄區內所有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所在河流范圍內所有排污口排查。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整治;建成技術體系科學、管理體系高效的排污口監督管理制度體系。

三、工作任務和要求

(一)排查溯源。各縣(區)人民政府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組織轄區內的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執法、林業、交通運輸、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政辦發〔20xx〕36號)的工作要求,完成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摸清排污口底數,開展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掌握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情況,填報廣西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管理系統,形成排查工作成果。

各縣(區)人民政府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則,查清污水來源,建立排污口責任主體清單。對難以明確責任主體的排污口,由屬地縣(區)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溯源分析,按照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確定責任主體;經溯源分析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屬地縣(區)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或由其指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排污口源頭污染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規范化建設、設施更新維護等。

工作要求:各縣(區)人民政府組織制定轄區內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實施方案,及時開展排查溯源與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9月23日前將本縣(區)的實施方案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二)分類整治。各縣(區)人民政府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為重點,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整治措施、時間表和路線圖。

1.對于問題簡單、可立行立改的排污口,可在排查或溯源階段直接按照相關技術要點開展整治;對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排污口,應在統籌協調、保障群眾切身利益的前提下開展整治;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合理設置過渡期,指導幫助整治;對取締、合并后可能影響行洪排澇、堤防安全的排污口,要依法依規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2.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由屬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予以取締。對存在歷史遺留問題的排污口,應避免“一刀切”做法,在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整治措施。

3.對具備城鎮污水收集管網接納條件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接入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對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或開發區內企業的排污口,應盡可能清理合并,污水由園區或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集中處理。對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或開發區外的排污單位,原則上一個排污單位只保留一個排污口,對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的,應盡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確有必要保留兩個及以上排污口的,應將保留理由、排污口位置和污染物排放量等基本信息報送市級生態環境部門登記備案。對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鼓勵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排污口。

4.對存在借道排污等情況的排污口,要組織清理違規接入排污管線的支管、支線,推動每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單位分清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破損老化、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及排污管線,應采取合理調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等措施進行分類整治,并根據日常檢修需要設置必要的檢查井。排污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按規定樹標立牌,便于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

工作要求:各縣(區)人民政府組織制定本轄區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實施分類整治。每年1月3日前、7月3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四、責任分工

(一)各縣(區)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是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有關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二)市級有關部門。

1.市生態環境局是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牽頭部門,對專項行動實施統一調度,在上級部門指導下組織開展現場督導檢查,統籌推進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和本市入河排污口管理臺賬。

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包括地理位置、行業類別等,配合督導檢查工業企業、工業園區(集聚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水利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取水單位信息(包括名稱、位置、取水許可證及其附件)、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等相關資料,配合督促指導相關單位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保障市本級財政事權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經費。

5.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畜禽養殖排污口、水產養殖排污口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6.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垃圾中轉站、填埋場排污口、市政污水管網圖、市政雨水管網圖、箱涵、溢流口等相關資料,督促指導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相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排查范圍內港口、碼頭、港口企業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導完成本行業相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8.市林業局配合開展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中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有關基礎資料,督促指導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相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人民政府統籌、各縣(區)人民政府抓落實的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加強業務培訓和工作銜接,共同推進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落實排污口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督管理,對照年度目標及任務,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年度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強規劃引領。全市各級各類規劃、區劃要充分考慮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關于排污口監督管理的規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將排污口設置要求作為重要內容,從源頭上防止排污口無序設置。

(三)嚴格考核問責。強化督查督導,將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查、污染防治攻堅戰、河湖長制等相關工作考核。對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嚴重滯后以及在排污口監督管理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采取通報、約談等措施,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各部門在排查工作中要嚴格落實相關基礎資料的保密責任制。

(四)加強公眾監督。利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新媒體,將排污口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納入美麗河湖保護和建設宣傳教育活動,加強科普教育,強化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督促責任主體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強化企業自律意識。生態環境等部門要通過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依法公開排污口信息,及時發布排污口監督管理政策,健全公眾監督機制和參與制度。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和渠道,鼓勵曝光違法排污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氛圍。

排污方案【篇3】

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07-02-06 12:26: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等七部門《關于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環發[2006]74號)和《云南省2006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云環發〔2006〕362號)要求,結合昭通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

大會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切實保證群眾飲用水源安全,解決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遏制污染事故的發生,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

二、整治重點和具體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

各縣區要在2005年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劃定飲用水源地保護范圍,對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范圍內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嚴格執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

對全市各地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進行全面檢查。對2005年飲用水水庫水質安全專項檢查查出的不能滿足要求的水源地要制定整改方案,在2006年7月15日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加大整治力度,保證達到水質要求。對直接導致飲用水源地水質超標的排污企業,必須停產整治,嚴重威脅環境安全的,要

依法關閉。取締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區內所有違規的碼頭、垃圾堆放場、畜禽養殖場,嚴禁網箱養殖活動。特別是昭通漁洞水庫、綏江縣城飲用水水庫要認真請查。

(二)集中整治工業集中區域和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

各縣區要對轄區內工業集中區域和工業園區內的排污企業在建設和管理過程中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重點整治化工、采選礦(主要是煤、鉛鋅)、建材、冶金、造紙、釀造、廢舊物質加工、制糖、制藥等企業的環保違法問題。堅決糾正各地在鼓勵企業發展和招商引資過程中,降低環保準入門檻,阻撓干擾環保執法,降低或取消排污費等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做法。對彝良洛澤河沿岸、水富樓壩、魯甸樂紅及茨院、巧家茂租、永善金沙、昭陽區城郊等片區進行全面清理、檢查;督促鹽津紅原電石廠、鹽津石特水泥廠、昭通煙廠等企業按規定安裝在線污染源自動監控設

施。

對工業集中區和工業園區未履行環評審批程序即擅自開工建設或者擅自投產的企業,要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對建有污水處理廠但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要責令其停產整治或依法關閉;屬于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和設備,禁令以前建設投產的企業,由經濟主管部門提出淘汰計劃,暫不淘汰或需要改造升級的企業應完善相關環保手續,做到達標排放,并逐步應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和設備改造老生產線;2006年以后一律不準新上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對私設排污管線或者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停產整治;對未按規定安裝在線污染自動監控設施的重點工業污染源,以及未按規定設立排污口標志的企業,要限期整改;對故意超標排放、弄虛作假和屢查屢犯或者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違法企業,依

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嚴處罰,同時要追究企業責任人的責任。對達標無望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徹底關閉。

(三)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

各縣區要在對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來的建設項目,重點是化工、采選礦(含煤礦)、冶金、水電、公路、造紙等行業的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環保“三同時”監管和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對未經環境保護審批合格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治理,并按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給以處罰。

對昭通市建筑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水泥一廠違法違規生產、水泥二廠未按規定申請環保竣工驗收問題進行整治;對昭陽區、大關等縣出現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進行嚴格的清查整治;

對彝良滇能洛澤河發電有限公司熊家溝水電站未按規定申請環保竣工驗收進行整治;對巧家茂租鉛鋅有限公司進行嚴格的“三同時”監管;對全市378對保留煤礦“環評”、“三同時”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整治。

(四)集中整治公路沿線環境污染的問題

各縣區要對轄區內主要公路沿線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集中整治,重點是國道、省道和旅游道路沿線影響景觀和有礙觀瞻的污染企業的排污問題,如213國道、昭通至彝良公路、大關至永善縣際油路沿線。對在檢查中發現有對公路沿線產生污染的違法排污企業,要責令其整改,對屢查屢犯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從重處罰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環保部門要嚴格控制對公路沿線新建項目的環保審批。對鹽津紅原電石有限責任公司和水富縣富達水泥粉磨站要加強環境監管。

(五)集中檢查各地及重點企業突

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2006年8月15日前,各縣區政府和環保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并報批、公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檢查持有省、市級排污許可證企業和化工、冶金、選礦、制糖、造紙等重污染企業及各地重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情況。要檢查各企業應急預案是否有針對性,是否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措施和設施,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要對各重點企業環境安全大檢查和環境風險排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對昭通天合有限責任公司、魯甸昊龍有限責任公司、巧家白鶴灘食品有限公司、鹽津紅星及紅原電石有限責任公司、綏江造紙廠、國營云南包裝廠水富分廠、水富金明化工有限公司、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情況和環境風險排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三、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掛牌督

辦事項

經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研究,對以下問題企業實行掛牌督辦:

(一)昭陽威力淀粉有限公司未辦理環評手續,違法建設、生產、排污問題。

(二)昭通市建筑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水泥二廠未按規定申請環保竣工驗收、長期試生產問題。

(三)巧家茂租鉛鋅有限公司未落實“三同時”制度、擅自投入生產問題。

(四)彝良滇能洛澤河發電有限公司熊家溝水電站未按規定申請環保竣工驗收問題。

(五)彝良九欣化工有限公司違法排污問題。

以上掛牌督辦事項所涉及縣區,要加大督促檢查和整治工作力度,務求取得實效,限期完成整治任務。各縣區也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提出符合要求的掛牌督辦企業和問題。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濟委員會、市監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監局等七部門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實施方案,督辦重點案件,統一組織協調全市環保專項行動。各縣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要加強對環保專項行動的領導,將環保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并成立以政府主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逐級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經費,狠抓落實,確保環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在2005年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和通報制度,落實各部門的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合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經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提出明確意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對違法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注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依法取締。

監察部門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公職人員的行政責任,對下級人民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辦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糾正。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信息通報,建立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信息通報機制,通報的內容可以包括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的事故和存在有安全生產方面事故的環境

污染事件情況。

供電部門通過依法采取對違法企業的停電、限電等措施,積極配合環保專項行動的開展。

(三)強化督辦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確定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案件,由政府牽頭掛牌督辦。掛牌督辦案件要有明確的目標責任、解決時限、責任單位、督辦部門、督辦程序及獎勵措施,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情況,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并報上一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備案。對2005年以來督辦的重點環境污染問題整改措施不落實的,由上一級政府掛牌督辦。對掛牌督辦問題逾期不完成的,應追究責任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各縣區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在8-9月期間,對各縣區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

(四)嚴格責任追究

各有關部門要將貫徹執行監察部、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作為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認真組織實施。在查處環境違法案件的同時,對包庇、袒護違法排污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行政不作為,監管不到位的有關政府及公務員、國有企業負責人等進行行政責任追究,公開處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

(五)加大公眾監督

各縣區政府要將專項行動納入今年宣傳工作要點,制定和實施專項行動的宣傳計劃,組織新聞媒體制訂新聞報道計劃,深度報道環境安全特別是飲用水源環境安全形勢,披露重點環境安全隱患和部分工業企業的違法排污問題,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公布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的進展情況和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展覽等各種媒體形式,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促進全民環保意識的增強。暢通“12369”環保舉報熱

線,引導群眾廣泛參與環保專項整治行動。

(六)加強動態報告

各縣區要按照國家環保總局《關于報送2006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情況》要求,確定專人負責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信息管理工作,并通過國家環保總局《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系統》報送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各縣區每周向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旬編發一期工作簡報并上報省環保專項整治行動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時按期上報階段性工作報告。重要情況和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隨時報告,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及時上報。

五、時間安排和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上旬)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整治重點,制定實施細則,各縣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和實施細則以及階段

情況于7月15日前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9月)

各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方案確定的五個重點問題進行檢查和集中整治。各縣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掛牌督辦名單于7月15日前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違法問題整治情況、工業集中區和工業園區環境違法問題整治情況、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整治情況請分別于7月18日、8月8日、9月8日前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公路沿線違法排污企業整治情況及各地、各重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請于10月5日前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階段(10月)

各縣區要認真總結環保行動取得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

施,提交《2006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于11月1日前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排污方案【篇4】

為全面推進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統一安排,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方針,抓住水環境安全這件生態環境保護的頭等大事,以我市涉及長江水系烏江上游三岔河干流河道為排查整治重點,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三水共治”。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進一步確保我市水環境質量優良。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生態優先。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排污口排查整治為突破口,推動長江生態保護修復,努力實現長江發展與保護和諧共贏。

(二)堅持需求導向。突出長江保護修復總體要求,將所有向烏江上游三岔河干流河段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全面納入排查范圍,摸清入河排污口污水來源,有針對性開展清理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三)堅持責任落實。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人民政府和市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固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三、工作目標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xx〕17號)、《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環水體〔20xx〕181號)要求,推進涉及我市長江流域烏江上游三岔河干流河段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按照“全覆蓋、重實效、能操作”的原則,力爭通過2年時間,在水務等有關部門工作基礎上,全面摸清烏江上游三岔河干流河段入河排污口底數,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工作。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

四、排查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按照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在貴州省行政區域內烏江、赤水河2條長江重要支流,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涉及我市為烏江上游三岔河干流河段。原則上,以三岔河主干流河段為主開展排查整治,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和江心島。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涉及我市烏江上游三岔河干流河段全長約100公里,從普定縣馬場鎮土牛村入境至平壩區齊伯鎮溫泉村出境,流域覆蓋面積約400平方公里,主要流經范圍為普定縣、西秀區、平壩區,其中:普定縣境內流經馬場鎮、雞場坡鄉、坪上鎮、補郎鄉、猴場,流經長度約67公里;西秀區境內流經蔡官鎮和轎子山鎮,流經長度約1公里;平壩區境內流經齊伯鄉和樂平鄉,流經長度約33公里。我市三岔河干流河段向陸地一側延伸5公里范圍內,有普定循環工業園區以及部分煤礦和其他工業企業。

(二)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烏江上游三岔河干流河段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五、工作任務

通過落實“排查、監測、溯源、整治”4項重點任務,有序推進整治,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對三岔河主河道入河排污口開展如下工作:

(一)查清底數。全面掌握我市涉及三岔河干流河段入河排污口數量、分布及特點等信息,確保排查全面準確、真實可靠。建立排污口名錄。基于排查成果,制定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開展監測。了解各類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狀況,基本掌握入河污染物排放量。

(三)開展污水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三岔河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開展整治。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則和“取締一批、清理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逐一制定整治實施方案,逐個明確整治工作要求,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六、工作安排

(一)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市生態環境局要積極與省生態環境廳對接,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匯報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航測要求,20xx年5月31日前,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航測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無人機航測工作,并將安順市入河排污口無人機航測排查飛行方案及航測范圍矢量文件(Shapefile格式)報生態環境部審核,審核后的無人機航測排查飛行方案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于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航拍工作,并配合生態環境部開展現場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

(二)統籌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牽頭,市相關部門配合,20xx年6月25日前,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狀況、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認真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

(三)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技術要求開展監測工作,進入監測階段后,市生態環境局要根據實際情況,細化監測方案,開展重點監測,相關監測于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監測基礎上,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人民政府要認真開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查清污水來源,并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和整治方案編制。

(五)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要求,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則,分類推進轄區內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并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

七、責任分工

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屬地主體責任,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市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及“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等要求,依法履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縣(區)人民政府職責

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人民政府是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中溯源和整治的責任主體,在監測工作完成后要根據上級部門反饋情況,制定溯源和整治實施方案,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

(二)市有關部門職責

市有關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和相關法律法規,督促指導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專項行動實施統一調度,牽頭開展無人機航測工作,落實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排查整治各項要求,統籌全市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督促指導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開展溯源、整治工作,收集、整合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資料,建立安順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2.市科技局負責督促高新區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督促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及時介入排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5.市財政局負責統籌落實此次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資金保障。

6.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自然生態方面有關資料,統一調度市林業局配合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7.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垃圾收運系統等相關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碼頭等污水排放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9.市水務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登記審批、監測等)、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和水功能區劃、排查范圍內污水管網圖、雨水管網圖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1.市商務局負責督促各省級開發區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2.市水文水資源局負責提供相關流域水文和水域監測資料,為本次專項行動提供技術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安順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加強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統籌領導,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人民政府要比照成立領導小組,切實抓好此項工作。

(二)強化經費保障。專項工作涉及范圍為三岔河岸線兩公里范圍,需開展航測和人工現場排查、監測工作。由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統籌我市環保專項資金予以保障。

(三)強化信息公開。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整合西秀區、平壩區、普定縣及市相關部門掌握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適時邀請新聞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公開曝光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件,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排污方案【篇5】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根據生態環境部和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相關要求,在本區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掌握松江區入河排污口排污狀況及規律,為進一步改善本區水環境質量奠定堅實基礎。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生態環境部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推進本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通過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管機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總體要求

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按照“全覆蓋、重實效、能操作”的原則,在“十四五”期間,全面完成本區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監測、溯源,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為持續改善本區水生態環境質量夯實基礎。

三、范圍和對象

1.范圍。全區所有河道、湖泊及小微水體納入排查范圍。

2.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等向河道、湖泊排污(水)的排污口。根據排污口責任主體所屬行業及排放特征,初步將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農業農村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港口碼頭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其它排口等六種類型。

四、工作任務

按照《上海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分為四個步驟(排查、監測、溯源和整治)開展全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掌握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

2.監測。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況,并輔助溯源和整治。

3.溯源。在排查、監測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4.整治。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五、工作內容和方法

(一)統籌整合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生態環境部門污染源及排污口監管信息,水務部門入河排污(水)口設置管理和歷史排查信息以及河湖水系、雨污水管網等信息,民政部門行政區劃信息,農業農村、交通運輸、建設、房管等部門有關涉水排放信息等進行有效整合,統籌納入上海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綜合管理平臺,為我區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二)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以人工現場排查為主,輔以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無人船+測掃聲吶等技術手段,對排查范圍河道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有口皆查,應查盡查。將排查發現的各類入河排污口統一編碼,建立全口徑的入河排污口名錄,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和分布。

(三)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現場排查時,對有水排放的排污口要開展快檢或者實驗室監測,輔助排污口溯源和后續整治工作。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在人工排查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基本查清污水來源。溯源主要通過現有資料核對,現場踏勘、監測數據輔助等手段,對能現場查清來源的單一性質排污口,現場進行溯源核定;少量疑難排污口,根據現場需要,積極探索使用探地雷達、內窺電視檢測系統、示蹤劑等技術手段。要發揮部門聯動機制,對涉及經濟、水務、建設、房管、農業農村、交通、綠容等部門的排污口開展聯合溯源。

(五)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按“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和“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問題簡單能夠立即解決的,要立行立改;對問題復雜或整治較為困難的排污口,要制定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單位,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河湖水質逐步改善。各街鎮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結合污染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分級分類行業監管機制,落實各類排污口管理責任主體。充分發揮河湖長制作用,結合河湖長巡河工作機制,落實巡查、監測、管理聯動,防止問題回潮、反彈,實現入河排污口動態更新,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

六、任務分工

落實各街鎮及經開區屬地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分工負責、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責,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區級相關部門和各街鎮及經開區依法履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各街鎮及經開區

各街鎮及經開區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強化專項整治工作力量配備,根據排查、監測、溯源情況,制定整治方案,推動開展整治工作,并建立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二)區級有關部門

區級有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本行業法律法規,督促指導各街鎮及經開區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區生態環境局牽頭推進本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統籌收集整合全區入河排污口相關信息資料,統一全區排查溯源整治基本要求,對專項行動實施統一調度。梳理匯總工業污染源及排污口監管信息,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整治工作。

2.區財政局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所需經費的統籌及落實工作。

3.區經委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協助和配合開展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區水務局匯總提供全區污水管網、雨水管網、入河排污(水)口現有的調查信息(包括名稱、位置、登記審批等)、全區河湖清單及水系矢量圖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導城鎮雨洪、生活污水(含城鎮和農村)等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和推進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工業企業、港口碼頭、生活污水納管工作。

5.區農業農村委匯總提供全區農田退水口、水產養殖、畜禽養殖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導畜禽養殖、水產養殖、農田等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區交通委匯總提供全區公路、港口碼頭、臨河交通工程等污水排放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導公路、港口碼頭、臨河交通工程等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區建設管理委匯總提供全區臨河在建和待建建筑工地(包括基本信息和沖洗廢水處理排放情況)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導建筑工地等排污口整治工作。

8.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導居民小區等排污口整治工作。

9.區綠化市容局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導公園、綠地等的排污口整治工作。

10.區國資委及相關企業配合各區級部門、所在街鎮及經開區做好入河排污口有關資料整理和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節點安排

為更有利于專項行動推進落實,在充分考慮各街鎮及經開區相關工作量的基礎上,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節點分區域實施,穩步推進,總體節點安排如下:

20xx年12月底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整合提供入河排污口排查準備相關資料;印發《松江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所有河道的排查及市級河道的排查、監測、溯源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總河(湖)長度50%的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本區全部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

20xx年:制定印發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持續推進整治工作,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八、保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

區生態環境局牽頭推進本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具體負責市級、區級、鎮級和村級河道的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各街鎮及經開區是轄區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應配合區級部門做好市級、區級、鎮級和村級河道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并負責轄區內所有河道問題排口的整治工作。同時,保障好鎮級、村級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及轄區內所有問題排口整治工作的資金,按期完成轄區內所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任務。

區級各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堅持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相關排查整治工作情況納入河長制工作考核。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對于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二)加強溝通協調

各街鎮及經開區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屬地政府牽頭、部門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經濟、交通、建設、房管、綠容等多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討排查整治中的難題。各相關部門和各街鎮及經開區要明確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工作對接、報送信息等。

(三)強化信息公開

各街鎮及經開區和區級相關部門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鼓勵通過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渠道,集中展示各項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公開排查整治進展情況。可邀請新聞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排污方案【篇6】

為認真貫徹關于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xx年底,我市全面完成了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等前三階段工作,基本實現了“有口皆查、有水必測、有口必溯”的目標。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20xx〕708號)和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蘇政辦發〔20xx〕44號)要求,在前期“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為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我市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骨干河道重點湖泊入河(湖)排污口的分類整治工作可參照執行。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全面整治長江入河排污口。20xx年底前,按照“一口一策”原則和生態環境部技術規范要求,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并編碼,樹立帶有二維碼的排污口標志牌,完成排污口整治30%以上。20xx年底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根據實際監測需求安裝自動監控設施,逐步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不斷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長江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原則

(一)屬地負責、分工協作。按照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要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責任主體是地方人民政府。相關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和具體管理措施文件,層層壓實責任,強化分工協作,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二)標本兼治、穩扎穩打。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改善水生態、優化水環境、確保水安全”,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做好整治工作。避免簡單粗暴、急于求成,對于涉及群眾日常生活的短期難以整治的排口,采取審慎包容措施妥善處理,避免一堵了之,一關了之等“一刀切”行為。

(三)綜合施策,系統治理。將排污口整治與各地生態環境規劃項目、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黑臭水體治理、港口碼頭整治等工作結合起來,有效推動排污口整治。

(四)嚴格標準、務求實效。工業企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港口碼頭、規模化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排污口排放應符合相應的排放標準(標準更新后應執行新標準);城鎮雨洪排口和溝渠、河港(涌)、排干等應符合排入河流的水環境功能區標準,排入未劃定水環境功能區的應符合地表水Ⅴ類標準;其他類排污口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同時,也要把排污問題有沒有解決、環境質量會不會改善、人民群眾是不是滿意作為衡量整治工作成效的標準,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工作要求

(一)工業排污口

1.取締類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廠區雨水等排污口由相關職能部門報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2)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工業企業直排污口,由生態環境部門責令限期拆除,經相關部門許可接入區域污水管網。

(3)企事業單位逃避監管私自設置的入江(河)排污口,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環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門。

2.整治類

(1)未經批準的工業企業排污口,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責令按規范化要求進行整改,完善排污許可、排污口設置等手續,經驗收合格后,納入日常管理。無法完善手續的,納入取締類。

(2)工業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責令整改,限期達標。限期不能達標的,由生態環境部門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3)工業企業要規范排污口設置,原則上,各企業只可設置1個污水排放口和1個雨水排放口;1個排污口只對應1個排污單位,多個排污單位確需共用1個排污口,應分清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涉及排放第一類污染物的,需在車間處理設施單獨設置排放口。

(4)工業企業未實現雨污分流或雨污分流不徹底的,由生態環境部門責令按規范要求限期整改。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后,可采取自處理中水回用、清運至污水處理單位、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等方式進行處置。重點排污企業在完善雨污分流的同時,應安裝自動(手動)切換裝置。

3.規范類

所有工業排污口都應做到“一牌一碼”,設置標志牌,制作能識別排污口信息的二維碼;企業生產廢水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雨水排口應根據排污許可要求安裝自動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二)農業農村排污口

1.取締類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畜禽養殖排污口、水產養殖排污口、種植業排口和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由相關職能部門報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2)禁養區內的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由生態環境部門報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非規模化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排污口,由農業農村部門報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3)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管網覆蓋范圍內未納管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由住建部門責令就近納入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2.整治類

(1)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排放應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xx)中相關排放要求,存在超標排放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責令整改,限期達標。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排污口存在污水排放的,由農業農村部門引導養殖場戶建設糞污貯存設施,實行糞污規范處理、就近還田利用,有條件的地區在田間配套建設糞污儲存、處理、輸送管網等設施,支持在養殖較為集中區域建設適度規模的集中處理中心,深入推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防止直排外環境。

(2)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執行《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排放標準》(DB32/3462-20xx),存在超標排放的,責令整改,限期不能達標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農業農村污水管網未覆蓋區域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大力推進小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鄉村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率。

(3)水產養殖排污口排放應符合《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4043-20xx)中的相關排放要求,存在超標排放的,應查找超標原因,責令整改,合理控制養殖規模和密度,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技術和模式,限期實現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限期不能達標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4)種植業排口存在超標排放的,應編制農村水環境污染治理整體規劃,明確治理目標、責任主體、污染治理措施、實施時間、資金投入等內容,限期整改,確保環境質量得到改善。

3.規范類

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工廠化水產養殖排污口、大型灌區退水口應做到“一牌一碼”,設置標志牌,制作能識別排污口信息的二維碼,根據實際情況和監測需求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鼓勵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口落實《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物聯網管理技術規范》(DB32/T4024-20xx)要求,加強污染物排放在線數據監控管理。其他類型排口應根據其排水狀況及對環境的影響等實際情況,各地自行確定是否設置標志牌。

(三)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

1.取締類

(1)逃避監管私自設置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拆除,涉嫌污染環境罪的移送公安部門。

(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的生活污水排污口,由相關職能部門報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2.整治類

(1)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的,應查找超標原因,立即整改,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

(2)因管網建設滯后導致收集范圍內的生活污水無法進管的,屬地政府應編制就近納入污水處理廠或者新增污水處理設施的實施計劃,明確建設主體、完成時間。

(3)排水管道和收集管道存在破損、錯接、混接、漏接、錯位、溢漏、淤堵等情況的,住建部門應及時組織力量維護管道流通設施,確保達標排放。

3.規范類

所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均應做到“一牌一碼”,設置標志牌,制作能識別排污口信息的二維碼,根據實際情況和監測需求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主管部門或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四)港口碼頭排污口

1.取締類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港口碼頭排污口,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

2.整治類

(1)長江干流設置的港口碼頭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的,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交通運輸部門配合責令整改。所有廢水經收集處理達標后排放。

(2)內河港口碼頭排污口存在超標排放的,應查找超標原因,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交通運輸部門配合責令整改,限期達標。

(3)港口碼頭應建設船舶污水的接收設施,滿足船舶污水集中收集要求,并確保正常運行。

3.規范類

所有港口碼頭生產廢水排污口應做到“一牌一碼”,設置標志牌,制作能識別排污口信息的二維碼;其他類型排口應根據其排水狀況及對環境的影響等實際情況,各地自行確定是否設置標志牌。加強外排水質日常監控,根據實際情況建設長江干流港口碼頭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五)城鎮雨洪排口

1.取締類

無。

2.整治類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混合排放的雨洪徑流排口,應限期整改,確保在非降雨季節保持干燥清潔,在降雨時,排水水質符合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要求。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屬地鄉鎮報請屬地政府(管委會)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屬地政府(管委會)強制拆除。

(2)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口,在保證防洪泄澇、城市安全的前提下,主管部門應開展溯源調查,督促監督源頭管網權屬單位整改混接錯接管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網傾倒污染物的行為。雨污管網混接點已規范接駁并有相關單位蓋章確認的竣工驗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間無污水出流的,方可納入日常管理。

(3)達不到相應排放標準,降雨期間存在雨水徑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口,應建設污水調節池、定期巡查雨水管網、清掏管道沉積物等維護措施,控制雨水徑流污染。

(4)達不到相應排放標準,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口,應編制消減城市雨水徑流污染整改方案。有條件的地區實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備此條件的地區,在保證防洪排澇、保障城市安全的前提下,應采取源頭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數、擴大污水處理廠規模、建設調蓄設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3.規范類

雨洪排口根據實際需要制作設置標志牌。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雨洪徑流排口日常監測計劃,并按計劃進行監測,開展數據綜合分析,確保受納水體水質改善。

(六)溝渠、河港(涌)、排干等

1.取締類

2.整治類

(1)直接匯入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的溝渠、河港(涌)、排干等水質應達到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標準。達不到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標準的,應鑒別超標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主體,限期整治達標。

(2)達不到相應水環境功能的溝渠、河港(涌)、排干等,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整治計劃,持續推進河道整治,確保水質得到改善。

(3)無水環境功能區,但現有水質已經屬于劣Ⅴ類的溝渠、河港(涌)、排干等,應制定整治方案,識別超標原因、明確責任主體和整治期限,持續推進整治,確保水質可達到Ⅴ類水體要求。

3.規范類

溝渠、河港(涌)、排干等根據實際需要制作設置標志牌,根據實際情況安裝水質自動監測站和視頻監控系統,加強日常管理,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七)其他排口

其他排口由生態環境部門根據現場溯源情況和排污口用途,指導主管職能部門和屬地鄉鎮(街道)開展整改,確保排污口排放達標,規范管理。

四、重點任務

(一)持續開展排污口補充監測。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有水必測”、“應測盡測”的要求,加強排污口巡查,持續開展各類排污口的待機補充監測工作,切實提高排污口采樣監測比例,并及時填報和上傳監測數據,為整治提供依據。對長期無水排放等原因確無法采樣監測的排污口,應認真核實,做好日常巡查圖片記錄,整理留存必要的支撐材料以備說明。補充監測所需經費由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以下任務均需各市、區人民政府和管委會負責,市各部門配合,不再逐一列出)。

(二)制定分類整治實施方案。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取締、整治、規范”的工作要求,制定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分類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一口一策”實施方案),做到系統施治、工程治理和規范管理。20xx年9月20日前,各相關政府(管委會)對“一口一策”實施方案組織專家論證后印發。“一口一策”實施方案制定應科學、審慎,做到標本兼治,個別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每年3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調整工作,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開展排污口立行立改和試點整治。各相關政府(管委會)根據排污口的實際、整治資金及技術準備情況,按“一口一策”實施方案,對可以立即采取拆除、封堵、復綠等“取締類”措施或水質穩定達標可立即完善標牌、監控措施,納入規范管理的排污口立行立改;對通過截污、納管、疏浚、修復或污染源達標治理、其它工程治理措施進行整治的排污口,根據排污口情況,先做分類試點整治,總結經驗后抓緊實施。20xx年11月底前,各相關政府(管委會)完成排污口立行立改和試點整治,年底前完成30%以上排污口的整治任務。

(四)實施排污口整治與閉環銷號。在試點整治基礎上,各相關政府(管委會)按照工作要求和“一口一策”實施方案,對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開展全面整治,并落實整治銷號制度。排污口整治通過驗收后,在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空間信息服務平臺”提交整治相關材料,及時申請閉環銷號,做到“完成一個、銷號一個”。20xx年11月底前,各相關政府(管委會)完成全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

(五)強化排污口整治示范引領。各相關政府(管委會)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中,要選擇有代表性的排污口、工作基礎好的街道,打造示范工程、總結示范經驗、形成示范效應,營造入河排污口整治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全市每年推出2-3個典型案例和1個示范區,經驗向全市推廣。各相關政府(管委會)每年年度工作總結中,分別上報示范項目原則上不少于3個。

五、工作職責

各相關政府(管委會)要勇擔當、善作為,堅決扛起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主體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做好人、財、物保障,確保按期高標準完成整治任務。市各相關部門要指導督促各相關政府(管委會)開展排污口分類整治,加強業務指導與跟蹤調度,嚴把整治質量關,保障工作有序開展。

1.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承擔排污口整治的主體責任,要充分發揮“河長制”的管理優勢,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制定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工作內容、任務分工以及人財物保障等。

2.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各地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統一相關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

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督促指導各地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統一相關排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

4.市交通運輸局督促指導各地港口碼頭排污口的整治工作,統一相關排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

5.市水利局督促指導各地骨干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統一相關排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

6.市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各地農業農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統一相關排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進行整治驗收,并加強日常監管。

鎮江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分類整治工作。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工作組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切實推進分類整治工作。

六、工作安排

1.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9月20日前)

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全面負責。9月20日前,市各相關部門制定具體管理措施文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9月20日前各相關政府(管委會)出臺“一口一策”實施方案,并與《20xx年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任務分解表(一口一策)》(附件3)加蓋公章后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2.整改實施階段(20xx年9月21日—20xx年底)

各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照“一口一策”實施方案,開展各類排污口整治,并在生態環境空間信息服務平臺上填寫整改方案、整改進度。20xx年9月起,各相關政府(管委會)每月25日前填寫《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月進展明細表》(附件4),加蓋公章后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年底前完成排污口分類、命名和編碼,標志牌樹立和立行立改項目,并完成排污口整治30%以上,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長江入河排污口的整治任務。

3.總結銷號階段。

各地建立整治銷號制度,整治一個,銷號一個,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落到實處。各相關政府(管委會)做好年度、階段性的整治工作總結分析,包括整治和管理工作實施完成情況、2-3個示范項目、經驗總結、問題分析以及下一步措施、下一年度整治計劃等。每年12月10日前,各相關政府(管委會)將年度整治工作總結,加蓋公章后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抄送市政府辦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是落實“長江大保護”要求的具體行動,是鞏固提升“十四五”水環境質量的牛鼻子,是化解突出水環境問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效手段,必須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統籌謀劃,協同攻堅,堅持“一口一策、一抓到底”,久久為功扎實推進,務求排污口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協調。各相關地區、部門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確職責分工,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住建、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并在人員、資金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上下通力配合、部門協調聯動的強大合力,保證專項行動有序、有力、有效開展。各相關地區、各相關市級部門明確1名聯絡員,負責工作對接、報送信息等。同時,做好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宣傳,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推送。

(三)嚴肅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整治工作,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切實推進排污口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到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組織開展現場督促指導,推動各地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紀依法進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四)確保資金到位。各相關政府(管委會)應當加大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人員、資金等方面的投入。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樹牌、監測監控和日常管理等經費由各相關政府(管委會)根據“一口一策”實施方案組織落實,并確保足額撥付、專款專用。

排污方案【篇7】

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實施方案

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李克強副總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國家九部委召開的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解決當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根據省、市統一安排,結合我

縣實際,縣政府決定從2010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2010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

動”),現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強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和重金屬污染防治為目標,通過環保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環境專項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消除環境污染隱患,為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實現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一)全力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

1、在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結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針對近年來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態勢,對涉及重金屬(汞、鉛、錳、銻、鋅、鉻、砷等)排放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重金屬企業名單見附表1)。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取得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準入條件、是否存在違規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屬的污染物、是否按規定進行危

險化學品登記等。進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責令企業停產整治,將污染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群眾健康安全。

2、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有色金屬及相關行業調整振興規劃,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制革、小冶煉等落后工藝設備和生產能力。嚴肅查處重金屬排放企業違法建設的環境違法行動,未經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和生產。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整改;對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企業,一律取締。嚴格禁止向城鎮下水道排放重金屬超標的廢水,導致污水處理廠不能正常運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許可,并予以處罰,造成縣城排水設施損壞的,承擔賠償責任;嚴格禁止將含有重金屬的工業廢物混入生活垃圾處

理設施。

3、進一步規范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管理。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污染物產生、排放臺賬和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報告監測結果,并向社會公布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督促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規范原料、產品、廢棄物堆放場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或者雖然審核但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責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保護區

嚴格按照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陜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堅持把保障飲用水水質作為環境監管的首要任務,加強檢查頻次,定期進行水質監測,對在近幾年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跟蹤督辦,堅決取締一、二級保護區內的各類排污點,切實保障群眾飲

水安全。(詳細項目見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減排工作

鞏固污染減排成果,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突出抓好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規范化運營的檢查,加強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的監督性監測。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杜絕隨意丟棄或直接排放,同時要確保滿負荷日常穩定運行。加快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的建設進度,確保6月30日前建成運營;加強重點排污企業及涉水企業的監督管理,防止超標廢水排入污水處理廠。同時為確保“十一五”期間減排任務的圓滿完成,加強省控、國控企業減排設施和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增加突擊檢查的頻次,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要堅決實施掛牌督辦,依法高限處罰,限期治理,切實提高減排效果。

(四)開展重點行業專項執法檢查

1、開展對果汁、化工、化肥等重點排污企業的整治工作。加強監管,確

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點行業企業的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實現cod在線監測聯網,制定污染防治長效措施。對世紀明大果業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兩家果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咸陽市環保局《關于加強果汁企業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執行,確保運行過程中穩定達標排放,在線監測裝置聯網正常,對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施掛牌督辦。

2、加強對“兩高一資”企業的監管。嚴格審批程序,堅決按照“五個不批”要求,杜絕“兩高一資”企業進入本縣;同時加強對現有企業的監管,促使“兩高一資”企業逐步淘汰退出。重點加大對秦威水泥有限公12全文查看

排污方案【篇8】

以下是凡問網編制的XX區城市生態環保公廁建設實施方案(公廁排污計劃),供參考。

XX區城市生態環保公廁建設實施方案是解決公廁難問題,改善如廁環境,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平,加快城市生態環保公廁建設,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來各次全體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文明城市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以“全國文明城市”、“全國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和鞏固工作要求,加快城鎮公廁建設,滿足群眾如廁需求,提高提高公廁質量,有效改善公廁軟硬件環境。二、目標任務 將“城市生態環保公廁”建設作為服務民生的重要載體,按照“數量布局合理、景觀美化”的工作思路,完善新建外觀、功能設施現代化、項目運作市場化、專業化服務”。公廁的規劃、投資、設計、建設、管理、運營、保潔等運行機制,多方籌集資金,建成公廁66個。

三、主要內容 (1)數量和布局合理化。根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中“每平方公里3-5個街區”的要求,結合區內街道、小巷的實際情況,經過科學布局,共建設生態環保公廁66座,進一步滿足市民如廁需求。需要。

(2)外觀漂亮。注重公廁造型與周邊環境的協調,科學選用優質、新型、環保、節能的建筑裝飾材料,達到景觀意象的目的。

(3)功能設施現代化。以建設生態化、智能化、人性化的公廁為目標,完善采光、通風、除臭、環保等配套設施,安裝智能衛浴,完善公廁各類便民設施(如掛鉤、物品放置等)表等),以提高使用的舒適度。

(4)項目運營市場化。公共廁所建設、運營維護和運營管理應當市場化。充分挖掘市場資源,開放配套廣告資源,以市場化運營補貼公廁日常運營成本。

(5) 提供專業服務。利用智慧城管APP或同類城管APP,推廣“數字廁所地圖”、“二維碼掃描一鍵投訴”的“互聯網+公廁”管理服務創新方式,實現找廁所功能,用廁所,用地圖評價廁所,努力打造公廁管理新標桿。

4、組織領導 以XX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主體,成立XX區城市生態環保公廁工程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監督指導、考核檢查等工作,負責新建公廁的選型工作。現場,加強對工程招投標和工程質量的指導和監督,促進工程建設有序開展。

五、工作要求 (1)思想重視,認識到位。充分認識生態環保公廁建設的重要性,切實增強生態環保公廁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確保組織、人員、實施到位,并確保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

(2) 調度倒轉,節點緊密相連。 XX區城市生態環保公廁建設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作用。相關部門要控制工期和掛圖,分管領導要加強協調,做好監督,全力確保工程進度。

(3)提高質量,注重實效。通過公開招標,選擇信譽良好、實力雄厚、業績優良的專業企業承建。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施工,注重細節,不低級施工,不追求奢華;

鼓勵創新,引進新技術,力爭在建筑設計、設備選型、功能服務、管理保潔等,打造精品公廁樣板。

農村公廁建設實施方案

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生態實施方案-鄉村建設

文明城市永久建設實施方案

排污方案【篇9】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改善水生態、優化水環境、確保水安全”要求,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對生態環境部交辦的329個長江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各有關縣(市)按照前期監測溯源分類,針對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精準施策,逐個制定整治方案,明確牽頭部門、責任主體和主管部門,制定時間表、路線圖,經過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補漏,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主要措施

咸寧市長江入河排污口329個(詳見附件)。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分類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責令拆除、關閉或者恢復原狀。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上述區域劃定前已經存在于區域內、暫時難以拆除且對環境影響不大的排污口,要制定序時推進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經整治已無污水排出且不具備泄洪等功能的管道,需及時拆除或者封堵。擬取締長江入河排污口34個。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4個,城鎮雨洪排口2個,工業排污口16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4個,農業農村排污口6個,其他排口2個。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進污水、雨水管網和必要的調蓄處理設施建設,對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存在的各類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夠被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效處理的,原則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集中處理設施進行處理;暫不具備納管條件的,應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處理污水,確保達標排放。對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原則上均予以清理合并,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收集處理。擬清理合并長江入河排污口29個。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20個,工業排污口8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1個。

(三)規范整治一批。對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維護管理、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范化整治。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問題的排污口,應全面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確保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排污口的,各排污單位應在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監測計量設施,分清各自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應合理設置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線走向,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擬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229個。其中,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16個,城鎮雨洪排口15個,港口碼頭排污口8個,工業排污口30個,溝渠、河港(涌)、排干等52個,農業農村排污口107個,其他排口1個。

(四)待核定非排口。待核定非排口37個。其中,戶用散排口(單元)1個、小區域路面排水設施口(單元)2個、過水設施口19個、取水設施(只進不出)14個、重復排口1個。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動是《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各有關縣(市)人民政府是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優化工作專班,細化職責分工,制定詳實的實施方案,強化調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銷號制度,完成一個,公示一個,銷號一個,全力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二)明確部門分工。生態環境部門要統籌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負責指導、督辦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住建部門負責指導、督辦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鎮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督辦港口碼頭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水利和湖泊部門負責指導、督辦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督辦農業農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多措并舉整治。堅持標本兼治、穩扎穩打,對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或者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審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與“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實施工作和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結合起來,推動多方共贏;堅持嚴格質量、務求實效,把排污問題有沒有解決、環境質量會不會改善、人民群眾是不是滿意作為衡量整治工作的標準,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四)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縣(市)要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人員、經費保障。市生態環境局要定期開展工作督導,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單位和人員,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五)強化信息公開。各有關縣(市)要加大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政策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監督意識。各排污單位要通過樹立標志牌、做好媒體宣傳等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及時公布整治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