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本科實踐報告(錦集17篇)

2026-02-23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暑假實習是我們每個大學生必須經歷的一段人生過程,它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到了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這些經歷使我增長了見識、豐富了視野、受益匪淺,為今后的專業知識學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帶著敬畏的使命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他將我領進辦公室。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我的工作繁瑣而且大多有些重復,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總體來說對我影響最大的應該是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風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專業知識對整個工作的指導與引導作用,因為這些都是我在校學習中不曾接觸過的方面,所以我將在報告中首先講述我在實習期間積累的這方面的認識和經驗、總結。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我在人民法院民庭進行了將近一個月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期間,我在工作與學習中得到了法官和員的悉心指導,在此我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這期間我不僅學會了填寫諸如立案審批表、受理應訴通知書之類的訴訟文書,整理證據材料,裝訂卷宗和歸檔,而且通過幾次旁聽也對民事訴訟程序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一、實踐期間的主要內容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一)學習民庭日常辦公工作

如制作并送達相關的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出庭通知、開庭傳票、開庭公告、宣判筆錄和執行通知等,另外還有寄送掛號信、制作邀請人民陪審員通知、與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換證據等。

(二)旁聽民事案件審判

通過旁聽法庭審理,學習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了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

(三)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

移送有關案卷材料,制作各種筆錄和記錄工作,了結刑事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工作。在案件終結后,裝訂卷宗、封存案卷,日后備考。全面了解法院的部門設置,積極學習民事案件的審判、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與工作流程。

二、理論結合與實踐總結

在這將近一個月的學習與工作中,我圓滿的完成了實踐計劃中的各項內容。通過實踐期間法院各位老師的指導,我學會了制作部分法律文書、整理刑事案件材料,了解了民事案件審判流程、法院各部門工作模式等實際性質的工作。通過這些學習與實踐,我看到了法律在實踐中的完美運用,真正體會到民法的任務是偉大而現實的。當今社會的發展變化使得出現各種新型民事案件,民法體系不斷地進行著發展與完善,因此人民法院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改革與與時俱進當中。

旁聽民事案件審判是我這次社會實踐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聽了盜竊、離婚等各種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案件,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所以采取的多是協調、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經濟法運用的是較多的法律依據。其中有的適用普通程序,有的則適用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在開庭之前由檢察院制作《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人民法院制作《適用簡易程序決定書》,這類案件一般是犯罪后果較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同時犯罪分子悔罪態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對民事訴訟法的理解與掌握。法官在量刑的過程中,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慮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現和協調、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時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認罪表現,綜合以后,酌定量刑,這也是我國民法以人為本的重要表現。(WWw.dJz525.coM 勵志的句子)

通過這一個月的實踐活動,使我的所學與實踐充分結合在一起,這不僅使我的理論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時也是我增加了實踐工作經驗,我相信在以后的學習中會大有幫助,我也會更加努力地繼續學習。

三、焦點問題思考與建議

在社會實踐期間,我也發現不少現實問題,例如取證難問題、執行難問題、有利于公訴方問題、法庭秩序問題等,但是我最關注的還是有關簡易程序的問題。

(一)現行的簡易程序,其經濟性是通過忽略被告人的權利來實現的

法院受理的案件,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況下,檢察院和法院就可以達成合意適用簡易程序,完全不考慮被告人的意見,而且在開庭之前被告人根本無從知曉自己是在何種程序下受審。在簡易程序下,辯護人對被告人的幫助作用微乎其微,因為簡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認罪的條件下的。簡易程序的啟動完全由法院或法官的操控來實現,立法上簡易程序過于簡單,缺乏基本權利保護規則和程序性制裁規則,既沒有指定律師的程序也沒有告知適用簡易程序后果的義務。

所以,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經驗,創設新型簡易程序。辯訴交易由于其理念基礎與我國司法理念相差很大,不適合我國司法實踐,但是處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鑒。這種程序又叫處罰令程序,適用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立案后不需要過多偵查,量刑較輕或免于刑事處罰的案件。由檢察院建議法院適用處罰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檢察院提出申請,若檢察院駁回還可復議一次。法院認為不符合適用該程序的條件時,則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這樣更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二)精神損害賠償應納入附帶民事訴訟范圍

侵害人格權,侵權人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有權得到精神損害賠償的救濟,這個問題在今天已經不是疑難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和法學界的共識。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釋,20xx年3月8日公布了《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包括侵害人格權、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權,甚至是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受害人都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筆者認為應當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精神損失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這里的精神損失,應當是侵犯人身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而不包括侵犯財產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并且人身權利應作擴大解釋,不僅僅局限于一般的生命、健康、身體權,而是包括《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各項人格權和身份權。

四、實踐體會與總結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走出校門,走向社會,了解社會現實,投身社會實際的良好形式;同時也是促進我們向社會群眾學習,培養鍛煉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業素質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更新觀念,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于這次實踐的卻是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大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為社會為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一個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對于學習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接觸到更多的社會現實,了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論的極端,促使我能夠將所學知識靈活運用,達到理論與實際完美結合,讓我真正成為一個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人。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而我也將會以此為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在以后的學習中完善自我。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法學社會實踐活動報告我是一名法學專業大學生,這次的社會實踐,讓我過得非常充實,我了解并參與了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社會實踐方面轉化,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做到將自己所學的理論與社會社會實踐社會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在此期間,我進一步研究了民法和民事訴訟法,對訴訟問題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并將理論與社會實踐有機地結合起來。

一個月間,我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求教,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在學校所學到的知識,始終保持謙虛謹慎、落落大方,始終以學習的態度做人做事,我的工作得到了社會社會實踐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在社會社會實踐中,我參加了一次案件的**審理,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觀摩庭審,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地了解了行政訴訟活動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庭審的舉證、質證、認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適用問題,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行政訴訟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律師做好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社會社會實踐期間,珠海市東部蚊尾洲測繪****王律師的指導下,我能夠虛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在這期間,我學到的大部分經驗和知識都來自王律師的指導,這是我生命中寶貴的財富。這一社會實踐使我深刻認識到,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

在短暫而充實的社會實踐過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實際應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里,我總是認為我學得很好。一旦我接觸到實踐,我發現我知道的是多么的少。同時,我覺得我們的法律教育和社會實踐之間還有差距。

法學是一門社會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律需要理論指導,但法律的發展是在社會實踐中完成的。因此,我國法學教育應與社會實踐相結合,采取理論聯系實際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盡量避免畢業后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在社會實踐過程中,我發現普法工作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所進行的多年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治觀念、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存在一些不足。

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地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社會社會實踐期間,我參加了很多實務性活動,接觸到許多公司經濟案件,學到許多活知識,而從庭審觀摩和典型案例中獲益最多,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

***x****,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有時候是很正式的全事務所討論形成結論,但更多的時候是平時很隨意的**。我從中受益匪淺。很多法律專業知識可以在社會實踐領域討論,我也可以有更深的理解。而一個多月來的鍛煉,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從法律實體問題上,我的收獲是可以和兩年的專業學習所得相媲美的,這也是我在畢業社會社會實踐中最大的財富。

在一個月的社會社會實踐期間,我基本上學會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社會實踐中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序,以至于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社會實踐,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無法避免。

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里想象的那般嚴重。

都說大學生對社會的認識不夠,所學到的知識社會實踐性不強,這回的畢業社會社會實踐讓我對這些說法有了足夠的認識。在社會實踐的日子里,我逐漸認識到扎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只有學習專業知識才能不斷進步。這次社會社會實踐是我第一次真正面對案例,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舍和遺憾。

《法律社會實踐報告》第二次來到xx中級人民法院,但感覺與上一次有很大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

另一方面,我也在測試我的刑事訴訟法和以前的刑法的有效性。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中院受理的案件范圍與指定辯護人的混淆,暴露出我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并不熟悉。

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最大的特點是循序漸進,每一項操作都需要有依據和立案。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

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

最麻煩的問題是執行過程中的后續更改。例如,罪犯受過教育,悔改表現良好的,可以減刑或者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

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如果有結論,必須盡快在看守所的犯人面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

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

這只是一個例子,說明了法庭程序的嚴謹和精細。為了提高辦案效率,經常采用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

這種固定的工作思維方式可以快速進行,錯誤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心和組織。

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

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

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

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不可能同時處理一兩個案件,往往是幾十個20個案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

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第一刑事法院主要審理暴力案件,其中故意傷害、殺人、搶劫、販毒等案件居多。可謂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

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真的很高。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他深入監獄地區,并與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罪犯面對面。

看守所環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的財政和監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生和勞動環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

但這里是被困人數最多的地方。番禺區看守所衛生、飲食條件明顯改善,每個倉庫都有獨立陽臺。這樣,倉庫內的空氣流通和人員的精神面貌將大大改善。

努力改善監獄環境,有利于保護罪犯的基本生活權利,對提高改造效果有積極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

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不可否認的是,公安機關仍然重口供,忽實物證。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

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

為什么在法庭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辜的,他們為什么不能得到公正的對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和利一項關者的心,每一雙焦急的眼睛都在注視著事態的進展。作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我深感責任重大。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定。

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判斷或情感情向不是裁判員應該具備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

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

人民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加神圣和莊嚴。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電大法學專科實踐報告

一、實踐背景和意義

法學專業是涵蓋諸多方面知識的一門學科,培養了大量的法律從業者。但是,由于法學專業學科的特殊性,往往需要把理論知識與實踐經驗相結合,才能真正做到學以致用。因此,我們學習法學專業需要參加實踐課程,進行實地考察,學習法律實踐操作技能,拓展我們的實踐經驗和應用知識。

在這樣的需求下,我們進行了法學專科實踐活動,主要以案例教學、法律實踐技能學習、法律實踐參觀等為內容,進行了一系列的實踐活動。通過這些實踐活動的開展,我們能夠更深刻地理解法律規定,掌握法律應用技能,提高我們的實踐能力,為今后從事法律相關工作打下基礎。

二、實踐過程

1、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最直接方式。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看到了法律規定在實踐中的應用面,也提高了我們的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我們學習了各種常見的法律案例,舉例說明法律規定在實踐中的應用方法,包括各類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等。

在案例教學中,我們分析了案件當中的法律要點、法律條文和法律解釋,從中總結出處理案件的思路和方法。我們不僅學習了法律規定,也學習了如何以最高效的方式對局面進行處理。案例教學不僅幫助了我們掌握了法律知識,而且充分提高了我們的觀察能力和思考能力,為我們今后的學習和實踐打下了基礎。

2、法律實踐技能學習

在法律實踐技能學習課程中,我們學習了以往對一個案件進行全面了解、完整掌握、精確操作的技能。現場展示了如何使用電子文書制作軟件,改善了我們的操作能力。我們學習了用各種法律工具進行調查和查找相關信息的方法,包括如何查詢相關信息、如何處理各種文檔、如何制定各種應對方案等。

通過這些法律實踐技能的學習,我們全面掌握了實踐操作的方法和技巧,提高了我們的實踐能力,為向實踐基層工作轉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3、法律實踐參觀

在法律實踐參觀活動中,我們去了當地的法院、檢察院等地方,實地看探了法律行業日常工作的實際操作。我們實地了解了法官的工作環境,看到了法官在平時的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了解了司法實踐各個環節的細節。這次參觀,讓我們更為深入地理解了法律專業的職業,讓我們對職業發展方向更加明確,為自己的職業規劃提供了寶貴的參考。

三、實踐心得

通過這個法學專科實踐課程,我有了更全面的實踐開展經驗和知識庫。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只有充分理解法律應用技能的學習,才能更好的發揮法律應用能力,提高自己的職業素養。同時,實踐課程不僅能夠提高我們的實踐能力,還能夠為我們學習、打磨職業路線和職業規劃打下堅實基礎。我相信,在今后的職場生涯中,這些經驗一定能給我的實踐工作帶來幫助。

最后,我想通過這個報告,向電大法學專業的老師和同學們表達真摯的感謝之情,感謝你們提供了如此機會和精心的指導,讓我們受益匪淺,開拓了我們的視野。我將繼續堅持不懈,學以致用,為我們的職業事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個人簡歷是求職者在求職路上的第一塊敲門磚,想要在求職中旗開得勝就必須要制作一份能獲得招聘官青睞的個人簡歷。求職者在編寫個人簡歷時可以放大自身的優勢提高個人簡歷的核心競爭力,在個人簡歷中可以選擇在自我評價中將提到求職者自身優勢,不過放大優勢是好事,千萬不要將優勢過分潤色,否則可就適得其反了。

個人簡歷中的自我評價可謂是簡歷中的亮點,如果求職者將自我評價編寫的恰到好處就能很好的.為個人簡歷加分。

1 在編寫自我評價時,求職者可以先將自己的性格優勢表現出來比如性格開朗,落落大方,這樣突出性格優勢會讓招聘官認為求職者性格好來到公司后不管是對客戶還是同事都能很迅速的熟絡起來。

2接著求職者就可以說出自己組織能力強,適應新環境的能力好,自制力強,是一個忠實誠信的人從不推卸責任的人。這些優點足夠獲得招聘官的青睞,也能很好的說明了求職者能很好的適應工作中的任何環境解決工作中的任何問題。

3 最后求職者可以在最后變現學業,像是在學校中擔任什么樣的職位,在學習中獲得什么樣的獎項,或者是在集體中組織了什么活動等等。這些都能反映出求職者是一個什么樣的人,有什么樣的能力,是否可以勝任這份工作。

在編輯個人簡歷中一定要把自身優勢放大化,不讓過任何一個能為個人簡歷加分的點 !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一年的學習下來,說實話,我并不清楚,我在學什么,學這為了什么。而這次的經歷——一個月的法院生活,我體會到了公平與正義的真正價值。

有時候,我在想我會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永遠也長不大的小孩。因為我發現,真的,我依然年少輕狂,不識“愁的滋味”。

為了能通過面試,順利地進入法院實習,我前一天在家反復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問題的答案。比如:“你為什么想進法院實習?”那我會亳不猶豫地說:“定紛止爭,維護正義,成就一個法律人應有的價值。”

第二天,我一路緊張而興奮地到達法院。仔細端看,大門莊嚴肅穆,旁邊的二尊石獅巍然矗立,整個法院籠罩在一層等級與森嚴的暮紗下。不禁,一陣畏然。

看到“門口禁止停放一切車輛”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個地方把我的愛車給安頓下來。剛往大門方向走去,門衛就遠遠地問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長!”我底氣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長?”“啊…”啞然。“哦,一個法院會有幾個院長么?”我納悶。“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個大學生,來這兒實習的。”“哦,這樣啊,那你先過來坐吧。我們這兒下午是三點上班,現在還沒到時間,你在這兒等會兒。”沒辦法,只能這樣咯。

沒過一會兒,一位領導模樣的人從大門經過,門衛告訴我“這是我們季庭長,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遠,我忙奔過去,他顯然覺察到什么,回過頭來,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卻不知說些什么。“季庭長,您好。”“你好,有事嗎?”他溫和地回答。“我是來這兒實踐的。”“哦,這事,你去找政治處吧。”“好,謝謝。”我不得不重新回到傳達室。

終于,在兩點五十左右,政治處有人上班了。門虛掩著,我敲門進去,說明情況后,他說:“好,我跟領導匯報一下,可以的話,我這兩天打電話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職應聘的問題,竟只字未提,不禁黯然。什么可以的話打電話通知,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絕嘛。哎,沒戲,歇菜般我離開了法院。

憧憬的破滅,猶如怒放后的煙花,瞬間的璀璨浮華后,天空一無所有,留下寂寞的回憶顧影自憐。

回家后我死死地睡了一覺。“哼,有什么大不了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談專業對口的話,那就還有檢察院和司法局這兩個國家機關了。正當我琢磨著先去找哪個單位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陳海杭嗎,我是法院……”啊,真的嗎,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這份意外的收獲來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7月5日,我正式開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處工作。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只是隱約感到我的工作似乎與案件審理沒有什么關系。

嗬,沒想到我竟會在前一天面試的地方工作。也許緣份就是這樣簡單而神奇。走進辦公室,一切都異常陌生,所以干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鮮,自然十分賣力。大家對我這個新手顯得十分客氣,端茶倒水的也沒讓我干些什么。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過了。三五天熟絡了以后,他們似乎把我看成他們中的一員,稱呼上也從以前的“小丫頭”直接改叫“小陳”了,有什么要幫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雖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許多,但我卻做得很開心。因為我終于不是在這兒參觀了。

這樣的狀態大約持續了近半個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松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儼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辦公室的同事很照顧我,因為所在部門性質的關系,差不多全院各類人群我都有機會接觸到,大家對我的工作也給予了一致的首肯。

上班的第三個星期,當我像往常一樣朝法院趕的時候,腳步明顯軟了很多,疲沓沓地無力。一開始新鮮而好奇的美麗外衣漸漸淡去的時候,我的工作如同開水般平淡無味,不得不承認,我有些厭倦了。

好在我是個善始善終的人,不至于犯下“行百者半九十”的錯誤。每天堅持準點上下班,領導下達的工作,盡心完成。雖然沒有了當初火一樣的熱情,但檔案依然整理得井井有條,文件印發只字不差,辦公室打點得安然有序。我慶幸我堅持下來了。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我是桐鄉電大的一名本科畢業生,畢業之際,我走向社會,在當地一家司法局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社會實踐,在實踐的過程中,我主要幫助司法局的人員接待當事人,調查案發現場,處理文件,填寫表格等。有幾次,我有幸到達法庭現場,感受法庭上的嚴肅,聆聽原告被告的講述,細心記下律師的辯論。同時,我嚴格要求自己,在學習知識的同時發現問題,及時彌補自身的不足,不但學到了一些課本上沒有的知識,而且充實了自己。下面就本人實習過程中的遇到的問題,收獲與所得,以及個人的建議進行了歸納和總結:

在我實習的這斷時間,司法局的工作人員忙忙碌碌,因為每天都有好多當事人來到司法局咨詢問題,或者詢問他們的案件的進程,也有的來提供案件證據。在實習期間,有關工傷,意外事故,交通事故,離婚的案件有很多。這些案件的原告有青年人,也有年過半百的老人。這些老人幾乎都是出身于農民家庭,但卻能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后第一時間拿起法律的武器,這是非常值得提倡的。接待這些案件的當事人也努力用最平實的語言耐心向他們講解,并及時提出建議。在當事人與接待人的熱烈交談中,我覺得市民的法律意識在一步步提高。

然而,在我國社會各方面還并不完善的今天,人們的法律意識還是有很大的提高空間。改革開放以后,尤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被實行以后,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的“德治”即號召人們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設。人們的輿論或許無可爭議,但那畢竟不是走向理想社會的有效途徑。當我們的權利收到了他人的侵害,我們首先想到的應該是法律,而不是由于畏懼而退縮,否則只會縱容不法分子,使他們更加猖狂。在一些法律不太完善的地區,尤其是農村,人們總是覺得法律距離自己很遠,即使自己忍氣吞聲,也不肯拿起法律的武器,這是我國有待提高的地方。

眾所周知,我國經濟水平在不斷提高,家里有小汽車的現象屢見不鮮。可是,在川流不息的公路上,交通事故頻頻發生。·看到一條條生命危在旦夕,我們除了無盡的嘆惋,就是無限的深思,到底是什么讓一些無辜的人死在車輪下?歸根到底,還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的原因。雖然《交通法》明確指出,醉酒后,疲勞時,無駕照的司機不準上高速,但還是有些人抱著僥幸的心理開車。為什么他們明明知道后果還要去冒險?是法律的強制力度不夠,僅僅罰錢對那些富裕的人似乎起不到效果,所以加強懲罰措施或許會更有效。

在這兩個月內,我時常看到有許多青少年出入司法局。這使我感到非常震撼。十幾歲的年齡,正是學習知識,享受成長的年齡,卻總有一群少年因為賭博,搶劫,吸毒而做一些無法挽回的事,在看守所里,我看到有一個因為吸毒瘦骨如柴的十七歲男孩,他的媽媽幫他戒毒無果,被他用棍子打傷了頭部。他的母親不得已把他送進了看守所,還每天給他送飯吃。看到那個少年留下的悔恨的眼淚,我只想說: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啊!

在與司法局的一名律師接觸時,我了解到這樣一件事:一名姓王的女士找他做自己的律師,她上訴的對象是局里領導的一個親戚,為了不使自己處于不利的地位,這名律師就拒絕了王女士的請求。在我看來,律師的職責是維護法律的尊嚴,應做到“舍小家,為大家”,而不是只只考慮自己的利益是否受損。如果所有人都像這樣,為自己而活,那么這個社會也就很難進步了。由此我又想到了一些有職權的人崇尚拜金主義,有錢才辦事的人越來越多。這應該得到人們的唾棄,所以,這些人必須要有自己的堅守,否則后果會很慘,甚至會危及自己的家人安全。

二、為了真正貫徹依法治國,我總結了幾點建議:

(一)增加農民的收入。對于一些農民來說,吃好穿好已經很容易解決了,但他們還是相對貧窮,當他們遇到了法律上的問題,一般都是能私了就私了,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想到法律的。所以,我覺得只有適當增加了他們的收入,他們才有條件走向法律這條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有多余的錢自由分配,才能適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對司法人員的素質教育。上級領導應該嚴厲考核應聘人員的學歷和才能,即時注入新的血液,不斷充實加強法律隊伍。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應不斷加強對司法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素質,讓他們認真處理每一件案件,不貪贓枉法,不謀私利,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

(三)大力宣傳法律法規。我們應該加強對法律的宣傳力度,不論是以貼廣告的形式,還是借助媒體的力量,或者在網上進行散播,都可以宣傳法律的知識,讓那些法律意識淡薄的人增強法治觀念,善于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利益。當然,也可以鼓勵他們對政府,機構等部門時刻進行監督,真正做到共同進步。

(四)廣大干部和工作人員要以身作則,不貪,不賄賂,清正廉潔,剛正不阿。他們應該做好別人的榜樣,尤其是做好缺乏法律意識或者法律意識淡薄的人的光榮典范。只有這樣才有權利去懲罰犯罪之人。

(五)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律教育。隨著青少年的犯罪率越來越高,我們不得不重視對青少年的教育,學校可以經常開展與法律有關的活動,讓他們遠離賭博,拒絕毒,珍愛生命。使學生們在游戲中遠離犯罪,在活動中增強法律意識。

三、作為一名實踐生,對于即將從事法學的學弟學妹,我有幾點建議:

(一)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把書本上的知識掌握牢固固然重要,但想僅僅依靠課本上的知識就在社會上立足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都要成為“百事通”,所涉及的領域一定要廣泛,知識也應該靈活運用。這樣我們在面臨各種問題時才能做到鎮定自若,臨危不懼。

(二)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古人有云:“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法,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不管怎么說,法學時時刻刻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實踐與法學的關系,就像水與魚的關系,缺一不可。只有把學到的理論知識靈活運用到生活中去,才是真正的學到了知識。

(三)擁有任勞任怨,不怕苦,不怕累的品格。法學的學習是相當漫長,相當枯燥的。因為我們需要背誦的很多,在記憶的過程中就不免感覺枯燥。甚至以后從事了法學的職業,我們還是不能夠停止學習,那些堅持下來的人就像經歷過風雨的洗禮一樣,成熟,淵博,富有學識。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不拋棄,不放棄,不斷充實自己。

當然在這過程中,我也發現了自身存在的不足。比如,我的知識掌握的不夠牢固,在司法局的工作人員與當事人的交談過程中,我發現自己還有很多欠缺。當當事人講出自己的案件時,我的導師馬上就開始分析案情,而我卻在忙著回憶這屬于書上的哪方面知識。而且我覺得自己的分析挺正確的,但導師分析的確比我的全面多了,所以我決定以后要吃透課本,不讓理論知識成為我的絆腳石。還有,我非常缺乏耐心,有時候我和導師接待三個人就想休息,這對我的未來是極其不利的。所以,我一定要想辦法克服我這個壞毛病,把受侵害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一個人從校園走向社會的過度,在實踐的短短兩個月中,我收獲了很多,我甚至為自己從事法律專業而感到自豪。因為我的工作是為社會除害,維護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現在,我迫切希望走向律師的崗位,與受侵害的當事人交談,及時給他們灌輸法律法規。這期間的經歷激勵著我走向成功,甚至會使我受用終身。在這樣的一個法治社會,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知法,懂法,維法,護法。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每一個公民都會以法律為武器,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爭。我更相信,未來的每一個人都會以高素質的形態面對彼此。總之,我相信,在法律的籠罩下,社會會越來越進步!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一、引言



法學村官作為一線基層法律工作者,具有培養和實踐的重要作用。本報告將詳細介紹我在擔任法學村官期間所進行的具體實踐,并總結出所獲得的經驗和教訓。



二、實踐內容



1. 法律宣傳與教育



作為法學村官,我首先針對村民的法律知識欠缺問題進行了廣泛的法律宣傳與教育工作。我定期在村委會開展法律講座,向村民普及基本法律常識,例如婚姻法、勞動法、土地法等。此外,我還組織了法律知識競賽活動,通過互動形式使村民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并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



2. 法律援助



我深入了解了村民的實際情況,發現了許多法律問題存在。因此,我積極參與了村民的法律援助工作。針對村民在婚姻、勞動糾紛、土地分配等方面的問題,我耐心傾聽他們的訴求,并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協助解決問題。在處理糾紛時,我注重以調解為主,通過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實現了多方共贏。



3. 法治建設



為了促進法治建設,我在村里開設了法治文化活動。我組織了村民參觀法院、公安局等法律機構,讓他們身臨其境地感受法治的力量。同時,我也注重培養和發展村里的法律人才,定期開辦法律培訓班,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質,并引導一些熱衷法學的村民報考法學相關專業,為法律工作者的培養做出貢獻。



三、實踐經驗



通過在實踐中擔任法學村官的工作,我積累了一些寶貴的經驗。首先,了解村民的實際需求是開展法學村官工作的前提。只有了解他們的具體問題,才能提供更準確和有針對性的法律援助和宣傳。其次,法學村官應具備深厚的法律知識儲備和專業素養,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開展法務工作。此外,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學村官需要與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推進法治建設。



四、實踐教訓



在實踐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問題與教訓。首先,了解村民的心理狀態和情感需求非常重要。有時候,村民在法律問題上會產生恐懼和不理解,我們需要用平易近人的語言進行解釋和耐心溝通,解除他們的顧慮。其次,我們要在法律援助中保持中立和公正,不被個人感情和外界因素左右。最后,法學村官要不斷學習和進步,與時俱進,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提高自身的專業素質。



五、結語



作為法學村官,我深切體會到了基層法律工作者的責任和使命。通過實踐,我提高了自身的專業素養和實踐能力,也為促進村民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做出了貢獻。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人投身到基層的法學工作中,為社會的進步和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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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大法學專科實踐報告

一、實踐背景

法律是一門理論學科,但實踐中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同樣重要。為了鞏固理論知識、提高實踐能力,我在大學期間參加了多個法律實踐活動,其中包括法律援助、律師實習、模擬法庭等。此次專科實踐是我在電大法學專業學習過程中的一次重要實踐經驗。

二、實踐內容

1. 參觀法院

我在這個學期的開始,先到了當地的法院參觀。這是一次非常寶貴的經歷,我通過參觀了解了法院的組織架構、職能、辦案流程等方面的知識。在法院內,我還觀察到了許多真實的案件和法官判決案件的過程。通過這次參觀,我認識到了法律行業的艱辛和挑戰,同時也認識到了自己所學知識的實際應用價值。

2. 假釋申請書的撰寫

在課程中,我了解到假釋制度在我國刑事法律體系中是一種比較重要的制度。因此,我們得到了一個假釋申請書的案例。我需閱讀案卷材料,了解申請人的刑事檔案,認真評估申請是否符合假釋申請條件,最終撰寫出了一份完整、系統且可行的假釋申請書,并根據老師的要求進行修改。

3. 案例分析

在課堂上,我們還進行了一些案例分析。在其中的一個案例中,一名年輕警察因毒品被處罰。我們要分析案例和相關法律法規,仔細評估案件的事實和情況,最終提出可行的處理方案。

三、實踐體會

1. 實踐是學習的重要補充

實踐是理論學習的重要補充,法律專業尤其如此。通過這門課的實踐體驗,我學習到了許多真實的案例和法律程序,不僅鞏固了我的理論知識,而且讓我更深刻地認識到了法律實踐的重要性。

2. 實踐讓我們更好地理解課堂教學內容

課堂教學是理論性的,但實踐是將理論運用到實際中的過程。通過這門課的實踐體驗,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課堂上學到的內容,并在實踐中獲得了更深刻的認識。

3. 實踐幫助我們提高自我素質和能力

在實踐中,我們不僅僅需要掌握法律知識,還需要具備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人際交往等方面的能力。這些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只有通過實踐才能不斷提高。

四、實踐收獲

通過這門課的實踐經驗,我收獲了許多:

1. 深入了解了法院的職能,對于未來作為執業律師或法官更加有寶貴的認知和幫助。

2. 通過寫假釋申請書,我更加了解了刑事法律典型案例,對刑事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3. 通過案例分析,我學習到了如何通過正確定義事實、制定分析法律條文,獲得對于案件的認知和解決方案的提煉。

4. 在實踐中,不僅僅得到了專業知識,還增強了我的自我素質和能力,從而使我在未來的學習和實踐中更加得心應手。

總之,這門實踐課程給了我很多收獲,幫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知識,同時也培養了我的專業素質和能力。這對我未來的求職和執業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本科函授四年,自己獲益匪淺,頭腦醒悟失掉進步,執法認識和事情責任感失掉增強,學到的知識彌補了已往不曾涉足的空缺。在現在這個文憑漫天飛的年月,讓我深知“學歷”與“學力”之間不克不及完全同等,在以后的事情中,我將拋開“功利”的韁繩,扎踏實實的學知識,更好地展開本身的事情,將這三年來的所學領悟領悟,學致使用,進步本身的“學力”,無愧于獲得的“學歷”,更好地辦事于以后的事情。旦夕耕作,圖春華秋實;十年寒窗,修業有所用。我將以“認仔細真做人,腳踏實地事情”為原則,在現實事情中結實樹立猛烈的奇跡心和高度的責任感,更好地為經濟設置裝備擺設孝敬本身的芳華和伶俐。

學習方面,我以為重要使命照舊學好文明知識,以是在學習上我腳踏實地,一點也不抓緊。我以為好的學習要領對學好知識很有資助,以是在每次測驗后,我都市總結一放學習履歷。

一份耕作一分勞績,通常看到本身結果,我就會嘆息只需你有刻意,沒有什么事是不行能的。對付我們法學專業的門生來說,光光學好冊本上的知識是遠遠不敷的。我使用課余工夫通常閱覽法學類的冊本、案例。我以為學習是門生的職業,這份職業異樣必要有伶俐、毅力和恒心。在當今這個疾速生長的信息期間,我們只要不停羅致新知識,才不會掉隊。

學習方面,我以為重要使命照舊學好文明知識,以是在學習上我腳踏實地,一點也不抓緊。我以為好的學習要領對學好知識很有資助,以是在每次測驗后,我都市總結一放學習履歷。一份耕作一分勞績,通常看到本身結果,我就會嘆息只需你有刻意,沒有什么事是不行能的。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女 23歲 廣東人

學歷: 本科

工作年限:

期望薪資: 5000-8000元

工作地點: 深圳 - 不限

求職意向:法務人員 | 其他法律職位 | 律師 | 法律顧問 | 客服專員/助理

學習能力強

教育經歷

2016年7月畢業 廣東工業大學 法學

自我描述

廣東工業大學 2016屆

經學校推薦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金融庭當過兩個多月的實習生

英語六級,普通話標準

性格開朗,待人熱情

適應能力強,學習能力強,溝通能力強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電大法學專科實踐報告



一、實踐概述



作為電大法學專科的一名學生,我認為實踐是提高自身法學素養的重要途徑。通過實踐,我們不僅可以將課堂知識應用到具體案例中,深入了解法律條文的適用和解釋,更能夠了解社會上各種法律事件的實質和背后的社會意義。在此次實踐中,我參加了“公益律師團”活動,為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法律咨詢和協助。



二、實踐過程



我所參加的“公益律師團”活動,是由本地一家律師事務所主辦的。每個周末,我和其他志愿者會來到一個固定場所,向來訪者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我們會進行一些基礎的法律知識培訓,學習如何進行司法管理工作,學習如何識別常見的法律問題,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勞動糾紛等。在這個過程中,我深刻地認識到,一個優秀的律師需要扎實的基礎知識,也需要良好的服務態度和溝通能力。



在幫助前來咨詢的人們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我受益頗豐。許多遇到法律問題的人,都因為不了解相關法律條文而處于被動地位。我的工作就是通過溝通、查閱法律資料等方式,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為他們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護。在這個過程中,我也逐漸學會如何認真傾聽、如何合理地解決糾紛、如何保持中立和客觀等重要的法律素養。



三、實踐收獲



通過這次實踐,我深感法學專科學習的重要性。法律知識是法學專業的核心,老師在課堂上教授的條文和案例,都是我們在實踐中需要應用的。另外,實踐讓我體會到法律職業的良心和責任,提升了我的工作能力和責任感。我認為,專業知識的掌握和實踐能力的實踐是法學專科學生成長的雙重支撐。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我將繼續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積極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和實踐能力。同時,我也希望自己能在未來的工作中,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為社會作出更多的貢獻。



四、結束語



通過這次實踐,我進一步認識到法學專科學習和實踐的重要性。在實踐中,我除了將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技能,更了解了律師工作的實質,學習如何為別人服務及如何解決糾紛。從法學專科學習到社會實踐,這是一個分秒不停的漫長過程,但在不斷努力中,我相信自己會越來越好。畢竟,“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點我也會帶去學習和實踐中。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本科階段的學習要求學員學習法律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同時要求接受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基本訓練。為了這此活動,學校專門安排了基地活動實習。我們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社會實踐活動,要求學生積極參與。

法學專業的集中實踐是參加中大復雜案件或生活中影響廣泛的案件的審判。我們事先將與實踐單位取得聯系,組織學生參與旁聽,作好旁聽記錄、寫學習心得,并要求學生總結與案件有關的三個知識點,說明實踐的收獲或者建議,上交學校。集中實踐環節至少需參加一次。

但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學生可以提交實習后報告。另外,沒有工作單位的應屆畢業生,如果有熟人或親戚,可以提供實習單位,也可以只提交實習后報告。

法學責任教師:皮桂香

2009年5月5日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

湖南省xx法院

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透過實踐的檢驗。從考研起算,系統學習法律知識已有近三年的時間,在這期間法律基礎知識進一步扎實、理論水平也有明顯提高,但是對于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反過來影響了理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透過參加實踐開闊眼界,處理好校園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理論為基礎,透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資料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到達提高法律素養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我的專業方向是刑法學,本次實踐,我被安排在湖南省xx法院刑事審判庭,主要的實踐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實踐期間,我實際了解了超多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對法律的實際運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實踐中我的主要崗位是書記員和法官助理。具體工作資料是:辦公室日常事務處理、參加案件合議、整理裝訂案卷、參加二審開庭、書寫法律文書等。這一系列的工作讓我感受頗深,開闊了眼界,收獲了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

首先,翻閱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好處,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后查閱。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之后透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為我帶給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閱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一審法院審理判決的具體工作程序,并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每個案件審理終結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關于死刑復核的案件材料,又讓我對二審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有了清楚的認知。

其次,參加案件旁聽。在實踐期間,每次開庭我都會坐在旁聽席,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辯論。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于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實。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了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最后,書寫法律文書。其中以記錄合議庭筆錄為主。做筆錄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還要求具備相當好的歸納和決定潛力,要抓住合議的重點,準確地運用法律專業術語,從某種好處上講也是對自己理論知識的檢驗。透過記錄合議庭筆錄,我了解到主審法官對于案件的處理意見,以及相關審判人員的推薦,有些重要的案件還會讓庭長參加合議,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決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

法律文書不僅僅格式要規范,資料更要合法、合理、合情。書寫判決書的過程中要查閱一審帶給的卷宗、二審的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公訴人意見書、辯護人辯護詞等材料,在整體上把握案件的事實和案情關鍵,針對被告和辯護人的上訴理由進行充分合理的駁回或者對于那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說明理由發回一審法院重審。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必須的了解,但是在寫判決書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說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必須要多進行實務鍛煉。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了解。

實踐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于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后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系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在刑庭實踐,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惡性刑事案件,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系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實保障,被告人得到應有懲罰,正義得到伸張。2.法院工作的復雜性和嚴謹性。在實踐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復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后才被選入的。

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思考,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超多的心血反復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透過數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一意見。在這種狀況下,并不是簡單的以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允許保留少數人意見,并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簡單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僅要應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要抵御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

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必須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復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踐期間,經常遇到群眾上訪、靜坐,甚至沖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狀況卻極不樂觀。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宣傳,顯然還有許多需要改善、加強之處。我們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當比例。犯罪年齡的低齡化、犯罪手段的殘忍、對生命的漠視以及對法律的無所畏懼,讓具有多年審判經驗的法官們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們在作案的時候沒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不計后果,圖一時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給自己、家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傷害。看著他們在庭審時的懺悔,父母在旁聽席上默默地流淚,以及被害人親屬的悲痛欲絕,我的心里十分難過,每個案件背后都是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災難。對于未成年犯罪社會具有不可推卸的職責,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我們更要做好法制宣傳與教育工作,從娃娃抓起,避免他們染上社會的不良風氣,走上不歸路。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潛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狀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潛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透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圣的職業更加的向往。對于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能夠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采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xx年來學習的知識水平。雖然沒有學習專業知識,但實踐期間,我了解了大量訴訟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和審判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以后專業知識的學習有一定的幫助。實踐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踐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由于缺乏專業知識,在實踐期間,我沒有對案件情況進行調研,只了解了臨邑縣人民法院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等。

基本職責:

臨邑縣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接受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根據上述職責,該院設 個職能部門:

辦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臨邑縣人民法院下設五個人民法庭。

在法院實踐期間,我對臨邑縣人民法院在二零零六年受理、審結案件的情況和人員素質做了一個調研,情況如下:

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2 6 件,審、執結2 6 件,訴訟標的額8237萬元,為構建“和諧臨邑”、“平安臨邑”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被評為山東省公正執法先進單位。

其中該法院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 xx年以來通過司法考試的有7人,同時取得法官資格的4人(以上材料由法院政工科獲取)。現在法院的法官正處于青黃不接的時期,部分具有法官資格的人已經退休,現在的考試制度和程序又決定了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及法官晉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而具有依法審判案件資格的人越來越少,而受人事體制的限制,法院又面臨著有些高材生不想進入,還有一些想進進不來的局面,從這種狀況看,嚴峻的事實已經擺在我們面前,我們想要一份好工作,需要的是更努力的學習和奮斗!起碼目前的努力是為以后考研和公務員及司法考試做好準備。

我在法院實踐期間,院領導先后將我安排到立案庭和民一庭實踐,立案庭負責對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登記立案,排期,送達和審判流程管理;依法審理管轄爭議案件;對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類申訴以及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認為可能有錯的,移交審判監督庭審查處理;負責司法援助和信訪等工作。民一庭的工作職責是依法審判第一審婚姻家庭,繼承,賠償,債務,人身權,所有權及適用特別程序等糾紛案件;協助院領導管理,監督和指導派出人民法庭工作。在立案庭,我負責輸入材料,將原告、被告、案由、訴訟費等信息輸入電腦,這是一項馬虎不得的工作,我很感謝他們對我的信任。通過具體辦事人員和前來咨詢的當事人之間的對話,我了解了一些可以立案的具體要求和立案的程序。我作為民一庭實踐的一員,我在觀看了幾次開庭后,深刻感受到:作為法律人,要甘于寂寞,始終保持一份內心的安靜;厚實的法律知識,嚴格辦事,周密考慮是法官必須的素質;書記員也要有扎實的基本功,熟練的庭審筆錄和微機操作能力,仔細整理卷宗,處理編號,寫目錄,訂卷貼封條等一系列比較細致的事務,這項工作雖不需要過硬的法學知識,但確實需要耐心和仔細認真的工作態度。在民一庭整理卷宗的過程中,我學到卷宗分正副兩卷,在一起欠款案件中,正卷的內容按順序依次為起訴狀、送達回證、立案審批表、證據、合議庭筆錄、等等。此次實踐時期不長,但我可以深刻感受到我身上責任的重大,我需要學習的東西還很多,在工作中,在社會上,有許多讓我們很棘手的案件,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件的出現,這就需要我們牢固地掌握所學的基本知識,對以后處理案件或是解決法律方面的問題會有很大幫助。

時間飛快,短短兩周多的時間很快就結束了,我在法院學到了很多,也見識了很多。

這次實踐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很多,意義很大。通過實踐,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踐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更重要的是,這次實習讓我深刻體會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發揚團隊精神。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而他們就是最直接的老師,他們的經驗和體會都值得借鑒.在整個實踐過程中,作為一個華政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華政文化的使者,向法院的領導及工作人員介紹華政,使他們走近華政,了解華政。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踐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臨邑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踐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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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者:**(法學院)

實踐選題:通過對蘭州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進行實地調查,并結合社會工作專業的專業知識,了解該中心的工作內容、工作過程,感受社會救助作為中國社會保障的一部分在基層的發展與面臨的困難;了解被救助兒童的心理狀況與背景,了解他們的需求并分析需求滿足的可能性,鼓勵他們建立信心面對未來。

實踐成果摘要:

蘭州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救助的對象主要是18歲以下離家在外游蕩超過24小時、且無可靠生活保障的少年兒童和16歲以下被遺棄的智障兒童。被救助對象主要通過三種途徑來到中心:

一是自己愿意來到中心接受救助;

二是通過公安機關護送到中心;

三是群眾護送到中心。

從結構設置上來說,作為一個旨在為流浪兒童提供暫時的保護場所,蘭州市流浪救助管理所的設置是比較完善的,能夠順利地完成對流浪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而且在對待流浪兒童的日常生活也是非常細致的。

在與孩子們的交流中,我看到他們極度渴望他人的重視與關懷。但是,蘭州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暫時性也使得機構人員忽視了對孩子們的教育。由于工作人員大多不是心理方面的專業人員,沒有專業知識的支撐,只是簡單地照顧孩子們的起居。由于受場地限制,孩子們并沒有太多的活動空間,也沒有正常學校擁有的操場、電腦房,他們只能看電視、打撲克牌。中心雖然有不少書籍,但不公開借閱,所以有的孩子想要看書也不能得到滿足。流浪兒童救助管理中心無法徹底地解決每個兒童的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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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社會實踐報告


一、引言


社會實踐是法學本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學生們可以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提高對法學領域的理解和應用能力。本報告將詳細介紹我參與的一次法學本科社會實踐活動,包括活動的背景、目的、過程、所取得的成果以及對個人的影響。


二、活動背景與目的


法學專業的本科生,要求在學習期間積累一定的實踐經驗。為此,學校組織了一次社會實踐活動,旨在讓學生們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實施和應用過程,同時增強他們的法學實踐能力。我所參與的活動是以調解為主題的社會實踐活動,目標是培養我們的調解能力以及提升團隊協作意識。


三、活動過程


參與活動的同學們首先進行了一段時間的理論學習,通過各類法律案例的講解,我們對調解過程和技巧有了初步的了解。接下來,我們分為若干小組,每個小組由一名老師和一些學生組成。我們的任務是前往當地一家法院,進行實地調解。這個過程包括與當事人的溝通、資料收集、法律咨詢、調解草擬等。


在調解過程中,我親身經歷了與當事人溝通的挑戰。我們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案件,有家庭糾紛、合同糾紛、鄰里糾紛等等。有時候,當事人的情緒很激動,我們需要冷靜地傾聽和分析問題,并且要注重語言表達的技巧,以便能夠有效地傳遞我們的觀點和建議。此外,我們還需要主動調查相關事實和法律條文,以便能夠給出更合理的解決方案。


在與當事人進行深入溝通和咨詢之后,我們開始著手草擬調解協議書。這是一個綜合性的工作,需要我們將案情、雙方訴求、法律規定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以尋找一個公平合理的調解方案。每個小組都進行了多次討論和修改,直到達成一致。最后,我們需要將草擬的調解協議書報告給老師和當事人,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對協議書進行最后的修改。


四、成果與收獲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收獲了很多。首先,我深入了解了法律實施和應用的過程,對于案件的處理方式和效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其次,我提高了自己的調解能力,學會了如何冷靜地處理矛盾和溝通問題,以達到雙方的和解。此外,我還意識到了團隊協作的重要性,一個好的團隊需要成員之間的相互配合和交流,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


與當事人的溝通讓我更好地理解了法學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和聯系。在學校里,我們通常只接觸到書本上的內容和案例,但實踐中的情況千變萬化。因此,通過這次實踐活動,我明確了自己在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上還存在的不足之處,并下定決心在今后的學習中努力彌補這些不足。


五、個人感悟與總結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深刻體會到了法學的魅力和實踐的重要性。法學不僅僅是一門學科,更是一門技能。只有通過實踐,我們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運作方式和實際應用情況。


在今后的學習中,我將更加注重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增加實踐的機會,提高自己的實踐能力。同時,我還會加強團隊協作,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拓寬自己的視野和經驗。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對法學專業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明確了自己的發展方向。我相信,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我會用心學習、不斷進取,為建設更加公正和法治的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

? 法學本科實踐報告 ?

我們從填寫各種表格這種最瑣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這些工作的過程中,徹底改變了我之前認為的“打雜”沒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會從中學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過程中,會發現,一個案卷就是一個案件從發生到審結、罪犯被送到監獄的全過程。案件的審判流程表反映了一個案件的基本信息,從收案、分案到結案都被歸入了電子信息檔案。檢察院會將案件的起訴書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機關關于各種案件的刑事偵查,一個案子并不是簡單的幾個物證或口供,而是非常詳細完整的環環相扣的證據鏈,從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人體損傷鑒定、價格鑒定、勘驗筆錄、工作記錄、辨認筆錄,到電話清單、各種物證圖片,確可證明一個案件的始末。律師的委托書、辯護詞,還有民事材料、調解書,雖不是每個案件都涉及,卻也是一個刑事案件的組成部分。立案登記表、收案筆錄是法院的工作。開庭公告、庭審筆錄、宣判公告、判決書還有送達判決書回證、執行書及回證、提票,我們目睹的這些,其實已經是一個刑事案件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這讓我真正把課本上的東西連了起來。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們幫助核對起訴書、判決書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訴書、判決書的格式及寫作方式。填寫了送達起訴書和判決書的記錄,這些本應當事人親自填寫,但在法院約定俗成。幫法官寫工作記錄,明白了工作記錄的作用。訂案卷正卷副卷,編編號,填寫卷宗目錄,卷宗內容,這項工作人見人煩,但沒有他,在法院的實習將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討論案情、法條、定罪量刑,學習__大,氣氛很好,讓我在實踐中運用了學到的知識。填寫提押票、換押票、律師的出庭通知、結案報告、執行書還有上訴報告、審委會報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師、看守所、審委會各個部門的職能。去檢察院、價格鑒定中心、看守所,開闊了眼界,知道了許多從不曾涉及的東西。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們經歷最多的,還是聽了各種格樣的案件,從一個案件送來到結案的全過程。在這些案件中,有賣淫的,有招搖撞騙的,有在女廁所盜竊的,有打架故意傷害的,有運輸毒品的,有故意殺親人的,有賣假發票、盜版光盤的,有故意碰瓷的,有妨害公務的┅┅

以前認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對他們深惡痛絕,所以第一次見到穿黃馬甲的罪犯,嚇得不敢和他對視,而是從后面繞到了旁聽席。而當我聽了許多的案件審理,親眼見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當事人、家屬談話,了解了案件的全過程,逐漸改變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裝瘋賣傻;但也有那種剛高中畢業甚至只念了小學就出來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時邪念就犯罪的。有許多甚至比我們還小的人多次被執行強制措施;還有許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離異,沒人管,許多罪犯沒有工作,很多人請不起或根本不懂請辯護人,聽不懂法庭上的問話,不會寫自己的名字。讓我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其實他們就是一些再普通不過的人,對罪犯,感到從最初的害怕還有像孫繼秋老師說的好奇到后來的麻木。每天看著罪犯和一些家屬出出入入,每天看著來往法院的人,會覺得本認為不會很多的刑事案件實際很多,會覺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復雜,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幾百個法條又如何能解決得了紛繁復雜的社會的各種問題。

就像我遇到的一個案例,有兩個老人,沒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賣報紙為業的生活來源,在家門口擺攤,被城管制止,雙方發生沖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務,取保候審,后被判緩刑。

20__年8月15日,我旁聽了一起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辦公室里面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雙方。書記員還沒有到之前,法官再詳細的了解點關于糾紛的詳細內容,并試圖調解雙方(這種努力自始至終都沒停止)。

書記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陳述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告退保,違約損失卻不予賠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告退保證明。有法官查看,書記員記錄后,被告發言:投保乃被原告糾纏無奈,退保時又沒有詳細說明損失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詳細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證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家機構,其資金詳細計算方式方便隨意對外公開,所以原告無法出具更有效證明,法官馬上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電話,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否則難以提供詳細賬目。

法官提議由雙方各處3百保證金,然后雇車去該保險公司(在外地)查賬,再根據原告出具證據的是否有效來決定退還誰的保證金。被告不愿意,說自始自終都沒有見過一分錢,一分實利,現在反而要投錢進去,他是無辜的,怎么可能還要損失呢?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詢問相關專業人士后再擇日開庭……

整個審理過程雙方隨未其爭執,但長達五年的接觸已經使其冷面相對。導致審理過程也充滿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況下,主動偏袒,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體現的淋漓盡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識不同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給雙方普及法律常識,例如“誰反對誰舉證”什么的,這應該與國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過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自卑感,緣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決問題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傳統觀念習俗,很沒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避免這樣的經濟糾紛案件?

本案開始時被告由于人情關系才“被迫”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這樣就產生了糾紛的隱患。如果我們做事情都能夠順著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問題也不太會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縱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來解決。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給考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其實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管理,說到底也就是靈活運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來判斷具體情況。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什么要一直試圖調節原被告雙方呢?判案肯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節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責就可能少一點,至少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可像是美國的法律在運用上比較靈活,而且重案例,但這種情況本來就容易產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可是如果像現在法律那樣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懲罰都規定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恐怕也不能對靈活中國人產生足夠好的效果。這樣的法律問題恐怕還得專家來掌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過程中怎樣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謂公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多數的利益來考慮的,所以這樣一來,必然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心腹,被責難也在所難免,“清官難斷家務事”恐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極端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用一種“和稀泥”的方式來“善了”此事,雖未成功,但似乎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道路:盡量減少直接沖突,有問題以協商解決——法院在怎么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然不如當事人雙方自己協調出來的完美。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敘述中,很小,很簡單的一點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書記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浪費之極!據我觀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時間用于:1,當事人反復敘述案情,企圖博得法官好感;2,雙方對峙,甚至有起沖突的可能,主要是因為文化素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沖動的緣故;3,法官不斷給雙方“普法”——法律常識教育還沒有完全普及;4法官個人因素——一個性格比較軟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家選擇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沒有涉及個人情商有關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過程壓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詳細的針對性條文,講究“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即“給與惡人以懲罰”,企圖以此恐嚇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簡單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屢見不鮮,為什么?被逮著必然沒有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自己就那么“幸運”能夠中到頭獎!同樣類似的問題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于這種法不達人的情況,我們一是期望技術進步,讓國家機器的監控力度能夠涉及到方方面面——可這樣以來,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保證?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意在馬路上傾倒垃圾——斬!隨意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幸心理的人!我們雖然無需如此殘忍,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控制闖紅燈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載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計算起來就比較復雜了:每年國家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來平均結果,最后或許可以得出一個在利益方面使國家不受損,而公民又會完全受到威懾的答案!